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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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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湛愣了一下,才正色地对沈佩说,“我知道,我送给小花的下人早就送卖身契给小花了,他们的主子本来就是小花,我并没有在她身边安排人的意思,至于橘子,是我太着急了于小花的回答了,放心,下次我不会这么做了。”

沈佩面色柔和下来,“说到要做到,不然我可不会客气。”

李湛松了口气,想到小花,不由得又痴了。

*******

李湛原本打算过两天就去找小花的,但他皇兄又不好了,因为德妃肚子里的孩子还是没保住。

李湛看着下不了床了德崇帝,心里受得厉害,他有时想是不是他错了,早知道有这么多事,他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折腾了,理想有家人重要吗,早知道德崇帝会因这事弄得形销骨立,他宁可坐上那位子,一辈子被关在这笼子里算了。

“傻,不关你的事……”德崇帝躺在床上,看见弟弟眼中的自责,安慰他说,“如果说真有错,那是我的错,我总是自大的认为每个女人都爱我,妻妾永远相得……若是当初我对你皇嫂一心一意,不找那么多女人回来,也许她就不会去得那么早,湛儿,你是对的,喜欢的人一个就够了……”

“嗯。”李湛忍住眼中的*,“小花很好,等皇兄身体好点,我让你见见她,皇兄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好,皇兄等着。”

李湛为睡着的德崇帝褶了褶被子,悄悄为他把了一下脉,果然脉相更差了,他现在只希望桂花快些生下孩子,说不定能冲冲喜。

*****

见到安平王,桂花顾不上大肚子,赶紧起来想行礼。

“行了,你别乱动,小心肚子里的孩子。”李湛赶紧制止她。

“安平王今天怎么这么有空过来看俺。”

“来看看你和荷花怎么样。”李湛随口说,荷花虽然流掉了孩子,但桂花坚持让她留在身边。

“俺还好,只是荷花不大好。”桂花眼睛有些红,她原本就五大三粗的,怀孕之后皮肤显得更粗糙了,原本就黑,现在更黑了,原本就壮,现在感觉胖了两倍,显得大肚子更是大得惊人,腿粗得像柱子,原本的鞋子都穿不上了。

“我去看看荷花吧。”

桂花赶紧带路,流掉孩子的荷花正在阳光下做着一件小衣服,看得出来是为未出生的孩子做的,有些笨手笨脚的,并不伶俐,但认真的模样让满是痘痕的脸多了几分母性的细腻。

“见过安平王。”荷花放下手上的东西,见桂花也跟着来,特地将针线和剪刀入得远远的。

李湛拿起她做的小衣服,“这是给孩子做的?”

荷花有些不好意思,“做的不好,可能孩子也用不上,宫中能干的绣娘太多了。”

“不,你做的很好,我想一定可以用得上。”李湛摩挲着显然是半旧的布料说,荷花是用心了,这手艺是不怎样,但明显这用半旧的衣服改造的小衣服比起宫中很多能干的绣娘做的东西更婴儿细嫩的皮肤。

听到安平王的夸奖,荷花不由得高兴地笑了,“那奴多做些。”

桂花也不由得高兴起来,“这真是太好了,其实俺也想做的,但嬷嬷她们都不让俺拿针线。”

“你现在身体重,哪里做得这些事。”荷花过来将桂花搀扶,桂花有些吃力地挺着大肚子坐了下来。

看着笨重的桂花坐下来都要人扶着,李湛有些惆怅,女人怀孕原来是这么辛苦的事,原本桂花跟荷花都是大剌剌的性子,但怀孕后这后宫的腥风血雨让她们变得敏感而脆弱了。

“你们怨吗?”李湛静静地问,“如果我没挑出你们,也许……”

“从来没怨恨过。”荷花和桂花相视了一眼说,“虽说俺流掉了孩子,但他毕竟存在过,奴很感恩。”

“若不是安平王,俺不可能会有自已的孩子的。”桂花摸着大大的肚子说,“奴非常感谢。”

荷花下意识地摸了摸已平下来的肚子,“现在最多回到原来那样而已,俺和桂花原本都快三十了,年龄这么大,就算出宫也没人要的,而且我们还长得不好看,原来也做好这辈子孤零零的打算了。”

“是啊,没想到自已有一天还能有孩子。”桂花也露出感激的笑,“俺跟荷花家人都没了,原本就想着在宫中干一辈子也没关系的。”

李湛默然,这两人家人都不在了,他当初也是想着一劳永逸才选择她们的,但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事,她们依然能保持本心,还是那么淳朴。

“你们有什么要求吗?”

荷花和桂花互相看了一眼,桂花咬牙牙说,“安平王,俺还真的有一事相求。“

“说。“

“这孩子出生后,能不能……能不能让俺们姐妹出宫……“桂花小心地看着安平王。

李湛愣住了,”这孩子出生之后,你可是大功臣,虽说你身份低了些,但现在宫中无妃子了,到时给你封个后位不是可以的,你确定你不想要这至高无上的皇后之位?还有荷花,你也可以留下来照顾孩子的。”

桂花有些局促地笑了笑,“安平王说笑了,这皇后从来都是神仙妃子一样的人物,就俺这样的,扫大街人家都嫌不好看哩,咱就想着,有咱这样的母亲,说不定对孩子来说还是妨碍呢。”

“你是未来天子之母,天下谁人敢笑话你。”李湛板着脸说。

“俺也是为了孩子着想,这宫中俺们也是呆着害怕,人人说话都隔着肚皮似的听不懂,俺们这么笨,若是被人再利用了……”桂花想起之前她们怀孕了面上笑得亲热实则恨不得将她们碎尸万断的妃子们的眼神就不寒而栗。

“这不用担心,我会让人保护你们的。”

“不止是这样。”桂花有些急切地说,“安平王,俺知道俺这么粗糙的人是不可能抚养孩子的,那这样俺在宫中呆着也没多大的意义,只不过让宫里养着而已,俺就想出宫开个饭馆,这样俺儿子大了,俺也能骄傲地对他说,俺自已能赚钱,能养活自已,俺这辈子堂堂正正能做人,从来不是儿子的寄生虫。”自从太医院在人体解剖出寄生虫这说法就传开来了。

李湛认真地看着眼前的女人,仿佛想铭记得她们的容貌,跟小花一样的想法,活得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他第一次觉得这长得丑陋,粗糙又肥胖的女人是那么的值得尊敬。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李湛:当年你一听我告白就接受了,速度真快,我魅力太大了!(得意洋洋)

小花:你说不介意我胸部大不大,我想肯定找不到这样的冤大头了,当然快点答应了,终于不用为胸部发愁了。

☆、第133章

“这牡丹真漂亮,安平王眼光真好!”橘子看着花盆里的牡丹,赞叹地说。

“确实,不愧有国色天香之名。”小花赞同,嘴角忍不住上翘,她一直以为李湛只会送她各种吃的东西呢,当然这次也送了吃的东西,一大包蜜枣粒粒饱满,一看就知道是精心挑出来的。

脸红心跳地让橘子将花放好,小花打开李湛的信,知道小花没什么文采,李湛的信写的都是大白话,“最近事情太多,皇兄一直生病,虽然很想你,但没时间过来,上供的蜜枣很甜很好吃,这是皇兄吃药后都少不了的,我从他那里抢了一包过来,牡丹漂亮吧,沈佩说送心上人最好送花,虽说我觉得没吃的东西实惠……”

小花拍拍微红的脸,这可不行,可不能轻而易举的答应他,要知道女孩子太容易到手的就不会被珍惜了。

夏天的早晨微微有些热,但看着傻笑的小姐,橘子觉得春天还没走,到处是春意怏然。

“小姐,今天出去拿钢笔吗?顺便出去吃些东西吧。”橘子实在不想看这几天老是冒着粉红泡泡,傻乎乎的小姐了,她总觉得这几天小姐的智商下降得厉害啊,虽说本来就没什么智商,但这几天宋嬷嬷都快气死了,无论是教她什么东西都是错,就算骂她,她还是用一脸梦幻的表情看着你。

恋爱中的少女最脑残,宋嬷嬷得出一个结论,看着她绣得惨不忍睹的作品和满手都是针扎的孔但依早傻笑的丫头,宋嬷嬷摇摇头干脆让她休息去了。

“好,那我们出去吧,今天去大吃一顿吧。”

傻笑了半天的小花决定和橘子出门,顺便去购物,苦命的铁牛认命地跟在后面拿东西。

***********

出名是件很难的事,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出名并不难,尤其是对东方总赢而言。

东方以前听师傅说,杀手一定要低调,一定不能太引人注目,尽管东方目前为止没杀过几个人,杀的猪倒是不少,但他下山之后一直照着师傅的话做,直到他差一点饿死的时候,他果断抛弃了师傅的各种教训的话。

他经常在饿的肚子告诉他,人会学会适应环境,他自觉得适应得很好,你看,他下山之后总找不到客户,没有要杀的人就意味着饿肚子,但他聪明地跑去杀猪了,这不,自那之后他可从来没饿过,猪肉卖出去后会变成银子,银子可以买米,卖不出去可以自已吃肉,屠夫真是个好职业!

之前的十六年都是长在深山老林中的东方并不知道这世道,杀手这职业绝对比屠夫高大上的,一个顶尖的杀手混到只能去杀猪那简直是一种耻辱!可东方从来没感受过这是耻辱,因为总是脸红心跳的跑来他这边买肉的三姑六婆,大妈大姑娘们总让他觉得卖猪肉这行业比当杀手好多了,他非常肯定他杀人的时候三姑六婆,大妈大姑娘们只会尖叫着晕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个个用痴迷的目光看着他。

当然东方并不是色狼,他也并不是很享受被女人围着的感觉,相比起男人雄性本能的虚荣心,他想得更多的是女人等同于顾客,这些顾客都是让他有银子花,不会饿肚子的衣食父母,一个人真对父母产生邪念,那不就跟畜生一样吗?

周围的女人们,老的少的,已婚的未婚的看见东方都忍不住跟在他身后过来买肉了。虽说这小哥从来不爱笑,总是冷淡着一张秀美的脸,但她们都知道这小哥是外冷内热的,没看见他总是热心地帮人抓小偷啊!

东方总赢自上次抓小偷拿到一笔赏钱之后,就多了一个爱好,去市场抓小偷,这才叫没本生意啊!失主的十分之一的报酬和官府的夸奖及少量奖赏让东方觉得这也是生财之道!东方深觉得自已没跑去当杀手是正确的,这年代风调雨顺,吏治还算清明,有血仇的都跑官府找青天大老爷了,找杀手还得花钱,当然是不用花钱的官府更划算了。当然东方觉得以自已的身手,真想在杀手这条路上一路走到黑,还是有生意的,但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又是第一次下山的他实在不知道这杀手总部在哪里,怎么加入。

刚去市场转了一圈,抓了一个小偷,这次的报酬特别丰富,心满意足的东方回到肉铺时,卖肉的屠大叔傻了,因为东方屁股后面跟着一群人。这场景真是太少见了,好像就上沈探花脑子发神经的跑来买菜才有这样的现景吧。

不过当时小沈探花可是抱头鼠串地跑走了,但东方可不一样,尽管他那张跟冻石并不多的脸永远都学不会怎么笑,但心情好不好还是看得出来的,比方说现在这家伙的脸色居然是柔和的,大叔看着后面跟着的一串娘子军,十分了然。

老板着脸活像人家欠了他几百两银子的东方脸色这么温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一是看到食物二是看到能买食物的银子。不过原本一张没表情的脸就秀气得不行,现在脸色柔和看起来更秀丽了,屠大叔他发誓他看到了几个年轻姑娘眼里冒出的粉红爱心。跟在后面的大妈大婶阿姨小姑娘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刚刚东方的神勇并一边向屠大叔打听东方的事情一边开口说要买肉。

做得好啊!小子,美男计有效果啊!

买猪肉的屠大叔满面笑容,现在虽说是正午了,但天上挂着的太阳并不是太热,今年的夏天没往年那般热,但怕热的他衣物穿得极少,壮硕身体上肌肉累累,上半身光着只系了件围裙让人觉得仿佛回到了春天!他面容老实皮肤黝黑高大强壮,动作麻利无比将肉切的切砍的砍,用干荷叶包好送到客人手里。原本来看美少年的大妈大婶阿姨们果断倒戈,纷纷将眼睛集中在那健壮的八块肌上。小女生喜欢奶油小生像他们这样的成熟妹子自然还是壮男好,嗯,越壮越好,这才叫男人!众多大妈大婶们阿姨们依依不舍地最后看了屠大叔比女人还发达的胸肌一眼提着肉走了。

肉提前卖光了,大叔十分高兴拿着剩下的两只猪头将铺子一关到后院去煮猪头肉吃。

“明日再煮。”东方拦住他说,“今天发了笔财,下酒馆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师傅:我让你去当杀手,你居然跑去卖肉?!

东方:这街道上卖各种东西的都有,就没一家铺子挂个“杀手总部”的牌子,明明杀手也是一个行业!

师傅:哪家杀手总部会傻乎乎地挂牌?!官府绝对会取缔的!

东方:一定是当杀手的都不缴税才被官府取缔的。

☆、第134章

“果然好用!不过这墨水太大了点,最好再重新弄一下。”小花满意地说,这钢笔当然不能和上辈子相比,但好在这是个用毛笔的时代,书写的特点就是字体大,而这钢笔虽说出墨大,但相对于毛笔而言写出来的字已经是相当小的了。

“我一定会重新研究的。”老师傅精神振奋,他也看得出来,这新的书写用具的特点,一想到可以青史留名,他就兴奋不已。

“那就麻烦师傅了。”小花满意地出去了。

“小姐真厉害!”橘子双眼都是小星星,这可算是书写用具的改革了。

“其实没什么……”小花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转换话题,“对了,还有墨水也研究一下,墨水最好的没有一点杂质的,现在用的墨可不行……”

要买的东西终于买好了,一行人也觉得肚子饿了,决定去吃东西去。

橘子对吃的东西倒不是那么执着,但小花和铁牛要吃的东西就一个要求:要很多很多的肉!

三人跑到最近一个有名的小酒楼去吃饭,这个郭家酒楼不大,但在京城算小有名气了,因为这是一家专门做蹄髈的老店,消费的对象主要是一般中下等人家,做的东西非常实在。小花老早就听铁牛说过这家店了,今天还是第一次来。

小花等小二送菜上来时也只有一句话,这真是太实在了!这里的蹄髈分小盘大盘特大盘,小花点了份特大盘的蹄髈。一个巨大的盘子,大块大块的蹄髈在酱汁中显得油光发亮,香味迷人,一块就有一个碗口那么大。

“这蹄髈也未免太大块了,吃起来会很没形象的。”橘子抱怨说,这蹄髈虽然卖相不错,但切的这么大块,真是一点都不精致,怪不得这郭家酒楼有名也只是在老百姓间,权贵之家做菜讲究精致好看,这么大的蹄髈吃起来肯定不雅。

不过小姐和铁牛明显很喜欢,两人都是喜吃肉的而且都是饭桶,一人一大块开啃,小花见橘子不动手便给她挟了一块放入她面前的碗里,橘子只好小心地挟起来吃,周围点了蹄髈的人能吃得好看的极少,不少人衣服上都沾上的油渍,橘子还看见有人不顾形象的直接拿在手上啃。

“吃吧,这红烧蹄髈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小花笑眯眯地对橘子说,“反正这也没认识的人,谁管你吃饭发不发出声音啊,吃东西本是一件快乐的事,偏有人弄出一堆有的没的规矩来,那究竟是吃东西还是吃规矩啊。”

橘子失笑,不管了,小姐都不理了她理什么,而且这店里空桌都没了,周围的人一个两个吃的那么香就表明这蹄髈一定很好吃。

一咬,肉香在嘴里爆发出来,入口即化,浓浓肉味和酱油的鲜甜味道在嘴巴里爆发出来,果然好吃,橘子眼前一亮加快了吃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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