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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1-1016章)-第4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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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从那一次之后,曾秃子觉得单枪匹马太吃亏,这才开始拉起了队伍。单枪匹马的胡子叫棒子手,只有拥有众多手下、组织严密的绺子才被称为“胡子”。大绺子可以达到几千人,小绺子十几人几十上百人不等,二三十年下来,曾秃子现在拥有一支两千七八百人的队伍,算得上是大绺子了。

绺子里的金交椅,一般是按“四梁八柱”的布局排布的,大掌柜的、大当家的,是一般的叫法,在绺子里面,正式的称呼是“通天梁”。反天刀的队伍里面,反天刀徐宁就是“通天梁”,风中刀梁颢耀就是二当家的“托天梁”。这两个人物最为重要,他们两个一起落到官兵手里,他们的山门自然很容易就被踹了。

反天刀的山门被踹,反天刀和风中刀下落不明的消息传来之后,辽东绿林道上各股绺子都有些小心,最近都安份了许多。曾秃子也不例外,在他的二当家规劝之下,曾秃子停止了一切活动,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官府的动静,一连过了十来天,丝毫不见什么异样,曾秃子才渐渐恢复了常态。

依着二当家的意思,现在风声紧,官兵正在兴头上,暂且不要有所行动,再等些天,下了雪,官兵出动不易,想做买卖再做几票大的也就是了。二当家的是他的军师,曾秃子一向言听计从,便也依了他,不过买卖可以暂时不做,连着十多天没有娘们傍身,曾秃子可有点忍耐不住了,于是这一天,他便带了几个心腹手下,悄悄地溜出山来,找他相好的去了。

曾秃子山下,几十里山路外边有个镇子,叫王家窝棚,因为最早定居到这儿的人家姓王,刚到这儿的时候,就搭了个窝棚,所以这地方就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如今这里已经有了百十户人家。镇子里边有个韩家的小寡妇,就是他的相好儿。

韩寡妇家在王家窝棚算是富有的人家,原本家里辟着二十来亩的田地。不过这个富有,仅仅是体现在拥有的土地上面,这样的人家是土地主,家里其实非常节俭,连双好鞋子都舍不得穿。粘豆包蒸出来,只给家里雇的长工短工们吃,自己家里的人连这都吃不到,只能喝稀粥吃咸菜,图的就是雇工有了力气,可以多干活。

韩家老爷子口挪肚攒的,自己过得比家里雇的长工还苦,一文钱都能攥出汗来,一味的攒钱、买地、垦荒、买耕牛,就这么着,家业一点点变多,成了王家窝棚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结果树大招风,引起了一伙胡子的注意。

那时候曾秃子还没在这里开山立柜,附近山头上是另一伙胡子。胡子下山劫掠,原本是求财不要命的,可那韩老头儿恰恰是要钱不要命的,自己都舍不得吃用,哪舍得自家的钱财被人抢去,他想上前阻止,胡子老大哪肯跟他废话,就把他一刀宰了,他那儿子急了眼,上前跟人家玩命,也被杀了。

幸亏当时韩家媳妇跟婆婆上山采蘑菇去了,得以逃脱一难,可是回到家里,不但家财被掳夺一空,当家的也被人家给杀了。家里倒是有几十亩地,可是已经身无分文,雇长工也雇不起了,两个妇道人家如何过活?

好巧的,曾秃子此前办事,带了几个兄弟恰好经过这个镇子,看见韩家媳妇儿生得花容月貌,便惦记上了,他办完了买卖回程的时候又特意来到镇上,恰好听说了这件事。他原本驻扎的山头,离官兵卫所太近,本就觉得不太安全,两件事儿掺在一块,曾秃子就动了心思。

没几天,他就端了那个胡子的山头,吞并了他的盗伙。第二天一大早,韩家媳妇一开大门,就看见门口阶上摆着三样东西:一袋面、半扇猪肉、还有那个抄了她家的胡子头领的人头。

这就算是聘礼了。曾秃子虽然丑了点,却有势力,那韩家媳妇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反正是从此就成了曾秃子的女人,韩家那老婆子知道自己儿媳跟土匪头子那些事儿,可到了这一步,她哪管得了,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地由着媳妇儿去了。

此刻,曾秃子正跟韩家媳妇在炕上颠鸾倒凤地折腾着,皮肉撞击,“啪啪”直响,女人的呻吟尖叫声在静谧的夜色中传出老远……

曾秃子的几个心腹手下在前面屋里守着,灶下生着火,锅里炖着顺手从村里摸来的一条土狗,狗肉已经烹出了香味儿,眼看着就熟了,几个胡子喝着酒,听着后面传来的叫春声,心里头好不痒痒。

可他们不敢打那韩寡妇的主意,那是大当家的心头肉,宠着呢,几个人听得心火上升,口干舌躁,只好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灌酒,稍遏腹中欲火。突然,房门猛地开了,几个人影风一般卷进来。

“哪个?”

胡子们稍生警觉,刚刚跳起身来,沉重的刀背已经敲到了他们的头上。

韩寡妇二十七八,一朵花儿开得正艳的时候,那一个白生生的身子十分迷人,这时节,她小狗儿似的跪爬在炕上,圆润肥硕的肥臀撅着,曾秃子咬牙切齿地抱着她的屁股,好像正跟人拼命似的,头高高昂起,颊肉绷紧着,双眼紧闭,堪将高潮。

韩寡妇发出如泣如诉的娇喊呻吟,用力地扭臀迎合着身后的男人,突然,门帘儿一掀,韩寡妇似有所觉,猛地抬头看去。

“啊!”

韩寡妇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啊!”

曾秃子陡听叫声有异,也刷地一下睁开了眼睛。

他只叫出这么一声,因为他只看到一片刀光,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辽东绿林道上第一条好汉反天刀,此时气焰全消,低声下气地站在丁宇面前,躬身道:“曾秃子有个相好儿在王家窝棚,这事小人也是偶尔听人说起过的,原也没想着凭着这个消息,就能轻而易举地干掉他。幸好,那曾秃子也是作恶做到了头,叫天收了去。咱们又利用他那几个手下,诳开他的山门,把他的老窝端了……”

反天刀舔舔嘴唇,赔笑道:“小人这投名状递上来,侯爷该相信小人投靠朝廷的诚意了吧?小儿是不是可以……放出来了?”

丁宇哈哈一笑,站起身来,缓缓走到他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反天刀比丁宇还高出半头,年纪也比他大,却谦卑地把腰弯得更低了些。

丁宇道:“你放心,你儿子我当然会放出来。曾秃子是你的拜把兄弟,却是死在你的手里。曾秃子那几个手下还活着,那韩家寡妇也活着,这事他们可是亲眼看到的,只要我叫他们把风声放出去,绿林道上就再也没有你立足之地!再说,有机会做官,谁愿意做贼啊?到了这一步,你还怕我信不过你么?”

“是是是,侯爷英明!”

丁宇又道:“江湖道义?江湖道义算个毬!你现在是朝廷的人了,朝廷的人剿匪,那不是天经地义么?谁还敢说你一声不是,谁还会骂你一句不讲江湖道义?回头本侯爷替你向皇上请道旨意,封你个高官厚禄,便有莫大的前程,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跟着本侯爷吃香的、喝辣的,本侯爷亏待不了你。”

“是是,还请侯爷多多成全!”

“不用谢,你既是我丁宇的人,你的事自然就是我的事,不过我的事嘛,你也得当成自己的事,认真地去办才好!”

“是,侯爷教诲,小人铭记心头。”

丁宇似笑非笑地道:“不用记了,还是用心去做吧!本侯爷现在就有一件烦心的事,想叫你帮着我解解这个结儿!”

反天刀一怔,觑了觑丁宇的脸色,问道:“不知侯爷有什么吩咐?”

丁宇脸色一寒,沉声道:“附耳过来!”

第636章 了了然

唐杰所承担的事情,其实并非杂差,张俊虽然是有意把他调开,但是让他管理这一块事务,却也不算是排挤,相反,这还算是个肥差。

烽燧是辽东防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辽东地广人稀,且与草原接壤处,没有那么多易守难攻、一夫当关的险隘,草原上的人来去非常方便,而辽东驻军再多,也不可能把辽东部署得密不透风,除非他们在辽东再建一条绵延千里的长城出来,这样,烽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因为它是重要的通讯工具,紧急军情需要它的传递,一旦遇有敌袭,各卫所官兵才能迅速调运,有的放矢。再者,烽燧建设的支出是一笔难以统一标准的款项,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主持这一块事务,其实是颇有赚头的。

可唐杰自然志不在此,他依旧每到一处,便绞尽脑汁地进行挑拨、煽动,或者用极其粗暴的手段对被裁撤士卒进行打压,以激起他们的反弹。可是他的所作所为,张俊和万世域都已经了然于心,岂能任由他煽风点火,于是开原通判莫可就成了他的跟屁虫,他在哪儿出现,莫可只比他晚到一步,随即就会出现在哪儿。

莫可忽然发觉,唐杰的所作所为,也未必就是一件坏事,至少在经过唐杰的粗暴打压之后,他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一番说教,官兵们的接受程度居然出奇地高。唐杰可不知道自己的破坏反而起了反作用,依旧孜孜不倦地行动着。

这天,唐杰巡视到了定辽中卫所在的凤凰城,在这里暂停之后,又奔了汤站堡。

从定辽中卫到汤站堡之间的烽燧,都建在险峻的高山上,一有声息,烽烟马上可以燃起,轻易不会被人偷袭敲掉。不过,哪怕是天堑,其牢不可摧也只是相对的一种说法,这世上就没有不可破的险关,过于信任死物,或者建设上有所漏洞,难免就会为人所趁,烽燧建设要委派最高级别的官员统筹、建设、管理、修缮和整固检查,就是这个原因。

唐杰登上一处烽燧,装模作样地检设了一番堡内堡外的建筑和装备,便就士兵们最关心的问题解答起来。裁军的消息一传开,就引了辽东所有卫所官兵的广泛关注,现在有都司衙门大员到了,地方上的士兵和将领们自然会就此事问个明白。

唐杰并没有造谣生事,那样很容易留下把柄。可是要想煽动士兵不满是很容易的,在说话技巧上注意一下就行了,该解释的政策忽略一下,容易叫人误解的地方说得简单一些,很容易就能激起大家的不满。在守墩士兵沸反盈天的愤怒目下,“胜利完成任务”的唐杰便带着自己的两百名亲兵施施然地上路了。

不知不觉间,他便踏进了反天刀徐宁的包围圈。他们早从丁宇那里掌握了唐杰的详细行程,早在这里好整以暇地做好了准备。道路两侧的丛林和野草地里,早已悄悄埋伏下了数百名勇士,这些人都是随反天刀一齐束手就擒于张俊的绺子,他们现在依旧是一身绺子打扮,因为他们今天扮的是曾秃子的旧部,伏击官兵,报复泄愤来的。

丛林中埋伏着一些反天刀的人手,而近处,甚至就在道路两侧二三十步远的地方,埋伏着另外一些人,他们在地上掘了土坑,再用木板铺了草皮作为遮掩。如此部署,就算唐杰的亲兵骑在马上,也无法注意草丛中的这些异样,除非他们走到近处。

而这里是远离最有可能发生战事的西部防线的,这儿已经过了凤凰城,再往前去就到镇江堡,隔着鸭绿江看到对面的朝鲜人了。这里只有一些归附大明的女真部落和高丽部落,能有什么危险呢?唐杰的两百亲兵都骑在马上,视野开阔,触目所及,不见一个路人,所以毫无戒心,很悠然地一步步踏向死亡陷阱。

突然,一声霹雳般大喝,近在咫尺出,一条大汉从草丛中一跃而起,张开猎弓,一箭射来,走在最前面的一个明军猝不及防,中箭落马。随即,草丛中陡然跃出许多人来,提着猎弓乱射一气,反正两百骑人马就在路上,根本无需瞄准。

这一通乱射,自四面八方骤然而至的淬毒箭矢,便像镰刀割麦子似的,齐刷刷放倒一片,紧跟着后路也被人截断了。亡命徒们从树林中蹿出来,挥舞刀枪疯狂扑至,与仓惶结阵自保的明军战作一团。

“杀鹰犬,为曾大哥报仇,杀呀,杀呀!”

反天刀领着人,打着曾秃子的幌子,玩命地扑上去,唐杰的亲军猝不及防之下,已有三分之一的人被射落,现如今对方的人数数倍于己,如何还能抵敌,片刻功夫,道路上便血腥遍地,伤亡一片了。

唐杰又惊又怒,喝道:“向前冲,冲出去!把这些胆大包大的贼人甩掉!”

左右亲兵护着他,拼命向前冲去,这两旁不是一望无垠的旷野,矮山树从,无从逃逸,后路既断,唯有向前冲出尚有一线生机。指望身后烽燧中那些守军来救命是不可能了,且不说已经走出了二十里地,他们根本看不到这里发生的一切,就算看到了,他们刚刚信了唐杰的挑唆,对朝廷充满怨恨,肯来救他才怪,十有八九是要装聋作哑的。

唐杰的亲兵训练有素,都是他从北京带来的精锐战士,临危而不乱,他们也知道这时候防御必死,向前冲去尚有一线生机,当下把唐杰护在中间,拼死向前杀去。官兵们一旦定下神来,其纪律性和协调性远不是山贼们可比的,可惜的是,现在已经打成了烂仗,协同配合的优势便无从展开。

道路狭窄,摆布不开,兵力又屈居弱势,前方全都是刚刚被射倒的人和马匹,左、右、后三方则是吃了疯药一般的胡子,如何还能逃走?反天刀手中一口刀迅雷掣电,就像当日领着人亲自杀向银车一样,勇不可当地冲向唐杰,仿佛唐杰就是一座闪闪发光的银山……

屠杀结束了,满地都是死尸,还有一些伤马,唐杰不是死在反天刀手中的,他是亲自挥刀斩杀了多名山贼之后,被两个山贼自后面用刚刚捡起的长矛刺中了腹背,继而被人乱刀砍死的。一地狼籍,反天刀下令彻底检查,死尸也要在要害上再捅一刀,决不留一个活口,连伤马都彻底杀了,做足了报仇血恨、鸡犬不留的派头,这才带着自己的人呼啸而去。

“侯爷!小人不辱使命!”

一处山坳里,反天刀见到等候在那里的丁宇,立即兴冲冲地迎上去,他还有意地挺起了胸,叫丁宇看清楚他一身的血迹。

“把他干掉了?”

“侯爷放心,小人办事,妥妥的!”

“呵呵,好!那么,你可以……去死了!”

丁宇脸上带着笑,就这么笑着,腰间的刀突兀地便出了鞘,力劈华山,刀似匹练!

反天刀满脸惊愕,他甚至来不及做出第二个表情,一颗人头便被丁宇一刀劈成了两半。

丁宇从袖中摸出一块洁白的手帕,低头拭着刀上的血迹,小心翼翼,非常仔细。他头也没抬,耳畔,箭骤如雨,声似蜂鸣,嗡嗡声中,无数枝利箭从两旁密林中泼雨般射出,这都是边军所用可穿三层重甲的狼牙箭,杀伤力与胡子们配备的猎弓天壤之别。

丁宇拭净了宝刀,还刀入鞘,转身悠然而去,淡淡地吩咐亲兵道:“打扫干净!”

※※※※※※※

“部堂,唐同知巡视各卫所烽燧,途经风云堡,不幸被辽东大盗曾秃子的部下报复泄愤,悍然杀死!”

丁宇站在夏浔面前,双腿并起,双手下垂,深深弯腰,满面沉痛。

夏浔大惊失色地道:“唐同知竟然被杀了?”

丁宇道:“是,被曾秃子逃走的部下给杀了!现场,惨不忍睹,不要说人,就连马……他们都不放过,这仇当真是报得彻底,鸡犬不留啊!”

夏浔大怒道:“混帐东西,堂堂同知,竟被一些溃匪给杀了,你们剿匪是怎么剿的?”

丁宇顿首道:“国公恕罪!曾秃子的盗伙占据险山峻岭,攻之实在不易。反天刀徐宁弃暗投明,归顺了朝廷,有他带路,我们在王家铺子曾秃子相好的家里蹲守了好几天,才把他逮住杀了,结果趁夜袭击他的山寨时,因为道路险峻,还是被他们的一些余党趁乱逃了,那一战惨烈无比,徐宁也在攻陷山寨时,被寨上的山贼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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