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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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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金妍什么也听不到了。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现在,就要到手的梦想,可是为何如此失真?良久,她含泪点头:“什么时候,我都是愿意的。”

你看,幸福如此简单,只要降低要求,顺便,忘了曾经的一切。任天对着二人相拥的影子苦笑,舒兰啊,这些都是你的,可是我要给别人了,以后,永远,不属于你。

是你亲手推开的。

几乎是赌气,任天发誓今后他一定要快乐。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0 章ˇ 

最幸福的时刻,最美好的瞬间。

你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该是很久很久,沧海桑田,岁月变迁,无论何时回味,永远不变,心头依旧掠过当初幸福的味道。

金妍觉得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夜那么深,尽情宣泄着黑暗,泼墨也似,任天就在身边,呼吸相闻。他睡熟了,闭上眼睛,像个全不设防的孩子,鼻子一皱皱,嘴角撇啊撇,原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睡着了是这个滑稽样。也许梦中依然凄苦,调皮劲不见了,睫毛一动一动,甚是不安。他什么时候才能痊愈呢?金妍对自己很有信心,又很没信心,就这样凝视着他的睡脸,一动不动地等到天亮。

任天并没有碰她,只是拥着她,渐渐睡去,对金妍来说,这已足够。这样漫长的夜,他们并没有分开,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哇唔。”任天狮子似的打了个哈欠,低吼几声,慢慢睁开眼睛,习惯性地转过头,只见一张皓月般的面孔,挂着淡淡的笑。这是哪儿?任天环顾一番,才想起身在客栈,眼前这个人,是金妍。愣神,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换来一声叹息。

梦做得再美,也抵不住现实的荒凉,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

“昨晚睡得好吗?”他醒了,她就不好意思再贴着他,红着脸往外挪了挪。

任天挥去脑中随处飞舞的念头,这些东西像讨厌的棉絮,飘飘摇摇,总是沉不下去。也许是想尽量忽略这些棉絮,任天做可爱状拉过金妍的肩膀,沉甸甸的大脑袋放上去:“暖和。”

金妍不禁心酸:“以前,都很冷么?”

舒兰柔软而温热的身子又出现在眼前,任天压抑着泉眼一样冒出来的苦意:“以前?什么以前?没有以前,只有现在。”

“好了,不提了。”冰雪聪明的金妍自有一番女人的聪明,想要什么,得到就好了,何必再依自己的心意,改造得那样完美,那东西说不定就不是你的了。永不满足,也许永远无法满足:“想吃什么,我去买。油条?煎饺?汤包?”

任天的语法里没有让女人辛苦的句式,当即下床:“我去。”

金妍一笑,按住他:“让我照顾你一次吧,我说过要照顾你,以后你再照顾我。我知道你喜欢稀粥配煎饺。”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竟不知。”任天惆怅地拍了拍她的小手,不再坚持。

早点买来了,两人对坐而食,任天似乎显得有些沉重,不时皱眉,对眼前的食物也不像以前那么粗鲁,吃得呼哧呼哧的。

“粥像熬了三天,煎饺像没下锅。”金妍眨巴着眼,逗他。

任天回过神,他根本没留意嘴里东西的味道,看着金妍银月般的面庞,终于忍不住道:“阿妍。”

金妍笑得明朗:“乖乖,好肉麻。无事献殷勤,非奸……”突然住口,嘴抿得紧紧的,仿佛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低下头,也不知道脸红了没有。真是的,自己也能把自己说害羞。

“我们认识十年了罢。”任天恍若未见,自顾自说下去:“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长蛟山的聚义厅,你一点也不怯场,从哥哥背后跳出来,指着我说,你真高呀,能帮我把树上的风筝拿下来吗?”

金妍苦笑一下,知道该面对的终归要面对,坐直了身子,恢复潇洒干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她真是让人省心,恐怕也令自己省心,女人做成这样才算成功吧?跟她一比,舒兰简直是鼻涕虫,最没用的就是她,没有人再比她麻烦了,人跟人一比,还真能比出优劣,尤其是女人。任天对金妍一直以来都是佩服的:“我觉得我在耽误你,你年轻漂亮有能力,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连土匪都不是,今天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未来是怎样呢?也许被人杀了,也许醉倒街头,第二天早上就冻死了。最关键的,我没法忘掉舒兰,是的,没法忘,也许几年,也许一生,我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对你不公平。”

“那又怎样?”

任天脱口而出:“你是替代品!”

“那又怎样?”金妍微笑,可那明显是个苦笑,清晨明媚的阳光中的一个大大的苦笑。

沉默,终于沉默。任天无力地松开紧握的双手。

“现在,我很快乐啊。”金妍缓缓上前,捧着任天胡子拉碴的脸,对方的颓废令她无限爱怜。希望被他爱,与爱他,恐怕就是女人爱上男人后,唯一做的两件事:“你真脏啊,如果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把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喂得白白胖胖,就像我以前养的小猫。”

任天甩开头,拒绝了她的饲养计划:“昨天是我脑子发昏,你别当真。”

金妍愣住,连手也忘了收回来。

“你这么好的姑娘,我不能糟蹋。”任天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因为他们掌握主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意志决定了一段感情的成败。任天觉得他还是有良心有道德的,虽然他也承认金妍很有魅力,怎么说呢,那种魅力,并不是他所痴迷的。

昨晚以为已经抓到幸福的尾巴,没想到早上没有松手,幸福却还是一滑,脱手了。有句话叫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金妍从前赞同这话,现在是彻底的痛恨,不过金女士绝不会问“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不要我”这种傻话,不是说你哪里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人是个讲究缘分的动物。越是没戏,越不要强求,哪怕他差点就是你的。

“即使你愿意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任天沉默半晌,关键是没这么说过话,且汗颜呢:“跟你在一起,我自私,不跟你在一起,我无情。我宁愿无情。”

金妍退后,碰到桌上的粥碗,一声脆响,掉落于地,眼泪也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震出来的,望着洒得到处都是的稀粥,好像是这十年的努力都白废了。其实不笨,明知会失望,最后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有些撕心裂肺,真是没办法,谁有情,谁就要撕心裂肺。

像一阵清风默默刮过,金妍走了,阳光依旧明亮,明亮得没心没肺。

“任天啊,你总是伤女人的心……”做完小李飞刀的痛心状,任天望天许久,扛着大刀,身无长物地离开客栈。

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阳光万丈,清风送爽,明媚到无可挑剔,却不知道去哪儿。

为什么流浪远方,流浪……

流浪绝不是浪漫的,也不是文人笔下那抹离愁那抹诗意,如果一个人没有梦中的橄榄树,那么他的流浪绝对是凄凄惨惨戚戚。

穿过热闹的街市,任天又有了长尾巴的感觉。好在人只有一个,轻功和自己差不多,似乎,还有些熟悉。任天苦笑了。

闹市的茶肆,金妍不经意地坐下,像个歇脚的客人,刚落坐,眼前黑影一晃,任天挂着恶劣到极致的笑容看着她:“小姑娘长得真标致,来,给大爷笑一个。”

那一丝慌乱被她掩饰得很好,她淡淡地转过头,不理他。

“小姑娘还不好意思,别怕,陪大爷玩玩,大爷不会亏待你哦。”任天开始拉她的肩膀上的披风。

不能再不理不睬了,周围的茶客还以为是恶霸调戏良家少女,纷纷投来正义的目光,金妍一把打掉他的毛爪子:“无聊!”

这大概就是男人的悲哀,有时明明是受害者,却总被女人倒打一耙,衬托女人的无助以及无辜,任天心说是你跟踪我耶,不要那么大气凛然好不好:“敢问美女,您在烈女转排名第几?”

“你不是赶我走吗,不要理我!”金妍没好气的。

凭金妍的名头,绝不会无处可去,任天却仍是关切地:“去找你哥哥吧,他对你才是真好,再找个好人家,我知道想娶你的人排长队呢。”

金妍的眼泪突然滚了出来,毫无征兆地,名扬江湖的女寨主竟然当街痛哭。

任天吓得不轻,环顾四周,群众纷纷鄙夷地看着自己这个“恶霸”,只是见他虎背熊腰,块头太大,一时没人敢上前。这下真成恶人了,任天龇牙咧嘴,对群众做了个我们认识的口形,转而问金妍:“怎么了?”如果是舒兰,哭再正常不过了,唤作金妍,绝对是比天还大的事儿。

“我找不到哥哥了。”金妍呆呆地:“朝廷也在张榜悬赏,要捉拿我。”

任天皱眉:“你怎么不早说?”随即醒悟,自己一直沉浸在失去爱妻的凄苦中,见面这么久,都没有问过金妍的处境。这个朋友,当的不称职:“长蛟山被朝廷监视了?”

金妍点头:“我一回去,就是自投罗网,我的朋友,差不多都已落网,现在变成朝廷的眼线。”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亦是曾相识,任天感慨:“怎么认识我的人都要倒霉呢?”

“你以为你是谁?苦情楠竹吗?”金妍起身,这就要走:“茶钱你付。”

身为大丈夫,怎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子浪迹漂泊,无依无靠,何况对方的漂泊还是因为自己,任天想都没想,拍胸脯道:“兄弟,以后跟着我,有我的,就有你的。”

金妍脸色白了白,兄弟二字像最尖利的钉子,那样竖着,钻心的疼,可是能和任天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高兴的:“我们去哪儿呢?”

任天迷茫了一会儿,摇头:“不知道。”这倒是真话。

金妍笑:“去哪都行。”这也是真话。

“在此之前老子要去干一件事儿。”半晌,任天淡淡地,就像在说吃饭练功睡觉。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1 章ˇ 

次日,一样的大晴天,阳光像是亘古以来都如此和煦,风轻柔,草尖动,任天就站在草地上等周存道。

昨晚造访周宅,留下暗号:别声张,一个人出来。

也只有任天和他看得懂这种暗号,因为,这本是他们少年时期闯荡江湖时共同发明的。没有人比他们亲密,当然了,那是曾经。

没有等多久,周存道的身影很快出现在任天的视线中,远远见到任天,停了停,像在确认一件事而不是吃惊,因为昨晚已经吃得饱饱的。他看任天,任天也看他,然后周存道缓缓上前,用了比刚才几倍的时间。

“你父亲救了你?”都是这种时候了,周存道仍然一贯的面无表情。

“我想你也能猜到。”任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良久:“谢谢你去救我。”

周存道转过头,不看他:“你变了很多。”

“老了。”任天苦笑:“被老头关了一年,大概被他关傻了。”

事到如今,一切不可逆转,发生过的事,除了正视没有别的办法,周存道迎上他的目光,虽然看见一种疯狂的东西正在渐渐滋长,这种东西令人有些毛骨悚然,却还是无波无澜地道:“你都知道了。”

任天没说话,翻眼,瞧了瞧天上漂移的云彩:“你是我兄弟。”

兄弟还活着,周存道很高兴,只怕比他本人还要高兴,可他活着,注定有些事是要改变的,这种改变像命运之神翻过一页纸,所有的东西整个儿倒转过来,掉落,跌碎,烟消云散。如果世界颠倒,人会怎样?想哭想笑又什么都不想做,只等灭亡:“吴德是你杀的?”

任天点头。

“拔刀吧,我欠你,可也不会任你宰割。”周存道抽剑,缓慢而坚定。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是他,也会这样做。亏欠就是亏欠,总要有个解决方式。

冷笑一声,任天挥手:“你他娘的没听见啊,我说谢谢你救我,好吧,也算上那女人。我们两清了。”

“不必。”周存道下意识道,愣了愣,随即自嘲:“他娘的,我争这个干什么。”

“她……早就对你有意思了吧。”任天说一个字,心头就滴一滴血,却忍不住要往下说:“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也回想了在寨子的事,那时候她就对你挺好奇,也许她根本不爱我,我抢她,她要活下去,只有顺从。”

这么说对舒兰是不公平的,首先她并没有一开始就移情别恋,其次她是真的爱他,这点周存道看的出来,难道任天看不出?他不是一向对自己很自信的吗?沉思一番,周存道无声地笑了,他终于明白了:“如果不是我主动,舒兰根本不知道我的想法,她会一直我好朋友下去。至于寨子里,舒兰说那时她最烦的就是我,恨不能把我踹下山崖。”

我什么要问这些无聊的问题呢?任天恨不能大骂自己一顿,从此忘了前程旧事,清清爽爽重新做人。为什么要问这些?像个幼稚的孩子,可是听了周存道的回答,为什么心头一喜,轻松许多?她反正已不属于他,怎样不属于他,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

“她爱你,爱孩子,和我在一起,并不代表她不爱你们。”周存道看着他:“你觉得两者矛盾?她是明知你活着却和我在一起?她在你死后主动勾引我,向我投怀送抱?你觉得她做的不对,什么是对,十年,五十年,一生,用这么长的时间祭奠你的亡灵,她有这个义务吗?她是你的妻子,在此之前,她是个人,人有善待自己的义务。也许你并不想她这样做,你只是觉得时间太短,既然承认她有权获得幸福,何必在乎时间。我不觉得一年和十年有什么区别,因为前提都是,你‘死’了。”

和周存道辩论,你永远别想赢他,好在任天自始至终都没想和他辩:“靠,叽歪半天,老子来不是听你废话的,你睡老子老婆还他娘的有理——”挥拳,直击周存道面门,关节与皮肉的撞击声,周存道毫无悬念地倒在草地上,草尖像开了朵朵小红花,那是他的血。

打吧,打一拳,少一分内疚,周存道决定当沙袋。

手酸了,改脚踹,直到脚也踢麻,任天终于解恨,叉着腰,喘着气:“好好对她。”

“不用你说。”周存道许久才能站起来,腿是站直了,腰还是弯的,脸色青灰。

任天突然想起什么:“你有内伤?”

“死不了。”周存道痛得咬牙:“任天,其实我也想把她还给你,毕竟你还没死,她也仍然爱你,可她不是东西,是人,不是我俩之间可以交换,送来送去的物件。你可以去找她,你有这个立场,可我想……她会很痛苦,比你的死更痛苦。我希望我们都把她当人,尽量让她快乐,毕竟由始至终,她都是无辜的。你和吴德之间的恩怨,她和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你们已经把她推向绝境,就别再推她一把,粉身碎骨了。”

怎么说都在理的恐怕就是这种人,任天唯有哑巴吃黄连:“什么好话都让你说了,好人也让你做了,好事也让你占全了。老子要是想要回她早不会去要啊,还有你今天跑这儿跟我说话的份?那娘们当初就是我抢回去的,你以为我今天不敢再抢回来?”

周存道无言,知道自己小人之心了。

“滚吧,我们还是兄弟。”任天背过身,望着金灿灿的日头,不知是眼睛刺得酸胀,还是所谓的悲伤,终究是男儿有泪轻弹。

周存道张口,百感交集之下,觉得自己还是默然的好,怔了半晌,一瘸一拐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金色的阳光里。

凉爽的周宅内。

“回来了?”周存道推开门,舒兰背向他坐着,专心临着帖:“买到了么?”

“什么?”周存道正温习一路上编织的美丽谎言,闻言一愣。

舒兰放下笔,像是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轻笑:“不是出去买麝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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