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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像我一样 霍艳-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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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为伍的生活中,逐渐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驻足北京后,我以为自己已经慢慢恢复,但卓昂惊慌的神情让人害怕,他奋力地跑过来,他说姨妈,冷雪不是故意的,她是忘记了,真的忘记了……

  他激越而痛苦的叫声,像一把刀,扎进我胸口。

  我付了相当于原价十倍的价钱买走了那盒半成品菜,尽管那个被卓昂称作“姨妈”的女人已表示相信这是误会,但我的态度还是很坚决。我站在马路中央彷徨,看飞速行驶的车流从我眼前掠过,听他们为我响起的喇叭。我的长发被汽车扬起的风吹乱,张牙舞爪地飞舞,像在黑暗中的舞者,跳跃,不停息,如田园交响曲般齐鸣。

  当卓昂拉住我的手时,我已失去任何自主能力。他说闭上眼睛,让我带你离开这里。

  我闭上眼,把手交给他的同时,一滴泪顺着我脸颊下滑,我用舌尖舔了舔,是咸的。我和他手拉着手在马路上狂奔。看不见,心中却有一颗七彩的玻璃球在晃啊晃,如抛物线一样优美。我放任自己相信这个陌生的男人,我知道,如果他松开手,我将不复存在。

  卓昂最终还是松开了我的手,没有眷恋,我无助地矗在那里,手脚冰凉,等着车来撞死我。

  他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睁开你的眼睛。

  我的眼泪已蒸发干了,我麻木地睁开眼睛,是在我公寓的门口。阳光灿烂依旧,温度炙热依旧,牵挂未完成依旧,生命继续依旧,一切依旧。

  卓昂站在我身边,重新冲我露出孩子般的微笑,他有皓白的牙齿和明亮的眼睛,还有纯真。我是值得你信赖的男人,他说。

  你充其量只能算个男孩,你还没有长出胡子。我说,你究竟多大了?

  今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

  两个月前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你应该叫我姐姐。

  微笑。这是我第一次冲陌生人微笑,我的微笑我的嘴唇在旁人看来总是那么的诡异,像一只薄翼蝴蝶驻足在这个世界,当它疲惫不堪的时候,会长期停留,吸干我唇上的养分,使它显得那么颓败,当它欢欣喜悦的时候,如蜻蜓点水稍微触碰,不带走不留下,使唇恢复最本色的娇艳。

  他问我能不能去我的公寓坐会儿,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没有人进过我的公寓,更何况是男人,我们需要相互取暖的时候,并不需要家的温馨,对我来说家是因为有爱才得以建立,我和那些男人没有爱,只因为身体长时间冰凉,被贪婪的欲望、满世的纷争、不停息的战争包裹得一尘不染的彼此褪去负担,一丝不挂,是最本质的状态,我们光着来光着过光着走,赤赤裸裸,拒绝掩饰。我的公寓乱得出奇,地上堆满了我失败的广告作品,沙发上杂乱地摊开着从旧书市场买来的美术杂志,一个人生活就是那么无拘无束。

  我尴尬地笑了笑,让他随便看看,好让我把客厅收拾干净。

  他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水色。

  卓昂惊异了一下,他天真无邪地问,水有颜色吗?

  有呀,可乐是黑色透明液体,咖啡是咖啡色有小颗粒弥散的黏稠液体,葡萄汁是紫色的世界上最美妙的液体,啤酒是黄色的有丰富泡沫略带苦涩的液体。

  他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我喜欢他纯洁的笑容,尽管我不说,我见过太多男男女女的笑容充斥着虚假。

  他说水色,能陪我过生日吗?

  我说等我收拾干净再陪你出去吃好吗?

  不用,我下厨做给你吃。卓昂的回答让我吃惊,可还是默许了。

  卓昂下厨时没用我帮忙,反正我只会越帮越乱,他利用冰箱里有限的资源和那盒半成品菜为我准备晚餐,好像今天过生日的是我。他的菜做得很快,我的客厅只收拾了一半而已,他就跑过来帮我,有男人的帮助使我备感轻松,很快就让客厅有了崭新的面貌。他问我能不能把那些未完成的广告作品算做生日礼物让他带回家。我很慷慨地答应了,反正它们留在我身边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与其用来包油条不如顺水推舟送给卓昂。

  卓昂拉我去看他准备的晚餐,宫爆鸡丁、水果沙拉、西芹百合、炸鲜奶、贡丸汤,这对我来说已经相当丰盛了。他还许诺只要我愿意可以天天做给我吃,把我吃得白白胖胖,像头小猪。

  大笑。

  卓昂问我家里有没有红酒或葡萄酒,这样或许更符合生日的气氛。

  我摇摇头,只拿出了几罐嘉士伯啤酒,让他凑合着喝,别喝醉了就行。他说男人喝啤酒是很少醉的,除非被女人伤透了心。我问他有女孩让你喝醉过吗?他说没有,让我买醉的女孩还没有出现。

  卓昂菜做得很棒,有专业厨师的水准。我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哪个厨师技校毕业的,现在供职于某家大饭店。

  他说我是中央音乐学院提琴系大二学生,假期在姨妈的超市帮忙而已。

  我在工艺美术学院学的是广告设计,现在在一家规模很大的广告公司供职。我是上海人,你去过上海吗?

  很小的时候去参加过少儿小提琴比赛,印象不是很深。

  我们都没吃多少,只是不停地说话,喝酒。音乐,电脑,读书是我们共有的话题,亨利米勒,侯孝贤,卡百利是我们的最爱。我们懒得打扫桌上的残羹剩饭,很随意地坐在沙发上,我们一瓶接着一瓶地喝,消灭了冰箱里所有的食品。从上海带来的唱机里反反复复地播放卡百利的《You and Me》,这个爱尔兰四人组合陪伴我走了十年,1992~2002年我们相互陪伴一起成长。卓昂告诉我他的父母都是经贸大学的教授,常年居住在国外,本来想让他学金融管理,然后去哈佛进修,入驻一家跨国集团,成为高层管理人员。结婚,生子,大展宏图,退休养老,生活被他们逐一设计好,并尽可能地把一切艰难险阻铺平,人生的轨迹是一条光滑的抛物线自然而然向上延伸,没有起伏。但他不争气地选择了音乐,一学就是十三年,只有站在小提琴前,才会觉得生活是沿着自己的意愿继续着。我告诉他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不过在考上美术学院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对广告根本不感兴趣,混混沌沌地过了四年。





半成品的爱情(5)





  我在发现自己的酒量实在太差时已经进入了神情恍惚的状态,我的头痛得快要爆炸。在中,我发觉自己躺在卓昂的怀里,他抱得很紧,我试图挣扎,嘴里发出微弱的呻吟声。他用手握住我的下巴,然后像只薄翼蝴蝶轻轻把吻留在了我开始颓败的嘴唇上,随即还有一滴男人的热泪灼烧我的脸、我的心。

  嘴唇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总是很短暂。卓昂把我抱回了卧室,除了在我额头上留下他的吻以外,并没有过分的举动。他看了我一眼,带上门,关上灯,退出了我的卧室……

  我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上午,幸好那天我不用上班。我很难回忆起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模糊记得和卓昂一起喝了很多酒,最后醉得不省人事了,这是曾经不被允许存在的,我在酒吧里和那些人面兽心的男人拼酒,他们总是不服输,在任何方面,哪怕完全处于劣势,也要用尽全身力气赢得战斗。我是无心恋战的人,我只是用自己的健康为代价告诫他们一个人是不会一直胜利下去的,上帝是公平的。我进入卫生间,用凉水往自己脸上泼,我是水色,像一摊水,却混有咖啡、黯蓝、朱红等颜色,千变万化,每种颜色在我身上都有恰到好处的体现,Blue的忧郁,黑色的保护,咖啡色的浓郁诡秘,朱红的风情万种。然后我冲了杯咖啡给自己,麦斯威尔总是有最温暖的温度,冬日,我握着咖啡杯对着玻璃轻轻呼气,水雾,弥散,我看清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我看清自己的眉,眼角抵触,我拨开长长的刘海儿,有一块鲜为人知的疤痕,指甲盖般大小,一个英俊的男人,一间叫树的回忆的酒吧,不断向我叙说童年,只是一些碎片,关于残缺的家庭,关于残酷的初恋,关于不为人知的阴暗,我不追究故事是否真实,一杯叫青春梦的酒,一首叫树的回忆的歌,反复交替,一切载满悲伤青春回忆的场景,他需要的是有人,最好是一个陌生女子用最温柔的母性怀抱包裹他内心深处最不得触碰的伤痕。

  Who can tell me if we have heaven

  Who can say the way it should be

  Moonlight holly; the Sappho et

  Angel's tears below a tree

  You talk of the break of morning

  As you view the new aurora

  Cloud in crimson the key of heaven

  One love carved in acajou

  恩雅透明丰润如水银,瑰丽神秘如苍穹的天籁之音是我们用身体取暖的最好配乐。那天的上海刚刚经历过台风的洗礼,污垢被清洗干净后,我们恢复到最初的纯净,我们的手掌静静交叉在一起,不开灯,怕看见彼此充满欲望的双眼,不开空调或电扇,交织在一起的汗水混合着彼此不同的香水味,像潮水不断汹涌,不断向对方推进。

  结束后,他突然变得异常凶残,不再是依偎在我怀里的受伤男人,像只受伤的野兽舔舐完伤口后,他开始扔所能触及的一切东西,烟灰缸,台灯,CD,击成碎片,打在我的身上,猝不及防,那个伤疤便是最完整的纪念。

  我说你就是因为这个才让所有人疏远你,尽管你很英俊,但我还是无法忍受你。

  离开的时候,我又听见破碎的声音,比任何一次都要剧烈。那个房间有很大很大的落地镜,我们清楚地看见彼此的身体与欲望,三分钟后,我看见自己身体不断从各个部位涌出鲜血,滴在台阶上。

  他不会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个男人。

  我的身体寂寞了四年,寂寞疼痛。

  我下楼准备买点东西,没出公寓门口就碰到了一身休闲打扮的卓昂,他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说,你今天不用帮忙吗?

  姨妈说今天不开店,所以想去买点东西。

  超市没有吗?

  CD。

  香水吗?开玩笑。

  能和我一起去吗?

  可我不买CD,我的CD已经够多了。

  买别的也可以。

  你付钱吗?

  只要你肯去。

  那算什么。我买东西你付钱。

  约会好吗?

  和你?

  嗯。

  你终究还是孩子呀。

  我不是刚过完二十岁的生日吗?已不算孩子了。

  很多事你不懂的。这是第几次约女生?

  第一次。女生总是主动约我。

  我应该感到荣幸是吗?

  能约到你是我的荣幸。

  我脸上绽放微笑,眼前的男孩向我正式宣告,他已从男孩蜕变成男人。他的确很英俊,和四年前的男人截然相反,他的英俊背弃了阴暗,他不会关心先锋电影地下音乐行为艺术,他有如夜莺般歌唱的小提琴,有这个年纪再普遍不过的逆反心理,有完美的家庭出身皓白的牙齿,他被正午的阳光普照,被俗世包裹得一尘不染。

  卓昂,这是一个多么好听的名字,在我面前又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男人。

  不说话就是默许了。

  如果你给我时间换衣服的话,我想是的。

  天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拒绝他,我的冷漠开始变得不堪一击。我用二十分钟才换好衣服,我希望他最好能表现出不耐烦,这样我就有理由拒绝他。但他没有,看起来耐心得很。

  你准备去哪?

  东单吧,我经常在那买CD。





半成品的爱情(6)





  我们从新源里直接坐813,是上海很普遍的空调车,并不是很挤,条件要远远胜于上海,集成空调系统,会用英语报站穿整齐制服的售票员。卓昂不断跟我说话,给我讲他在音乐学院的轶事,我只是听着并不说话。不知是他的嗓音充满磁性,还是他这种准男人引人注意,反正招来不少女孩的关注。我身后的一个模样很清秀的女孩和她的女友说,这男孩真帅,他的女友真幸福。

  他们好像认错人了。

  卓昂尴尬地笑了笑,他伏下身子问我做他的女朋友真的不好吗?我没回答他,把头扭向窗外,他的问题总是让人无从答起。

  东单我当然不是第一次去,卓昂问我想买点什么。我指了指江南布衣;示意要进去。导购小姐热情得可怕,不断向我推荐新品。我冷冷地站在那,用双手触摸每一件商品,感受不同面料带来的不同感受,不同色彩带来的不同视觉效果,不同价格带来的不同压抑。我和卓昂同时看上了一条麻布裙子,很简单的样式,却处处包含意想不到的创意,用不同颜色的薄纱缝在一起,握在手里的感觉更是奇妙,粗糙地带给人缠绵。也许离开北京,不回上海,我还有另一种归宿,游走在中国的边缘地区,沿途会有轻松迷离的风景,不及细细察看就已烟消云散,相遇的地方依然是人来人往。江南,我喜欢这个地方,记忆中那里是块安静、精致的土地,可以坐在小船上,轻轻掌桨。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喜欢的诗句。

  完全想像得出自己穿上这条麻布长裙的模样,依旧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化学用品从没有机会对我的皮肤进行伤害,如果我说我老了,定是内心再也承受不住一些东西,纷纷坍塌,而不会是因为皮肤松懈,白皙不再。看着卓昂,我坚定地告诉自己,水色,你老了。

  但我没打算买,我已经很少给自己买衣服了,身上穿的仍是大学时的男装仔裤,裤腿由于过长围了一圈又一圈,被踩出了痕迹,他一直陪伴我六年,第一次走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和男生接吻,第一次买醉,第一次学会用身体取暖。况且它的价钱的确不菲。卓昂倒是很高兴,不断怂恿我去试试,果真喜欢就不应该在乎它的价钱。小姐不愿错过这来之不易的商机,很麻利地把衣服从货架上取下来,把我劝进了女试衣间。三分钟后,我从那狭小的空间出来,身上是那款江南布衣的裙子,店里所有人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了我身上,我知道原因,也许它太适合我了,镜中的自己是如此恬静的女子,丝毫没有被酒精摧毁的痕迹,也许水真的没有颜色,也许江南真的是我最终的归宿。

  水色,你喜欢就不应该错过它,能找到真正喜欢的东西不容易。卓昂打开皮夹,抢先付钱,生怕我反悔。

  我已经后悔了,我拉住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江南布衣。

  我在东单逛了三小时,从新世界到东方新天地,从东方新天地到新世界。除了买了一双鞋外,一无所获。我在王府井书店看见了那个曾经死在我面前的女人的出版物,安安静静地摆在角落的位置,积满了薄薄的尘土,不曾被人翻阅,封面有一双红舞鞋,在黑暗中跳跃,不停息,未知旅途,独自流浪,只是她的生命已走到尽头。我看了一眼,用手拭去尘土,我看见勒口上印着那个女人的至爱的歌词:

  我愿意翘盼

  安然的醉酒微酣

  红胡子的老人

  微笑多恬淡

  我的舞鞋旋转

  歌唱到疯癫

  我愿弃世登仙

  旋转的车轮来为我献欢我怎会疲倦

  卓昂没怎么跟我说话,只是选了几张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协奏曲,他生我的气。我说咱们吃饭吧,我请你。

  吃的是吉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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