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弃妇也有艳阳天-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菀白对于他话里的侮辱,心中已经失望透了,顾不得害怕,口气非常的不好的回答:“苏总,大晚上回家,就是为了跟自己老婆翻旧账吗?难道结婚之前我跟过多少男人,你也要翻查一遍吗?”
“跟了多少男人?”苏淳阴沉沉的笑了,“林菀白,这么说是承认了,跟叶哲之间有了肉、体关系,你们算是什么呢,失婚妇女,小鲜肉?灵魂的碰撞,你们接吻了吗?或者做、爱了……”
“叶哲在床上有我强吗?”
林菀白已经气得浑身发抖,想也没有想,抬起手,啪的一声一大耳光,结结实实的扇在了苏淳的半张脸上,“是啊,苏淳,我是跟叶哲上床了,我们一下班就去开房,在床上,他可比你厉害多了!毕竟人家比你年轻!”
一巴掌根本不够,林菀白还不解气,扬起手,又要挥过去,苏淳却将她的手在半空握住,那种力道几乎都要捏碎她的骨头了。
他可以不相信叶哲,但是不能不相信她,她从小就是大人,老师眼中的老实孩子,从未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来,她的名声,绝对不容任何人来亵渎。
结婚前,他的那些情史都能写成一本书了,结婚后还有女人挺着大肚子来找他呢,和他比起来,一次婚姻的失败让林菀白觉得自己简直跟一块白色玉石有什么区别,现在这个男人还说这样的话,简直就是混蛋玩意一个!
“苏淳,你说我是个肮脏的女人,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你才是龌龊,肮脏!”
“龌龊?林菀白,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龌龊!”
苏淳眼中的邪恶一闪而过,突然松开林菀白的手,看着这样难以琢磨的苏淳,林菀白是真的知道怕了。
这样的害怕,让她本能的退后,然后找到出炉后,就往后面逃,可是还没有逃出去两步就被苏淳抓住后衣领给提溜了回来。
男女之间的力量悬殊是很大的,苏淳每天还去健身房,林菀白几天没有吃过什么东西了,刚才还在浴室里吐了一阵子,根本就没有力量对抗他。
从意识到苏淳想要做什么到他脱、光自己的衣服,林菀白都是懵的,无力反抗让她变成了一具任人摆弄的玩具。
之前,在房、事上,两人之间的互动都很有爱,苏淳更是温如的不像话,无论什么样的姿、势两人都能配合得很好,可是这次,苏淳像是一个暴君,将她给按趴在梳洗台上,不顾/她/身/体/的干/涩,直接就朝着里面/冲/了/进去……
………………………………
第三十章 这人疯起来连鬼都怕
林菀白根本无力去对抗,就连最起码的一点挣扎也都放弃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不知被苏淳折腾了多久,苏淳的阵势才渐渐弱了下来。
当他离开,传来血腥味,吓了苏淳一跳,看着她,眼中充满了暴力之后的愧疚之色,林菀白身体稍微轻颤,苏淳将手抬起一看,手上全是鲜红的血……
看到血后,苏淳似乎也渐渐从酒醉状态清醒了过来,眼睛恢复了以前那种刚毅的神色,苏淳将她直直的抱起来,小心的用地上的浴巾裹起来,声如蚊吟一般的低喃着,“对不起……对不起……我喝酒了。”
林菀白被她抱出去,苏淳赶紧从衣柜中找出她平时穿的,小心得给她换上;此刻的林菀白就像是一个任人摆布的破布娃娃。
苏淳将人抱出门,下楼,上车,不过十分钟时间,却已经让他精疲力尽,而他还不敢去看一眼林菀白那衰败下来的一双眼睛。
车朝着医院的方向开去……
急诊室外——
苏淳静静的一个人站在走廊的明晃晃的灯下,全身虽然笔直的站在那里,可是全身都散发着一股让人无法靠近的冷气。
今晚,他自知玩得真的过火了……
苏淳宠她,顺她,结婚这么久以来,就房事来说,大多时候都是他伺候她,有时候苏淳也会琢磨,人啊,还真是喜欢犯贱。
自己放着外面那些愿意伺候自己的不要,非捡回来这么一个姑奶奶供着,可是当看见她跟叶哲在车里时,苏淳疯了,如果他的心肝宝贝心里有叶哲怎么办?苏淳受不了,他是什么人啊,从小就是小霸王似的人物,幼儿园的时候,记得那时有个小男生碰了一下他喜欢的玩具一下,他竟然把人家给打得头破血流,如果不是因为他家的背景确实强大,估计这事没那么容易了结。
家里人,朋友谁不知道只要是他苏淳看上眼的东西,就千万别动,动了就等着吧,况且还是他三十年来第一次娶回家的媳妇,所以那天才会下死手打了叶哲,今晚又下死力气折腾了林菀白。
又偏偏林菀白也是头犟驴,脾气一上来,跟他也犟上了,咬着唇,死也不求饶,行啊,苏淳佩服她比男人还有种,便把心一横,看老子不折腾死你,心里越气,便用力更猛。
其实,苏淳心里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叶哲确实比自己年轻几岁,而且比自己也先认识林菀白,心里越是疑惑她是不是对叶哲有些连自己的都不确定的感情,苏淳心里就更是不爽了,捏住她的下巴,抬起来,正视自己,开口满满的轻蔑与恶意:“龌龊?哈……林菀白,你还当自己是清纯的小女生啊,你也值得我龌龊?你这种货色,还离过婚的二手货,我他妈连瞧都瞧不上……你别觉得我是坏人,我这一直都是这样的人。‘’
苏淳在她身上折腾,意犹未尽时,看见林菀白就连眼泪都没有了,心里一着急,说的话更是难听,甚至是恶毒的。
最后,苏淳甚至将整个人按跪在地上,捏住她的下巴,抬起来,语气越发恶毒,“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我今天就教教你,什么叫妻子的义务,林宛白,你还真的别恨我,今晚都是你自找的。‘’
有一种男人,宠你的时候,将你宠上天,相反的,惹到他的时候,反手就是地狱。
其实看着林菀白硬着脖子跟自己扛着,苏淳心里也是心疼的,可是一想到她心里可能还有其他男人,苏淳只能是狠下心来。
快完事的时候,苏淳才低头凑到,拿出今晚第一次的温柔,在她额头轻轻亲了一下,“菀白,这件事情我们都不要再提了,好吗?就当做是粉笔字擦掉,以后都不要再见叶哲了,还有你那个前夫,我们过我们自己的日子……如果再让我看见一次,你见叶哲,后果自负,叶哲?哼……我动动手就能毁了他……”
…
医生把苏淳叫进了办公室,先让他将门关上,才说事。
“你们年轻人,做这种事情还是要适可而止,那里伤了,可大可小的,幸好送来的及时,止了血,如果耽搁个几天,很容易引起并发症的。”
苏淳低着头,没有说话,医生训完后,苏淳拿着病例走出去,缴费,拿药,将林菀白送进病房,看着苏淳做这一切,她只是微微的闭上眼睛,心里发苦。
第二天,苏淳早早的过来了,也不知道去哪里买的鸡汤,喂她喝汤,甚至替她给下面XX换药,任何事情都亲力亲为,这样的苏淳跟昨晚那个人,简直是判若两人。
昨晚的事情,是林菀白生命中最可怕的经历,没有之一。
就连当时庄嘉伟出轨离婚时,他们彼此都给够了对方尊重,而现在这一切,尊严,身体,都被苏淳踩在脚下。
她不知道苏淳可恶起来,真的是可恶到这么发指的。
真的,林菀白想,苏淳这样的爱还有婚姻,她真的承受不起,说白了,她不想死在苏淳手上,惜命,虽然她的生命是渺小的,可是也不应该轻易的被捏死在苏淳的受伤。
她心里还是害怕,可就算是在害怕,她还是必须说出来。
苏淳给她削苹果,以前她是很喜欢苹果的,每天一个苹果,病痛远离我那种,可是今天闻到这股味道,林菀白强忍着胃里的一阵翻滚,咬着唇,轻轻地启齿,“苏淳,我们离婚吧。”
她提出离婚的结果就是,苏淳甩下一句不同意后便摔门而去。
…
苏淳知道自己这次是做的真心过分了,可是有时候那股邪火真的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发,事后他冷静下来,才将事情理顺,叶哲的车是停在楼下,但也不能说明是他们约好的,况且当天林菀白还打电话给他,说要去买菜,问他想吃什么,偷偷去接他下班的是自己的意思,正巧就碰上了叶哲与她在车里。
叶哲那小坏蛋从小花花肠子就多,他喜欢上的东西,就非要得到那种,他能做出强、上那种事情,也根本不稀奇,而且当时叶哲也是一脸怒容,偷情会是那种表情吗?
越想苏淳就越是懊悔,如果时间能够倒回,可是哪里会有什么如果……
…
当再次看见苏淳出现在面前,叶哲满眼惊吓,就差没有抓起电话报警了,在叶哲的记忆中,自己好像从小到大,都是被这个侄子欺负着长大的,可是这时唯一一次将他给欺负进医院里了。
“你……你,想干嘛!”
叶哲说话都在打嘚瑟,苏淳阴阴的笑了笑,“告诉我,那天你去找我老婆做什么?”
苏淳知道他嘴硬,不用点非常手段,他是不会说的。
叶哲还没有从惊恐中镇静下来,就看见苏淳的手已经伸到了支撑架上,他只要扣一下那里,他的整条腿都会重重的落下来,估计这一落下来,就是华佗在世都接不回去了。
“苏淳,你也有这么狼狈着急的时候?是不是林菀白不原谅你,你们就快离婚了啊……正好,你跟她离婚,我就娶她!”
叶哲还在激怒他,苏淳这时候反倒是冷静一场,一双眼睛透着清亮,知这小子是在激自己,电光石火之间,苏淳反倒是阴沉沉的笑起来了。
“叶哲,我今天来就问你这一个问题,你要回答也好,不会也好,都无所谓……但是你要记住,林菀白既然已经跟我结婚了,那就生是我苏淳的人,死了也是我苏淳的鬼!你什么都得不到!”
“你能为她做什么?你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吗?你知道她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吗?苏淳,你根本一点都不了解林菀白,是,她是年纪比一般的女孩子大一些,但是却比很多比她年轻的女孩子单纯,简单,她不适合你,或者说你这样的人不适合她,苏淳,你敢说跟她结婚,没有带着目的去的吗?”
苏淳眼神一沉,说:“哼……你觉得你这样说我就会觉得她没有跟你出轨,她还是个单纯简单的女人吗?”
“放屁!任何人都可能出轨,林菀白永远都不可能!那天,我去找她,是想要她跟你离婚,可是她不愿意,她说她爱你!”叶哲说完话后,才发现自己被苏淳给套路了,惊愕的看向苏淳,苏淳嘴角噙着满意的笑容,说:“原来如此,是你上赶着勾引我老婆啊。”
叶哲恨不得亲手把自己的嘴巴撕烂,瞪向苏淳,“你满意了吧,我就是想要你们离婚,做梦都想,是我先认识她的,也是我先喜欢上她的,你凭什么抢走她!”
“凭什么?”苏淳眼神闪了闪,似思考了一下,便说:“凭一见钟情,我苏淳看上的,没有什么先来后到,就算是她已经是你叶哲的女朋友了,我也会把她抢过来,但是……”说着,苏淳眼中威胁的意味越浓,“但是什么?”叶哲害怕起来,这人疯起来连鬼都怕。
………………………………
第三十一章 知道错了,就是不会道歉
但是,如果你还敢再来撬我墙角,影响我们夫妻和睦,我就把你当年在卢森堡参加性、爱、派对的照片给外公!”
“你!”
叶哲胸口一下子像是有什么涌了上来,钝痛感传遍全身,“你……你怎么会有那些照片。”
苏淳笑笑,淘气的就像个孩子,随后脸上恢复一阵阴冷,“因为那件事是我帮你善后的,是我花钱买下那些照片,让你不至于在五年前就让叶家名声扫地……呵呵,小舅舅,挺会玩的嘛。”
苏淳转身,叶哲输人不输气势,拱手一揖,“过奖!不送!”
苏淳走时,回头一笑,对他说:“听话,等菀白给你生个侄孙子,我就把照片还你。”
叶哲快被气炸了,生下侄孙子,那黄花菜都凉了,不可能他再去抢个已经有娃的女人做老婆啊,那到时候那个孩子应该叫自己爸爸还是爷爷?简直是乱套了……
苏淳走出病房,看见电梯口叶美珠与叶天豪站在那里,两人的表情好像都不怎么好,苏淳走了过去。
一把霸气的搂过自己老妈的肩膀,苏淳从小就被他老爸教育,苏家男儿,顶天立地,一定要保护自己爱的女人,如果连自己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枉生为男儿身。
叶美珠每次跟叶天豪见面都不欢而散,苏淳倒不是示威,就是不想自己老妈回家不开心。
“你这是做什么了,你妈来看自己的弟弟,你这样子,好像我会对自己女儿怎么样似的!”
叶天豪见他如此紧张的护着叶美珠,就连他打伤叶哲的事情都忘记责备了,“我没事。”推开紧张的苏淳,叶美珠笑了笑,一张精致的鹅蛋脸,典型的江南美女气质,一笑又有一种摄人心魄的美丽,这就是叶美珠,苏淳的母亲,叶天豪的掌上明珠,年约五十了,仍是被家中男人视为明珠的女人。
“我可不管有没有事,今天外公见到我了,估计是要用他的拐杖把我打个半死,给叶哲出气的,妈,你别拦着,这件事情是我出手太重了,我在这里任凭外公处置了。”苏淳从来都只承认自己出手太重,从不承认自己错了,这点真是像极了苏、叶两家的男人。
叶天豪见外孙服软,差点跳脚跟自己女儿解释,“我什么时候要为那小子处置你了,真是冤枉的,那小子自己不争气,打死活该了!”
一个儿子,哪里能跟女儿加上一个外孙比,而病房里的叶哲却在听到这番话后,仰天长叹,眼泪珠儿落下来心想自己就是后妈养的。
“你有事去忙自己的,我陪你外公一会儿,然后去看看小哲。”
叶美珠推推苏淳,“去吧,别在这里站着了,你外公疼叶哲,也疼你,以后别说些偏心的花了。”
苏淳耸耸肩,转身走进了电梯,叶美珠难得回一次香港,答应叶天豪会多住几天,叶天豪可是高兴坏了,医院也不去了,整天整天的陪着女儿逛街,只要是女儿看了一眼的东西,都会立刻买下来,去海边游泳,叶美珠一上岸,立刻拿起毛巾去裹住女儿的身体,生怕她会着凉,真是应了媒体说的一句话叶老先生对女儿的爱,用溺爱都显得苍白。
…
“啊呀!姐,疼!”叶哲杀猪似的叫着,叶美珠心里也疼,就这么一个弟弟,虽然她不喜欢叶天豪再娶夏莲花。
可是叶哲从小就亲近她,夏莲花虽是他母亲,可是父亲管教得严厉,不想唯一的儿子成为纨绔子弟,败家子,所以从小将叶哲送到内地老家由乡下的管家,婆子们教养,叶美珠每每回到老家宅子看见这个弟弟,每天清晨就要跟家中的佣人一起起床干活,倒是心生怜悯。
那时苏淳几岁,已经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不愿与她亲近了,叶美珠干脆将叶哲带在身边教养,当成是自己的半半个儿子一般。
接到电话,说是两人打架,她也是先关心起叶哲有没有事情,在询问自己儿子苏淳。
“让你跟他打架,从小跟他打架,你哪次是占了便宜的。”叶美珠将用过的纱布扔进了垃圾筐中,又用棉签细细的给他额头擦了一层药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