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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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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相信更能博得少妇青睐。

    可惜就是年龄大了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提得起枪,上得了马?

    高飞点头笑着回答:“是的,这位大叔,我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请问有什么事吗?”

    刚才李德才曾经来找高飞商量事,看来老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知道高飞是老板了。

    “没啥事,就是看你小子还算顺眼,想和你喝两杯。”

    老头大咧咧的说着,端着空酒杯酒杯走了过来。

    在老头站起身时,高飞发现正面对着他的那个老头,好像皱了一下眉头,但却没有阻拦这老头过来。

    那个老头的相貌倒是很儒雅,和这个老头截然相反。

    如果是别人,在听老头称呼自己小子,又说看自己顺眼才想过来喝两杯,也许会生气:滚你的蛋,你特么谁啊,哥们稀罕和你一起喝酒?

    其实高飞也不满老头这样说,但看出这几个人来历不凡后,存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再加上老头年龄也的确大的可以做他爷爷,就算喊他个小子,好像也很正常的。

    毕竟高先生,在某些时候,还是个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十七岁那年还扶老太太过马路来着——所以,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满,倒是呵呵笑道:“好啊,那我就陪你喝一杯。德才,给我来瓶白酒!”

    马上,李德才就颠颠的送来了一瓶白酒,又殷勤的给他满上后,这才傻笑着退了下去。

    高飞拿起酒瓶子,笑道:“老爷子,我给你满上?”

    “不满上怎么喝酒!”

    老头说着端起了被子,高飞刚要倒酒,跟着老头一起过来的那个年轻人,却及时抓住了他的手腕,沉声道:“我来满酒!”

    力道很大,这是个高手!

    在被年轻人抓住手腕时,高飞就察觉出这年轻人绝对是个行家,因为他不但手劲大,而且看似随意的一抓,就抓住了高飞的脉门,稍微一用力。

    年轻人一直对自己的武力值很自信,依着他的想法,只要稍微用力,高飞就得被迫松开手。

    但让年轻**吃一惊的是,高飞却像没事人那样,根本没有松手,反而在笑了笑时,左手电闪般扣住了他的右手手腕脉门:“这位兄弟,还是我来满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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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大丈夫何患无妻!
    年轻人叫周恒,隶属中央警卫局老干部安全保卫处所谓的中央警卫局警卫员,其实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中南海保镖。

    就像凡事都分一二三等那样,警卫局的警卫员也分几个档次。

    级别最低的,负责中南海外围的保卫工作,有点类似于大公司的保安。

    稍高一点的,则会外出为那些封疆大吏(按照华夏惯例,所有封疆大吏都有资格配备一到两名中央警卫员)做司机(保镖)。

    级别再高一点的,是负责在首都工作的那些副国级首长安全,像什么国务院副总理,政治局候补委员、离退休的重要老干部。

    而警卫局那些真正的精英,又分为两拨。

    一拨跟随在当局最高层核心首长身边,另外一拨,却是陪伴地位卓然、却已经离退休的重要老首长。

    周恒,就是中南海保镖中的精英,他负责保护的对象,就是主动找高飞喝酒的陈破天。

    不用问,另外那个长相儒雅的老头,就是方小艇的老公公,高彤辉。

    陈破天在探明秦紫阳有那方面的意思后,也没有告诉高彤辉:秦紫阳虽说答应了,可他还没有看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

    虽说他和老高的关系很铁,但也不想被他看做是侄孙女的秦紫阳,嫁给一个高雅那样的纨绔,所以他得亲自考察好了再作打算。

    俩老头暗中筹备了几天后,终于在一个风花雪月的好日子,各自带着一名警卫员,偷偷来到了冀南。

    因为方小艇两口子说的很清楚,高飞的餐厅就在泉城步行街上,叫落日餐厅。

    所以俩老头根本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这儿来了。

    无巧不巧的是,他们刚走进餐厅,就通过李德才和高飞的对话中,确定了他们要找的人是谁了。

    在得知对面那个年轻人,就是自己失踪26年的嫡孙后,高彤辉心尖儿颤了一下,凝神打量起了高飞:嗯,长的不错,一表人才,很有几分建成年轻时的样子。尤其是那看人时的眼神,带着散漫、却又倔犟,和建成就像一个人。就是不知道他人品怎么样。

    接着,陈破天就走了过去,嚷着要和高飞喝一杯。

    实际上,高彤辉想多观察高飞一段时间,然后再和他见面。

    不过,陈破天却抢先过去搭讪了——这也是高彤辉有些皱眉的原因:这老东西,就是沉不住气!

    暂且不管高彤辉心里想什么,单说高飞那边。

    其实,周恒扣住高飞的脉门,并没有什么敌意,而是出于一种职业责任。

    身为警卫局的精英,他当然知道老首长私自离京后的安全性,必须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意外。

    比方高飞要给陈破天满酒,这在别人看来没啥不对的,甚至还也可能称赞这厮彬彬有礼。

    但周恒却不这样想:他担心酒水中会有什么猫腻,在陈破天喝酒之前,他必须得检查一下,确定酒水没任何问题才行。

    周恒本以为,只要他稍微用力,高飞就得松手的。

    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高飞不但没有松手,反而一把也扣住了他的脉门!

    接着,周恒就感觉手腕一疼,右边半截身子都在瞬间变为酸软,不得不松开了手。

    不好,这个人是个高手!

    周恒被迫松手后,第一反应就是去掏枪,却被陈破天看似随意的抓住了手,呵呵笑道:“小老板,那就让你来给我满酒吧。”

    看来他这是担心我会对老家伙不利,这才要夺走酒瓶的。

    高飞扫了眼周恒,装作啥事也没发生过的样子,笑呵呵的给陈破天满上了一杯酒:“老爷子,听你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吧?”

    陈破天也没否认,很干脆的说:“嗯,我老家是蜀中的,后来几十年一直住在首都——来,干一个!”

    “我干了,你年龄大,随意点吧。”

    高飞举着酒杯和陈破天晃了一下,一口闷。

    “哈哈,爽快,我才不沾你年轻人的便宜,我也干了!”

    陈破天哈哈笑了一声,也举起酒杯喝干了杯中酒,随即对周恒说:“小周,你去别处坐吧,别耽误我和这小老板喝酒。”

    陈破天做为曾经的军委二号首长,那眼神是相当的毒辣,把高飞和周恒刚才的暗斗,都看在眼里。

    陈破天当然知道周恒的本事,所以在看出他竟然在高飞手中吃亏后,倒是没有吃惊太大,反而相信方小艇夫妻所说的那些了:就是他干掉了那些鬼面人,救下了方小艇夫妇。

    陈破天是那种‘敢爱敢恨’的爽快人,最欣赏的就是有本事、还有尊敬他的年轻人了——而眼前的高飞,无疑是很符合他的口味,这才破天荒的和他干了一杯,心想:嗯,单从这两点来看,这小子倒是能配得上紫阳,不过还得我老人家再细致考察一番才行。

    把周恒撵走后,陈破天举杯让高飞给他满上,装作很随意的样子:“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呢?”

    高飞边给自己倒酒,边说:“我啊,我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行,这名字虽说有些俗气,但却带着大气,勉强可以吧。”

    就像聊家常那样,陈破天又问:“那个啥,你今年多大了?”

    “26了。”

    “哦,正当年啊。想当年我和你这么大时,还在部队里练拼刺刀呢。那个啥,你有女朋友了没有?”

    陈破天刚认识高飞,就问人家这些话,说起来有些唐突。

    不过,他就这样的直爽脾气,再加上高飞觉得这老头很顺眼,所以也没隐瞒什么:“嘿嘿,算是有吧。”

    其实,高飞和沈银冰之间那些事,方小艇早就告诉了高彤辉,但陈破天却不知道。

    陈破天放下酒杯:“哦?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啊,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算是有啊?”

    高飞拿起刀叉,割了点牛肉说:“不瞒老爷子你,我现在和女朋友闹别扭呢,很有被甩到的可能,但又没完全断绝关系,所以才说算是有吧。”

    “哈,原来是这样啊,那就是没有了!”

    陈破天哈的一声笑:“小子,说实在的,我老人家生平最看不起的,就是被女人踹了后还又死皮赖脸贴上去的。我呸!大丈夫志在四方,当以雄图霸业为重,儿女情长为轻。只要事业上取得成功,还怕没有老婆?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叫大丈夫何患、何患——”

    “大丈夫何患无妻!”

    能够说出别人说不出来的俗语,高先生很开心,举杯痛饮贺!

    “对,对,就是这句话,大丈夫何患无妻?”

    陈破天也抿了口酒,喋喋不休的说道:“小子,我看你印堂发亮,双目有神,非池中物,未来肯定能做出一番更大的事业,不会仅仅局限于只开一家餐厅吧?”

    高飞摇头:“我的人生理想,当然不是只开一家餐厅!”

    陈破天赶紧追问:“哦,那你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高飞伸出五个手指头,郑重其事的说:“我的最大理想,就是要在全世界,最少得开五百家餐厅!”

    “五百家餐厅?”

    陈破天一愣,爆了粗口:“靠,搞了半天,还是开餐厅啊,这也算得上你最大的理想?”

    高飞有些纳闷:“是啊,难道这个理想不够远大吗?五百家啊,想想就让人兴奋——老爷子,看你拉着个脸不满意的样子,那你告诉我,我最大的理想该去做什么?”

    陈破天冷冷的说:“身为一个男人,要志向远大。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大汉帝国冠军侯霍去病曾经说过的几句话,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不求连城璧,但求杀人剑!这才是真正男人所向往的境界。”

    冷哼了一声后,陈破天看着高飞的眼里带着恨铁不成钢:“可你,堂堂七尺男儿,最大的理想竟然是当个满身铜臭味的餐厅老板,真是让我老人家看不起。”

    陈破天说完,不等高飞有什么反应,站起身就坐回了高彤辉那边。

    高飞呆呆的看着陈破天,心想:曹,这老头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劝我去学霍去病!不过他说的也不错,清醒时找两个不顺眼的削一下,喝醉后躺在美女身上的生活,也的确是很让人向往。

    “高总,请你过来一下!”

    就在高飞看着陈破天等人有些好笑时,连雪在吧台那边喊他。

    “哦,来了。”

    高飞答应了一声,走到吧台前问道:“什么事?”

    连雪回答:“刚才杰克说,酒柜里的红酒不多了,是不是得进一批了?”

    “该进货就得进货,你自己拿主意就行——啊,我还得签字啊?行,谁让我是老板来着。”

    高飞拿过进货单,粗粗看了一遍应该采购的酒水数量,和类别后,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签好字后,高飞把单子一推,说道:“连雪,下午你和你那些姐妹商量一下,问问她们愿不愿意做餐厅保安。如果不愿意干的话,那就只能做服务生了。”

    连雪眼睛一亮:“让城阳姐她们做保安?好啊,这个工作适合她们。等忙完这一阵后,我马上告诉她们。”

    “嗯,她们要是答应了,你就告诉我。”

    高飞点了点头,转身再看向窗口那边时,却发现那个很有些来历的老头等人,已经走了。

    “奇怪,那个老头来这儿,就好像专门找我那样。”

    高飞不不解的摇了摇头,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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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可怕的梦境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这句诗词出自李白的《将进酒》,气势磅礴,让黄河的雄壮跃然于纸上

    沈银冰平时感到胸闷,或者有什么难题时,就习惯性的来到河边,坐在草地上遥望黄河之水,心情就会有良好的回转。

    这是一个秋阳高照的中午,大堤公路上很少有车辆行使,四周都是静悄悄的,唯有初秋的微风吹动树叶,发出了莎啦啦的声响。

    沈银冰再次来到了河边,左右看了看,顺着游人踏出来的小道走进了防汛林中。

    防汛林长不见头,但宽度也就是一两百米,枝叶茂盛挡住了太阳,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很快,沈银冰就将穿过树林,走到河边。

    可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上,好像有人贴着树身站着。

    沈银冰下意识的停住脚步,抬头看去。

    那个人垂着头,看不清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但鬓角已经有了灰白色的头发。

    “咦,这个人怎么会一个人站在这儿?”

    沈银冰心里刚涌上这个念头,忽然全身就像过电那样,突地一震!

    她没有看到那个人长什么模样,但却感觉他穿的那身衣服格外眼熟。

    那身衣服,她父亲苏北山生前经常穿的。

    当然了,现实中有很多人都穿同样的衣服,谁也不能凭借一身衣服,就能断定那个人就是某个人。

    但是,当那个人慢慢的抬起头来时,沈银冰苍白的脸色,刷的死灰,汗水就像喷泉那样忽地涌出:爸,这个人,竟然真的是我爸!

    沈银冰没有看错,那个人正是她的亲生父亲苏北山。

    可是,她却又不敢相信这个人,就是她亲爸。

    因为,苏北山的脖子里勒着一根小绳子,勒的很深,几乎把喉结都要勒断,让他不得不大张着嘴巴,吐出了舌头。

    舌头呈灰白色,伸出很长,就像他凸出眼眶的两个眼球!

    明明是个死的不能再死的人了,却自己抬起了头,两个完全凸出眼眶的眼球,稍稍动了下,看向了沈银冰。

    整个世界仿佛凝固在眼前这恐怖的一刻,沈银冰只觉得脑海中嗡嗡作响,却又偏偏能听到父亲发出的声音!

    苏北山的声音,带着温柔的阴森:“小冰,我的乖宝宝,你来了啊,爸爸我好想你。”

    沈银冰全身都在颤抖,就像是打摆子那样。

    虽说苏北山是她的亲生父亲,无论变成什么模样,她都不该害怕。

    可是现在,她却怕得要死,唯一的意识就是转身就跑,跑的越远越好,永远都不再回到这片防汛林。

    但是,无论她多么想跑,可她的双脚却像被钉子钉在地上那样,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就在沈银冰觉得心脏几乎都从胸腔中跳出来时,苏北山却笑了,舌头在外面,会是一种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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