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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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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柔说:“喝喝喝,就知道喝,你以为人家都像你。”然后就把吴放歌的事儿说了一遍,当然不是百分之百,隐去了其中的一部分。
谁知何海豹在听完后居然说出一番很有道理的话来,他说:“云柔我跟你说,咱们看着他受罪不是?其实人家幸福着啦。你想想啊,吴放歌是什么人,当兵打过仗杀过人的,啥阵仗没见过,如果不是自己愿意,谁能把他怎么着?这就叫有钱难买愿意,他觉着自己付出的这些是值得的,所以才忍的下来,不然啊,就他岳父岳母那俩土农民,早就被他不声不响的就收拾了。一句话,清官难断家务事,咱们做朋友的,适当照顾照顾他就行了,其余的,没必要深入了管。”
云柔听的瞪大了眼睛,并非她不知道这些道理,而是她想不到何海豹能说出这番话来,而且他刚才说这些话时,双眼神采奕奕的,和平时简直判若两人。
何海豹说完,又低头吃了两口饭,忽然抬头说:“你还愣着干啥啊,赶紧把饭给人家送去啊。”
云柔当然是巴不得早点去见见吴放歌,可丈夫在这儿又不好立刻就欢天喜地的去,于是就故意嘴一撅说:“我都累一天了,他可是你的好朋友,你怎么不去?”
何海豹嘴里包了饭,嗡嗡地说:“你没看我正吃着呢嘛,他怎么说也是你领导,我这也是给你制造拍马屁的机会。”
“懒鬼。”云柔心里欢喜,于是笑着骂了一句,去了。
不过结果让她失望的很,吴放歌并不在房间里,一打电话才知道,他稍事休息之后就去局里里了,作为主持工作的一把手,两头跑,事情还是很多的。
“你怕累不死你啊。”云柔挂了电话后骂着,鼻子又开始有点酸了。
当各大院校开始放暑假的时候,吴放歌总算松了一口气。林婷和小艳也都回来了。半年不见林婷又出落的水灵了不少,只是因为老林想让她熟悉一下家族生意,常带在身边培养,因此前来叨扰的时候不多,而且也不如以前亲热,于是就估摸着这丫头可能在大学里恋爱了。小艳倒是挺高兴,因为漫长的暑假没有春节,谷子是每周才会回来一次的。不过吴放歌又给了她一份大礼,想借着这段时间有空闲,干脆休个假带小艳回云南去给卫艳扫个墓,算起来也确实有年头没有回去过了。
这个事情一提出,谷子妈就又不高兴,倒是谷子劝老太太:他对死人都能念念不忘,对活人肯定也差不了。虽说她自己这样说,其实心里也没底,毕竟吴放歌的性子他是了解的,作为男人确实是一流的,作为丈夫还真得留点神,还好心地不坏,不然早就事情惹了一箩筐了。不过谷子信奉‘丈夫丈夫一丈之夫’的格言,觉得有些事还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好,毕竟丈夫出了一丈之外,就别当成是自己的了,不然会徒增烦恼,只要他对家里好久行了。可事情虽然是这个理,但也不是一点防范措施都没有,毕竟小艳现在也是大姑娘了,孤男寡女的走那么远,好在金乌没有直达昆明的飞机,这给了谷子一个机会,趁吴放歌和小艳在省城候机小住的时候,狠狠的和吴放歌温存了一番,按着她自己的话,连明天的量都榨干了,虽然还不是十分的保险,可也总能顶一阵子吧。除了这些,再做其他的就显的有点多余了。
其实吴放歌这次带小艳去扫墓,主要的意思就是了却一个心愿,另外战友疯子的病虽然基本已经痊愈,可又添了一样毛病,那就是一回到家乡就犯病,于是他们全家干脆就举家迁来了。吴放歌一想既然是战友,老让人家给自己打工也不合适,这次去就准备双方商量一下,低价把客栈转让给疯子算了,这样他们一家也算是有个谋生的法子。所以他这次去时,先就把海川公司的文件都带齐了,也算是为战友再尽一份心。
但是在小艳的问题上,吴放歌还是有点忐忑的,毕竟小艳这女孩子在人品方面远不如其母,这可能和童年的生活环境有关,可相貌却胜出很多,又很是风情,想用自己的身体换取在这个家庭的永久地位也不是一回了,而且若说感情,也不是没有,谷子也是聪明人,不会看不出来,带着她孤身上路确实有些不便,可是最后他想了想,觉得还是带去一回的好,这个心愿一了,以后若要在扫墓,两人就没必要一起去了,反正几年大学下来,切不说校园里有很多的爱情诱惑,大学毕业,小艳迟早也是要自立的,恋爱结婚也是常态,到了那时,自己的责任也算是尽到了,不至于留下什么憾事。只是这样一来,自己必须就得管好自己,别做出小头指挥大头的事情来即可。
其实吴放歌还有一个方案,那就是把路小婉也约上,有她傍身自己既不用禁欲,更不用担心会出什么岔子了,前段时间路小婉发了张照片过来,看来这些年的健身美体还是很有效果的,她已经恢复了七八分往日的风姿,这又让吴放歌想起了以前大家欢好时的种种场景。只是很遗憾,路小婉前一个月才回云南给老战友扫了墓,而且她的诊所手续也才刚刚批下来,正在努力筹备诊所的事,虽说若是吴放歌坚持,路小婉没有不来的道理,可是这种强人所难的事可不是吴放歌能做得出来的。所以没辙,只能‘冒险’带着小艳上路了,不过话说回来,对于男人的**来说,无论左右,都不是什么坏事。N!~!
正文第十一章云南之旅 现在的交通已经达到了‘千里江陵一日还’的境界。吴放歌和小艳上午在省城登机,中午才过就到了昆明机场。照这样,如果赶一赶,下午就能到烈士陵园,可是进了昆明城,吴放歌忽然对小艳说:“你不回家看看吗?”
“家?”小艳一下没反应过来,后来才猛醒过来,吴放歌指的是她继母现在的家。
“我在这儿可没什家……”小艳原本兴致勃勃的,被吴放歌这么一说,立刻就黯然起来。
吴放歌耐着性子说:“既然来看妈妈,爸爸也要看一下才是啊,而且别人倒也罢了,你不是还有个弟弟吗?”
小艳知道吴放歌指的是她父亲和继母所生的儿子,没好气地说:“我就你一个老爸!而且什么弟弟嘛,从小就受宠,长大一点了就老欺负我。”
吴放歌见有点说不通,就换了个角度说:“我知道你以前在那个家受了不少委屈,可是毕竟你和那个弟弟是有血缘的,血浓于水嘛,而且我听说他们母子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你现在日子过得好了,又上了大学,说句夸张的,衣锦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啊。”
吴放歌的这番话正说到点子上了,大凡受过苦受过欺负的人,都想着能有一天在别人面前扬眉吐气一会,无论是宽容也好,刻薄也罢,莫有例外。所以话说到这份上,小艳也急不再说话了,算是默许。
于是吴放歌就在市区中心的农资公司招待所开房住了下来,下午和小艳一起逛街景,顺便随意买些礼物。第二天坐长途车去小艳的家乡东亭市,这等于又要往北走了。
到了东亭,自然又是先安顿下来,然后随便吃了点东西去找人。
其实小艳的继母现在也确实挺惨,小艳父亲死后不久,她继母也下了岗,说是什么‘末位淘汰制’。当年小艳父亲健在的时候,喜好大包大揽,家里什么是都是自己一肩挑,他这一死,家里立刻就没了顶梁柱。继母一方面是生活所迫,另一方面也是不甘寂寞,就又嫁了一个据说是有两处肉店的人,嫁过去才发现,两处肉店已经缩水为两辆卤肉车了,不过是个小贩,日子也紧巴巴的。别人倒也算了,偏偏小艳又是个继母带过去的,那日子过得可想而知。所以小艳才合着一帮子不良少年离家出走。
虽然离开了两三年,但小艳出走时毕竟已经算是大姑娘了,所以依旧认得原来的住处,当车路过一栋旧楼时,小艳从车窗指着对吴放歌说:“那上面的五楼就是我爸单位的房子,房改的时候买下来了,后来那个男人骗我后妈把那房子卖了入股做他的肉生意,结果全弄到牌桌上去了。”
吴放歌听了轻笑不语。
又到了一处旧小区,这就算是到了。二人下了车,看着这熟悉的景致,小艳提着行李包,脑袋扬的高高的,还真有点进入状态了呢。结果还没到家,就遇到了一个居委会老太太,小艳叫她李奶奶,还对吴放歌介绍说:“李奶奶以前看她挨饿,经常带她回家吃饭的。”
恰好这天是周六,一路下来,旧邻居还真遇到了不少,见了小艳衣着光鲜,都是笑脸相迎的,只是有一条,都错把吴放歌当成她的丈夫,于是小艳就笑着一遍又一遍的解释:“是养父啦,我亲生母亲的战友啦。”
于是下一句邻居们就会说:“哎哟,好年轻啊。”
确实,以吴放歌现在的年龄,有个二十岁的女儿确实有些玄乎。
好容易静些了,吴放歌就笑着说:“邻居们对你都不错啊。”
小艳说:“也不是,当年我在外头混时,说我闲话的也不少。”
吴放歌说:“既然是衣锦还乡了,也就别讲究那么多了,如果时间富裕,咱们也摆两桌风光一下。”
说话间上了四楼,小艳指着左边的门说:“就这间了。”说着扬手欲敲门,楼下却跑上来一个穿着背心儿的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仰头陪着笑脸叫道:“小艳啊,回来啦?我正在下头打牌……”
吴放歌猜出那人是小艳的继母的第二任丈夫,以前办理收养手续的时候吴放歌虽然没出面,但审核资料也见过照片,于是也就伸出手去说:“你好,吴放歌,小艳的养父。”
那人赶紧伸出两手和吴放歌握了手,这时门也开了,原来小艳的继母是在家的,这会儿估计听见了外头的动静也来开了门。
“快进去做会儿吧,家里乱的很,别见笑啊”男子说着就把他们往屋里请。
吴放歌是打算进去看看的,可是小艳的双腿却像订在了地上一样,压根儿不理那男子,只对继母冷冰冰地说:“我弟呢?”
这一声冷冰冰的,把整个气氛都弄凉了,继母先是一愣,然后才说:“他啊,在小区外头的传奇电玩城打工……”
小艳没等她说完,就拉着吴放歌下楼说:“走,咱们看看去。”
小艳的心情,吴放歌是完全理解的,也就笑着匆匆和那两口子打了个招呼,和小艳一起下楼了。
那男子还在后面喊道:“大老远的,不坐会儿啊。”可估计着吴放歌和小艳走远了,才在背后啐了一口说:“我呸哦,什么东西啊,还养父,我看是人家二奶差不多!”说着转回头对妻子说:“你说是不是啊。”
小艳继母没理他,转身进屋了。
吴放歌和小艳又往小区外头走,走着走着小艳忽然问:“爸,你觉得我后妈漂亮吗?”等了一两秒还没等到吴放歌回答就又接着说:“我看不怎么地,就是个黄脸婆嘛,真不知道当年我爸怎么就迷上了她!”
吴放歌说:“现在是不怎么样啦,不过当年我当时见过一两次,那是你弟还抱在怀里的,还挺漂亮的。”
小艳佯作生气地说:“你啊,同样是都只见过一两次,你怎么就记得我后妈漂亮,把我给忘了呢?记得那年我来找你,你见了我都认不出。”
吴放歌笑着打着手势说:“天呐,当年见你的时候你才这么高,后来你长大了嘛,女大十八变,我怎么认得出?”
小艳嫣然一笑,然后压低了声音挽着吴放歌的胳膊说:“老爸,我长大的地方可不止是年龄哦。”
吴放歌赶紧把手抽回来说:“行了行了,又来了,我看你是习惯了。”
小艳咯咯的笑。
到了传奇电玩城,场子还不小,小艳和吴放歌走了进去,来到前台,小艳问那卖币的女孩子:“小庄在你们这儿上班吗?”
那女孩儿一抬头惊喜地喊了声:“小艳!你回来啦。”随后又看见吴放歌,又说:“这是……”
吴放歌一看那语气又要走岔,赶紧接口说:“我是她的养父,养父啊。”
女孩笑了一下,对小艳说:“你的这个……”
吴放歌又说:“养父。”
女孩才说:“你的这个养父真帅啊。”
这女孩叫小雨,和小艳以前是同学。
熟人好办事,小雨离不开前台,但立刻给他们指了方向,也是巧,恰好小庄——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拿着个拖把走了过来。
姐弟相见的场面自然无需描述,帮小庄请了假,又和小雨相约‘有空坐坐’。小艳和吴放歌带了小庄就近找了家咖啡馆坐了。吴放歌见他俩几年没见了,一定有些话想说,就借口出去转转,只留下了他们姐弟,自己另找地方闲逛去了。
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正是抽条的时候,而小庄可能又有点营养不良,所以显得特瘦,虽然小艳一向认为自己和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是没什么感情的,可是看见小庄这个样子,还是有些心疼,就问:“你怎么在外头打工,不上学了?”
小庄低着头说:“成绩不好,孙叔(继父)说,没钱给我这个没出息的交学费,就不读了。”
小艳皱皱眉头说:“你妈不管啊,她那么疼你的。”
小庄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孙叔喝醉了她自己还挨打呢,哪里管得了我……”等了一下又说:“姐,我对不起你。”
小艳说:“你这话从哪儿来的呢?”
小庄说:“以前爸在的时候,我老欺负你,然后还去妈那儿告状。现在我算是明白了,后爹后妈的真靠不住,还好我妈没再生了。”
小艳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你总算是明白了。不过你还是好,没学坏,不像我,要不是遇到妈妈的战友,差点就成女流氓了。”
小庄的头这下低的更低了,半晌才说:“我上礼拜才从派出所出来,人家说我年纪小,不够年龄。现在这份工是李奶奶帮找的。”
小艳先是责道:“你怎么回事?”随后又觉得语气有点重,于是缓了一下说:“没事儿,改了就好,不过我觉得学还是要上的,我遇到现在的养父后还不是回去上了学,现在在科大。”
小庄抬起头,眼中露出羡慕的表情说:“你真幸运,我怕是没你那么好的命了,就好好打工,不在做糊涂事就是了。”
小艳此时也不敢做什么主,毕竟她现在吃的住的用的,全不是自己的,虽说上了一个大学,也毕竟还没有自立,想了半天才说:“我想想办法吧,最起码你也得把高中上完了。”
当晚,吴放歌又开了一间房,让小庄和他们一起住在酒店。小艳几次想跟他开口说说弟弟的事,却始终开不了口。N!~!
正文第十二章云南之旅(二) 第二天白天,小艳和小庄去祭奠了共同的父亲,他们烧香的时候,吴放歌就在一二十步远的地方等着,等祭奠完了,他注意到,两个孩子都哭了。
晚上,小艳摆了几桌席宴请邻居,也请了继母,却没请那个卖肉的,小庄也不说话,那意思是既不是你爹也不是我爹,请他干嘛?不过既然人家是两口子,又是个厚脸皮,哪有不来的道理?喝了几杯又胡说八道,总是夸吴放歌既英俊又能干又有钱,这话要是平时说说也就罢了,偏偏此时吴放歌是以小艳的养父的身份出现的,而这些词儿就不是夸赞养父的词儿,多了几分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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