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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世红颜-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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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说风凉话,我决定亲自接下Amanda未完成的任务,至少本期就是这样。”

纪如茵嘴角微扬,露出一个无比坚定的微笑。

“让你们很失望吧,各位同志,我不是云佳,而是纪如茵。其实我早就想过亲自参与编辑,而不仅仅是幕后的策划,在我看来,坐在幕后一味搞策划的人,不能算是优秀的编辑。据说冯太太年轻时,在外地某杂志社做副主编的时候,不也是和所有的职员都站在一线?所以,我更要接手这份任务,纪如茵需要的不是萎靡不振,而是精神抖擞,我希望在新一期的杂志出版以后,《虹霓》可以以全新的面貌再居深圳杂志销量的榜首!”

纪朗奇不禁为妹妹更加感到骄傲和自豪。尽管自己无法做到自己喜欢的事,也无法成为天源房产的优秀总经理,但就因为有这个一身豪情的妹妹,他才能在天源做到现在,他这么想着。轻轻的,他走出了大厅,最后回望了妹妹一眼,妹妹已经开始战斗了,并且,无时无刻她都会是战斗的前锋……

他,真的已经生命垂危了吗?

坐在客轮之上,朱雁呆呆地望着流淌的江水,白色的浪花在船尾不断掀起,却冲不走她心底复杂而矛盾的思绪。电话里和某个女人的一番对话,像鬼魅一样,缠绕在她神经里,qi書網…奇书不停地纠结。

“你就是朱雁?志涛的心上人?”那是一种极端让她感到难受的口吻。

“你一定是林媛小姐吧,不,应该是苏太太才对。但请你注意一下,苏志涛在六年前已经和我分手了,分手之后,他没跟我联系过一次。”

“朱雁,不是我要刻意对你说这种话,现在志涛得了绝症,是末期肝癌。要不是他这些天来一直想念你,我也不用来打长话,找一个我永远都不愿意见的女人。”

朱雁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是什么味道说不清了。那个曾经让她快乐,又让她痛彻心扉的男人,此刻竟重新让她记起了原本已经丢失的回忆。她真心爱过她的初恋情人,真心为他付出过一切,原以为这个男人就能托付终身,他却在和她**过后的第三天,就狠心抛弃了她,另寻新欢。

她冷笑一声,将手中揉碎的纸片抛下江河,然后发疯似地扯弄自己的长发。大概,这就是对那负心男子的报应,让他只能活到三十岁。他不是失踪了吗?不是早就不记得她了吗?原来他还留在广州,和林媛住在离自己老家不远的地方……

广州和苏志涛,虽然和她相隔遥远,但她偏偏就要回去,看一看那男人死前痛苦的挣扎。她不再是六年前的纯真少女,而是一朵诅咒着爱情的黑玫瑰,深黑色的花瓣,已长久拒绝了阳光和高温。

深夜的豪华别墅,一个无法入眠的人,轻挥手中的画笔,在一米见宽的画板上不时留下行云流水的痕迹。

今夜的风吹得很乱,他停顿了一下右手,转头向窗外望了望,月亮罩着银色光晕,明天,应该会刮大风或是下大雨,他无奈地向月亮笑着。别墅是和闹市相隔甚远的地方,看不到灯红酒绿,看不到夜色阑珊,却更适合让人陷入沉思。

“哥,你怎么还没睡?”

纪朗奇不禁一惊,连忙用白纸将刚才的画稿遮住。

纪如茵淘气的跑过去,飞快抢过哥哥手里的纸,那幅画上竟是一群北飞的大雁!

“茵茵,你快回房间去睡吧,我是怕爸爸发现我白天画画,所以才晚上赶工的,”纪朗奇涨红着脸。

“我的好哥哥,没撒过谎的人,撒起谎来很容易被揭穿的!”

纪如茵悄悄笑起来。

“你会脸红,是不是想画这幅画送给某位小姐?一行大雁往北飞,不就是朱雁了?哥,你对Amanda什么时候开始感兴趣了?不过话说回来,她的确很漂亮又很有魅力,可是要做她的男朋友最好有心理准备,我可不想我哥哥第一次恋爱就以半个月的时间告终。”

“谁跟你说我要追朱雁了?人家跟我算认识吗?拜托,纪如茵小姐,你给我乖乖的回房去吧,要是阿姨看到你不在房间,没准儿又要被吓到。”

纪朗奇终究说不过牙尖嘴利的妹妹,只能借助“武力”,终于把纪如茵推出了门外。

或许,第一眼的感觉就是那么不可思议,尽管他并没想到爱情。那个穿着黑色长裙的神秘女子,从工作时被他吓住的瞬间,到她翩然离去,和她那惊鸿般的名字不正是完全贴合?

墨迹留在白纸上,泛起无尽思量。

去编辑部大楼的路,是一段不算远也不近的路程,当然,虹霓杂志社占地的面积是宽大的。昨日得知朱雁请假离开的邢震洲,正走在那条路上,悄悄埋怨着自己没能赶上和好友道声再见。

今天的天气并不太好,没有阳光,偶尔吹起一阵风,带来些飘洒的细雨,甚至让一些人感觉到一点儿难寻的凉意。

“茵茵,你在吗?”黄昏时分,邢震洲轻轻推开办公室的门。

门没锁,铝合金的窗子却是紧掩着的。日光灯没打开,办公室里只亮着一盏笼着黄晕光亮的壁灯,把灯下坐着的人照得像个暗淡的影子。

纪如茵并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仍旧专心坐在电脑前面飞快地敲击键盘。

朱雁离开深圳整整一天了,余下的工作苦煞了接替她的纪如茵。邢震洲分明望见桌上有一杯看不见热气的黑咖啡,这个常与咖啡为伴的少女,为了尽快完成别人未完成的工作,居然连咖啡也忘记喝了吗?

一阵莫名的酸涩,顿时涌上了他的心。此刻的纪如茵,怎么也看不出一丝富家千金的娇弱,到底是什么样意想不到的力量,可以让她如此拼命工作?难道如她从前所说,是单纯因为自己对她的鼓励吗?两天没有见过她,那双白皙的纤手上竟已长上了老茧。

“茵茵!”他再唤了一声。

“震洲?”纪如茵蓦地转过身来,似是惊喜,又似松了长长的一口气。

可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每当自己感到疲惫或是愁苦的时候,天使就会飞来她身边?她不想让人看到她的另外一面,却总是被邢震洲意外发现。虽然是喜悦的神情,仍旧掩饰不住忙过一整天所留在脸上的倦容。

“为什么一定要接Amanda留下来的任务?你很清楚她做的板块是关于婚姻和异端恋情的东西,这不适合你做。”

“震洲,我知道你关心我,可是……”

面对他的担心,纪如茵表现出难得一见的半晌沉默。

“你也应该了解我来到虹霓杂志社的目的,我并非为了坐在幕后命令别人,而是想和同事们一起站在工作第一线,做出最好的杂志。”

“茵茵……”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每次都会让你看见毫无掩饰的我……”

她闪动的星眸中,竟落下了两行泪水。

“我知道很多人在背后议论着我,甚至有些话说得很难听,我就是不想空挂着一个上司的名号而继续被讽刺下去……我其实没有冯太太那样的宽容大度,我……”

邢震洲怎么也没想到,平日里总是充满活力、脸上时时挂着微笑的纪如茵,此刻竟然哭了。他更觉得自己没用,居然不知道如何安慰这哭泣的少女,只能扶她坐到沙发上,静静看着她落泪而束手无策。

“让我靠靠你的肩膀好吗?”

哽咽的声音从耳畔传来,邢震洲不知所措的直挺着身子,任凭纪如茵斜倚上右肩。从没和女性有过如此近距离接触,他甚至有些害怕,一颗颤抖的心几乎要跳出僵硬的躯体。那是一种奇特而残忍的热度,从身边人的眼泪里透过自己的衣襟,直接烫痛了他的灵魂。

此时的她,更像个无助的孩子,不是神,也不是明星,而是那样普通,容易快乐,也容易悲伤。也许,这时让她靠在自己肩膀上大哭一场,就是对她最好的安慰。

“震洲,求你一件事……好吗?”

“说什么请求?我永远都记得,第一次和你见面的时候,你开着那辆红色的小奔,送我到了社里,我当时都来不及向你说声感谢……”

“震洲,过编辑部来做我的助理吧。我想……我很需要你的帮助……”

夜幕降下去了,晕黄的灯光,将所有愁绪织成了一张模糊的网,无底,无边。

“什么?你要调到编辑部去?”

当奉胜昌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向在采访部工作积极的邢震洲,竟然对自己说要调走,他只怀疑是朋友故意在开玩笑。

“胜昌,我说真的,吕Sir也已经同意我到茵茵那边去了,说实话,我觉得茵茵挺可怜的……”

“哦,因为纪如茵,你才决定调走的吗?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我看你八成是爱上那个燕妮第二了,你自己才可怜。”

“说什么风凉话?茵茵曾经帮过我,难道我就不能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帮助她吗?我对她……只不过是好朋友的感觉。”

“现在是这样,以后就难说了,不管你对纪如茵是不是有幻想,劝你还是早些看清自己。纪如茵是纪煌的掌上明珠,不是我们这种人可以奢求的。即使不是你喜欢她,而是她喜欢你,你们最终也不可能。”

“胜昌!”

“即使你不高兴,我还是要说,女人是危险动物。”

邢震洲本想发火,却始终无法那样。自己对纪如茵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呢?他知道奉胜昌曾经失过好几次恋,都是被女人抛弃,他那样想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只是自己越来越认不清自己了。

已是黄昏,冷星桓撑着雨伞,走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昨天还是初春般的阳光,今天却像秋天一样,凉雨在抚着她的头发,水珠直落到肩膀上,融进了吸水的衣料里。

她不明白,已经快步入夏季,却还有如此阴沉的天气,柏油马路上倒是看不见雨的痕迹。

天空里没有出现晚霞,预示着明天仍旧可能是阴雨天,她将项上的丝巾解了下来,小心放进衣袋。左手在衣袋里直接接触到真丝的柔滑,轻轻的、软软的,仿佛一直要把那温柔感传送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柔和的触感,才让冷星桓猛然想起,这丝巾是父亲去世的那一年专为她买的,那天,她就围着这条丝巾,和父亲一同上了缙云山。结果由于空气的稀薄,她感到缺氧而晕了过去,吓坏了父亲。然而,身体并不太好的父亲仍旧背着她走下山去,将她送到了医院……

对她来说,这已是遥远的事,就像一个梦,一个永远沉溺而无法重现的梦。她悄悄的叹息了一声,接着便恢复了平静的神情,因为,不愿意让孟靖儿看到自己锁眉。

“星桓?”一个似是陌生却又熟悉的声音,忽然在不远处响起,在公寓大楼的院门外,站着身穿笔挺西装的邢震洲。

她站住了,眼眶里立刻收起潮湿,脑海中却突然多了一阵眩晕。

对面那个喜欢种香花的闲人,什么时候也穿成了那样?虽然认识他没有几天,她仍然感到西装将邢震洲的悠闲与活力莫名的掩盖住了。

“刚下班回来吗?要不要我帮你拿着伞?”邢震洲笑着迎上前去,还是那天晚上的温柔笑容,一丝未变。

“谢谢,不用了,一把伞而已,现在雨已经小了很多。”

她一面收伞一面说道。

“怎么,你换工作了?还是调职位了?当然,西装穿在你身上很帅气,可就是有点看不习惯。”

邢震洲摸摸头笑道:“大家都这么说呢,的确是调职了,从今天开始,我只能算是半个记者,还得做半个编辑。”

“为什么是半个呢?”冷星桓很是好奇。

“其实,是茵茵想让我去帮她的忙。对了,还没有告诉过你,茵茵是我在虹霓杂志社里最好的朋友之一,只因为一个重要的编辑有事要离开几天,作为副主编的她才兼做那位编辑的工作。她一个人忙挺累的,所以她提出要我帮忙,我也就一口答应了。”

他说的“茵茵”,应该就是给自己写过挑战信的纪如茵吧?冷星桓猜到了,却没有想到邢震洲会进一步成为纪如茵的直接合作伙伴。

那位富家千金终于开始行动了吗?为了在下一期杂志未出版前就击败《地平线》,竟然开始了重用男性编辑的第一步。况且,她选上的人偏偏是当过记者、勤奋的邢震洲。她不禁暗暗佩服纪如茵,如果因为这次新编辑的注入,能够使《虹霓》更加声威大振,《地平线》便只能瞄准更高的目标。

“星桓,怎么了?”

“哦,没什么。”

听到邢震洲再次的问话,冷星桓才回过神来。

“第一天当编辑,工作还顺利吗?”

“说实话我没有觉得自己会是一个好的编辑,但我是真的很想帮助茵茵。”

“大概是你喜欢人家吧?”

冷星桓不禁笑了起来。

“爱上自己的上司,你不觉得有压力吗?两个人谈恋爱,要是女方比男方强的话,在早期可能会吸引男方,但如果久了,男方可能会厌倦女方啊。”

“你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似的,你谈过几次恋爱?”邢震洲同样好奇地追问。

“恋爱?那跟我没缘份。”

冷星桓依旧像回答同事的话一样回答他。

“只不过单位上的同事中间有过这样的情况,开始是男方主动追求女方,而感情结束的时候,仍然是男方先提出分手。”

“你是和茵茵一样,是很特别的女孩。”

邢震洲沉吟了片刻,继续说道。

“怎么说呢,茵茵是比较锋芒外露,属于火焰型的;而你是比较内敛沉静,属于冰雪型。我真没有想到这辈子能遇上两个神秘女郎,跟你们俩的结识到成为朋友,好像是上辈子注定的一样。”

“我可不喜欢浪漫主义,更不想受到浪漫主义的传染。”

冷星桓诡异地一翘嘴角。

“震洲,只是活在欢言笑语之中,就一定会快乐到永远吗?我相信你是那样认为的,而我还要仔细去琢磨其中的奥义。我很羡慕,你背负着养家的义务,却能活得简单,活得潇洒自在,而不是像许多人一样辛酸。为什么你认识我几天了,也不问起我的一些情况?难道你真的对什么都不在乎?”

“只要有朋友,又何必去在乎朋友的身份呢?”

邢震洲回头一笑。

“只要我能诚心对待每一个朋友,相信朋友也懂得珍惜这份友情。况且,男人不同于女人,很大程度上就在一个好奇心,相比女性而言,我自然不算好奇了。星桓,如果你想说的时候,你自然就会告诉我关于你的一切,你说对吗?”

冷星桓的双唇微微翕动了一下,欲言又止,接着,她低下头,提着收好的雨伞飞快的往楼上走去了。

邢震洲默默的扯扯衣角,愕然而迷惘的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在那句未说完的话后面,到底透视出多少的心酸与无奈?他清楚地看到,她清丽的眉心中央,紧锁着不容易被人发现的淡淡哀愁,远远超过了她的实际年龄。

凝视着冷星桓离去的地方,他竟然呆呆的站着,许久,也没有移动步伐。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邢震洲准时上班,发现纪如茵已经坐在了办公室里。虽然只是半开玩笑的向她打了声招呼,他却看见对方的眼圈有些浮肿,猜到她昨晚加了一个通宵的夜班。

“来啦?”纪如茵还同从前一样,请他坐下和自己一同喝咖啡。

“这些送给你的,”邢震洲从身后捧出一袋水果,小心地放到办公桌上。

“桔子?”纪如茵打开袋子一看,不由一惊。

“不是本地桔子,是今天早晨六点运过来的正宗浙江蜜桔,”邢震洲一面说话,一面拿出一个开始剥起来。

“浙江……不是你的家乡吗?”

“是啊,正因为我看见是卖家乡的蜜桔,才特别去看了一下。本来我以为是唬人的,结果看了才知道真是从浙江运过来的,于是就买了好几公斤,分成三袋,一袋自己留着,一袋送给了另一个朋友,还有一袋就给你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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