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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最强仙尊-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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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苏珊和韩欣妍都想学习这套拳法,只听她俩连忙叫道:“秦铮,既然这套拳法不是咏春,那么它叫什么名字呀?”
“这套拳法叫做落花拳,是一个女人在仙……不对,在桃园下打的时候,我在旁边偷偷观看,然后跟着慢慢学会的。”
秦铮习惯性说仙界,旋即赶忙改口,他可不想让苏珊、韩欣妍知道他本是个圣贤,另外二女也绝对不相信,相反还会把他当成神经病看待。
然而——
二女虽然没听清秦铮说得什么仙界,但那句‘一个女人在桃园下练习得拳法,然后他跟着偷偷学会的’这番话,却让苏珊和韩欣妍听了个清楚。
韩欣妍倒是没表现出什么反常举动,苏珊却从刚才的崇拜,小脸蛋儿一下子就黑了下来。
此时此刻,她非常想过问一下,那个在桃园下打拳的女人,是秦铮什么人?这家伙还去偷看人家打拳,他没按什么好心思啊。
忍不住了,苏珊叫道:“那个在桃园下打拳的女人是你什么人?”
她黑着一张脸,心中相当不是滋味。
而今对秦铮有一些情感上的变化,这厮居然去偷看其他女人打拳,真是叔叔能忍,婶婶也不可忍了。
秦铮没想到苏珊把侧重点放在梦的身上,顿时有些懵逼,下意识道:“她是我的一个朋友,怎么了?有什么不妥吗?”
“你朋友?”
苏珊表示质疑,女人吃起醋来,是完全没有理性思维可讲的,朋友分许多种,一种是女朋友,另外一种则是女闺蜜。
这两种不管是哪种,秦铮都和那个所谓的女人有着不正当关系。
越往深处想,苏珊越气恼,黑着一张俏脸道:“哼~这套拳法我不学了,你去教给欣妍吧,我累了,回寝室里睡觉。”
话音落下,她转身便走,留下一脸懵逼的秦铮在风中凌乱。
(本章完)
8 10:33:27|43304681
第110章 自大与自信
“这……”
秦铮和韩欣妍你看看我,我瞅瞅你,均不晓得发生了什么。
过了会,韩欣妍再度捂着小嘴巴娇笑,对仍旧懵逼的秦铮说道:“都是你干的好事,珊珊她好像吃醋了。”
“啥?吃醋了?”秦铮瞪大双眼,郁闷道:“她这是吃得哪门子醋?貌似我也没有说错什么啊。”
“你自己倒是觉得没说错什么,但是你刚才分明说这套拳法是你偷看一个女人打拳时学会的。这样说来,那个女人和你的关系肯定不一般了?”
韩欣妍试探秦铮的底细,“你别看珊珊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实际上她是个心思挺细腻的女孩,你这样当着她的面说这套拳法是在另外一个女人身上学会,她不抓狂才怪呢。”
韩欣妍开口解释,而此刻她也完全可以笃定她的好姐妹苏珊,算是彻底陷入了秦铮的魔掌之中。
而秦铮则仍旧满脸懵圈,他无法想象苏珊的反应为毛那么大,以前还真是小瞧了这个女人的醋意。
苏珊生气调头走人,秦铮也没什么心情继续留在此地晨练了,将《落花拳》的基本要领传授给韩欣妍后,二人又聊了会关于拳法上的学术,他便告别韩欣妍去往教室。
对于一点武学功底都没有的韩欣妍来讲,想要一天学会《落花拳》,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习武之日并非一朝一日就能成型,需要耐得住寂寞,吃得了苦头。
早上八点钟的时候,秦铮现身教室里听课,一边做着笔记,一边啃读书本上的知识。
这大半个月以来,他差不多将国外那些名传经济学书籍,读了个七七八八。
除此之外,由于记性超好,他觉得如果现在考试的话,绝不会让王梦瑶那个大波妹失望。
当日在办公室里,曾和她有过一次赌约,只要自己在期末考试中将成绩提升上去,便能如愿以偿地打到她的小屁屁。
……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很快到了上午十二点钟。
去食堂吃饭的时候,秦铮遇到了韩欣妍、黄莺、刘诗雅和苏珊四大校花。
自打有了秦铮的‘搅局’,以往不怎么混在一起的四大校花,如今却是形影不离。
以前的时候,苏珊和韩欣妍关系交好,二女整天厮混一块,但却没有跟黄莺、刘诗雅有什么来往。
可自从秦铮的出现后,四大校花现如今变成了一对情同手足的好姐妹,只要到食堂吃饭,总能看到她们四人的曼妙倩影。
变化最大的莫过于黄莺,昔日她没怎么出现在食堂里吃饭,然而自打和秦铮的关系一天天熟络,外加这几日以来时常和刘诗雅、苏珊、韩欣妍一起玩耍,她决定不回家吃饭了,上午这一顿,将就着在学校食堂里吃。
眼下四女看到秦铮端着托盘来到她们身边,除去苏珊以外,另外三个校花同时向秦铮问好,尤其是刘诗雅,嘴角处当即露出甜甜的微笑,那感觉仿佛见到秦铮,就好像是见到自己的初恋男友一样。
“秦铮,这边坐。”
刘诗雅冲秦铮招招手,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秦铮微笑着走了过去,所过之处,两侧的学生们无不退避三舍,因为他们已经听说苟家和潘家灭亡的事情。
这件事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有多个版本,其中流传最广的一个版本,是秦铮凭仗一己之力,将苟家和潘家送往地狱里忏悔。
而今面对秦铮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他们下意识躲得远远地。
受伤之后刚来学校那会儿,所有同学们都看不起秦铮,骂他是野种、人渣,现在看到秦铮露面,不知道为什么,心底竟有着一丝胆寒。
秦铮能感受到众多学生对他投去惊惧的目光,没有说啥,端着托盘坐到刘诗雅的身边。
苏珊见状,当下更气了,将白米饭当成秦铮,用小勺使劲地在里面插啊插。
秦铮注意到苏珊的举动,不禁笑出声,这小妞,真是可爱的足以。
“你笑什么?”黄莺没好气地问他。
“没什么,就是感觉能和四大校花坐在一起吃饭,那是我秦铮一辈子的荣幸!”
“切~少来。”黄莺撇撇嘴,对此不屑一顾。
同时,她捋捋额前秀发,轻声道:“明天礼拜五,就是我们经管系和金融系之间的较量了,我在学校的论坛里看到,这场比赛你将代替我们经管系出场?”
“是的。”秦铮颔首回应,“我不光要代替经管系打今年的篮球比赛,还要替经管系夺下队史第一个冠军!”
秦铮淡淡述说,那自信的神情仿佛拿下这届冠军,跟吃块糖一样容易。
眼看他一脸的自信满满,黄莺、韩欣妍、刘诗雅、包括正在生闷气的苏珊都目目相觑,没见过这么自大的男人,不知道金融系那边有林逸翰坐镇吗?
听说林逸翰已经在九龙医院里出院,现在指不定正在策划明天的篮球赛事呢。
倘若林逸翰上场,而且发挥出色的话,经管系这边没有丁点儿希望。
不光如此,即使林逸翰不上场,经管系这边也打不过实力强劲的金融系。
去年的篮球比赛,黄莺作为啦啦队的队长,曾去观看了两系之间的较量,那时候经管系被人家金融系虐得满地打滚,大比分输给对方。
110—60!
整整落后人家五十分之多,在篮球赛场上,这样的大比分悬殊,足以看出两支队伍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而今,秦铮扬言帮经管系夺下队史第一个冠军,让黄莺、韩欣妍、苏珊、刘诗雅全都呆住了,她们不相信凭借秦铮一个人,便能实现冠军之路!
至于王鹏、曹兵、萧善宇、还有一个住在405寝室的汪洋,这四位经管系的主力球员,充其量只是打酱油的角色,在业余赛场上还能打一打,真到了决斗胜负的时刻,他们没有多强的发挥。
最后一个秦铮,她们四人平日里也没怎么见过秦铮打球,并不知道秦铮的篮球技术到底怎么样?
但是在她们四人想来,秦铮的篮球技术肯定不咋样,要不然早就在去年的篮球赛事中大放异彩了。
有些书友认为我是个女的,原因取决于我的靓妹头像,对此俺有点汗颜啊,这次俺换了个头像,绝不让大家再次闹出这样的笑话了 ̄□ ̄||
(本章完)
8 12:59:01|43306660
第111章 羡慕嫉妒恨
吃过午饭后,秦铮去寝室里叫醒三个贪睡的家伙,一起去球场里练球。
由于昨晚上他们三人在学校里打了一整晚的游戏,上午起床后,还没有多大的精神。
秦铮见状,抓住他们三人的手腕,将天神真元挨个输送进他们体内。
感受到体内忽然有了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滋生,三人顿时睁大眼睛瞅着秦铮,表情精彩万分。
王鹏和曹兵更是以为秦铮用了什么巫术,不过随后被秦铮拍了一巴掌后,两个家伙闭嘴不吱声了。
待他们三人换上运动鞋、穿上衣服起床后,秦铮说道:“我们所剩余的时间不多了,今上午磨合一下,传切配合什么的练好,明天对战金融系,会赢得很轻松一点。”
曹兵三人闻言,撇嘴道:“秦铮,你先不要那么有自信,你是没有真正见识过金融系那边的整体实力,如果你见到了的话,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自信了。”
他们三人并不看好经管系能够打赢金融系,一直觉得只要别输得太惨就好。
面对三人的怂态,秦铮翻个白眼未再说啥,去隔壁405寝室叫上汪洋,一行五人前往学校室内篮球场里练习最基本的磨合训练。
此时同学们刚刚吃过午饭,大多都在教室里、寝室里休息,篮球场里没几个人,显得很安静,除去极个别热爱篮球的男学生在那儿练习上篮、投篮以外,偌大的篮球场里并没有看到几个人。
秦铮都没有换衣服,还是早上晨练时穿的那件黑色运动装,脚下蹬着一双耐克运动鞋,站在场地里练习着最基本的投篮。
上一世,秦铮经常打篮球,手感很不错,投了几个球,全部空心入网。
王鹏、曹兵、萧善宇、汪洋他们四人,准星也还可以,毕竟经常在一块打球,没有人干扰的情况下,基本上都能投进。
噔噔噔——
就在这时,五人正在练习着投篮,打算过会儿再练习一下传切配合什么的,忽闻球馆门口传来一阵附有节奏的脚步声,扭头望去,才发现是校花刘诗雅手里拎着一个包裹,脸色绯红地朝秦铮那边走来。
嗯?
目睹的一幕,令得曹兵他们四人满头雾水,不晓得校花刘诗雅不去午休,来这里做什么?
秦铮也感到好奇,将篮球扔给旁边的萧善宇,抬脚走向拎着编织袋的刘诗雅。
“你不去午休,来这里做什么?”秦铮开口问道。
“我……我给你买了一样东西!”
刘诗雅轻轻呓语,说出的话连她自己都听不清,声音太小了。
“什么东西?”秦铮将目光投向刘诗雅手里拎着的那个编织袋。
“你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刘诗雅将手中的编织袋递给秦铮,尔后像只害羞的小鹿一样,快步跑开了。
嗯?
望着刘诗雅狼狈逃离的背影,球场里所有人均是一愣,基于刘诗雅身为金江大学有名的平民校花,纵然家境贫寒,却也得到不少同学的关注。
眼下来到球场里,递给秦铮一个编织袋,就忙着跑开了,让球馆里的学生纷纷感到惊奇。
曹兵和王鹏急忙凑了过来,贼眉鼠眼道:“秦铮,你小子快打开让我们看看,刘诗雅美女给你送来了什么好东西?难不成是一双球鞋?”
几人看编织袋的做工,里面显然装的是衣服或鞋子之类,暗暗嫉妒秦铮的艳福,堂堂校花居然给他送礼物。
秦铮微笑着将编织袋打开,被王鹏和曹兵猜对了,里面果真是一套衣服。
只不过并非普通的衣服,而是一套球衣,科比的24号球衣,样式还蛮新颖,至于价钱嘛,秦铮明镜贵不了,因为刘诗雅那里没有多少钱。
当科比的24号球衣被展现出来后,王鹏、曹兵、汪洋、乃至萧善宇,无不一脸的羡慕嫉妒恨,尽管他们也看出这件球衣值不了几个钱,一看就是那种山寨版的球衣,但好歹也是平民校花刘诗雅亲自相送啊。
而且看刘诗雅那绯红的脸色,摆明了对秦铮有那么点意思。
这不禁让王鹏三人联想起当初秦铮在苏家说过得话,三个月时间内,让其中一个校花沦陷于他的魔掌之中。
现在看来,秦铮当初并非吹牛逼,这都没有过去三个月,甚至连两个月都不到,刘诗雅就亲自买了件球衣送给秦铮。
他们敢打赌,若秦铮晚上找个机会对刘诗雅霸王硬上钩的话,刘诗雅绝逼不会拒绝。
“卧槽,这还有没有天理了?秦铮你小子不厚道啊,快点告诉我们,你到底是通过什么手段泡到刘诗雅那个平民校花的?在学校里,刘诗雅虽然出身贫寒,却是有着傲骨之称,一般男生她压根瞧不上眼的,今天却主动买科比的球衣送给你,哥几个表示深深的不服哇!”
“不服有个屁用?我倒是觉得刘诗雅那颗水灵的小白菜,早就让秦铮这小子给供了,哎……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对,就是这么个道理。”
曹兵和王鹏亦步亦趋,秦铮在旁则满头黑线,若非不是抓紧训练的份上,他真想给两个家伙一人一脚。
萧善宇和汪洋咂着嘴说道:“啧啧,秦铮,人家刘诗雅美女给你买了件科比的球衣,等到明天比赛的时候,你可得好好表现啊,千万不要佛了人家刘诗雅美女的一片心意。”
“咸吃萝卜淡操心……”秦铮没好气地嘟哝一声,之后示意继续练习传切配合。
几人的球商都不低,唯一遗憾的是,四人的水平都不是很高,在明天的比赛中,需要秦铮一个人力挽狂澜,只要他们做好防守端就行。
时间过得飞快,转瞬间到了下午三点钟,这个时候秦铮说道:“好了,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吧,临时抱佛脚也没有多大用处,关键的时刻发挥作用不会太大,到了明天的正式赛后,你们四人做好防守工作就行,至于进攻端,交给我一人来完成。”
“你小子能吃得消吗?”曹兵叫道。
“能不能吃得消,明天自有答案。”
秦铮给出个模凌两可的回答,今天的传切训练,他主要是想和四人磨合一下默契,在进攻端上,不怎么需要四人分担,只要他们做好防守即可。
(本章完)
第112章 帅到没朋友
第二天一早。
秦铮首先从床上爬起来,叫上王鹏、萧善宇、曹兵、外加405寝室的汪洋,五个人穿着球衣来到校门口吃早餐。
如今距离比赛越来越近,时间所剩无几,今天一天,秦铮打算再跟他们四人一块练习下最基本的传切配合,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防守训练。
晨辉下,秦铮怀里抱着篮球走在最前面,也换上了刘诗雅专门为他买的那件科比24号球衣,紫金款式,非常的潇洒帅气。
原本秦铮就长着一张耐看的脸蛋,基因好,身材修长而挺拔,尤其是左边那个浅浅的酒窝,一笑起来有那么几分吴彦祖的味道。
若秦铮早先不是那种人见人恨的纨绔大少爷,做人做事也不要那么混蛋,必定有许多女学生喜欢他。
现今秦铮改头换面,在学校里不打架斗殴,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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