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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1-1016章)-第4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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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晟见他语出赤诚,毫无作伪姿态,不由得老怀大畅。花花轿子众人抬,堂堂国公,能对他一个侯爷如此恭敬礼遇,且又当着这么多的官属部下,那是多大的面子啊!

宋晟哈哈大笑,一双大手紧紧攥住夏浔的双手,用力地摇了一摇,扭头看见二儿子和一众将佐还骑在马上发呆,不由喝道:“老夫老眼昏花,你们也跟老夫一样眼神儿不济么?怎么还不下马见过国公?”

宋晟这一声喊,才把那些将军们喝醒,赶紧一个个扳鞍下马,纷纷迎上前来!

宋晟是一员智将、也是一员猛将,智勇双全,允文允武。要治理西凉这地方,光懂武不擅文不成,光怀柔不动武也不成,只生了一生倔骨的人,治理不了西域,一根肠子通到底毫无心机的人,同样治理不了西域。

同时,他镇守西域二十多年,压根儿就没挪过地方,以他在西域如今的势力和威信,只要他振臂一呼,就足以划地自治,建一个独立王国,可是朱元璋、朱棣两代雄主,对他却始终信任不疑,从不曾想过要把他调往他处,甚至宋晟几次三番上表请求卸任还朝,朱棣还不允许呢。

面对西域险恶的环境、错综复杂的势力派系,需要他智勇双全;官场上的学问,他更是高明之极。若非如此,宋晟当年到了西凉,治理不好地方,结局就得步他前九任指挥使的后尘;治理好地方,就得因为锋芒毕露而引起朝廷的猜忌,早就让他功成身退了。

宋晟能镇守西域二十多年,能有这么大的成就,那可是一位有着极其高明的政治手腕和军事手腕的封疆大吏。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人情世故这篇大文章,宋晟是做得极好的。

今天夏浔这番举动,立即博得了宋晟的好感。以他一双慧眼,自然看得出夏浔这番话发自真心,何况以夏浔今时今日的地位,也完全用不着拍他的马屁。

人和人就是这样,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也是冷冷淡淡难以交心,有些人初次相逢,三言两语谈下来就觉得十分投契,宋晟与夏浔就是这般情况:一见如故。

两个人把臂攀谈一阵,便各自登马,在众将护拥下回城,凛冽寒风下,顶盔贯甲的军士们无声肃立,无数面飘扬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车驾仪仗一动,迎驾骑兵、护驾骑队、伴驾骑兵……各个方阵有条不紊,缓驰来去,阵势变幻,其势如山之倾,军威令人震撼。

夏浔双目一亮,不由赞道:“老将军,这就是威振西域的甘凉精骑了吧?”

宋晟对自己精心打造的这支精锐骑兵也是十分得意,他捋须笑道:“正是,国公此番前来,率有御林精兵,末将不拿出最好的兵来,恐怕要让国公失望呢!”

宋晟说着,笑望了一眼夏浔仪仗之后的三万精骑,夏浔这三万兵,俱披铠甲、威武雄壮,标枪、佩刀、箭壶、弓袋、骑盾、长枪、马槊……各色武器一应俱全,甲胄鲜明,鞍鞯整齐,军威十分雄壮。

以宋晟多年带兵的眼力,只是浮光掠影地扫上一眼,从这支队伍在寒风中的手脚、肢体、面部的细微变化,从他们行进前彼此协同呼应是否流畅,对他们的战斗力就能估摸个八九不离十,对这支队伍,他是很欣赏的。

夏浔哈哈一笑,说道:“这三万精骑,是百里挑一的京营精锐,大多都是打过仗的。不过西域地势地理、四时气候、番兵作战特点,与北疆又有不同,他们还需要在这里多加锤炼才能成大器呀!”

宋晟道:“国公过谦了!末将这数万甘凉精骑,可是历时二十余载,集结各族弓射俱佳的勇士,千锤百炼,始有今日,国公这三万精兵,既是优中选优,个人战力自然是不差的,可是如今看他们行进配合无比默契,行止之间浑然一体,不动如山、其行如林,国公带兵的本事便可见一斑了。”

夏浔心道:“若不是这一路上,用种种法子操练他们,恐怕你宋侯爷就不会这么说了。”

夏浔笑道:“老将军,不要一口一个国公的了,杨旭表字文轩,老将军唤我文轩就好,要不然从老将军您的口中一口一个国公的唤来,杨旭可是惶恐不安啦!”

宋晟听了欣然道:“既如此,那老夫就不与你客套啦。哈哈,文轩呐,老夫今日与皇上做了亲家,迎安成公主过门,做了我宋家儿媳。文轩的夫人乃是当今皇后的妹妹,如此论起来,咱们两个也是亲戚,而且应该是平辈论交,你也不要一口一个老将军了,我唤你一声文轩,你叫我一声大哥,这才是一家人!”

夏浔大喜,对这样的真英雄,他是很想结交的,于是从善如流,立即拱手叫道:“大哥!”

宋晟抛须大笑,等他们赶到西宁侯府邸时,两人已如多年老友一般,无话不谈了。

※※※※※※※

西宁侯府为了办喜事,早就筹备妥当了。

整个府邸披红挂彩,吹吹打打锣鼓喧天。

公主的仪仗在赶到城下之前,也停下重新做过修饰,早就准备好的各种彩饰丝绸,也都系上了车子、马颈,公主的陪嫁人员也都换上了新衣新帽。

夏浔入城第一件事,就是先喝喜酒。

宋侯爷的二儿子,也是如今事实上的长公子大婚,不但各关各卫能来的将领都来了,不能来的也送了厚礼,就是各堡各寨的头领,豪门大户人家,乃至番、蒙、回、羌等各族头人、酋领,也都赶来祝贺。

喜事办得很热闹, 安成公主大婚,给这甘凉的冬日,增添了一抹春色。

新建的驸马府就在西宁侯府旁边,两座府邸,中间又有拱门相通,这边办完了喜事,直接就送到了那边洞房。

唐赛儿小丫头作为夏浔的干女儿,也有幸参加了婚礼,一回到西宁侯宋晟给他们安置的住处,唐赛儿就兴致勃勃地道:“新娘子好漂亮喔!”

夏浔忍不住笑道:“新娘子头上盖着盖头呢,你又不曾见过,怎么知道漂不漂亮?”

唐赛儿抿抿嘴道:“那红衣服漂亮!衣服上绣的还有金凤凰,被人扶着一走动起来,好像一朵火云在飘!”

一旁,触景生情的西琳和让娜,两位金发碧眼的龟兹美人儿就拿妩媚的大眼睛幽怨地瞟向夏浔。她们自然不敢指望有朝一日能凤冠霞帔、风光大嫁,可是,她们也希望洞房红烛、郎君相伴啊!

她们是辅国公府内宅的乐姬,实则那性质就是辅国公私有的财产,就是嫁人也由不得自己的。按照一般大户人家的规矩,她们未来的前途,要么是被主人收了房,做他的侍妾,要么被发卖于别人,再就是一直在府里做个乐姬,等到人老珠黄,如果主人不再喜欢拿她们当摆设,肯发善心的话,就会发一笔遣散费,叫她们出府,或嫁人或加入乐籍,都由着她们自己。

种种选择当中,她们当然希望能得到第一种结果。大夫人的侍婢巧云现在已经被主人收了房了,地位、待遇虽不及梓祺、谢谢两位夫人,也不及苏颖和小荻两位侧室夫人,可毕竟是主人的女人,有自己单独的院落住处,还拨了两个丫环侍候,管着家族的一部分产业,每个月的月例银子比内宅上房的丫头高出两倍,如果将来有了孩子,那待遇就更上层楼了。

唉!谁叫人家是茗夫人的贴身丫头呢,近水楼台就是比她们好运呐!两位姑娘已经是熟透了的蜜桃儿,却始终不得采撷,不受品尝,春闺寂寞,未尝不是无奈,如今她们弹奏的音乐,都少了些当初少女的欢快和明朗,而是有些缠绵悱恻了。

这一遭国公爷点名带她们出来,茗夫人又有那番交待,两位姑娘这一路上好生期待,可惜国公爷一直没有宠幸她们,或许一路上军帐之中诸多不便吧,可如今已经到了甘肃镇,正式安顿下来了呀,两位姑娘患得患失的,瞟向夏浔的眼神儿可就有些幽怨了,或许……还有一点饥渴……

今夜,国公会不会召我侍寝呢?

第752章 缘

“今夜,主人会不会要我侍寝呢?”

想到这里,西琳和让娜这对相依相伴多年的好姐妹很默契地又对视了一眼,然后……

“让娜的胸比我挺呢!”

“西琳的屁股又翘又圆……”

“她的脸蛋甜甜的,主人应该会更喜欢她吧?”

“她的腰肢那么细,腿又那么长,主人会不会要她侍寝呀!”

“哎呀,坏了,人家的鼻尖上刚生了一个小雀斑,一会儿得敷点粉掩饰了去,免得主人不喜欢!”

两双湛蓝的大眼睛无声地交流了片刻,忽然发现相依为命的好姐妹成了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

“我一会儿得好好打扮打扮,一定要超过她!”

两个女孩儿在心里异口同声地说,然后不约而同地挺了挺胸。

可是,夏浔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们的明争暗斗,还在逗着赛儿:“哈哈,等赛儿长大了,披上新嫁衣的时候,也会是个很漂亮的新娘子的。来,我看看冻疮好了没有,嗯,差不离了,看看你,现在又瘦又黑的,干爹刚看到你的时候,那皮肤可是嫩得一掐就出水儿,跟瓷娃娃似的,把冻疮赶紧养好,你这样奶白奶白的皮肤,长大了要是穿一身白色的嫁衣,那就漂亮得真跟小仙女儿似的了。”

“爹爹尽瞎说!”

唐赛儿自幼丧父,现在终于补了回来,虽然十岁了,却比五六岁的小女娃儿还缠人,她跳上夏浔的大腿,亲昵地搂住他的脖子,甜甜地笑:“新娘子都要穿红衣服的,哪有穿白衣服的呀,又不是戴孝。”

夏浔笑道:“一地一风俗,各不相同的。在咱们这儿,办喜事得穿红衣服,可是在西方,成亲的时候是穿婚纱的。婚纱呢,就是新娘子穿的衣服,白色的,用轻纱制成,穿在身上皎如明月,非常漂亮。赛儿这么漂亮,要是有机会穿上洁白的婚纱,一定像仙女儿下凡似的。”

5西琳和让娜幽怨地看着他。

1唐赛儿雀跃道:“真的么?这儿有么,人家想穿穿看!”

7夏浔失笑道:“你现在就要穿啊,可有中意的新郎倌了么?”

z唐赛儿嘟起小嘴道:“人家只是想穿新衣服而已,干嘛非得找个新郎倌儿呀,要不爹爹代替一下吧!”

小夏浔大汗:“别胡说!小丫头不懂事儿,这也能随便替的么?”

说唐赛儿掩着小嘴,咭咭地笑起来,夏浔这才知道她是故意作弄自己,不禁嗔怪地在她小屁股上打了一巴掌。

网一旁,西琳和让娜继续幽怨地看着他,看着这对其乐融融的“父女”。

这时,老喷走了进来,对夏浔禀报道:“国公,黄真御使求见!”

“哦,老黄来了!”

夏浔拍拍赛儿的后背,唐赛儿一挺腰杆儿,便从他大腿上跳下来,夏浔道:“乖,跟西琳姐姐玩去吧,干爹见个客人!”

“哦!”唐赛儿乖巧地答应着,走去牵住了西琳的手,快活地道:“西琳姐姐,刚才看见院子里的梅花开得好漂亮,咱们去看看。”

赛儿虽然生性活泼,其实感情里面一直缺失了一大块,在她这个年龄的时候,茗儿还是一个萌萌的小丫头呢,从她随姐姐、姐夫去燕山狩猎,穿一身兔宝宝的衣服,就可见她当时的天真童稚,而赛儿比那时的她要成熟了许多。现在有了夏浔的宠爱,唐赛儿变得更活泼了,骨子里那种因为自卑而倔强、喜欢争强斗胜的性格改善了许多,开始像同龄的女孩儿一样,少了些机心,多了些天真。

让娜一听唐赛儿要拉着西琳去看梅花,不禁笑开了嘴巴,赶紧脚底抹油,回去梳妆打扮了。

外面,黄真穿着件羊皮袄,戴着狗皮帽子,靴筒和裤腿位置绑了兽皮,仿佛一个乡下老农似的,迈开大步走了进来。

这老货原来身子不好,在山东济南府的时候因为寻花问柳,纵欲过甚,险些脱阳而死。可是自打他的事业焕发了第二春,似乎身子骨儿也好起来,居然一年比一年精神。他在辽东待了一年多,不但没病没灾,反而倍儿精神,此番到了西域,也不觉其地寒苦。

一见夏浔,黄真就咧开大嘴笑起来,把手一拱,长揖道:“国公爷,您可到了,想死老黄了!”

夏浔看见他这身打扮,不禁笑道:“老黄,怎么这副模样?好歹也是都察院佥都御使了,此地裘衣又不甚贵,难道你还买不起么,要不我送你一件?”

黄真现在算是夏浔的嫡系了,见了他可不见外。他摘下狗皮帽子,一边拍打着帽子上边的雪花,一边对夏浔笑道:“国公爷,要说暖和,这玩意儿穿着比裘衣还暖和呢。再者说,皇上下了旨意,不得坐在公馆里面,召见几个诸生百姓,问问地方风情就敷衍了事,必须得走到田间地头,察访民间实情,穿了裘衣可不方便。不过呢……谢国公爷的赏,老黄不穿,回去供起来,当传家宝!”

夏浔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得,我这是自找的,行行行,回头送你件裘衣,哈哈哈,坐吧坐吧,茶正热着,别客气,自己倒!”

说着,也在座位上坐下来,笑容微微一敛,问道:“你在西凉察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此间情形如何?”

※※※※※※※

夏浔离开喜宴时,酒宴还没有完全结束,当他与黄真捧茶叙谈的时候,许多客人才从西宁侯府陆续离开。

其中两位客人并肩而行,边走边聊着。

其中一个四旬上下,高鼻凹目,高大魁梧,脸膛黑红发亮,轮廓分明犹如刀削,编发盘辫,身着藏袍。这个藏人叫盛隆,住在念青唐古拉山——横断山以北的藏北草原上,属于安多藏人。 安多一带是万里无垠的广阔草原,以出良马闻名。

盛隆是那里的一个土司,管治着一片广袤的草原,他还经商,宋晟的甘凉精骑,有许多良种骏马就是从他那儿买来的,他经营的当然不仅仅是骏马,不过这是他的主要生意。甘凉精骑是他最大的战马买家,西宁侯家办喜事,他岂能不来?自从得着信儿,他就带了厚礼,赶来张掖了。

另一个年轻一些,二十六七岁年纪,比起旁边身材高大的盛隆显得苗条一些,只是一袭右衽斜襟、高领长袖的蒙古皮袍套在身上,登时就显得臃肿了。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羊毛毡靴,这种靴子最适合在冰天雪地里行走或骑马,可御严寒。

他的皮帽子还没扣到头上,头上还戴了一顶白色无沿小帽,一看就是个回回。

回回可不仅仅是指回族人,信奉清真教的人都可以此泛指。这个人就是一个蒙古人,本名叫满都拉图,翻译成汉语的意思就是兴隆,因为打从他老爹那辈儿就是经商的,希望家里财源广进。他住在沙州,也就是敦煌,因为母亲是汉人,又常与汉人经商做买卖,所以以母姓又取了个汉名叫嬴战,因为这名字叫着简单,现在旁人都叫他嬴战而不呼其满都拉图。

嬴战的生意做得杂,什么赚钱他做什么。他从西域往关中贩卖珠宝、香料,再从关中购买陶瓷茶叶贩往西域,这一路关隘,常与西凉守军打交道,关系处得好,通关的费用就低,如果没有人脉关系,辛辛苦苦赚的钱,倒有六成利润得落到他人手中,因此,嬴战极其重视与西凉诸卫守将的关系。西宁侯家办喜事,他是一定要来的。

盛隆和嬴战是好朋友,同时也是生意上的伙伴,既在西宁侯府碰上了,自然得一块儿走,再寻一家酒馆去喝个痛快。

嬴战对盛隆兴冲冲地道:“大哥,我那娘子,刚又给我生了个儿子,嘿嘿,小弟现在已经有两个儿子了,我琢磨着,过两年再要个丫头。”

盛隆听了,比较严肃的脸庞上不禁也露出了笑意:“恭喜,恭喜,呃……老弟啊。”

“嗯?”

“辅国公此番到西北,可是带了三万精兵来的,他可不是光为了送公主成亲,听说帖木儿汗要打过来了,大明也向这边不断增兵呢,我看双方怕是要大打出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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