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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魔的庄园-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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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们只在门口围观,却没有一个人进去。
还有抱着孩子的妇人朝站在门口的女人们吐了口唾沫。
女人们僵硬的站着,人们审视的眼神从她们身上一一扫过,她们低下了头,尝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羞耻感,似乎她们是罪孽深重的犯人。
直到第一位客人的来临。
那是一辆非常华美的马车,马车夫驱赶着两匹马踏步前来,马匹高大威猛,皮毛油光水滑,在阳光下反着光,马车左右都有门,门框还雕刻着繁复精致的花纹。
只凭这一辆马车,都能让人意识到,坐着这辆马车的大人,必然是一位身份高贵的人。
路边的人没有被卫兵驱赶,他们站在原地,几乎是屏息等待着这位大人物走下马车。
一只手推开了马车的门。
所有人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只手。
那是一只手指细长,骨节分明的手,白的有些晃眼,因为白,所以手背上的青筋十分明显,这是一只属于男人的手,可手指不够粗,手掌也不够宽大,所以这样的一只手,绝不会属于一个农民,或是一个商人。
它必然要属于以为高贵的贵族。
所有人屏息以待,等待着这位贵族露出他的真面目。
第123章
每个人都目不转睛,他们看着那只手推开了车门; 然后——
从马车里走下来了一个年轻人。
他有一头在阳光下微微泛棕的长发; 穿着一身白色的袍子,领口和衣摆有用银线绣成的花样; 因为更细的绣花针还没有造出来,所以这些花样还很粗糙; 算不上刺绣,但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能够唬人了。
阳光让银线流光溢彩; 远处的人看不见年轻人的脸; 却已经下意识的低下了头,做出了臣服的姿态。
然后那位年轻的大人就这么走进了新开的旅馆。
就连站在两旁的女员工们也只能看到对方目不斜视的侧脸。
她们没读过书; 无法引经据典的去赞美对方的容貌,她们只能在心里用最朴素的三个字去赞美对方——真好看。
池晏难得出来一趟,当然要来给第一天营业的旅馆和酒馆捧捧场。
其实旅馆比酒馆好管理,发疯的人是少数,至于酒馆——池晏还是想把这种聚众喝酒的地方弄成中高端消费场所,要喝烂酒的买回家自己喝,不过靠现在的酒精浓度,想把自己灌得能发疯也不容易。
能醉的一般也不是真的喝醉了; 只是沾点酒,借酒装疯而已。
走进旅馆的大厅; 这里铺满了石板,整个旅馆被打扫的一尘不染,这座修建时间不足五年的建筑; 焕发了新的生机。
负责接待客人的女招待站在大厅中间,面前是一张木桌,木桌上摆着挂着钥匙的木牌。
池晏态度很好,他嘴角挂着微笑:“我只住一晚。”
负责接待的女人脸瞬间就红了,男人她见得太多,但男人嘛,只要是来妓院的,无论外表如何,里子都一样,但眼前这个年轻人不一样。
对方的眼神很干净,没有一点淫邪肮脏。
“那、那您住这个房间。”女人连忙把木牌递过去。
池晏忍不住笑了:“第一天工作,紧张是正常的,但你应该先问我的名字和从哪里来,然后按照外表特征做登记。”
女人傻了:“……啊。”
女人迅速反应了过来,她拿出薄木板和羽毛笔,急切地说:“那您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
池晏笑着说:“下次记住就好了。”
池晏:“我叫池晏,住在城堡里。”
女人瞪大了眼睛,她此时竟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大……领主大人……”
池晏摆摆手,把铜币放在桌面上,然后接过木牌,带着卡迪去房间。
好在女人们也不是完全没有经验,很快有一个穿着灰色裙子的女人小跑着跟上了他们,领他们去房间。
房间和大厅一样,都被打扫的很干净。
被褥也被洗干净晾晒过了,而且因为这里以前接待的都是大商人和贵族,所以被子都是棉被,不过弹棉花的技术不好,被子不够软,可想而知盖在身上也不够贴身。
但对于一家旅馆来说,这已经非常奢侈了。
池晏都敢拍着胸脯说这家旅馆可能是这个国家最奢华的旅馆。
定价却并不高,最便宜的房间只需要二十枚铜币,最贵的也只是一百枚。
平民自然是不会住旅馆的,就算有外地来的平民,他们也更愿意一天花一枚铜币找当地的居民房子租住。
这种旅馆的客人,原本目标客户群就是过来短住的商人,过路的骑士和神职人员,以及从外地过来玩耍的贵族后代。
全都是不差钱人士。
淡季的时候,比如冬天,倒是可以把价格调低一些。
而且这家酒店的规划也有池晏的手笔,每个房间里面都有两个牌子,画着不同的符号,为了防止客人不识字——毕竟大部分人都是文盲,所以用的是图画,一个表示房里有人,一个表示可以进去打扫。
并且每天早上都有送到房间的早餐,这个是可以选择的,都三种不同的组合。
池晏在床边坐了坐,他毕竟只是来捧捧场,没准备真的在这里住一晚上,他的床比这里的床软多了,垫了厚厚的棉垫,不如羽绒垫轻薄柔软,但也不会内陷,躺在上面非常舒服,棉被也弹制得很好,贴身柔软又舒服。
“卡迪,你想在这儿住一晚上吗?”池晏走到窗边,看到旅馆周围还有不少围观的人,那些人有的只是来看热闹,有的似乎跃跃欲试,想进来住住看。
卡迪站在门口,管家年纪越大越活泼,卡迪倒是越来越严肃内敛。
不看那张属于年轻人的脸的话,只看气质,会以为他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
而在这个时代,人们的平均年龄也就四十左右,能活到五十岁都算运气好了。
像管家那样能活到六十的,绝对是凤毛麟角。
历任国王,最长寿的也只活到了五十二岁。
卡迪摇摇头。
池晏:“那坐坐就走吧。”
他晚上还得去酒馆看看,现在酒馆卖的酒都是池晏让人送萨克德拉过来的,小麦酒占大多数,还有些葡萄酒跟麻酒,虽然都经过蒸馏,但只蒸馏过一次,度数控制的比较低。
池晏入住以后,又过了很长时间,才终于迎来了第二位客人。
这人穿着颜色鲜艳的服饰,脖子上有一条黄金项链,身后还跟着十多个仆人,他没有坐马车,而是骑着马,脸上带着上位者才有的倨傲,给他领路的是个当地人,正站在门口点头哈腰地对他说:“大人,这就是斯德丁最大的旅馆。”
被称为大人的是个年轻男人,他有一头金色的长发,金发的颜色很浅,要是再浅一些,估计就会变成银色,他的五官很漂亮,如果不是喉结较为明显,倒像是哪家的贵族小姐女扮男装,他动作潇洒的翻身下马,环视了一圈环境后才揉着手腕说:“看着还行,就这里吧。”
“班杰明大人。”仆人欲言又止。
班杰明偏过头,他有双祖母绿宝石一般的眼睛:“怎么了?”
仆人小声说:“这里不像旅馆。”
带路的人连忙说:“这个旅馆是妓院改建的,大人,这里真的是旅馆。”
班杰明看了眼正在大厅里工作的女人们,他松了口气:“就这里吧。”
说完,他就带着仆人们走了进去。
班杰明很快就在招待那里登好了记,付好了房钱,他住的自然是价格最贵的房间,仆人们住的则是普通房间,不是最便宜的,要五十枚铜币一晚。
“真是位阔气的大人。”女人们在一边小声说。
“我还以为是位贵族小姐。”
“他的头发真漂亮。”
班杰明上楼的时候,正好和出门的池晏撞见,池晏友好的朝对方笑了笑,但班杰明却眉头紧皱,头一甩就跟池晏擦肩而过。
池晏眨眨眼——他从没被人这样嫌弃过,就算没开魅力档,也不至于这么惹人厌吧?
不过池晏自己还没多少感觉,反而是卡迪在后面气得不行。
终于进了房间,班杰明连忙关上了门,仆人这才把斗篷的帽子拉到后面去,没了帽子的遮挡,仆人的脸终于完全暴露在从窗外洒进来的阳光下。
那是个女人,一个比寻常女性更强壮的女人。
“少爷。”女仆小心翼翼地问:“我去给您倒杯水吧。”
班杰明摇摇头:“不用,我坐一坐,问问旅馆有没有厨房,今晚就在这里用餐吧。”
女仆:“好的,少爷。”
班杰明坐在沙发上,他长舒了一口,同时觉得十分委屈。
他并不是自己自愿从领地出来的,而是他的哥哥把他赶出来了。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是个只愿意同女人来往的怪人,在他看来,男人都是充满污秽的肮脏之物,从小到大,他不亲近父亲,也不愿意拥有自己的骑士,明明无论是骑术还是别的方面都比自己的哥哥要强,但就因为这个,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继承爵位的希望。
哥哥赶他,他也理解,但他委屈的是他离开的时候,父亲没有说一句挽留的话。
甚至没人愿意为他打算将来。
女仆回来以后对班杰明说:“少爷,我让她们把食物做好后送过来。”
班杰明朝她笑了笑:“辛苦你了。”
女仆连忙摇头:“为少爷做事,不辛苦。”
班杰明表情颓然地说:“我被赶出来还要连累你们……”
女仆:“少爷,是我们自愿跟着您出来的!”
班杰明无奈地笑了笑:“不要安慰了,我走的时候还跟哥哥放狠话,但现在我连自己要去哪里要干什么都不知道。”
女仆:“少爷,要不然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
他们经过了很多城市,这里是最繁华的,街上全都是来往的行人,还有那么大的集市。
女仆想起之前他们路过城镇的时候,那些领主的嘴脸,就想作呕。
人们只看得到少爷美丽的如女人般的脸,却看不到少爷纤细敏感的内心。
“刚刚我遇到的那个男人。”班杰明忽然说,“他好像……”
女仆轻声问:“怎么了少爷?有什么不对吗?”
班杰明摇摇头:“没什么。”
他只是觉得对方似乎跟其他男人不一样。
明明也穿着贵族的服饰,却不像他见过的贵族。
班杰明心想:要是还能碰见那个人,他一定要跟对方说两句话。
第124章
池晏只准备在旅馆里待到晚上,但又不想一直闷在房间; 就到餐厅里吃点心; 其实就是烤的薄脆一点的面包片,而且里面没有麦麸和石子; 旅馆的生意冷冷清清,但池晏觉得这样也挺好; 总比一开始生意火热,然后又变冷清来得强。
后者的落差更大; 心态更容易崩; 更何况这里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当招待和服务生的经验,还需要时间去熟悉新岗位; 在新岗位上跟同事磨合。
就在池晏吃着面包片,准备再坐一会儿就离开。
他发了会儿呆,等再次回神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对面正坐着那个一头浅金发色,男生女相年轻人。
年轻人有一张少女般的脸庞,跟贵族少女没什么两样。
池晏看了两眼之后觉得,果然全世界最好看的还是克莱斯特。
“我叫班杰明。”班杰明难得鼓起勇气跟男性搭话。
池晏笑了笑:“池晏。”
班杰明松了口气:“阁下也是旅行到这里的吗?”
池晏摇摇头:“我住这儿,今天只是来给新开的旅馆捧捧场,你呢?旅行者?”
班杰明:“找个能住的地方而已。”
他的目光中充满了迷茫。
池晏:“你从哪里来?”
班杰明:“卡洛斯。”
池晏第一次听说卡洛斯; 那似乎是个比较遥远的城市,于是池晏来了精神;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班杰明,微笑着问:“卡洛斯?我没去过那里,那儿有什么特产吗?”
班杰明没想到池晏会问这个问题; 他也没有任何防备,想了想以后说:“卡洛斯盛产宝石。”
卡洛斯很富有,但富有的是班杰明家。
那里的平民很少,要么成为了班杰明家的仆人,要么成为了奴隶,他们日复一日挖掘着宝石,挖出的宝石价值不菲,但他们却一个铜板都拿不到。
班杰明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说的,毕竟卡洛斯原本就很出名。
卡洛斯每天都向王室和圣院送去不少宝石和黄金,他们有自己的打磨方式,从卡洛斯出去的宝石都能卖出好价钱。
班杰明的手指上就带着一枚黄金戒指,戒面上镶嵌着一块绿色的宝石,他脖子上的项链也一样。
这是一位富有的小少爷。
池晏有些心动,不过他连卡洛斯到底在哪儿都不知道。
而且宝石比不上贵金属在盛世的时候有价值,也比不上粮食在乱世的时候有用。
池晏兴致缺缺,他对班杰明说:“希望你能在斯德丁玩的愉快。”
说完以后,池晏就站起身来,带着卡迪离开餐厅。
“等等!”班杰明忽然推开椅子站起来,他上前一步,想要拦住池晏离去的步伐。
池晏停下脚步,奇怪的转头问:“有事吗?”
班杰明有些懊恼——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叫住池晏,他只是觉得自己不应该让对方就这么离开。
“我、我只是想知道你住在哪儿,以后我能不能去拜访你。”
池晏笑了笑:“我住在城堡里。”
然后池晏挥挥手:“走了。”
班杰明看着池晏离开的背影,有些发愣地站在原地,直到女仆找到了他:“少爷。”
班杰明看了女仆一眼,女仆惊讶道:“您的脸,怎么这么红啊?”
班杰明伸出手揉了一把脸,他的脸很烫,就像生病了一样,他连忙转过身:“没什么,我们就在这吃饭吧,不用让他们送到房间去了。”
女仆小心翼翼地问:“您刚才,是与一位男……”
班杰明点点头:“他是个男人,大概是这里的领主。”
女仆吸了口气,用手捂住嘴:“少爷,这可真是……”
班杰明朝她笑了笑:“他跟其他男人不一样。”
女仆欣喜的笑了。
这样是不是就说明,少爷能够变得“正常”了?
从幼年时期开始,少爷就不愿意跟任何男人亲近,他总是跟女孩们待在一起,但长到这么大,少爷身边却从来没有过情人。
少爷是个……很复杂的人,他不喜欢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不爱女人,他只是更愿意和女人待在一起,但他又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
在卡洛斯的时候,很多人偷偷在背后说少爷是个怪物。
或是说少爷自认为自己是女人,不亲近男人是因为害羞。
各种猜测都有。
班杰明对女仆说:“帮我准备一份礼物,我明天要去城堡拜访这里的领主。”
他人生第一次面对男人时不想逃跑,不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对男人的厌恶来源已经查不清了,什么原因导致的,他自己也不知道。
看到男人的时候,他的内心就会油然而生一种厌恶感,那种厌恶感强烈的无法回避,一直折磨着他。
女仆连忙点头。
池晏吃完饭的时候也跟克莱斯特聊起了自己在旅馆里遇到的人:“应该卡洛斯领主的孩子,那样的穿着打扮,还戴着那么昂贵的首饰,只有领主的孩子会那么做。”
“在自己的领地里当然是安全的,所以从来不用考虑会不会被抢,商人的孩子就不会那么打扮。”
克莱斯特忽然皱眉问:“你说他长得好看?”
池晏点点头,嘴里还含着勺子:“像个漂亮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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