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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小妖精-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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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欢欢插嘴道:“是结婚了还是包小白脸啊,叫你别给她那么多赡养费了,她拿你的钱去包二爷。”

“你们都错了,是我主动追求她的。”李琅谕不愠不火的,又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我和桑儿从小一起长大,但之后我们分开了一阵子,直到最近才相遇。我很感谢郑先生给我这个机会。”

“二手的你也要啊。”欢欢在此次的会面中始终扮演脑残小三的角色,请大家不要怪罪作者,因为一个女人如果当了小三,就别怨作者将她塑造成一个脑残。因此作者敬告各位女同胞,以不做小三为荣,以做了小三为耻!以听桃爷的话为荣,以不听桃爷的话为耻!

“如此说来,其实郑先生也是个二手。”李琅谕笑笑说,望着欢欢,“大家彼此彼此了。”

欢欢被他一看,真是心神一荡,也难怪,谁见了李琅谕不动心呢?

“一起走走吧。”郑严觉得很尴尬,只得提议说。晓晓巴着李琅谕,也不让他抱,甚至他还听见晓晓管李琅谕叫“爸爸”。到人工湖边休息的时候,也不知哪里冒出来一只狼狗,晓晓就骑在它背上玩得开心,一问才知道,那是李琅谕的宠物叫大宝。郑严看着晓晓和李琅谕他们玩得那么开心,心中忽然有一丝失落。

离婚这几个月来,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好像一时昏了头,欢欢当二奶的时候,他感觉很好,可是一旦成了妻子,他总感觉有什么不一样。大把花钱,要求多多,不干家务更不会等门。想想柳桑吧,虽然她生完孩子之后他对她就没什么性趣了,可是想象如果是当老婆的话,好像还是柳桑更合适。

而且他居然不知,柳桑有李琅谕这样的“青梅竹马”。如果李琅谕和柳桑早一点相遇,没准儿就没他的份儿了。柳桑到底有什么好,一个带了孩子的女人,能吸引李琅谕?郑严的目光,不禁又落在柳桑身上。

她和煦地笑着,望着晓晓和大宝玩乐,李琅谕买来几瓶矿泉水,给了她一瓶,她打开,并不自己喝,而是先给了李琅谕——她就是这样,什么事都先紧着别人,你看,下一个,她就把水给了晓晓。最后,才是她自己。一滴水,怎么地就从她唇边偷跑出来,顺着柔和的脖颈线条,流到那柔软的温柔乡里去。李琅谕,他望着柳桑的目光,怎么可以那么温柔,仿佛穿越了千年一般,沉淀着深深的蜜意。

“看什么呀!”欢欢恶狠狠地推了郑严一下。

“……没什么。”郑严故作镇定地清清嗓子。

“我说他的脑袋被驴踢了吧?”李琅谕邪恶地笑道,“他现在肯定后悔不已。”

“谁知道呢,说实话我并没有见过那个什么欢欢,没想到这么没品一女人。”柳桑拍拍脑门,“我居然被这么一女人给逼离婚了,够失败的。还是我的小琅最好了,晚上赏你吃肉。”

“是你的肉吗?”李琅谕的爪子搭在柳桑的腰上,轻轻捏了捏。

柳桑受不了痒,扭了扭,扑哧笑出来,“你真是个流氓!”

“是流氓吗……”李琅谕故作气恼地皱皱眉,“是不是换一个词比较好呢?”

柳桑想了想,顿悟,“你个色*狼!”

李琅谕在她耳边说:“我会争取名副其实的,公主殿下。”

“你别老叫我公主啦,被人家听见还以为我搞封建复辟,会被公安局抓走的。”柳桑推了一下他的胸膛,却被他握住了手。只见李琅谕眼中始终又化不开的笑意,“你是公主,我是骑士。”

柳桑笑开,“保护公主的骑士?”

“主要是骑。”李琅谕促狭道。

“色*狼!”柳桑狠狠拧他的手臂,他躲闪着,忽然躺在草地上,头枕着她的腿,就好像千年之前,一只叫“小琅”的苍狼将毛绒绒的脑袋枕在命运多舛的新城公主的腿上一样,公主喂它吃吐番进贡的葡萄。

柳桑剥了葡萄皮,喂给李琅谕吃,他咽下葡萄,含住她的食指不放,用舌尖一下一下舔着她的指尖。

“你还真爱吃葡萄啊,连我手上的葡萄汁水都不放过。”柳桑用另外一只手梳理着他的头发。

“我爱的是你。”李琅谕说。

故意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郑严恰好听见李琅谕说的这句话,心里好像被大锤给捶了一下似的,再看前妻和李琅谕那熟悉亲密的样子,他甚至觉得,自己只是这对璧人间的一个插曲。

“有事吗?”柳桑微笑着抬头问。

郑严压住心中的不快,平静地说:“我订了个房,中午一起吃饭吧。”

“好啊。”柳桑点头道,仿佛眼前的这个人,只是自己的一个普通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抽打潜水者,你们吃泡面永远没有调料包!

多么恶毒的诅咒哇,怕了咩???

30

30、苍狼5 。。。

酒店包房里装饰考究却不失豪华,欢欢最喜欢来这样的地方,紧紧挽着郑严的胳膊,一副“我是郑太太”的得瑟劲儿。郑严见随后而来的柳桑手里牵着一只黑色的大狗,却不见了李琅谕,就随口问:“你那位……李先生呢?”

“他有点事,带晓晓先走了。”柳桑摸摸狼狗的脑袋,其实这只“狼狗”就是变回原型的李琅谕。狼和狗的区别在于耳朵和尾巴,狼的尾巴比较硬,耳朵比较圆,而且狼的眉眼比狗要凶狠很多。但一般人们会把柳桑牵着的狼以为是狗。

“那个人该不会是你租来炫耀自己的吧?”欢欢毒舌道。

郑严虽然一时希望真相确实如此,可想想他们那个样子,实在不像装出来的。“这只狗又是谁的?看起来好像很凶,会不会咬人?”

“这只……还是琅谕的。”柳桑答,挠了挠李琅谕的黑色耳朵,“他很乖的……不咬人。”(==只咬你……)

郑严不禁问:“他该不是养狗的吧,怎么家里这么多狗。”

“这不是狗,是苍狼。”柳桑安抚住几欲龇牙的李琅谕,狼最讨厌别人把它们误以为狗,同样的,狗也讨厌人家把他们误以为狼(狼狗表示鸭梨很大……)。

郑严和欢欢无所谓地一笑,开始点菜。欢欢娇嗔地要吃这个要吃那个,郑严渴望从柳桑的眼里看出一丝失落,可是很遗憾,柳桑认真地看着菜单,还问那只狗想要吃什么。欢欢厌恶地说:“能不能别让你的狗跟我们一桌吃饭啊,它配吃那么好的东西吗?”

“你错了,在动物面前,食物是没有好坏的。”柳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自己把小琅带回来时的情景——她跟着哥哥们去狩猎,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其实是狼),就带它回了宫,试图喂它燕窝银耳,但它一口也没有吃。她不知道该喂它什么,却发现它从御厨房的下脚料中挑了些猪下水吃。后来,母后,也就是长孙皇后告诉她,狗狗们不吃银耳燕窝,他们爱吃肉。那时她还很奇怪呢,为什么狗不喜欢吃珍稀的燕窝银耳,偏爱吃普通的肉?想起那时,柳桑不禁自嘲地笑笑,接着说:“动物眼里,只有能吃和不能吃。他们为了填饱肚子而到处奔波,一时失误就有可能饥饿而死或者被更加强大的动物吃掉,它们经常挨饿,所以十分珍惜到手的食物,一丝一毫也不浪费。对食物,它们比人类要尊重得多。”

李琅谕趴在柳桑腿上,她的发丝垂落在他眼前,他伸出爪子拨了一下——他的公主!他的公主!真性情的公主!她贵为大唐公主,却不自命不凡,当他因为体弱而被狼群抛弃,即将死亡之时,她带给他一线生机。当初若没有她,即使自己能活下去,也注定一辈子孤独地为食物而奔波,而离开狼群的独狼,十有八九都会在冬天饿死。柳桑方才那一番话,说出了他的心声,也说出了所有为食物奔波和迁徙的动物们的心声。李琅谕轻轻在她的发丝上烙下虔诚的一吻,这样的公主,用一千年去守护、去等待,又有什么损失?不单这一世,下一世,下下世,他宁愿不成天狼,也要和她厮守永世。当初的修炼,本就不为成仙,他只想一直活着,活到她醒来的那天。

欢欢讪讪地一笑,假装去洗手间而避开尴尬。

包房里剩下柳桑和郑严两个人,呃……如果不算李琅谕的话。

“为什么……”郑严终于将自己心中的问题问出口,“为什么你以前没有告诉我关于你那个青梅竹马的事?”

“青梅竹马?谁啊?”柳桑一时头脑短路,但马上又反应过来,“小琅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连我自己都快忘记了。还好后来想起来了,真是谢天谢地。其实我谁都可以不要,但绝不能不要他。”

“你不用故意说这些话来掩饰了,你以为我会吃醋吗?”郑严不屑地说。

“谁管你啊,你吃不吃醋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要是吃醋了,我还怕小琅吃醋呢。”柳桑挠着李琅谕脑后的毛,他乖乖地趴在椅子上。

“你和他发展到什么程度了?”郑严一脸铁青地问。

柳桑耸耸肩,不置可否,但心里碎碎念道:哎呀你别问了,问了会更加刺激你的,难道我要回答你“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做而且一做就是两三个钟头”吗?这样只有五分钟的你,会不会羞愤得撞墙??

欢欢从洗手间回来,柳桑牵着李琅谕也去了洗手间。

“我真不愿意你和那个男人多呆下去,我看得出来,他快后悔嫉妒死了。”李琅谕蹲在洗手池边,看着正对着镜子补妆的柳桑。

“他也挺可怜的,我预感他和那女的不会长久。”柳桑蹲下,捧着李琅谕的头,亲昵地蹭着,“到时候他最后哭着求我跟他复婚,然后我再……喂喂,你干嘛?你要变回去吗?不准!这里是女洗手间!好啦好啦,我不会和他复婚的,我又没被驴踢过。”

李琅谕冷哼一声,不情愿地保持原状。

“干嘛,你生气啦?”柳桑搓着他的腮帮,“表生气嘛……回去时候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李琅谕眼睛一眯,歪着头问:“什么都可以吗?”

“呃……如果你想说,就以原形的样子跟我做,那我是不会答应的。”

“……那我没其他要求了。”

“你还真想啊!色×狼。”柳桑使劲扯了一下他的耳朵,气得跺脚就走。

回到包房,菜已经上齐,柳桑喂了一块橙汁排骨给李琅谕,而郑严恰好也吃了块橙汁排骨。郑严放下筷子,说:“嗯,这道菜蛮不错的。”

“你喜欢吃啊?”欢欢自然而然地说:“那我们下次再来啊。”

“你喜欢吃吗?”柳桑欣喜地问,“我去问问厨师怎么做,回去做给你吃好吗?”

郑严恍若隔世,看向柳桑,但却发现她并不是在对自己说,而是冲着她那只狗。那一刻郑严明白了,自己真的错了,他错过了一个好妻子,送给李琅谕一个大礼,这个妻子温婉而贤淑,做得一手好菜,可惜,可惜不再是他的了。她今后不会再为他等门,不会再为他学某道菜,她今后的日子,都再也没有他的戏份了。

他现在的地位,可能连她身边的那只狗都不如。

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回不来了……

一顿沉闷的午餐,郑严看见柳桑的狗吃饱之后就大摇大摆地先走了,等他们吃完,已经是下午一点半。出去的时候,郑严趁欢欢去洗手间补妆,忽然想跟柳桑说点心里话的时候,他看见李琅谕站在酒店外,一手抱着晓晓,一手抱着腊肠,微笑着等柳桑出去,他已经到嘴边的忏悔和挽留,都硬生生咽了回去。

可能,也许,柳桑本来就不是属于他的女人。

郑严顿悟!他错得离谱,大错特错。

知错太晚的郑严,站在柳桑身后,看着李琅谕把腊肠往她怀里一送,空出的手搂着她的腰,就这样离开了。

柳桑今后会很幸福吧,本来他可以和她一起幸福的。

最终不过是……成全了李琅谕。

☆苍狼?完☆

作者有话要说:我希望每一个轻易抛弃妻子的男人,都能尝到新不如旧的痛苦和深深的追悔莫及。

也希望每一个没轻易抛弃的好女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31

31、兔兔1 。。。

作者有话要说:本故事纯属虚构,剧中发生的政治事件,和真实的国际事件没有任何关系。

日本,东京。

修长的食指轻轻撩开厚重的窗帘,狭长而略显凉薄的眸子淡淡扫了一下楼下那个戴着墨镜在抽烟的黑衣男子,在慢慢移回目光,掩上窗帘。按下震动不已的手机接听键,表情淡然冷漠的男子把手机贴在耳旁,却不说话。

手机里,有人用生硬的中文说道:“那件事情,可以抓紧办了。议员的选举马上开始,既然有目标,就快动手吧。”

虽然脸上仍旧波澜不惊,但眉心处不经意地一紧,还是透露了卓子澜此刻的心情。

打开电脑,插*入U盘,几分钟后,国会现任议员崎田俊二的私人电脑就在不知不觉间被人翻了个遍,那幼稚的防火墙和局域网的监控一样,弱不禁风。卓子澜如同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始终带着一种高傲而寂寥的神情,找出那份能够让崎田俊二往后的政治生涯就此断送的机密文件,然后开始清理入侵记录。

“叮咚”。卓子澜的电脑发出提示,对方电脑显示用户登录,怎么,崎田俊二回家了吗?现在应该是在开会才对……卓子澜顺手打开对方电脑的摄像头,屏幕里出现的并不是崎田,而是一个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眼睛圆圆的,傻乎乎地摆弄着鼠标。

崎田的女儿?

卓子澜回想了一下资料中记载的崎田的家庭成员,崎田太太生了两个儿子,家中并没有其他寄住的亲戚朋友,况且,那是崎田的私人电脑,平时不可能让人随便碰。这个女孩怎么能用得这么随便而且还这么……幼稚?

任何把戏在卓子澜眼里都如同小孩子的游戏一样幼稚,八岁就入侵电业局网络改动自家电费的他,深知自己的技术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厄运,例如,他十六岁的因入侵国家内部网站而入狱,再例如,十八岁时监狱的监视系统忽然中毒失灵,他被人盗出监狱,再睁眼时已经到了日本,因此卓子澜这个名字,在中国的各大公安网站上,都被挂在“逃狱犯通缉”那一页上。

他是个见不得人的越狱犯,或者说,是个被人陷害得再也回不了中国也回不了家的“隐形人”。

“鹰の志”是日本政客们熟知的一个秘密组织,旗下黑客无数,专门负责收集各国政要的军事、经济调查报告,卓子澜所在的小组可谓是“鹰の志”的经济支柱,专门负责帮助议员们打压政敌,从中获取巨额回馈。日本国内政坛几次更迭,都与“鹰の志”的情报买卖有关,而卓子澜无疑是推动这几次巨型买卖的关键人物。

“鹰の志”早就盯上了卓子澜,先设计他入狱,再设计他越狱,让他在中国无路可走,在日本也无路可走——每天都有组织里的人对他住的地方进行严密监控,除组织高层下达命令外,不准任何人与他接触。

卓子澜把机密文件发给组织高层之后,拦截所有的网络监控,继续看着崎田俊二私人电脑前那(奇)个紧张兮兮的女孩,展开她的(书)桌面截图,卓子澜愣了(网)一下,她在申请电子邮箱,而且输入符号的速度慢得惊人,再看她的输入姿势,竟然是用食指小心翼翼地一个键一个键地按。

能同时操控十台电脑的卓子澜默默看着那个花了三十分钟才打了十个字的女孩。

他敲了几个键,女孩刚刚打好的十个字全部消失了。那女孩子吓得呀,捂着嘴,瞪着眼睛,茫然而不知所措。一会儿后,沮丧地离开了,之后就再没出现。

手机让令人厌烦的震动声再次响起,卓子澜接起,仍旧不说话。

“你做得很好,下一个任务需要你亲自跑一趟。我这里有一枚带着崎田指纹的C国秘密发信器,你把它装进崎田的电脑里,作为他私下和C国有来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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