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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侦堕落之哀翼-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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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静点,”丁云桀摇摇头,“他说的有道理,而且,如此玄妙的作案又怎会留下这种漏洞。当然,前提是他说的都是真的。”

  “确实是真的。”拉法尔随口道,手里笔记不停。

  “所以凶手应该不是她?那又是谁?”青鸾歪了歪脑袋。

  “口香糖…双膝跪地…毒药…喉咙…纯酒…”丁云桀回想着之前的一切,眼中顿时一亮,当即返回冲进舞厅内,见死者的尸体已经消失,便问工作人员要到了那只粘着口香糖的鞋子。

  “云桀,怎么了?”青鸾也是后来居上,见云桀拿着那货臭鞋当宝贝似的,问道。

  “这鞋子,并不是死者的。”丁云桀淡淡道。

  “怎么可能,刑警都验证过,脚的型号一样,而且那三位都说过他今天穿的就是这双。”

  “不…恐怕,这鞋在中途已经被人给掉包了。死者本身是个不善饮酒的人,加上他们今天喝的都是写酒精度很高的纯酒,一个酒量不好的人喝纯酒,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只要等他喝醉后在偷偷调换即可。”

  “调换了又有什么用?刑警可是已经检查过了的,死者的脚上没有任何伤口,这个鞋也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不会有问题,因为有问题的鞋子不是调换来的,而是被调换来的,因此刑警才会什么都查不到。依我的猜测,凶手一定是从某处得到了什么消息,有很重要的东西藏在死者的鞋子里才来取走他,这才准备了两双一模一样的鞋子,但又不方便带身上来酒吧,所以嘛…”


第三十二章 夏洛克?(5)

  “穿一样鞋子的人是那个凶手!”青鸾灵机一动。

  “这个…”

  “快去把那个人找来,还有他的三个朋友。”青鸾立刻吩咐跟在身边的老人。

  一会儿,老人便带着那三人,还有一个陌生的中年大叔走了过来,那个大叔穿的一身土豪装,长得却是难得的很不引人注目的样子,要是放在公司里也就是个很不起眼的小职员。

  “按照您的吩咐,我将鞋子一模一样的人带来了,刚好只有他一人。”老人恭敬的道,脸上挂着笑意,偷偷瞄了云桀一眼,“凑巧的是,这位似乎就是死者的公司职员。”

  “凶手是他么?”那三位显然一惊,问青鸾。

  “这位土豪小友,你就招了吧,姐姐保证不打死你。”青鸾笑笑,明明只是一个16岁少女居然准备对30多岁的大叔动手。

  “不,不是我!”这位大叔连连摇头,看来胆子并不大,“我,我只是帮人做事而已。”

  “嗯?说仔细点。”

  “正如这位所说…我本来只是公司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职员,大概是前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件包裹,里面放着一张5万美元的支票,信里说是让我到时候配合他演一出戏,他会先假装喝醉,然后我再找机会将他的鞋子给偷偷掉包,事情一旦成功,就能再给我10万美金的报酬。包裹里放着的就是这套衣服和鞋子。信的署名我认识,就是我的公司的老板,虽然当初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架不住钱的诱惑我还是答应了。我只知道这么多,我没想到老板会就这么挂掉的…”男人很快就一五一十的都说了出来,很害怕的样子。

  “你们老板…就是这老头吧…”青鸾指了指死者,一时还真有些摸不着头脑,“怎么会这样。”

  丁云桀拍拍脑袋,“果然啊…我说那位死者身份如此名贵,他的鞋底怎么可能还会黏上口香糖,合着鞋子是眼前这个并不是个很仔细的家伙的。不过想想这种事情他是不会亲自动手的。你说是不是,亲爱的金领先生。”说着,拍了拍那位男小三的肩膀。

  “云桀,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一切,应该不是那个老人干的,而是这位随时都可能上位的金领先生,他只是借着老人的署名而已,不然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虽然对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很明显对方将矛头指向了自己,惊讶之余,也是连忙摆手。

  “不用装了,”丁云桀笑笑,小心的将那位小白领的鞋子脱下,从鞋垫下面掏出了一把金色钥匙,“你要找的东西就是它,是不是?”青鸾在一旁帮忙翻译。四目相对之下,丁云桀感觉得到,对方的眼神里出现了一丝的动摇,细汗落下。青鸾上前交谈,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威逼利诱的语言,不出半分钟,对方缴械投降。从他的口述里得知,只把钥匙是那位董事长在其公司里的办公室的钥匙,仅此一把,除他以外,无人能够进去,而公司所有的资金流动信息都在里面,唯有掌握了这东西,才算是真正的掌握这个公司。

  “所以,董事长也是他派人杀的么?”青鸾问。

  “不是,我觉得他之所以会选择今晚动手偷走这东西,是因为他已经通过某种方式得知这位老人的生命撑不过今天了。”

  “真的假的?…”青鸾呆了呆,问对方。金领男人也是连连点头,但依旧矢口否认自己杀人。

  “云桀,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戒指,死者没有戴在手上,而是放在皮夹里。为什么?因为那位董事长知道人之将死,不希望把自己这种不好的命数带给他的妻子吧。”

  “好好的生老病死,偏要搞成谋杀,何必呢…”青鸾不明白了,想这种事对她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

  “你个低情商少女…”丁云桀无语的看了这货一眼,“人的一切行为都有其目的性,而仇恨,一定需要理由。只怕,真正的秘密,就隐藏在死者的喉咙里。”

  “没有错。”拉法尔走进舞厅,手里提着一个透明塑料袋,装着透明的粘稠物质,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里面有几片细碎的红叶,“这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植物,就在死者的喉咙里,如果不经过解剖是很难发现的。”

  “就是你干的吧,胖先生,顺便想要把罪名栽赃给你的好朋友的人,”丁云桀直视对方,“因为他逼死了你的妻子,而这位也是曾经与他同流合污的人,所以你要让他连带着受到惩罚,他裤袋上的毒,应该就是你找机会放的吧。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只是因为仇恨。而这种仇恨于你而言,并不是对方死了就可以解决的,已经是到了必须要亲手杀了他的地步。大概是那个金领男人告诉的你这个糟老头马上就要死了,所以你才决定在今晚杀了他,当然,这个金领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就顺便把罪名也嫁祸到了他的头上。”青鸾在一旁帮助翻译。

  “…是么,原来他今天就要死了啊。”胖男人看着云桀,那种眼神,让人不知道是喜悦,还是哀伤。

  话音落下,拉法尔也是停下了手中的笔,自始至终,他都好像个局外人,与世界格格不入,站在一旁等待着一场闹剧的结束。

  “嘀呖呖!”

  电话响起,随口说了几句后,把手机交给了那个金领男人,“我刚刚和你们公司的其他几位董事联系了下,决定取消你们公司的数个项目,你和他们了解情况吧。”金领男人应了声,走到一旁讲话,从他的表情就看得出,接下来的日子恐怕是不好过了。也是没想到,这位大侦探会在这时候帮男人了了他的心结。

  “……谢谢,谢谢,谢谢…”

  沉默良久,胖大叔说出了这几个字,抱头痛哭,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般洒落一地,那是悔恨,是无助,是痛苦,是不甘,是无奈…

  夜晚,云桀与青鸾两人漫步在这个白雪覆盖的大街上。

  “真没想到,那个侦探大叔人还挺不错的。”

  “嗯,真希望那个人以后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这种案子,查明只是单纯的时间问题吧。”

  “我啊现在,有点喜欢起魔探学院了呢。”丁云桀伸着懒腰,看着天上的月亮,黑色的瞳孔中,尽是对学院的向往。


第三十三章 这货无敌了!(1)

  这是炎炎夏日里某个星期一的中午,景花市越发燥热,温度上升。就连一向以严厉紧抓功课著称的萧华中学也不得不因此延长了几天学生双休日的假期,一则迫于学生们饱受炎热折磨的不满的反响,二则重新打造好学校品牌,提升学校的声誉,毕竟学校杀人事件才过去不久。校长也顺便利用这段假期来重新分配学校的工作,也顺便在媒体那打点打点,做做广告,好保护学校的声誉。

  假期能延长,学生们自然高兴,躲在家中吹空调看电视吃零食,耐不住寂寞的找上各自的小男女朋友,瞒着家长外出进行一些暧昧的‘小小游戏’,过去的不快早已抛在脑后,对于无关的人来说,一切就好像没发生过一般。

  走出机场,青鸾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热气和刺眼的阳光,默默地将头上的花边草帽向下拉了拉,“这鬼地方,也真够热的,你们都是仙人掌出生的么?”

  “TMD,如果我是仙人掌,我一定把身上的刺都赏给你。”

  跟在后面,丁云桀满头大汗,面目狰狞。两手各拖一个大号旅行箱,背上背两只旅行袋,这是他们此行去欧洲的全部行礼,匆匆的跟在青鸾的身后,地位堪比牲口。

  “嘿嘿,我一定会收下的。”青鸾贱兮兮的样子,一边从云桀背后的那个属于自己的旅行袋里抽出了一件淡蓝色半透明防晒衣,披在身上。自己原来只穿了一件淡粉色背心,实在是不怎么防晒。

  衣角随风扬起,只是一件半透明防晒衣,但里面半隐半现透出的轮廓和气质却是有着如同仙女般的气场,顿时吸引了行人的目光。

  “喂喂,你一个小屁孩能别穿得跟妖怪一样么?”感受着众人的目光,丁云桀急道。青鸾确实长得美,穿什么都好看,而这身衣服也没什么过分的方,但不知为什么,丁云桀就是浑身长了刺一般的不舒服。更别提她偶尔会被一些猥琐大叔盯着看了!

  “哈?…本小姐天生丽质,你嫉妒啊!”

  青鸾自然是明白云桀话里的‘深意’,笑了笑,小时候她也爱叫爱丽丝妖怪,因为羡慕她那清新脱俗的气质。

  谁知,丁云桀却是不肯罢休,一定要让她换上一件不怎么起眼的纯白色外套。青鸾自然是拒绝的,在太阳底下穿着那种衣服还不得热成烙铁,谁叫它没防晒衣凉快呢。

  “不行…听话!”丁云桀却一脸‘认真’,放下一只旅行箱摸了摸青鸾的小脑袋。

  “…那要帮我打伞!”

  “成交…”丁云桀轻叹了口气,真不知道自己这犯得什么毛病。

  于是,咔擦咔擦,变身凹凸曼模式,丁云桀摇身一换,改成了左手拖两只大号旅行箱,右手在青鸾头顶打一把伞,并时不时掏钱请青鸾吃冰激凌。

  尼玛,我绝对是有病啊…丁云桀心想,看着青鸾用那小舌头舔冰激凌的样子,心情却是没有什么不好。

  “唉,果然冰激凌才是真正的敌人!”

  “为什么?”

  “因为,只要你请我吃冰激凌,我马上就答应了你那奇怪的要求啊。”青鸾坏笑着,“真的有点热。”

  到底谁更热啊!丁云桀撇撇嘴,一边默默地把伞给撑端正,“不过亏你这么吃还能不胖。”

  “当然,也不想想本小姐是谁。”青鸾昂了昂脑袋,一副‘仰视我吧,凡人!’的模样。

  “我遇到过很多人怎么吃都不胖的…”

  “这样,我是不懂啦。我体内有塔罗牌,他会自动帮我分解体内多余的物质,吸收过剩的能量储存起来来强化它自身,所以我才不会胖的。你现在不也有了么?”

  “我倒是没什么感觉。”丁云桀骚了骚脑袋,心里却是快哭了,何止是没什么感觉,塔罗牌是不是真的在体内都不知道!

  “接下来去哪?明天就要回学校了。”

  丁云桀转移话题,多亏学校放假,才算让他这位来不及赶回学校的旷课少年能够按时到校,不然只怕又要听到老班那贯穿脑魔音了。

  “你家。”青鸾头也不回,只是低头舔冰激凌。这才发现太阳老公公不知何时再次温暖了他的肩膀,回头看时丁云桀已是像看了美杜莎的脸一样石化在原地。

  “喂。快走啊!我都要热死啦。”青鸾叫道,懵懂之中带着种天然呆也有的喜感。

  “可…”话到嘴边,丁云桀还是噎住了。丁云桀此时的心中有一堆的话想要吐槽,说你还是这么个少女而已,怎么就可以随便到访男生家里,你当那是菜市场,是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么?

  但看青鸾那样,肯定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完全就是个单纯懵懂的少女。

  “可是什么?”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云桀要是真不带她去她也去不了。

  “你就不怕我我…对你有非分之想么?”丁云桀吞吞吐吐的,平日在班级上课的时候没少想思考这种坏坏的事情,时不时还会发出贱贱的笑声,也因此没少挨老班的批,现在真刀真枪的来了反倒是先怂了,涨红了脸。


第三十三章 这货无敌了!(2)

  青鸾冷眼睥睨,把冰激凌剩下的一点甜筒扔进嘴里,“床都睡过了,你还害羞这个?”

  “喂喂!注意你的嘴,你这个十七岁的无知少女!…”

  “而且谅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吧?就我这本事。看你现在,扭捏的跟个女人一样。”

  “好了好了,我答应你就是了!”丁云桀歪着脑袋,一脸‘我好想死’的损样。

  感受着众人那很不友善的目光,显然是把自己当成了个猥亵美少女的猥琐大叔,何况青鸾那天生一张楚楚可怜的脸很容易激发人的保护欲,恐怕再不住嘴会有血光之灾。丁云桀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和青鸾这小家伙扯这种意义不明的话题只会越描越黑,他又何必要捡这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何况人家小女生都不介意,他一个男的在这扭捏啥。

  丁云桀只剩下最后一个希望了,老妈可千万不要在家…不然只怕不描也会越黑。

  没错,青鸾来家里做客,云桀最忌讳的不是别的,是她老妈和青鸾这两个女人的相遇。

  云桀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没再见过他爸爸,一直以来都是妈妈照顾的他,本来都说单亲家庭的孩子苦,但云桀老妈偏偏就很能,完全不带怨妇的所有个人色彩,学做指甲睫毛自己在外白手起家做起了生意,买了房不说,愣是把云桀送进了学费景花市里学费贵出翔的萧华中学。一般人一定以为他老妈是个牛逼的不行的女强人,事实上,其神经极为大条,说话毫无逻辑,丢三落四,而且和青鸾一样的地方——嘴毒!

  平时在家,丁云桀那幼小心灵没少受到‘虐待’。唯一让云桀奇怪的是他从未听老妈提起过自己的老爸,那个男人音信全无,自己也自然是不高兴多问。不过云桀老妈也的确很忙,常常因为生意上的事要外出出差,所以丁云桀也并不是常常能见到老妈。还好萧华中学离云桀家也挺远,所以云桀平时就住宿舍,倒也不用回家让老妈操心。

  以前的话每次学校放假,丁云桀都还是会很期待老妈在家和他一起出去吃顿饭的,或者两个人一起煮晚饭。但今天不一样…

  坐完地铁,的车一来,丁云桀地址一说,老司机油门一踩,带着轰鸣即声刻来到了他家楼下。

  这里是位于景花市市中心的一片高级公寓,紧靠中央花园的日月湖,名为‘悦湖园’,云桀家在顶楼,上下全靠电梯。他们下机场后坐地铁直达附近,打的自然也就废不了太多的时间。

  足足四件大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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