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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宝日记 txt小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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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了?”
  “我在你眼里就那么势利?那么嫌贫爱富的?”末末提高了音量。
  我有点慌:“我不是开玩笑嘛!”
  好说歹说,末末才算露了一下笑脸,我也松了口气。
  “你现在有女朋友吗?”末末问我。
  “没有。”
  “这么可怜!不孤单?”
  “全靠一双灵巧的手。”
  我是认真的。自从大学毕业和女朋友分手之后,我终于明白,幸福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
  “你有正经的没有?”末末语气里带着气,脸上却是笑着的。
  毕竟我和末末曾经有过那么一段,而且除了最后阶段的全垒打之外,能做的也全都做过了,虽然过去几年了,但当初也是该看的都看过,该碰的也都碰过,所以这么面对面坐着,很快就自然起来,没有拘谨和尴尬。但话里话外的我听出来了,末末还在记着我们当初的事呢。这倒是个好兆头。眼前就是个美女,而且还是个曾经属于我的美女,岂有不动心之理?


5月5日 星期六 晴(3)

  “你现在有男朋友没?”我决定趁热打铁。
  “有啊!”干脆利落。
  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末末说完这句话,脸上开始笑,笑得很古怪,很意味深长,让我心里毛毛的。
  “说说,什么感觉?失望?吃醋?心痛?”末末一脸兴奋地开始追问起来。
  我一撇嘴:“没感觉,不过我没那么虚伪大度,休想让我祝福你。”
  “小样吧!”末末挑了挑眉毛。
  接着,两个人沉默起来,互相端起咖啡来喝。
  “其实我挺高兴能遇到你的,没想到我们还在同一座城市。”末末率先打破僵局,“下午我还有点儿事,咱们改天约个时间一起吃饭怎么样?”
  这是……什么征兆吗?我猜测着,点点头。
  和末末互相留了电话,她站起身打了招呼,先走了。
  我看着末末走出咖啡馆的背影,那件粉红小吊带包裹着美好的腰身,短短的牛仔白裙总有要走光的嫌疑,而她居然还斜挎了一个巨大的牛仔背包,走起路来,那被她甩在身后的背包就啪啪啪地打着她的屁股,看得我……我多想是那个背包啊!
  正惆怅着,站起身,服务生过来了,客气地把账单递给我。不对啊,不是说末末请吗?女人怎么就这么善变呢!
  付了账,出了咖啡馆,觉得有些无所事事。
  最近是我的真空期,刚从一家报社辞职,准备跳槽到另一家报社去,但接收我的报社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给了我一个星期的假,本来开始挺高兴的,但这才第二天,就感觉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像我这样的娱乐记者,或者说是狗仔,平常一天到晚地往外跑,上午在北京,下午可能就在上海了。现在冷不丁地一闲下来,倒真觉得没事可做,这是不是职业病啊?
  诚实地说,让男人比较痛苦的事情不是被女人甩了,而是男人把女人甩了,那女人却比和男人在一起时过得更好……好吧,我承认我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眼看着末末现在混得很不错,但她已经不是我的女人了。
  在街上也没事,索性回了家。
  要说我这个家,还真拿得出手,我早就想好了,以后要是混到没机会自由恋爱,只能安排相亲什么的话,这房子就是我的资本之一。房子不小,一百多平方米,二十五层,小区环境也不错,价格自然也不低。只不过,这房子现在还不能完全算我的。一年多以前某位搞售楼的朋友甜言蜜语给我优惠价按揭,于是我一咬牙、一跺脚,当了房奴。
  都说男人是船,乘风破浪,而一个好女人是男人最终的港湾,当船漂泊累了,就会回到港湾的怀抱。港湾不愿意船再出海漂泊,船就一直停在港湾。那船用来干吗?于是时间长了,港湾骂船:“你这个废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干脆自己先按揭个驿站!虽然我没精力认真装修一番,家里除了一些必要的家具摆设之外,跟清水房差不多,但也符合我简约就是美的理念,自欺欺人,也能自得其乐嘛。
  记得偶然看见过书上所谓的当代女子择偶标准: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我现在这状态,基本达到四分之一的标准了,不过要是我也有择偶标准的话……家中财产过亿,美貌天下第一,贤惠温柔性感,岳父癌症晚期。不算苛刻吧?
  到家的时候正是中午,从冰箱里挑出几样能吃的剩菜,放在一起热了一下,就着一盘子乱炒喝了几罐啤酒,外加天气炎热,很快有了几分醉意。于是洗澡,开空调,直奔卧室舒舒服服地睡了个午觉。
  近乎完美的午后小憩被该死的手机铃声吵醒,迷糊中接了电话,老唐那如费玉清歌喉般的声音刺耳传来。
  我就知道,能掐准时间破坏别人幸福时光的只有他——这个我前世作孽、今生佛祖为了报复我才送到我身边的同事兼好友。我常安慰自己说,这辈子和他做朋友,就算给自己下辈子行善积德了。老唐真名叫唐墩,是那种他从山中来,还带着兰花草的朴实民众,高中就考到城里,然后大学、工作……混迹这么多年,身上早已经没了乡土气息,是这家报社的社会新闻版记者,很时尚、很运动的做派。身上常穿的那件T恤衫就是耐克的,而且我也知道,反过来穿就是阿迪达斯的。


5月5日 星期六 晴(4)

  老唐在电话里无比兴奋地告诉我,他认识了一绝色女网友,就是山城本地的,晚上要见面了,问我可否一同前去,如果有诈也好有个照应。
  我笑答,你自己没事偷着乐,我掺和什么?再说现在的人不是劫财就是劫色,你两样都不占,安心地去吧。
  老唐不恼,又贫了几句,美滋滋地挂了电话。
  这么多年了,互相太了解,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要我晚上陪他去见什么狗屁网友,这个电话打过来,完全就是跟我炫耀一下而已。
  被人渣搞得没了睡意,翻身起床,看了一下时间,想不到这一觉睡到晚上七点了,人要是活得太安逸,肯定睡得踏实。名人都说了,没心没肺的人睡眠质量都高,像崔永元那样的才睡不着呢。
  起床,出门寻觅晚饭兼夜宵。一盘炒面,外加两瓶冰啤酒,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遂决定就寝。
  估计是下午睡多了,凌晨一点仍然无比精神,影碟看得台词都会背了,正无聊呢,手机短信提示响起,我随手拿起按键阅读——居然是末末!
  睡了吗?
  简单三个字,时间凌晨一点,这丫头没睡,还给我发短信……种种因素联系起来,让我这心潮,不由自主地就澎了湃了。
  回信:在为白天的重逢激动,还没睡,你呢?
  等了半天,没回信,这有点折磨人了——楼上的,你倒是把两只鞋都脱了啊!犹豫了一下,拨了号码过去,谁知,这丫头居然关机了!大半夜的,玩我啊?
  拿着手机发呆,这么一折腾更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回想着白天见面时末末的一颦一笑,都说女大十八变,谁想到末末能出落成这样?快七十二变了!
  电视还在播放着影碟内容,我的思绪却不知不觉就到了末末身上,由末末这儿,想起了更多。小时候写作文,有句经典怎么说来着?
  每当打开记忆的闸门,往事如同跑肚拉稀一般喷涌出来……
  当初我和末末,高中同级不同班,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谁追求谁的过程,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是我的一个男同学,和末末的一个女同学正在水深火热地恋爱之中,但那时候高中恋爱也算是禁忌,为了避免家长起疑心,他们俩每次外出见面,都要拉上一大帮人当掩护,这其中就有我和末末。
  我知道我不算帅哥,但曾经有人看我满月的照片时,也说过我左边的鼻孔很像偶像派。而末末那时候,不丰满、不性感、不妩媚、不漂亮,但占了一个“纯”字,也是颇得我这般无知少年的青睐。
  反正当时我未娶、她未嫁,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加上又都年轻,不注意门当户对,我不观察她的贤良淑德,她不关心我的住房存折,只追求单纯意义上的情投意合,一来二去,眉来眼去,春来冬去的,就有了好感。亲密接触后私订终身。所以,在那个全体叛逆、全民早恋的年代,我也没能免俗。这么说吧,我和末末是属于那种先接吻后恋爱的典型。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我们掩护的那对狗男女柔情蜜意之后,众多电灯泡做鸟兽散状,按照多次习惯,我送末末回家。
  我和她的初吻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当中的某晚。那天老天爷相当给我面子,之前的聚会上,末末破天荒地喝了酒!末末此前从不喝酒,那天不知道怎么的,情绪低落,喝了两杯多啤酒,晚上送她回家,走在路上,微风一吹,估计她开始头晕,走路也尽量克制地摇晃起来。
  我走在她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笑话,黑灯瞎火的,还沉浸在自己的伶牙俐齿中呢,我哪儿注意到一旁的末末忽然快步走离我身边,跑到路边草丛,弯下腰,二话不说呕吐了起来。我愣了一下,马上心无邪念地上去,又是扶胳膊又是拍后背,嘴上还劝着不能喝就不要喝之类的废话。好半天,末末才算直起了身子,胡乱地掏出纸巾擦嘴,想不到一转身,直接扑在我身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这下,就由不得我不心生邪念了。因为末末的身体随着我细微的调整,已经正面相接,大夏天的,我和她都是单衣,我明显感觉到,两个小小的肉团,紧紧贴在我胸口一侧。这真是太美妙了。


5月5日 星期六 晴(5)

  我低下头看她,说着安慰的话,鼻尖几乎贴在了她的额头,这下总算有了一点感觉——起码,我闻到了她头发的香味。嗅觉的反应直接导致了我的蠢蠢欲动,觉得全身突然热起来,脖子也开始发烫,嘴唇基本属于擅自行动,轻轻贴了一下末末的额头。可能这种温热潮湿的碰触,对末末来说也很新奇,所以我刚刚挪开嘴唇,末末忽然一下抬起头来,一双泪水未干的眼睛,莫名地打量着我。这个距离可太近了,近到我们可以彼此感受到对方的鼻息。这么一对视,末末的呼吸瞬间就急促起来。我的女神啊!这种呼吸方式,太刺激人了!我脑子一下就沸腾了,相当粗鲁地就把脑袋低了下去,直接向末末嘴唇压了过去。
  关于“接吻”这回事,虽然在此之前没有亲身实践过,但理论基础知识还是掌握一些的。
  时隔多年,经历了无数次接吻,才明白什么叫大拙无巧,无招胜有招。
  只不过,现在回想起当初的情景,真是毛头小子,行为过于粗鲁,极大地破坏了初吻的美妙性。而末末,可能根本没想过我会这么胆大,或者这么不客气地夺走她的初吻,所以她开始了并不算强硬的一系列防守反击。遭到对方没有章法的反扑,我开始改变策略,伸出一只手托住末末的脑袋,把嘴唇移开一点点,开始亲吻她的脸颊,直到脖颈、耳垂。那种情况之下,又是第一次抱着异性的身体,不可能不冲动,你当我是骑白马的秃头吗?
  让我冲动的,除了末末不再反抗,以及身体的敏感反应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末末在颤抖的同时,紧紧闭上了眼睛,脸颊无限羞红,像一只躲闪攻击的小猫一样,缩着脑袋,嘴上不停地说着:“不要,赖宝,你别这样,别这样……”更要命的是,本来末末就喝了酒,又是这么敏感,所以在她轻轻说着“不要,不要”的同时,还在其中夹杂了无数的语气助词:“嗯……哼……啊……哎……”
  这不是要命了?!
  这不是要了我的命了?!
  这不是要了我的亲命了?!
  (哎?我还能加字!)
  ……
  不知道吻了多久,差不多嘴唇和舌头都麻了,还有些意犹未尽,松开嘴唇的时候,那声音我记忆犹新,就好像水牛的蹄子,在一摊淤泥之中拔出来一样……
  不过,千万不要问我初吻是什么味道的。书上都说,初吻是甜的,像糖。我的初吻,除了酒味……末末刚刚才呕吐过。


5月6日 星期日 晴(1)

  ……夜深人静中,稀里糊涂地回忆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啤酒的缘故,此刻躺在床上回想过往的一幕幕,就像身临其境似的,能清晰地闻到那记忆犹新的初吻的酒味,甚至完全没在意自己怎么睡着的。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阳光充足地从窗户射进来,把卧室里一切摆设镀上一层白晕,一睁眼时吓了我一跳,还以为到天堂了。
  坐在床上呆若木鸡了一会儿,不知道昨晚那些是回忆还是梦到的,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对往事的追忆和对末末现状的对比,我无法避免地开始产生了异样感觉,莫非上天给了我一次和末末再续“良缘”的机会?
  在床上开始继续昨晚未尽的运动:起坐!今晚仰卧,明早起坐,明晚俯卧,后天撑——锻炼,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不知道是几点起床的,反正洗漱完毕,打开电视吃泡面时,正播午间新闻呢。哧溜着面条,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忽然一则新闻让我为之一震,说的是某男与女网友见面被抢劫,女网友与同伙从该男子身上只搜出百十来块钱,恼羞成怒,把该男子扒光扔在大街上……我看得聚精会神,寻找着唐姓称呼或者熟悉的面孔,但到最后却一无所获,心里不免十分遗憾。
  我就知道,见女网友的风险不亚于去伊拉克采访,现实中接触女人,最多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见女网友?那可是一问三不知的危险!
  正惆怅着,手机短信提示音响起,伸手拿过来看。哼,这小妖精终于回信了!而且短信内容,真是让我一阵窃喜。
  “晚上有时间吗?一起吃饭。”
  我有必要矜持吗?马上回话:好!
  不到两秒钟,电话响起来了,这猪丫头,你刚才就直接打电话过来多好!接听刚“喂”了一声,那边末末劈头盖脸就来了一句:“你请我哈!”
  我愣,旋即明白,马上答应。
  末末笑了两声:“你就该请我!你不是没女朋友吗?晚上我给你带一个美女过去!等我电话哈。”
  那边电话挂了,整个过程,我一共没说五个字。拿着手机发愣,带美女?给我的吗?末末给我拉皮条?完了,这么说来,之前都是我自作多情了?人家末末这是好心给我牵红线呢,哎,让我欢喜让我忧啊。
  其实我挺遗憾,当初没有把握机遇,真正的失身给末末,更遗憾没有顺理成章地留下末末的初夜,所以在我偶然邂逅了末末之后,一切回忆都涌上心头。而末末当初那娇小柔弱却无比清爽光滑的身体,十分清晰地出现在我的回忆之中。现在的末末,又变得这么漂亮,这么性感,这么勾魂夺魄的。到底……便宜哪个王八蛋了呢?我悔恨交加,欲哭无泪。
  伤感了一秒钟,我开始想象,今晚末末和我吃饭时,会给我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按理说,末末这么漂亮时尚,接触的朋友圈也应该不会有侏罗纪的生物存在吧?……
  我转变之快实属正常,哪个男的不渴望美女呢?所谓男女大不同嘛……
  晚上有了安排,下午这几个小时就好混了,玩玩游戏,看看影碟……其间接到了老唐电话一次,内容是跟我哭诉,说昨晚再次遭遇网恋滑铁卢,要我晚上陪他喝酒,以缓解他失恋的苦闷。
  我好言相劝了几句,说天涯何处无芳草、JJ掉了碗大个疤、天若有情天亦老、谁人恋爱不沧桑,又婉言谢绝了晚上的酒局,让他找老付、肉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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