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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记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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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留下了飞刀,却不带走一个MM。

   

 

正文 第三章:热血杀手
(更新时间:2006…3…7 13:41:00  本章字数:17145)

  (一)

  我是一个杀手,很多人都以为当今的社会,杀手这个职业已经萧条了,更以为杀手已经稀有的如华南虎一样濒危了。

  但你们不知道的是,其实杀手这个职业和几千年前一样的繁荣。杀手往往都善于伪装自己,我们经常有一个表面的职业做为掩饰,也许每天早上在你门口卖早点的那对中年夫妇,也许经常替你理发的那个小平头,也许还有很多也许,他们都有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杀手,而我却开了一间小小的书店。

  我是一个孤儿,从小是被亲戚和邻居抚养长大的,当看到同年人都背着书包去上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和他们的不一样,而我要走的路也将和他们不一样。于是,十二岁的我终于离开了家乡来到了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什么都不会,只是跟着村里的人在私塾里读过一些书,刚开始我想找活干,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谁敢雇你干活。为了填饱肚子,我做过乞丐,做过小偷,直到我认识了他。

  他叫老五,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其实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他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五个手指一样。他从十八岁起就是一个杀手,在他手下死过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因为一次意外的失手,而导致右手永远的残废。他不想这样年轻就成为一个废人,于是他在这个城市各个阴暗的角落里寻找着能代替他那只右手的人。

  当他见到我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亮,因为我的个子不高,相貌平常,是那种最适合做杀手的体型。而当我快速的从一对年轻的夫妇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夹的时候,他笑了。很自然的,无家可归的我从那天开始起就跟着他,也从那天开始,他就教我应该怎样做一个杀手,我练的尤其刻苦,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达到他的要求,那么我又将回到过去没饭吃、没床睡的地步。

  六年的苦练,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杀手,从老五的眼神里我可以看出,他是非常满意的。我十八岁生日那天,老五给我买了一个蛋糕,我让他一起吃,他说不了,这是专门买给你的,于是,他看着我把蛋糕吃完,接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装着的东西,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开心的要死,因为,那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当我迫不及待打开袋子的时候,我傻了,那是一把手枪,是一把真枪。老五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个杀手,这把枪是我特意为你挑选的,只能装六颗子弹,一个杀手只需要六颗子弹,没有失败,只能成功。我拿着枪,没有任何表情,老五什么话都没说,就出去了,他知道这个时候需要让我单独的待一会。

  六年了,我做杀手已经有了六年时光,六年来我从来没有失手,我也和当初的老五一样,不记得自己到底杀过多少人,我只知道我替老五赚了很多钱。本来老五是不同意我开书店的,他说杀手越隐蔽越好,怎能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而我跟他说,我不在你身边,这样你不就安全了,他点了点头,也就没有反对。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坐在自己的书店里看书,而每当我收到蓝玫瑰的时候,就是我开始杀人的时候。

  (二)

  也许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那天是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一个杀手会有很多女人,但绝对不会有一个情人,所以没有杀手会去过情人节的。

  那天,雨下的很大,我想也许是牛郎和织女一年没见,激动的都流下了热泪。老五估计也在今天陪他的老婆去哪浪漫了,无暇接活,所以没有派人送来蓝玫瑰。

  我的书店名叫“听雨看书”,倒正合了今日的情景。小时候我的梦想就是能有一间装满了书的房间,那时候生活过的很苦,经常吃不饱饭,每当得到一本书看的时候,心就热血沸腾,那时候就觉得,书能温暖人心。没想到,长大了,我却做了一个冷血杀手。正如某个人所说的,人就是生活在矛盾之中。

  我的书店并不大,不过四、五十平米,十几个柜子,全都摆满了书。我在大门的边上摆了一张桌子,一张椅子,我总是坐在椅子上,把脚放在桌子上看书,我觉得这样显得很自在。桌子的左角,放着一包香烟和一杯咖啡,那是我看累了休息时的必需品。我最喜欢看的两本书,一个是三国演义,我总想如果我生在那金戈铁马的时代,那我必是一个百站百胜如赵云一般的人物,另一个是平凡的世界,我总是随着主人公在艰苦的劳动中寻找着自己,可当我找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杀手。

  情人节的黄昏,天还在下着雨,我的书店没有一个顾客。我懒散的喝完了咖啡,抽完了一根烟,放下书本,闭目养神。

  突然感觉有一道白光闪过,我睁开眼睛,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空手从雨幕中跑了进来,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裙子,只是全身都被雨水给打湿了。她进来后,理了理披肩的长发,大大的眼睛往四周看了看,然后开口问道:“你是老板?”声音很柔和,听起来很舒服。

  我笑着点了点头,问道:“要不要来杯咖啡,情人节免费赠送。”

  女孩子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喝咖啡,晚上会睡不着觉的。”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你不用这么客气,我不是来买书的,实在是雨太大,我身上又没带钱,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到你的书店名,想想老板应该是一个好人,会让我暂时的躲避一下。”

  我继续微笑着说道:“情人佳节,双双对对,你我却同病相怜,当然要互相体谅拉。你可以在这里等到雨停,我给你倒杯开水。”

  女孩子也终于露出了笑容:“那太谢谢你了,这鬼天气,不知道什么时候雨才会停。”“哈啾!”女孩像是感冒了。

  我给她倒了杯白开水,说道:“你好象感冒了。”

  女孩接过白开水,喝了几口,说道:“没事,我身体好着呢。”接着,女孩看了看我问道:“我能看看书吗?”

  我耸了耸肩,笑着说道:“当然可以,听雨看书吗,早就写好了的。”

  女孩往书柜走去,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就是没有拿出一本书。

  我急忙问道:“喜欢看什么书,我帮你找。”

  女孩回过头来,笑着说道:“听说钱钟书的围城很不错,一直没看过,想看一看。”

  “情感类,第四行第八本就是。”

  女孩惊讶的按我说的找到了围城,说道:“哇,你这么厉害啊,这里每本书你都知道在哪?”

  我自信的点点头,笑道:“差不多吧。”

  女孩拿起了书,随手翻开来看。

  我用职业眼光打量起她来:个子不高,身材不错,长的不能说非常漂亮,但是很耐看,一身裙子,做工十分精细,价值不菲。一看动作,说话,绝对是大家闺秀,想是趁家人不注意,跑出来玩的,却又傻乎乎的没带一分钱。

  正在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女孩看的时候,女孩子突然发话了:“这本书你看过没有。”“啊!”女孩一回头看到我正盯着她看,不由的脸红起来。我自觉失态,急忙说道:“恩,我看过的,大概意思是说没结婚的人想知道结婚以后是怎么样的,而结了婚的人又后悔结婚,向往起没结婚的日子。”“人就是矛盾的!哎呀,雨好象停了,我该走了。”说完,那女孩就想把书放回原处。

  “等一等。”我把书从她手中拿了过来,不小心碰到了她雪白的玉手,有一种触电的感觉,稍纵即逝。“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女孩子犹豫了片刻,还是说到:“我叫雨柔,下雨的雨,温柔的柔。”

  我拿了一支笔,翻开围城的扉页,在上面写下了“雨柔”两个字,“好名字,这本书送给你的,别推辞,写了你的名字,卖不出去了,就当送给你的情人节礼物。人家说在情人节收到礼物,来年的情人节就不会再孤单了。”

  雨柔笑了,“你真是一个好人,那谢谢你了,两个没有情人的人度过一个愉快的情人节黄昏。”看到她的笑容,我感觉到了少有的开心。

  雨柔拿起了书,从脖子上解下了一个挂件,是个白色的十字架,十分的精致,放到我的手里:“我出门比较着急,什么都没带,送这个给你,希望你明年的情人节也不再孤单。”说完,就要出门而去,突然,又折了回来:“你看我,还忘了问你的名字呢。”

  我笑了,她真是可爱:“快回去吧,你家人该担心你拉。下次见面,我再告诉你我的名字。”

  雨柔笑了笑,转身消失在夜幕中。

  其实我并不是不想告诉雨柔我的名字,而是我根本就没有名字,做为一个杀手,只有代号,我的代号是四七。

  (三)

  七月十五,八天前的那一次邂逅,让我对雨柔念念不忘,这八天,我无心看书,每天都是坐在椅子上,伸长脖子的望着外面的街道,希望能够看到那一道白光,我甚至替自己想好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笑云。当我低头抚摸着脖子上戴着的那个十字挂件时,我笑了,我想我是喜欢上她了,我是那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当我见到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时,她将令我魂牵梦绕。

  上天总是不如人意,我没有等到雨柔,却等来了那束蓝玫瑰。

  蓝玫瑰是美丽夺魄的,但是它的出现,却将至少带走一个人的生命。生命是宝贵的,但是在金钱面前,它也将低头。

  我厌恶的看了看蓝玫瑰,往日对它的喜爱抛到了九霄云外,但厌恶归厌恶,我还是起身关了店门,往银行走去。

  来到银行,我打开了47号保险柜的门,里面有一个厚厚的大信封,我拿起大信封,下面有一个存折,那是我替老五杀人所获得的薪水,我看了看,五万块钱,心里暗骂:老子替你赚了那么多钱,你就给老子这么点。放下存折,我把保险柜的门一关,像往常一样出银行门,来到了我租的地下室里。

  这里,我租了有六年时间,但我从来不在这住,我都是睡在书店的,这里只是我行动前后准备的地方。我拿出了那把用了六年的枪,吻了吻冰冷的枪口,将六颗子弹装了上去,接着我穿上了风衣,戴上了墨镜,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装扮,但是杀手总是需要掩饰些什么的,也许是害怕也许是寂寞。

  马大龙,48岁,大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资产1。2亿,恶意收购,得罪顾客,今晚九点大富豪夜总会总统包厢,保镖四人,武功高强。

  我看了看这个叫马大龙的资料和照片,自言自语道:“赚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得罪了人,还不是一样要死。

  晚上八点五十三分,我嘴里叼着烟,站在大富豪夜总会的门口,两分钟后,我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又拿出一根烟放在嘴上点燃。

  八点五十七分,我走进了夜总会,里面人声鼎沸,音乐声震耳欲聋,我不顾左右,直奔总统包厢而去,那是一条深深的长廊,地形对我十分有利,所以说越是隐蔽的地方往往越危险。这地方我相当熟悉,可以说这个城市所有的娱乐场所我都熟悉,这是作为一个杀手所必须的。

  八点五十九分,我站在总统包厢的门口,右手伸进了风衣的口袋,拿住了那把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手枪,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烟,我左手轻轻的敲门,我知道里面的人一定以为我是服务生,理都不会理我。接着拧开门把手,推门而入,那一瞬间,我已经将屋里的情况看的十分仔细,马大龙坐在真皮沙发上和两个绝色小姐喝酒,身后站着四个戴着墨镜的保镖,我没有给他们任何机会,拿出了手枪,抠动扳机,“嘭嘭嘭嘭”四声,那四个据说是武功高强的人物已经倒在了血泊中,武功高强又什么用,还不是在一瞬间死在我的枪下。那个马大龙,吓的脸色苍白,满头大汗,连求饶的话都没说出口,我又是一枪打在他的胸口,立马毙命,两个小姐吓的容颜失色,尖叫着大喊“杀人拉,救命啊。大哥,放过我们吧,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我看着她们的样子,摇了摇头笑了,将烟头吐在地上,收起手枪,转身出门,顺手将门带上,走出深深的长廊,只见外面的人还沉迷于声色之中,根本不知道包厢里已经倒下了五个人。

  九点零三分,我走出了令人窒息的大富豪夜总会,转过几条街道,站在一个路灯下面。里面的空气让我心情憋闷。我又拿出了一根烟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一长串的烟雾,感觉好了很多。

  “嗨,这么巧,你在这里干什么?”

  (四)

  空气很压抑,想是要下一场大雨。我抬头一看,居然是雨柔,赶忙把墨镜摘下,笑道:“嗨,真巧,你住附近?”

  “没有拉,路过而已。”雨柔穿着一身紫色的套裙,显得妩媚却又典雅。

  “真巧,我也是路过。这几天你怎么不到我书店来玩。”我随口说到。

  “我天天被关在家里,今天还是好不容易跑出来的呢。”雨柔无奈的说到,天空洒下了几滴雨点,接着就毫无征兆的落下倾盆大雨。

  我和雨柔赶紧躲到了街边的屋檐下,我微笑道:“为什么每次碰到你都是这样的大雨?”雨柔也笑道:“也许我们两是两种元素,一碰到就产生了雨。”突然,隔壁小卖部里的收音机里响起了那首庾澄庆的《命中注定》,我们相视一笑,不约而同的说道:“缘分!”

  雨幕中,跑来了两个穿黑色西装的人。雨柔一见,拉起我就跑,边说:“快跑,抓我的人来拉!”我一把将雨柔拉住,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有我在,不需要跑。”我坚定的眼神让雨柔感觉到了安全,雨柔没有跑,我们两站在雨中任雨水打湿全身。

  那两个穿黑西装的人,大喊着:“小姐,快跟我们回去吧,不要被雨淋病了,老爷会杀了我们的。”两人走近一看,是我拉着雨柔,其中一人冲了上来:“你是什么东西,敢拉我们家小姐,我看你是不要命了。”说完,一拳打了过来,雨柔紧张的大叫:“住手!”,话没说完,我左手一抓,死死的将他的拳头抓住,右手一个勾拳重重的打在他的下巴上,我的右手力量极大,他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另一个人一看同伴轻易被打倒,自知不敌,却还是冲了上来,我一脚踢在他的膝盖上,他往前一倾,我左手又一个勾拳也将他击倒在地。雨柔被我这一连串的动作惊讶的嘴巴大张,我牵起了她的手说道:“我们走。”我们两在雨中狂奔,像两个快乐的小孩子一样。

  我们两被淋的浑身湿透,快步冲进了地下室。这里房间不大,浴室却是很大,我一直都很喜欢躺在那个大大的浴缸里泡澡。我笑着对雨柔说:“进去洗个热水澡吧,里面的柜子有我的衣服,挑合适的换,我来给你准备吃的。”雨柔羞涩的低下了头,大概她从来没有过和一个陌生的男子独处一室。我看着雨柔,连忙说:“我出去买点东西,记住锁好浴室的门,我这人很容易被诱惑的,一时控制不住,那就不好办了。”雨柔莞尔一笑,进了浴室。我脱掉风衣换了换衣服,把墨镜和枪扔进了床下的箱子里,把箱子锁好,出门而去。

  一刻钟过去了,我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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