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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萍作品集-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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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人。

她振衣往高阳方向去。

那个小人有时也没有那么庸俗讨厌。

马无皮自认为认识公孙朝夕二十年了,应该很了解他,但是一直到公孙朝夕已死的消息传来,他还是觉得他在做梦。

那小子真的死了?马无皮的态度是——真的死了就好了,死得太顺利会令人起疑,万一一不小心没死绝呢?他要去公孙朝夕的坟上多踹两脚让他不能死而复活才行。

  公孙朝夕被西门杀一剑穿心而死,西门杀的画像外露,传说中神秘莫测的杀手的模样终于袒露于人前:原来西门杀是一个长得憨厚善良的年轻人,走在路上只怕十个迷路的有八个要向他问路,另外还有两个要向他借点儿赶路的盘缠。姑娘最想嫁的就是这种忠厚老实淳朴无知的小儿郎,终身有靠,当有其他也姓西门又家财万贯的男人找上门来的时候,把老公一脚踹掉也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后果——前提是他没有一个发酒疯会打老虎的弟弟。
  江湖传说:公孙朝夕之死是因为他收了御龙氏一万两黄金,御龙氏为江湖巡捕,专抓官府欲抓而不得的凶犯去领赏——西门杀曾经连杀三名四品以上朝官——但御龙氏要杀西门杀却不是为了区区官府悬赏的那一万两黄金,他是想为追杀西门杀不成死于西门杀剑下的亲弟弟报仇。公孙朝夕收了一万两黄金,以三千两请西门杀来杀自己,请万人醒画下西门杀的画像,可自己却真的被西门杀杀死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刚刚买了冷芳第三谱满足了心灵的空虚的武男淑女们纷纷唏嘘,如此以后岂非没有冷芳谱可以看?日子要如何过?公孙朝夕也太自负了,以为西门杀不了他吗?西门杀号称“半纸阎罗”,从一人未杀的时候便扬言剑出夺命,不是他人之命便是自己之命,三年来无一失手,杀个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过是吹掉停在他剑锋上的一只苍蝇而已。
  ……
  高阳山上。
  黄土地上掉着一朵牡丹花,牡丹花后奇迹般的有一间不大不小的茅屋。
  今天这里不只有一朵牡丹花和一间茅屋,高阳山上最离奇古怪的是多了一把剑。
  一把叫做“屠城”的剑。
  剑的主人叫做西门杀。
  西门杀从来不吹雪也不吹血,他坐在高阳土丘上突然多出来的那间茅屋里面吹茶,腰上那柄从来不离身的“屠城”剑就搁在桌上。
他的对面是一张很柔软的、崭新的大床,床上有一个人蒙头大睡,睡得比猪还死,雪白牡丹的被褥、雪白绣龙的衣服、雪白镶珠的鞋子,这睡着的人看来奢侈靡丽到了极点,茅屋里面除了这张大床之外只有一张椅子——就是正在喝茶的西门杀坐的那张。

在床上睡觉的自然是自称已经死掉的公孙朝夕,他不但没有死,还没有受伤,甚至连一根头发都没掉。

号称从不失手的西门杀坐在他床前喝茶。

能解释的理由有两个:一、这个西门杀是假的;二、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事实是: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公孙朝夕花了三千两黄金要他这“江湖第一杀手”做的事不过是要他去金钱坊串门,然后他自己负责“啊”的一声,被西门杀“杀”死了,再然后西门杀就把公孙朝夕带到这里来,他在喝茶,耐心地等着这个睡了几个时辰的人醒过来。

他们是朋友。

当然公孙朝夕小小地损了西门杀一把,他雇了万人醒私画了西门杀的图像,拿去卖钱,算作那三千两黄金的利息。

  公孙朝夕是叫西门杀扬言“不杀人则杀己”以至于让他刹那间扬名天下的那个奸人,西门杀也常常从公孙朝夕这里得到情报,虽然他们的关系很秘密,但他们是好朋友。
  萧守红毒杀数十人的消息近来震惊江湖,公孙朝夕诈死潜伏,西门杀一边喝茶一边想:江湖要起大变,生意快要多起来了。 

二 生离死别两依依

公孙朝夕之死在江湖上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最近江湖的注意力已经高度集中在一桩桩离奇的惨案中,拥护白衣仙女们的武男和嫉妒白衣仙女的淑女们大多各占阵地一口否认和一口咬定萧守红貌美心狠,杀人如麻。
  萧守红一路行至高阳,恰好她曾经经过一次高阳,公孙朝夕曾经画过一张峨眉到高阳的捷径图,地点之偏,让她直怀疑当初公孙朝夕发现这条捷径,莫非是来深山寻宝?还是找传说中专门在悬崖下面等着接坠崖少年英雄然后把全身功力传给他的那种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老怪?一路上这些疑窦虽然时时闪过,但是身为绝世仙女不可想七想八,随便怀疑别人的动机,她努力地把精神集中在沿途的山水上,嗯,一路上人迹罕至、山高水险,十分超然出尘。
  一只黄色鸟儿凌空飞来,她吹了声口哨,鸟儿便落在她的手指上,打开鸟足上携带的小竹筒,抽出一张薄薄的白纸,是“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的信。
  “萧姑娘玉览:听闻公孙朝夕已死,然否?霜桐夜于天山绝顶。”
她看完之后眉锋抽搐,眼角一直在跳,深吸一口气。她要镇定、镇定……心里却仍然一连串诅咒:千里迢迢传这么一张纸给她就为了问这样一句废话?公孙朝夕又不是她养的,是死是活,为什么要问她?难道君霜桐在炫耀他在天山绝顶?诅咒完了,她面上保持冷若冰霜,以眉笔在纸上娟秀地写上:“难料。”想了想觉得这两个字答得太利索,似乎给了公孙朝夕太大的面子,便又加了两个字:“难以料之。”语气变得比较拖沓,显得似乎比较漫不经心。满意地寄出,她白衣素鞋玉剑,继续在空谷之中做幽兰……

“起床了,日上三竿了!”

有人“当当当”拿着个东西在西门杀的耳边敲。

西门杀睡眼惺忪地抬起头,眼前是白衣白鞋白袜白头巾的公孙朝夕,猛一晃眼他还以为白日里见了无常鬼,看了一眼,他倒下头继续伏床睡去。

像这种一睡着就像死猪一样的“江湖第一杀”,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君大公子不努力,或者说君大公子太光明磊落,从来不半夜偷袭,否则这只每日都要睡足四个时辰的“江湖第一杀”早就成了“江湖第一传说”,死在n年以前了。

  “碰”的一声,公孙朝夕毫不吝啬地一脚把趴在他床头睡觉的西门杀踢了出去,“太阳晒到屁股了。”
  被他一脚踢出去的西门杀突然之间又回来了,刹那间,他剑柄一撞门口的地板,倒弹回来坐在昨天他坐的椅子上,面无表情,抱剑而坐。
  “给我去刷牙洗脸!”公孙朝夕提膝撩衫,满脸嫌恶,脚尖对准西门杀的鼻子。
  西门杀面无表情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往外走,过会儿回来仍然抱剑坐在他刚才坐的椅子上,姿势神态一模一样,全身弥漫着杀气,仿佛窗外有一只苍蝇飞过他也能瞬间用剑在它翅膀上刻下如“我在绝情谷底”那般纤细的小字。
  把趴在他床头睡觉流口水的西门杀叫醒之后,公孙朝夕往后一仰继续躺在床上,嘴里哼着小调,悠哉游哉地把他颀长的双腿跷在高高的床框那边,手边赫然多了一盘新鲜的葡萄,他手指转着几个葡萄,享受那冰凉的滋味。
  “你叫我来,你诈死,究竟为何?”西门杀终于开口,语调和他的名声一样冷酷、利索、简短有力。
  “你知道小守红儿最近遇上的大案子吗?”躺在床上转葡萄的奸人双手枕在头下,享受红牙大床的滋味——可惜他还是舍不得花五千两银子把红牙茶几红牙板凳什么的都买回来,以至于屋里只有一张红牙大床、一张简单钉起的木桌和一把竹椅。
  “杀美人之案?”西门杀冷冷地问。
  公孙朝夕往嘴里塞了个葡萄,含含糊糊地说:“唔……”
  “那又如何?”西门杀依然冷冷的。
“虽然最近我正在和小守红儿吵架,但是居然有人要动小守红儿,你说我怎能袖手旁观……”公孙朝夕开始愁眉苦脸,“但是论武功,我又不够高;论勇气,我又不够多;论气质,我又没有君大公子好;论对我家小守红儿的一往情深,我又没有刀二公子痴……就算我知道是谁在害她,我又能怎么样呢?”

西门杀眼睛亮了亮,“你知道是谁陷害萧守红?”

公孙朝夕苦着脸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塞葡萄,宛若借葡萄消愁。

“告诉我。”西门杀直接了当地说。

“你想怎么样?”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

西门杀冷冷地瞪着他,“杀了他!”

公孙朝夕摇摇头,一摸那碟葡萄已经吃完,没趣地坐起来正眼看着西门杀,“那人武功高强……”

“高过横扇王?”西门杀目中利气毕露。横扇王为江湖四王之一,武功之高难以想象,他却死在西门杀剑下。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然从怀里拿出个算盘算了算,“没有。”

“告诉我,他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字地问。

  “你这么着急要知道他是谁干什么?”公孙朝夕瞪着他,“莫非你也迷上了我家小守红儿?有英俊潇洒家财万贯的刀二公子守着她,连我公孙大少都只能干瞪眼,你有胜算?”
  西门杀露出冷洌洌的笑,“是你想要我去杀人,不是吗?”
  公孙朝夕眼睛也没眨一下,“哦,原来你变聪明了。”
  西门杀淡淡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说:“公孙朝夕虽然是个奸商,对朋友,倒是从来都是很不错的。你要救萧守红,找我动手,我若杀了这近来杀人如麻的恶人,西门杀三个字,会有更多的人看得起,是么?”
  公孙朝夕瞪眼,“是么?”
  西门杀继续淡淡地一笑,“而你,武功不高,贪生怕死,只怕人家知道你探听出他究竟是谁,找上了你灭口,于是诈死先躲了起来,倒也很像你的为人。”
  公孙朝夕眨眨眼,“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阿杀你不是什么好人,我却看你看得很顺眼。”
  “废话少说,他究竟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句地问。
  “他是一只蝙蝠。”公孙朝夕说,“獠牙蝙蝠,牙有剧毒,划过人皮肤之时毫无感觉,但半个时辰之内毒发而死,标记是血液不凝,色泽乌黑,有一股青草香味。”这就是为何几大美人无论武功高低,都死得无声无息。
  “你要我去杀一只蝙蝠?”西门杀一怔。
  公孙朝夕瞪着他,半晌才说:“蝙蝠是不会写字的。”
  “那蝙蝠的主人是谁?”
  公孙朝夕答:“不知道。”
  “不知道?”西门杀愕然。
“反正带着一群蝙蝠的人肯定很好认的,”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獠牙蝙蝠一只有这么大,”他比划了一下一只蝴蝶的大小,“很好认的。”

“所有的蝙蝠不都是那么大?”西门杀瞪眼。

“是吗?”公孙朝夕考虑着,过了半晌他慢条斯理地说:“啊,那种蝙蝠,它是绿色的。”

西门杀瞪着他,“现在萧守红在哪里?”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按时间她早该到了高阳,可到现在还没有到的理由,大概是她又迷路了。”

在深山老林里面做了几天的幽兰,萧守红终于判断:她迷路了。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她已经在山里转了四天,高阳本来感觉很近,现在却不知在何方,她不免有些气馁。但心想既然迷路,按照规律应该有奇遇,或遇到深山之中的琼楼玉宇内的翩翩公子;或遇到灵芝仙草,吃了可养颜美容;又或者遇到落难中的英雄侠士……她刚想到这里,只听前面不远处一声叹息,她心中一震,衣袂飘飘地赶了过去。

  只见巨石嶙峋,溪水如音,一个白衣男子背对着她正在石上挥毫,那身影颀长挺拔,气质贵介如兰。萧守红心中微凛,欲要开口又觉得唐突,不开口又觉不当,正在犹豫之间,突然那白衣男子回过头来瞪眼道:“你在我家后山逛来逛去干什么?”
  萧守红一见那人的脸,一口气噎在胸口,呆了一呆——那人虽然俊俏却流于奸诈,虽然飘逸却流于轻浮,正是公孙朝夕!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你在高阳山后山走来走去干什么?”公孙朝夕又叹了口气,“小守红儿啊,你实在该出门找个人跟着,上次在眉香客栈忘了钱袋,上上次在秦岭丢了佩剑,上上上次迷路进了深山走不出来,还是刀二公子把你捡了回来。四天前我就收到消息说你已到高阳,左等右等以为你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去了,原来你在我家后山看风景。”
  萧守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勉强装出一副淡漠的表情,随便“嗯”了一声,淡淡地道:“你还没死?”心里却在暗恼:这世上也只有公孙朝夕胆敢把她那些糗事全部记住,动不动就在她面前吆喝,她活到十九岁也只做过那么两三件糗事,却件件都给他撞见记住。
  公孙朝夕得意地笑着道:“还没死,让你挂心了。”
  她差点儿就破口大骂,她哪里对他这种小人挂心了?面上黑了三分,仍旧淡淡地道:“无事诈死,非奸即盗。”说着她掉头就走,笔直地往公孙朝夕的相反方向走,头也不回。
  “那里不是路——”公孙朝夕一句话还没说完,萧守红一脚踏空,“扑通”一声跌进了水里——方才她莲步走去的那块貌似土地的地方其实是个飘浮着浮萍的小水塘。公孙朝夕站在原地没动,也没去捞她起来,末了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萧守红从水塘里湿淋淋的“哗啦”一下站起来,居然整了整衣服,绾了绾头发,仍旧淡淡地道:“你这里有澡盆吗?”

公孙朝夕眨眨眼,“不但有澡盆,而且有最好的澡盆。”

萧守红露出淡淡的一笑,那一刻,即使是明知道她在装,心里其实气得要死的公孙朝夕,都不得不承认她笑得很美。

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却在后面有个澡盆。

那澡盆是杉木所制,周围镶了一圈白玉,沾水之后白玉上影影绰绰浮出一排字来。萧守红仔细一看,却是“如丑”二字,一圈白玉上密密麻麻刻着一圈“如丑”二字,少说也二三十个。她心下诧异,想不出有什么典故,只是觉得此二字笔致纤秀,公孙朝夕那奸商万万写不出,却不解其意。泼起水洗澡,她享受地深吸口气,这果然是天下第一的澡盆,无论是高度宽度深度,都让人惬意之极。

房后传来江湖第一美人洗澡的声音,房里的公孙朝夕和西门杀却没有在木板上挖个洞去偷窥,因为现在房里多了个人——这个人是从大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的,拿着哭丧棒穿着大麻衣,神气活现地站在公孙朝夕面前瞪眼,“你还没死?”

  公孙朝夕上上下下打量这位多年老友的打扮,希罕地摇摇头,“我若死了,能看到你打扮成这样,倒也值了。”
  “我来上坟。”马无皮“哼”了一声,丢给公孙朝夕一叠东西,“给你上坟的东西。”
  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有气无力地叹了一声,“你如果不这么喝酒,也许会长高点儿。”那一叠东西是赊账白条,公孙朝夕“死去”的这段时间里,马无皮居然喝掉了三十三坛好酒,吃了五十八桌上等酒席。
  “我现在享受够了,”马无皮哼哼着,“你小子想干什么说来听听,虽然从小我就给你小子跑腿,但如果你替我付掉那一千三百六十九两银子,我就陪你过这一着。”
  公孙朝夕也瞪眼,“我什么时候要你小子来给我上坟?”
  “那是因为你知道我会来。”马无皮翻了个白眼,“你小子诈死,还不是因为你那萧大美人不小心惹上了鄙夫王钱衰灯——”
  “鄙夫王钱衰灯?”西门杀一呆,“那就是驱使绿色蝙蝠杀人的……”
  公孙朝夕看着他,看了好久叹了口气,“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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