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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少年-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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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对他的帖子颇感好奇,所以就跟了进去。尽管我对医学知识知之甚少,但还是想探个究竟。
——您好医学博士,今儿特向你请教几招,希望你不吝赐教。
——别客气,但说无妨。
看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底气十足。他可能是个精通医学的家伙,不然就是个江湖骗子。一上来我要装作特真诚、特谦虚的样子,挖个陷阱慢慢套他的话。
——请问博士,你为什么说中医是一种玄学。
——这个问题嘛,小孩没娘说来话长啦!这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跟你解释清楚的。你如果真想听呢,咱们慢慢聊。
哼!我刚干巴巴地问一句,这小子就想找托词,是不是想耍我呀!有什么金玉良言你就尽管说吧。
——好呀!那你就慢慢地说吧!
——好。不过我首先声明一点,我所说的中医是指中国传统医学。因为我们的传统医学是建立在阴阳五行学说的理论体系基础上的。而阴阳五行学说又是在古代朴素唯物论和辨证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表面上看它似乎很深奥很神秘,实际上它是古人对宇宙世界观的一种模糊认识、猜测和假想。而这种认识论缺乏科学分析,可悲的是它最终成为中医的方法论,又由于这种方法论具有原始性、模糊性、笼统性和神秘性,所以阴阳五行学说自然而然具备了玄学的性质。喂,你如果感兴趣想深入了解一番,可查找医学著作《皇帝内经》。
我靠,他一下子说那么多,我看了都眼晕。今儿我算是碰到高手了。我一咬牙,打算只问他一些提纲携领的大标题,作蜻蜓点水式,不跟他玩深入探讨。不然就凭我那一点点狗屁医学知识,敢在他面前班门弄斧,结果还不是拿起斧头砸了自己的脚!
——请问博士,中医的末日真的到了吗。
——是的,阴阳五行学说在目前完全丧失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意义,尤其是在现代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传统中医,已不具备现代科学的基本条件。因此传统中医退出医学历史舞台的时候到了,这不是我随便一说,此乃大势所趋势不可当呀!
说老实话,传统医学的确是一门古老神秘的医学,在许多书上,我也看到过许多古人治病救人的传奇故事,挺感人的。它可是我们五千年来积累的医学财富。如果真的把它丢弃了,会不会有人咒骂我们是一群败家子。
——医学博士,你能说得具体一点嘛。
——可以,比如我们常见的流感,传统中医老是认为流感的病因是“风邪、寒邪”所引起,而且他能利用玄学的理论,将伤风感冒流鼻涕的生物学机制,说得头头是道句句在理,使那些不懂科学的人对他深信不疑,结果却导致病人的病情不断恶化,贻误了最佳治疗期,甚至丢了性命。这简直是他奶奶的谋财害命!
高!实在是高。他能把高深的医学问题说的如此浅显易懂,不得不令我折服!但话又说回来,网上的东西虚假得很!没准他是个纸上谈兵的家伙,压根儿他就不懂得医学,随便搬几句台词往我面前一放,装得像个大头蒜似的什么都在行。
接着我又跟他聊了一会儿,也没发现什么破绽。说老实话就凭我那一点可怜的文化知识,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不如早点结束为好,以免弄出国际笑话,于是我跟他说了声拜拜,便退出了“半瓶子”聊天室。
后来我玩了一会儿探路者游戏,又收了几封电子邮件,突然我打了几个喷嚏,感觉头又开始发痛。我只得关上电脑,在沙发里窝了一会儿,思索着我们刚才的对话。我知道我对医学一无所知,但我心里明白他讲的不无道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感觉。看得出这位医学博士是位敢说敢做的人物,所以我真有点佩服他。坦白地讲,这年月在这个星球上敢说真心话的人是越来越少了。
我拿起瓶子又喝了一口矿泉水,吃了两粒白加黑,然后默默思索着,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如果现代医学能攻克癌症的话,吴曼丽就不会死。她才十六岁呀,一个十六岁的花季少女,正是豆蔻年华憧憬美好未来的时候,她却走了,永远的走了。
有关吴曼丽的死讯是我刚刚看到的,在我的电子邮箱里。她的去世使我感到十分的突然,万分的震惊。尽管我知道终有这么一个结局,但当我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令人无法接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个小小的玩笑,一个美丽谎言。
事实上在两年前,吴曼丽就不幸患上了淋巴组织恶性肿瘤。她一直顽强地与病魔做斗争,并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下大量诗文,倍受网友们的喜爱和关注,点击率一直居高不下。可又有谁人知道,吴曼丽一边在网上回复网友的问题,一边大口大口的吐血!直到她的生命在键盘上戛然而止,时间瞬间停顿,世界也变得无声痛哭。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难忘而悲痛的日子。
网络是神速的,一瞬间众多的网友闻讯后,悲痛欲绝,纷纷在网上发表悼念诗文,他们准备为吴曼丽举办网上葬礼。有的网友说,吴曼丽是跳动在键盘上的精灵,他说的一点不错,曼丽的才华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吴曼丽走了,永远地走了,再也没人陪我去爬凤凰山了,也不知道山上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哪个黑洞。或许如吴曼丽所说,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黑洞,它只不过是人们思想解脱的一个空间,一个虚拟空间而已。一刹那,我仿佛明白了安提丰那句话的意思: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真谛,所以我们要好好地活下去。
二四 忧伤的叛逆者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这是一个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这是一个信任的时代,也是怀疑的时代;
我们一起奔向天堂,我们全都走向了另一个方向。_____________——狄更斯
^^
异想天开——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成语,它可以说是我生活中的一个常数。因为我这人无聊的时候就喜欢瞎琢磨,琢磨来琢磨去,琢磨这地上的人,天上的事。整天的胡思乱想,净想些不着边际的事情,到头来也都是他奶奶的白日梦。
如果我能异想天开,那么癌症患者就有了希望。
我能异想天开吗?我不能。
所以吴曼丽走了。
如果我能异想天开,那么我的所有功课就能考满分。
我能异想天开吗?我还是不能。
所以我的功课考得一塌糊涂。
异想真的就不能打开幻想之门嘛,依我看也没准儿。
有时候,我的情绪会突然变得忧郁起来,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吴曼丽的去世,使我的生活变得有点支离破碎、面目全非。听讲经的人说:人死后是可以上天堂的。我想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天堂的话,人应该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这种长途跋涉的。去天堂的路一定是漫长而曲折的,或是沿着太阳的光线前行,一路上不知要经历多少坎坷和磨难。
一想到这些,吴曼丽的影子就在我眼前恍恍惚惚荧荧戳戳地,怎么也挥之不去。我的头还有点痛,决定晚上出去走走。
街灯亮起来了,我走下楼梯,打算到小区对面的一家小酒吧里坐坐,刚走到小区大门口,突然接到杜娟打来的电话,她说,昨天我跟妈妈去超市买东西,一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气得我要死,一咬牙我又买了一个,害得我又花了一大把银子,那可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 ……。
我对她说:我还以为你蒸发了呢,怎么也找不到你。要不你出来散散心,别气坏了。她说:好呀,去哪儿?于是我跟她说了地点。
那是一家小酒吧,位于新华路上。
它的确是一家小酒吧。里面的人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块,懒懒散散地聊着天,表情也十分平淡,他们悠闲地喝着自己杯子里的啤酒,没有丝毫疯狂的迹象,这也正合我的意。扩音器里流淌出如水般的音乐,轻轻触摸着人们的耳朵。琥珀色的灯光柔柔的洒落在大厅的每个角落,人们就像被抽去灵魂的昆虫标本似的,一个个凝固在这透明的琥珀之中。这一切看上去简直就是一幅抽象的抑郁画。
在我喝第三杯啤酒的时候,杜娟出现了。她故作优雅的走了进来,像一只高傲的天鹅。她扭头四处扫射了一下,便命中目标,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有时候女人就像一挺机关枪,往哪儿一放,全被它镇住了。就比如杜娟,她一进来,周围顿时变得鸦雀无声,静得让人有点胸闷,感情男人看到美女都他奶奶的晕菜。
“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啦!”我一面对她说着,一面向服务生招了招手,为她要了一杯啤酒。
“哪儿能,手机丢了,气得我……”她一屁股坐在我的对面,吱吱不休地说着,看来她的懊悔还没消停。
“你今天约我出来,什么事呀?”她突然问道。
“嗯,没什么事,随便聊聊。”
“扯淡,想逗我玩呐!”
“真的没事,就想让让你出来散散心。” 我点上一支烟,想把话题岔开。
“你看,这儿的环境还不错吧。”
“甭蒙我,你肯定有什么事,我看得出来,有什么心事就直说……”嘿,她这人就这样,一旦抓住你的小尾巴打死都不松手,非他奶奶的问个四脚朝天不可。说老实话,我不大愿意跟她谈起吴曼丽去世的事情,再说这事跟她也没什么关系。
“嘿,真没事!”
“不可能,你……”
我一边慢慢喝酒,一边呆呆地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讲。
突然,大厅里发生了可怕的一幕。
只见靠近窗口的一张桌上,一男人猛然站起来,用力推了身旁的女人一把,指着那女人说,你这个臭婊子,真让我恶心。那女人也不甘示弱,顺手抓起桌上的杯子泼了那男人一脸的酒水,然后流着眼泪大骂道,你他妈的混蛋,我这么爱你,你竟然骂我婊子。紧接着,这两个鸟人便纠缠在一起。桌上的酒杯、酒瓶、盘子什么的都被打落在地,弄得一地的玻璃渣子。
我站在那儿傻傻地看着面前所发生的一切。酒精把我的脑子弄得晕晕糊糊的,在琥珀色光线的映衬下,猛然我感觉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实的,仿佛是电影里一出可笑的闹剧。
酒精真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你做出一些异想天开的事。
在这个充满酒精味和烟草味的空间里,我的大脑愈加发晕。此时我突然做出了一个伟大而草率的决定:去攀登凤凰山。虽说这个想法很冲动,有点孩子气,但我还是铁了心的要去,因为冥冥之中仿佛有人在山上呼唤我的名字!
我想在我离开上海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办,一件十分尴尬不愉快的事,本来我想不了了之,但我还是希望把事情收拾干净,不要留下什么尾巴,这可不是我一贯做事的风格。
最后我面对杜娟,从头到尾谈起我们俩之间发生的事情,又谈到吴曼丽的去世,以及我目前的困惑和遭遇。我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大堆,努力保持着一脸的平静,而她却傻傻地坐在椅子上,像座希腊女神雕塑似的一动不动。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突然说道:“你感冒了,是不是呀?”
说着她还探过身在我额头上摸了一下。我在心里恨恨地对自己说:我是感冒了而且是重感冒,简直是没救了。
“哇,额头怎么烫,脑子烧坏了,是不是呀!怪不得老说胡话。”
“嗯,小感冒,不碍事。”
“那你是不是着魔了,说了那么多的昏话。我告诉你,如果你真的要去,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你这人一点都不现实……”
杜娟说的有点道理,我这人的确不太现实,老是喜欢异想天开,净做一些出格的事。我知道自己迟早会完蛋的,倒不如早点完蛋的好,那样我也就心甘情愿了。
我表现得十分冷静,一脸的思想,仿佛一下子成熟了许多。我端起酒杯轻轻喝了一口,感觉跟喝矿泉水没什么两样。我始终保持着冷静,是想让她看到我的另一面,或者说是我坚强的一面。不过杜娟太了解我了,她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软肋。
“你永远不想长大,什么时候都像个孩子。”
突然我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头痛得厉害。其实,正如杜娟所说,我不想长大,不想成熟。因为我知道她眼中所谓的成熟是和庸俗、世故圆滑捆绑在一块的。
沉默横在我与她之间,在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脸色有点惆怅。后来我发现我们总不能怎么一直尴尬下去呀,总要说点什么。于是我便没心没肺地跟她开玩笑说:我打算坐上火车去拉萨,去看看那儿的青藏高原,布达拉宫,还有那儿的蓝天和白云,喝一杯酥油奶茶,最好我们一块儿去。
杜娟今晚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嘴角微微下垂着,头发弄得像冬天里的杂草,黄白相间,远远看上去整个一小绵羊。当我说完以后,她鄙视地瞟了我一眼,好像在说小样儿你又在做梦吧,我怎么会跟你去呢!我求求你别犯傻了。
我知道她绝不会跟我去拉萨的,她只是有点伤感而已。她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女孩,一个活在现实之中的普通女孩,眼前就是她所要的一切。
以前她曾经告诉我说,她妈妈不同意我们继续交往下去,这样会影响她的学习。我相信她讲的话,因为我每次往她家打电话,但凡是她妈妈接电话,一听到是我的声音,便立马变成另一种口吻,一副冷冰冰的腔调。这个我能听得出来,哪怕我是个傻瓜。
“不管怎样,你不在爱我了。”杜娟突然说道。嘿,女人天生就这样,不论以前你对她多么好,到最后都是你的错,甚至你前脚滚蛋,她后脚立马找个替补的。但我听了她的话,还是故作惊讶。
一刹那,我寻思着自己该收场了,于是我站起身准备买单。
“哦,你还记得嘛,我们有过一次关于亡羊补牢的争议。” 她抬起头,一双大眼睛定定地看着我。
“嗯,记不大清了,好像 ……”我在拼命的追忆着。
“你说过如果你是那个放羊人的话,羊丢了就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几只羊嘛。再说一个破羊圈,还修它干什么。嘿,你瞧今儿我就碰上了一个不会放羊的人,是不是呀!我是说我真倒霉,竟然看走了眼。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有责任心、有上进心的人,我还常常以此而自豪呢!”
“此一时,彼一时嘛,我想我现在开始修理羊圈也不迟!”
“晚了,太晚了!等你把羊圈修好,羊儿早就跑光啦。”
“其实我也想修,只是 ……”
“你压根儿就没打算修过,你只是听之认之、放任自流。”
“也许是我还不够成熟,等过个三年五载,我想我总有一天会把羊圈修好的,等着羊儿回来。没准儿到那时,老羊拖儿带女跑回来一大群呢!”
“臭美吧你,整天的异想天开!”
对别人的理想,她老是这个样子——满脸不屑的神情。我有点生气,但对她仍有几分眷恋,可是我主意已定。最后我俩在酒吧门口分了手。
我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随着我慢慢地长大,我会筑起一道长长的篱笆,围起一片大大的草地,让羊儿在里面尽情的吃草玩耍,让它们无拘无束的快快乐乐的生活。虽然我现在做不到,但我还年轻,手心里还攥着大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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