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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长安城下-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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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假装不知道好了。

  但是我到底是应该称呼花桓,还是应该称呼玉珏啊?

  愣神间,花获又说话了:“有空的时候多替我陪陪她,我是个粗人,不大会表达。”

  可是你上次还让我做事来着?

  我忍不住腹诽,我本来以为他是个文武双全的人,但现在看来,多半像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似的——只是个四肢发达的人。

  “嗯。”我赶忙应声,不管怎么样答应了总是对的。

  不知不觉间,雨已经停了。

  碎叶城的每个房屋面前Y有一条排水沟,这场雨下得并不怎么大,所以排水沟里基本上没有积水。

  花获走进院子里,他的木屐在泥土的地面上留下了两条深深的齿痕。

  我第一次发现木屐确实比平常穿的布鞋好多了;夏天穿木屐凉爽,不说,最重要的是Y雨天也不用担心走因为下雨而变得泥泞的道路。

  要是现世也能继续普及穿木屐就好了。

  不过现在是大多是油漆路,木屐走上去肯定会有声响;不光是走在路上,现世居住的都是楼房,在屋里穿木屐走来走去声音肯定很大,走楼梯或者电梯的话,就更不用说了,绝对会被邻居告扰民的。

  而且木屐和后世的鞋子相比,确实不够舒适。

  “天晴了。”花获说。

  “嗯。”离他最近的王楠应声,也进了院子里。

  很多人站在长廊里,都在欣赏雨景。

  安西下雨应该算什么稀奇的,不然也不至于所有人多的院子里看雨。

  “你打算怎么办?”安一冉也走了过来,他问王楠。

  这是刚刚在战场上还没来的及问完的话题。

  “我能留下来吗?”王楠盯着安一冉说,她的眼睛里写满了坚定,“我不想再过,漂泊的日子了,我想要安定下来,我想要留在这个地方。”

  “那敢情好!”安一冉高兴地说,“那你就留下来吧,我去向至尊陛下请旨,帮你谋个一官半职。”

  “那倒不用了,我现在主要是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王楠心不在焉地说,“我刚刚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按照既定的历史轨道运转的话,那我们的存在是不是在不久的未来就会被抹杀掉?”王楠换成了普通话,“如果是那样的话,还是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下人生吧!”

  “毕竟上一世就没有好好活来着。”王楠说。

  __

  

  

第220章 新副都护

  他说那段话之后,雨又下了起来。

  是啊,人总是要事后才知道,总是要死了之后才知道是要好好活着;总是要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

  “嗯。”安一冉应声,“等我们了却心愿之后,就找个地方安度晚年吧。”

  王楠没有应声,只是点了点头。

  “你们在聊什么?”花获看看他们两个神色凝重,问道。

  “没什么,吃饭吧。”安一冉说,他揽着花获的肩膀往屋里走。

  王楠留了下来,大部分吐蕃士兵也选择了留下;少数人选择回到故土上,他们应该还有放不下的人吧。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转眼间,两年过去了。

  虽然这两年的时间里我一直都在安西,但是我并没有停下来寻找杜岘他们。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和他们失联近八百多天之后找到了他们……

  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之所以确定那是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是因为我在屋里找到了一张写有我名字的纸。

  那个笔记我认得,是杜岘的。

  他曾经写过一封信给杜铃兰,上面写着“见微知著,睹始知终。”

  几乎是所有的撇、捺,都是上扬的;也就是说,他写字最后一笔的时候会习惯性的会往上提个勾。

  虽然停笔之前提个勾这种事情很常见,但是他所有的勾都是向上的。

  几乎所有写毛笔字的人都知道,落笔都是向下勾的,很少有人向上勾。

  说明这是他的写字习惯,他一直习惯性地往上提勾。

  而且那张纸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如果说向上提供是巧合,但是怎么那么巧,那个人刚好认识我?

  所以我猜测,那是杜岘他们留下来。

  在屋里出这张纸条之外,我还发现了一件女生用的披帛。

  这条披帛我见过,是最开始看到杜铃兰时,她披的那一件。

  当初隔的的很远,并没有看清,现在才看到那条淡黄色披帛上绣着铃兰花。

  我更加肯定这里是他们生活过的地方。

  我低头,从小木屋里钻出来。

  自从用了姚旭的药之后,跟吃了化肥似的,半不到的时间,从最开始一米七五多点儿,蹦到了一米九还多;这两年稍微收敛了点儿,但是一直还是在长……

  已经到了两米一还多,比安一冉都高了。

  以前总觉得姚旭站在安一冉旁边“很有爱”,结果现在轮到我了……

  姚旭每次看到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我很无奈的。

  我也不想长那么高啊……刚做的衣服又穿不上了。

  那天下完雨之后,花获就走了,顺便带走了花桓。

  我送他们出城,往东去。

  看得出,花获很像制造机会让我们俩单独呆在一起,但是每次都被花桓打断。

  花桓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对我怒目圆睁,相反,她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她的视线扫过我的眼睛时,像看陌生人一样。

  我心里疙疙瘩瘩的,想要跟她解释又没有勇气,我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能就这么尴尬地看着他们离开。

  花桓比上一次见的时候更瘦、也更黑了些。

  她骑上马,往东边走;花获跟在后面颠儿颠儿地追。

  看到她远去的身影,我有种感觉,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世界很大,她要是想要躲着我的话,我根本就没有机会找到她。

  我曾经也是女生,我知道这种想法;每个女孩子都是这样,如果她真的不喜欢你的话,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没有用。

  之所以还能见到她,是因为的压根儿没想躲。

  但我看的出来,她这次是真的走了。

  姚旭和安一冉也走了,他俩回了大都护府,只是偶尔过来。

  哥舒道元大叔去年冬天得了关节炎,于是跟玄宗告老还乡了。

  他走的时候我看到了哥舒翰,他现在大概有十几岁。

  他现在看起来还是一个很乖的孩子,怯生生地抓着哥舒道元的衣角。

  我知道他以后还是要做大死的,只是有些可惜,谁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带成以后那个样子的……

  如果他一直这么乖的话,不至于到四十岁之后才开始有所建树。

  哥舒翰年轻的时候净想着花天酒地了。

  哥舒道元病死多半是被他气的。

  哥舒道元请辞之后,玄宗任命的新副都护就到了,取代哥舒道元的是高仙芝。

  不对啊,我明明记得高仙芝到了开元末年才担任安西副都护的啊?

  怎么这才开元初就当了呢?

  高仙芝是高丽人,他很小的时候随自家老爹归顺了唐朝;二十岁的时候被授予了将军的军衔。

  要知道唐朝一直是年满十八岁才能当兵,开元之后改成了二十岁。

  也就是说,他在当兵两年之后就得到了将军的军衔——实力可见一斑。

  史书上记载,高仙芝姿容俊美,善于骑S,骁勇果敢。

  我原本以为说他长的好看只是客套话,真的见到之后他才发现,这娃长得真的跟韩国欧巴一样。

  虽然他长相秀美,但是并不娘。

  他大概有一米九的样子,身上一身肌R块儿。

  他的眼睛是那种桃花眼,双眼皮特别宽;瞳仁是浅棕色,他应该也是个混血儿,就算没有外国血统也有应该有胡人血统。

  他的鼻梁很高,如果不是之前见过韦见素的话,我肯定以为他的鼻子是动过刀的……虽然现在的技术并不足以提供整容术吧……

  他的皮肤好的不像话,用一个比较娘的词形容是“肤如凝脂。”

  真的很帅,如果说韦见素是那种秀气的美,他就是那种既秀气还很爷们儿的美。

  男子的健硕、女子的柔美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如果这货后来没被坑的话,他应该也会被称为四大美男吧。

  他现在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说实话长得帅真的很犯规啊;他有个毛病,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眨眼睛,这怎么看都像是在撩妹子。

  说实话,别说妹子了,我们一群汉子都被他撩的不要不要。

  可是长的这么帅的一个人,骨子里居然和安一冉很像。

  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吗?

  所以我得离安一冉远一点儿,不然很容易被同化成一个逗*的。

  所以我和王楠一起留在了碎叶城。

  高仙芝粗场了~~

  

  

第221章 以史为鉴

  王楠事后道出了实情。

  那名吐蕃将军明知道以卵击石,还坚持挑衅,是因为他的家人被扣押在吐蕃当了人质。

  除非他战死了,不然他不可能解脱的。

  虽然抛弃家人很过分,但是他原本就有心脏病,死去也是早晚的事儿。

  再来到碎叶镇之前,我以为这里会经常打仗。

  来到之后才知道,虽然边疆多战事,但也不是每天都打。

  这两年来基本上就打过十几次吧。

  结局均以安西军大获全胜告终。

  唐朝军人真的狠彪悍,举个例子,和我同期来的有一个看起来很瘦弱的人,仿佛风一吹都能刮倒似的。

  但打的仗来一点儿都不含糊,可能也是因为他是弓箭手,打完就跑。

  再加上本来在自己家就占据有利地形,安西军基本上都是打退为主,不会真的离开阵地、长途跋涉的去攻打对方。

  历史上安西军长途跋涉进攻的也就只有阿拉伯帝国了。

  这场战役就是赫赫有名的怛罗斯之战。

  高仙芝这个人虽然以貌取人,而且有点儿贪婪,可怛罗斯之战时,他愣是带着3万不到的联军、跋涉几千里打到人家去了;虽然最后失败了吧,但是不能否定他的军师才能。

  可惜他在安史之乱伊始就被杀害了,一同被杀的还有他的好基友封常清。

  高仙芝与封常清是当时名将,他俩被迫害致死冤杀严重动摇了军心;而且,他俩有丰富的作战经验,是不可多得的将帅之才。

  这也导致了安史之乱前期,唐军节节败退的局面。

  刚刚说了高仙芝这个人以貌取人。

  他最开始看到封常清的时候,嫌弃他形象不好,说什么也不肯接纳他。

  但是封长清是一个特别坚持的孩子,最后把高仙芝磨得没办法了,才勉强收为侍从;从此为帝国发掘了一员大将。

  说完了高仙芝“颜狗”的一面,就不得不提他贪婪的一面了。

  高仙芝远征小勃律且凯旋归来之后,唐军在中亚地区名声大噪,附近的小国家纷纷前来抱大腿,高仙芝从此“封神”。

  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他贪婪的本性暴露了出来;这个弱点在他处理民族关系时暴露无疑。

  当时阿拉伯帝国于西南亚地区兴盛、并不断向东扩张。

  中亚小国打不过只能屈服,被迫按时交纳沉重的赋税。

  当时唐与阿拉伯帝国在争夺西域的统治地位时发生了矛盾。

  唐朝遏止了大食向东继续扩张的势头。

  当时玄宗有好大喜功,使唐朝边帅经常不顾大局,肆意作成作福,西域的边帅也不例外。

  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唐朝和西域各国的关系,为之后的边疆叛乱埋下了“因”。

  当时地处中亚的石国地处丝绸之路,农业发达,居民善于经商,可谓富甲西方;高仙芝这熊孩子垂涎于石国力财富,想要掠为己有。

  天宝九年,高仙芝诬告石国王“无蕃臣礼”,领兵前去讨伐。

  其实石国与唐朝关系还是不错的,年年按时缴纳赋税;比其他西域各国恭顺多了。

  石国国王那俱车鼻施继位之后,因为对唐朝忠诚,曾被唐玄宗册封为怀化王,并赐予优待和免罪的证明——铁券。

  所以当唐军到来后,那俱车鼻施同意高仙芝的约*******诈”的高仙芝假意遣使者将那俱车鼻施骗到长安,然后趁乘其不备,出兵掩袭,俘虏石国部众;随后他纵兵杀掠,甚至连老弱病残都不肯放过。

  这次行动,高仙芝共获石国“瑟瑟十馀斛,黄金五六橐驼,其馀口马杂货称是,皆入其家。”

  高仙芝从石国回军的途中,又诬蔑突骑施反叛,攻打了突骑施,俘虏了人家可汗。

  与石国一样,突骑施也是当时西域各国中与唐朝关系最亲密的国家之一。

  石国与突骑施的被攻打,引起当地民众的反抗,唐军因此大肆镇压,被害者除石国的老弱之外,多为在石国贸易的胡商。

  于是,“凑表脸”的高仙芝在向朝廷报功队又多了一项“破九国胡”。

  天宝十年正月二十四日,高仙芝入朝,献其所俘获的突骑施可汗、石国国王。

  那俱车鼻施行至长安的西北的开远门时,被唐玄宗所杀,突骑施可汗也被一同处斩。

  玄宗以高仙芝功勋卓著,给他升了官——加授开府仪同三司。

  没多长时间,玄宗就得知了高仙芝西征的真实目的,但他居然没有声张,而且选择迁就了高仙芝。

  不久,玄宗任命高仙芝为武威太守,兼任河西节度使,欲将其调离西域。但由于监察御史裴周南等人上奏上奏,故此令未能实行,遂改任右羽林大将军。

  由于高仙芝的一系列的“作死”行为,使唐朝在西域的威望大大下降,“由是西域不服”。石国王子逃到诸胡部落,将高仙芝欺诱贪暴之事遍告诸胡昭武;诸胡部落大怒,就暗中联合大食国欲共攻安西四镇。

  阿拉伯一听,哎呀妈呀,正愁没借口呢,借口就送上门来了;于是以此为借口,实施其扩张计划。

  高仙芝获知此事后,觉得不行,得先发制人。

  于是这年四月,高仙芝亲率蕃、汉兵3万攻打大食;唐军深入大食国境700余里,到怛罗斯城,与大食军遭遇;双方激战五日,未见胜负。

  在双方僵持的重要时刻,唐军中的葛罗禄部众突然叛变、集体倒戈,与大食夹击唐军,高仙芝大败,乘夜间逃跑。

  由于道路阻隘,前有劲敌,后有追兵,得亏右威卫将军李嗣业同学挥起陌刀,为他杀开一条血路,才得以逃脱。

  这次战役,“士卒死亡略尽,所余才千余人”。

  怛罗斯之战后,高仙芝被解除了安西四镇节度使之职,调离了安西,入京任右金吾大将军。

  怛罗斯之战最终以阿拉伯帝国惨胜告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作死就不会死,如果不是高仙芝贪婪,去掠夺其他国家,也不至于在最后关头被阿拉伯翻盘。

  贪婪是最愚蠢的__

  

  

第222章 传奇一起

  所以我不喜欢高仙芝。

  李嗣业虽然是高仙芝的老部下,但却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同样是安西大将,李嗣业一生清贫,所得全部捐回军营。

  他死了之后,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是十匹马。

  堂堂骠骑大将军,位居正一品,其他五六品的将军家里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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