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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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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半天没说话便注定古沉今天得不到答案,两人对视良久最后一个喝茶一个看书,世界在这一刻显得格外的……尴尬。
“啊,终于吃饱了!小七运气太差,净碰到一群抠门的怪蜀黍!”
银铃般的笑声带着一丝丝慵懒,让气氛诡异的两人齐齐回头望去,却见小七双手抚着自己圆滚滚的小肚子一步三摇的从厨房走出来,而在她身后,宝宝却是满脸惊恐的亦步亦趋。
“真难得,你终于有一句话与‘饿’这个字无关了!”古沉笑嘻嘻的接话道。
小七身形一顿,看了看不正经的古沉,“听说你是这一代的镜主?看来光之国的未来堪忧了!”
古沉满脸的嬉笑顿时僵住,这……这……你咋不按套路出牌呢?叫几声‘我饿了’才该是你的风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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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魂珠·正经点好
“说!你到底给她吃了什么东西?好好的一个呆萌吃货竟然变成了傲娇黑萝莉!”古沉双手揪着孟晓的衣领如此怒吼。
孟晓一根根的将手指掰开,“之前就知道你是个萝莉控,但看宝宝贝贝她们都是处子之身还以为你仍有的救,谁知道已经病入膏肓了啊!”
“少废话,我只是留着她们两个长得大点再吃。倒是你,看起来一本正经,谁承想在如此年纪就已经开始玩上养成计划了啊!禽兽!”古沉怒斥,只是说到养成时眼神中的火热让人无语。
“每个人都有秘密,哪怕是稚龄顽童也不例外。有这个闲工夫倒不如研究一下这个!”古沉的眉头紧锁,拍了拍有些鼓胀的胸口,一向平静的他在这件事上也不得不慎重。
他没有将胸口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因为他怕自己一旦将这玩意亮出来会惹来一群疯子。古沉看了看他的动作也是严肃了起来。
古沉的胸衣口袋中装着一颗珠子,一颗闪烁着星星点点晶莹透明的珠子。它绽放着玄妙神奇而又美丽的光晕,就像是世间最炫丽的珠宝能够让所有女人疯狂。这颗珠子也正是小七以及整个霸气镖局这一次接到的暗镖!
就在刚刚,吃饱了的小七仿佛变了一个人般,由原来三句话离不开食物的呆萌吃货变成了一个牙尖嘴利的傲娇萝莉,先是用言语表达了一番对于悬镜司未来的担忧,然后又简单的向孟晓感谢了下一饭之恩(反正孟晓没有感觉出半点诚意)。之后便将这烫手的山芋扔给了孟晓。
必须承认,这珠子普一出现就让宝宝贝贝陷入了疯狂之中,用那亮晶晶的大眼睛狠狠打量着古沉。使这原本脸皮极厚的古沉都招架不住,只得贱兮兮的表达了购买意愿。
只是古沉和宝宝贝贝可以不认识,身为上通天文地理下晓油盐酱醋的孟晓却一眼就认出了这玩意!
这个世界上的能量形式多种多样,但归结到底,都不过是对于生与死的领悟。也许是背靠轮回的缘故吧,无论是修习生命能量还是死亡术法,在这里都被认为是大道正宗。就算是你的手段残忍至极,但也绝不会有人因为你的功法残忍而说你是邪魔外道!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也不知道是从多久之前开始,这个世界开始流传出另外一种修炼方式。
掠夺灵魂!
将人杀死之后囚禁对方的灵魂,用灵魂之力来反补自身以达到快速变强的目的。不得不说,这种方法效果极佳。一个未曾修炼过的普通人,如果修炼了这种功法,会在短短五年之间就达到蜕凡境!
然而这种功夫却有一个副作用,那就是被用来练功的灵魂会彻底消散,再也没有了进入轮回的机会!
在别的世界怎么样尚不知晓,但在这里,其完全就是触及了这方世界的底线,颠覆了人们的道德伦常。
所以大战开始了!
那是一场烧遍了整个世界的战火,由于实力速成得到了许多人的拥护,他们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势力叫做炼魂宗。就是这么一个直白的名字在当时代表的却是一个比数个国家合力还强的恐怖威胁。
当时十大国与几乎所有门派都参与了进去,具体战争情况虽然早已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但经过天机阁的数据统计,战争过后世界人口损耗了三分之二!
炼魂宗被剿灭了,但这样一个庞大的势力就如同野草般难以铲除。之后的无数年中,世界各地总会出现一些禁忌的苗头,虽然很快就会被人们扑灭,但这禁忌的火种却怎么都无法断绝。
而炼魂宗中人为了能够时时刻刻修炼,拥有一种方法可以将所有灵魂储存在一颗珠子里,以便随时随地都能修炼。这颗珠子便叫做魂珠!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大路货的名字,其实制造魂珠的材料也很普通。只不过是普通的水晶珠而已,水晶珠的质量越好其中能够容纳的灵魂就越多。
而此刻,孟晓怀中的这一颗正是被整个世界称为禁忌的魂珠,而之所以它如此炫目美丽,就是因为其中绽放的乃是灵魂的光华啊!
那么问题来了,看小七那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肯定是知道魂珠来历的,可是霸气镖局知道吗?要知道,任何伤害灵魂的功法都是世界禁忌,他们一个上不得台面的镖局怎么有胆子接这种镖?
据小七说,她其实跟霸气镖局的人并不熟,只是她失忆之后流落到了镖局,而镖局的掌柜“好心”赏了她一口饭吃,所以她才为了报恩利用自己的空间能力帮助他们走暗镖。
好吧,孟晓对于失忆这种狗血的理由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总之小七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姐跟他们不熟!
这一切暂且不管,这世上能够使人魂飞魄散的功法有很多,但是拳脚无眼,战斗之时因为收不住手而让人连轮回都进不去的情况倒也时常发生。可这与用灵魂修炼的意义绝不相同,而魂珠的作用不是用来战斗,就是用来修炼,而且也只有炼魂宗的人会用其来修炼。
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这次暗镖的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其中之一就是炼魂宗的余孽呢?更或者,两者都是!
孟晓想不通,可利用推理的线索太少了。但是他知道这事没完!按照以往的记载,炼魂宗中人都是出了名的疯子,也是全世界最臭名昭著的恐怖*分子!
“其实你不用这么劳心伤神的,自从十六年前光之国对于炼魂宗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大清洗后,这帮鼠辈早就已经不足为虑了。”古沉发现孟晓在沉思之中脸色越发难看,不由开口安慰道。
“你也会说十六年了,谁知道炼魂宗会不会死灰复燃?”孟晓摇了摇头,他很讨厌将未来寄托在某种推测上。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十六年已经很长了,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古沉苦笑的摊了摊手,“十六年前因为兽神军的覆灭,国王雷霆大怒下令全国封杀,自此将炼魂宗的爪牙彻底从光之国拔除。而至此之后,一旦全国各地哪怕有一丁点炼魂宗的苗头出现,皇城禁卫军都会倾巢而出,宁可杀错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哪怕是屠城也在所不惜!我想炼魂宗的人就算想要东山再起也不会傻到跑光之国来嘚瑟吧!”
孟晓甩了他一个白眼,“你总是这么乐观吗?”
“有什么问题?难过是一天,快乐也是一天,干吗不高高兴兴的呢?”
孟晓郑重道:“光之国依法治国,虽然咱们的国王陛下对炼魂宗恨之入骨,但是不要忘了,如果没有悬镜司先行调查清楚的话,禁卫军是不会干屠城这种事的。而有记载的那几次屠城事件,其实悬镜司都已经调查清楚,然后由陛下权衡利弊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可是以如今悬镜司的情况来看,你觉得国王陛下再想雷厉风行,还能成功吗?”
古沉一怔,一阵哭笑不得的挠了挠后脑勺,“你这是在挖苦我吗?好吧,我必须承认,乾坤镜的确是能够最快找出炼魂宗余孽的方法,但悬镜司有十大司主,就算没有我的乾坤镜,也无伤大雅吧!”
“破案与寻找隐藏在普通人中的间谍是完全不同的,破案至少还能够靠着蛛丝马迹。但寻找间谍则不光要跟对方生活在一起还得时刻提防对方咬自己一口。最最重要的是,炼魂宗人最擅于蛊惑那些崇尚力量者,这些人往往是你的朋友、亲人,哪怕就算发现了蛛丝马迹都会下意识的否定。”孟晓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据我所知,悬镜司成立以来的第一代镜主就是在使用乾坤镜的时候,被身后同僚刺杀而死的,可见炼魂宗有多么的恐怖!”
古沉一呆,嘴角狂抽,“这么巧!我刚刚成为新一代的镜主,你就告诉我咱们惹上了炼魂宗?是命运吗?要不要这么夸张啊,话说这些秘闻你都是从哪知道的?”
孟晓很是随意的偏了下头,“书上看到的,放心,我读书多,不会骗你的!”
“信你才有鬼!”古沉吐了吐舌头,之后饶有兴趣的问道:“你既然知道魂珠麻烦为何还带着它出来逛街?还有,你敢不这么一本正经吗?看的我好别扭!”
孟晓顿了顿,继续边走边道:“魂珠没有什么特殊的波动,它只是一个储存了灵魂的容器。除非你用眼睛看到,否则是不会被任何方法感知到的。”说着顿了顿仰头看看天色好像在算计着什么,随后答道:“我今年十八岁,父亲在我两岁的时候丢下我们跑路了。娘她每次提起父亲都要难过好久,这让我的童年变得很糟糕。我隐约记得,他们两个当初在一起时,母亲总是抱怨父亲老不正经特讨人厌。所以,我不能做让母亲伤心的事,做人还是正经严肃一点好!”
古沉眨了眨迷茫的大眼睛,仿佛看到了一对儿狗男女打情骂俏的场面!
孟晓可不知道古沉在想什么,只是接着道:“至于我出来的原因,是因为我要进行一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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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捡漏·羡慕·不甘心
“我这辈子没佩服过谁,最服的就是学霸!原本我以为你所做的交易至少应该是天地变色、日月无光的那种吧,谁知道你竟然跑过来玩泥巴!”
古沉双眼怒突指着地摊上的一座破烂泥塑疯狂咆哮,好吧,其实孟晓究竟想要什么本来与他没有关系。但如今孟晓跟这个小贩交易付出的竟然是从粼光猪身上得到的药材!
这就不能忍了,因为这点药材,孟晓可是整整饿了他一宿啊!难不成自己还不如一个破烂泥塑?
幸好古沉留了一个心眼并没有将这事说出来,否则得到的很有可能是肯定的回答。孟晓完全无视了古沉的咆哮,直接将装有药材的布袋交给了小贩,这是一个来自其它城市的落魄大叔。黑郁又深陷的眼眶显得精神极度萎靡,只有在看到布袋时眼神中才射出一阵激动的光芒。
这大叔与孟晓是在三天前遇到的,大叔的儿子在进山打猎的时候被凶兽咬伤,病菌通过伤口感染以至于高烧不退。大叔本就是普通的渔民,平时打渔为生自然也没有太多的钱用来治疗孩子。幸亏有好心大夫指点,知道粼光猪身上药材对外伤及感染有奇效,所以才来这里碰碰运气。
只是这大叔在来时虽然看了许多有关于粼光猪的资料,但书中的内容是死的,而粼光猪却是出了名的机灵,照搬老套办法自然不可能成功,所以多次无功而返之后便越发着急了起来。
吉祥村民风淳朴,一个长时间流连不去的外乡人自然也得到了大家的注意,当得知了大叔的难处之后,有好心人给他出主意,在这里有许多经验丰富的猎人,只要能够让他们出手,粼光猪自然手到擒来。
这大叔信了,吉祥村能够抓住粼光猪的除了孟晓也确实还有几个,只是他忘了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也许靠着怜悯可以得到指点,但人家猎人凭什么耗费时间精力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
心急如焚的大叔若有多余的闲钱哪里还会来找粼光猪,于是他便摆起了摊,所卖的便是他自己的魂具!
说起来魂具这种东西虽是伴生之物,但别人若想使用也有着多种途径,最简单的当然是杀人掉宝,其次便是借用,还有一种却是自己放弃魂具!这个世界的力量以生死轮回为基础,失去了魂具就相当于失去了变强的可能。运气好的大病一场再无寸进,运气差的病魔缠身不得好死!为了救自己的儿子,这大叔也是豁出去了!
只是可惜,这大叔的魂具是一艘小型渔船,而吉祥村周围不是山就是林,唯一一处有水的地方就是村口的水井,所以猎人们根本就对那玩意没兴趣。至于摆出来的其他商品也价值不大,甚至都不够猎人们吃几顿饭的。而就在这种时候,孟晓一眼看中了商品之中的一座巴掌大的破烂泥塑,也因此才有了古沉与孟晓相遇的那段缘分。
“回去之后将其均匀涂抹到伤口上,同时留出一部分热水服用,大概三天就好!”孟晓弯腰在地摊上拿起泥塑很是随意的揣进怀中,看着那落魄大叔如获至宝的样子也不打扰转身离开。
“公子大恩,小人乔山永世不忘!”
孟晓听到身后哭喊随意的挥了挥手,头也不回踱步回家,街道两边的邻居看到此幕都会心的笑了笑,在他们的心中,孟晓就是个外冷内热的好青年!
“好了好了,周围已经没有外人了,那是什么宝贝?拿出来瞧瞧啊!”进入家中,古沉麻利的关上大门,双手搓动着好奇问道。
孟晓眼神怪异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这是宝贝?”
“你连头也不回的走掉,看似装*逼其实就是怕人家后悔,以为我看不出来吗?”古沉撇了撇嘴。
孟晓哭笑不得的摇摇头,“看来自己还是不够镇定啊,捡了个大漏就能够让自己兴奋成这样,以后应该改进!”说着从怀里掏出泥塑递给古沉。
古沉接过上下翻看,只是锈迹斑斑的样子怎么看都是一座普通的泥塑,不由疑惑的瞧了瞧孟晓,“你是不是看走眼了?这根本就是一个破烂吧!”
孟晓好整以暇的笑道:“这就是我们的差距,我能够捡漏别人却捡不到。”
古沉一顿想了想突然恍然道:“我也是傻比了,一座泥塑怎么可能会有锈迹呢?”说着使劲擦了擦锈迹,发现在脏兮兮的外表之下,竟然是一座金光闪闪的雕像!
“啊哈哈哈!你这个家伙果然眼力好的很,这竟然是一座金像,这次赚大了啊!”古沉哈哈笑着将金像扔还给孟晓,自以为找到了原因,谁知道孟晓白眼一翻,接过金像在他脑袋上一拍,“看来你还真是纨绔的可以,这么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理论上来说,只要是金属就会生锈,但是金银与普通的铜铁不同,他们生锈会很慢且也没有铜铁那么夸张,多数都是表面变色而已。一座金像要放置多久才会锈成这副德行?几百年吗!”孟晓哼了一声满脸的不屑,跟文盲说话就是费劲。
古沉的嘴角抽了抽,“呃,我知道,就是逗你玩而已,看看你对于这方面知识掌握的是否扎实。”
孟晓懒得理他再次解释道:“那位乔山大叔正是知道黄金不会锈成这副残破的样子所以才没往那方面想,否则也不会被我捡漏了。而能让一座状似黄金的雕像锈成这个样子,其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宝物自晦!”
“宝物?”古沉再次拿过金像,掌中灵力轻吐,却如同泥牛入海连个水花都没有溅起来!“嘶!这是魂具?”
孟晓拿过金像不爽的哼道:“魂具可没有自晦的功能,若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一个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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