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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惜-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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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酒提前捕捉到,但躲已经来不及了,他用尽力气,鱼跃向前,狼狈地摔倒在终点。
尘土涌起,被刻意压制的疲惫终于冲向四肢百骸。
季酒试图撑起身子,但手腕颤抖,使不出力。
眼前出现一双军靴,接着是一只手,带着笑意的声音从头顶浇下来,“干得不错啊弟弟。”
弟,弟弟?
季酒抬头,刚对上洛攸的视线,就被某位擅自当别人哥哥的队长搂着肩膀拉起来。
季酒想挣扎,但论力量,他不是洛攸的对手。洛攸说是拉,其实更像是把他抱在怀里。
“意志可嘉,不过身体嘛……”洛攸想着抱都抱了,拍一下那是顺手。
于是毫不见外地在季酒腹部打了下,“啧,太瘦了。从今天起,我带你训练,体能、技能、精神力、作战,你哪里不清楚,直接来问我就行。”
季酒暂时说不出话,休息区的队员们已经跑过来了。
江久差点戳瞎自己的眼睛。
他们好端端的队长,怎么背叛组织,和小少爷抱一块儿?
“洛队,你把人抱着干嘛?”
“没力了,不抱站不住。”洛攸说着松开手,季酒失去支撑,真就晃了下,向下栽去。
洛攸眼疾手快,又把人捞起来,耍戏法似的,“怎么都围上来了?红蜚说上午有场和二支队的集体模拟战,都去做准备啊。”
“不是!”江久疯狂暗示,“你抱着的这可是小少爷!”
“我知道是小少……”洛攸忽然打住,“对了,正式跟大家介绍一下,这是咱们的新队员,季酒,酒呢,是祭酒的酒,有文化吧!”
众人:“???”
季酒:“……”
洛攸现在是铁了心要让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崽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是诚心希望队员们摒除成见,接纳季酒,于是在一片诡异的宁静中又补充道:“他也是我的弟弟。”
达利梅斯嗷一声叫,下巴险些脱臼。
“好了,准备模拟战去吧。”洛攸颇有大将风范地挥了挥手,“大家都是队友,将来同生共死的,地域歧视那一套,我绝不允许出现在三支队。”
模拟战打了一半,江久突然自言自语:“我这他妈是哪门子的地域歧视?”
洛攸回头就拟定了一个季酒特训计划,只要没上战舰,就盯着季酒训练。
他本来以为季酒这傲娇性格,肯定会抗拒,但不管在户外训练场,还是模拟舱、精神力中心,他勾勾手,季酒脸上虽然没表情,但也会到他面前来。
他给季酒传授经验诀窍,季酒也听得很认真,看得出是真心想要进步。
一个月之后,季酒人机断连的次数明显减少,早晚的体能训练,不再被大部队甩在最后。
“你过来。”晚间训练结束后,洛攸又朝季酒勾手。
少年的变化,每天都能看见,洛攸目测季酒变得结实了,手臂肌肉轻微隆起,也不知道腰腹怎么样了。
等季酒走到近前,洛攸忽地伸手,将灰色的作训服撩起。
季酒瞬间睁大眼,下意识挡。
“别挡啊,我就看看。”洛攸欣赏着那比以前厚实不少的腹肌,内心十分满意,但觉得还是应当再敲打敲打季酒,于是把自己的军装解开。
八块漂亮的腹肌,整齐又性 感。
季酒的呼吸短暂地一窒。
洛攸并没有炫腹的意思,只是想做个榜样,拍着腹肌说:“看看我,再看看你,少年,不要懈怠,继续努力!”
季酒抿了抿唇,没反应。
洛攸觉得自己早就跟季酒混熟了,不再拘谨,竟是在季酒肚脐上戳了下,季酒本能地收腹,他就笑,“给个反应呗!”
季酒蹙眉,把作训服整理好,“嗯。”
眼看着竹竿少年一点点进步,洛攸欣慰归欣慰,但还是有一件烦心事。
队员们还是不接纳季酒,背地里小少爷小少爷叫得还,不把季酒当自己人。
这事得怪季酒自己。
不搭理人始终是个问题,孤僻、沉默、不可爱,以前还知道训练吃饭远远跟着队友,现在直接给他当尾巴根儿了。
洛攸就琢磨,怎么才能让季酒显得可爱一点。
作者有话说:
第06章 又嗅!
“可爱?”季酒以你在说什么的眼神看着洛攸。
洛攸苦口婆心,“可爱是种可贵的品德,能让自己容光焕发,也能让别人赏心悦目!弟弟,你就不想变得可爱吗?”
季酒没说话,不像听进去了的样子。
但洛攸并不灰心,一套说辞不管用,还有另一套说辞。
“你刚成年,不要这么酷,可爱才是……唉,你干嘛?”
洛攸将季酒凑过来的脸推开,顺手捂住自己的脖子根儿,“又嗅,你是狗变的吗!”
季酒又感知到洛攸释放的精神力了。
精神力等级高的人,能够精确地控制精神力。洛攸这样ss级别的,更是不在话下。
此时既没人机连接,又没进行激烈的打斗,情绪也还没到激动的份儿上,如果将精神力比作触须,那洛攸的千万条触须现在应该是紧紧收拢的。
可季酒就是感知到了,那令他愉悦的微弱气息甚至引诱着他想要更多。
所以他才会情不自禁地靠近洛攸的脖子。
第一次“嗅”到洛攸的精神力是在模拟舱。
第二次是在洛攸从医疗中心追出来的时候。
第三次是洛攸陪他过完最后三个障碍。
自那之后,他“嗅”到的时候越来越多,有时他根本没有看见洛攸,就已经感知到那熟悉的精神力。
这不可能是因为洛攸经常释放精神力。
只可能是他对洛攸的精神力越发敏感。
从小,充斥在他耳边的冷嘲热讽都传达着一个观点——你就是个没有人类情感的怪物。
他平静地接受着谩骂和厌恶,情绪平静得像无风吹拂的海面。
洛攸的精神力,让他头一回体会到好奇这种感觉。
好奇,想“嗅”到更多,甚至想将这种精神力占为己有。
洛攸说完人是狗,又有点后悔。
季酒被他推开后还盯着他,他的倒影和光一起,融化在那双漆黑的眸子里。
季酒没什么反应,他觉得季酒可能生气了。
“我只是说你随便嗅人的行为像狗。你看看你,多俊俏一孩子,大庭广众下,怎么能随便嗅人呢?而且上次不都说了吗,你队长我天天洗澡,真没汗臭!”
季酒摇头,“不是汗臭。”
有的事越描就越黑,洛攸下意识摸了下自己的脖子,手指还挪到鼻下闻了闻。
真没味儿!
季酒却在这时补了一句,“好闻。”
洛攸:“???”
你不对劲啊!
被打了个岔,关于由酷小伙变身可爱小伙的话题没能继续下去。
洛攸觉得这事就不该跟季酒讨论,还是得去跟队员们说说。
三支队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从来不搞拉帮结派和孤立那一套。
“洛队,你这就偏心了啊。”江久带头道:“季酒不跟我们来往,这不是我们的问题吧?但凡他有点融入集体的意识,我们也不至于把他丢一旁晾着。”
达利梅斯说:“就是,这都他自己的问题。”
两边都说不通,老队员这边还一致认为,季酒那种性格,永远都可爱不起来。
“我其实觉得季酒挺可爱的。”洛攸私底下跟红蜚说。
红蜚将洛攸从头打量到脚,“上次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你们对他有偏见。”洛攸薅着自己的头发,他这队长当得太难了,“他也没那么孤僻,不懂就问,话虽然少,但意思都表达了,还喜欢,喜欢……”
红蜚:“嗯?”
喜欢跟着我,嗅我。
洛攸把话咽回去,“喜欢跟着人。”
红蜚说:“哦,除了你,我们三支队其他队员都不是人了?”
洛攸拍大腿,“狭隘!”
“他就跟着你,其他人你看他搭理吗?”红蜚说:“他越是跟着你,就越是和其他人疏远。这是不是一种雏鸟情结?”
洛攸起了一手臂的鸡皮疙瘩,“把我当鸟妈妈?你说的这是人话吗?我一心报效联盟,自己都还是个雏。”
红蜚:“噗——”
洛攸烦,“你别老笑!他这么跟着我,是没啥机会和其他人接触。但我总不能把他赶走吧?”
红蜚想了想,“这事你急也没用,还是顺其自然。季酒来第九军区也不久,一直在要塞里待着,其实不算了解我们守卫的地方。下周你不是轮休了吗,不如带他去安息城住几天。等他熟悉我们这儿的生活,说不定就敞开心扉了。”
“你要休假?”刚结束一场歼击舰驾驶指导课,季酒摘下头盔,转向一旁的洛攸。
“我给你也申请了假期。”洛攸站起来,拉了季酒一把。
这种操作训练对他来说毫无难度,但对季酒来说,就是精神力的巨大消耗。
每次结束,季酒的作战服都会被汗水浸透,要他借个力才能起来。
“新兵头一年本来没有假期的。不过我说了把你当弟,就不会食言。”洛攸笑道:“跟哥回家休息几天。”
握在一起的手分开,季酒低头看了看手心,那上面混着他的汗和洛攸的汗。
洛攸之前释放的大规模精神力还没有完全收回去,他被笼罩其中,感到放松又兴奋。
“回家?”季酒说。
“就是安息城。”洛攸说:“我住那儿。”
星际时代,人类拥有了更加辽阔的疆域,每个军区包含一个或数个星系,星球按照地球时代的习惯,被叫做城。
安息城,实际上就是安息星球。
重要的星球周围,有拱卫它的军事要塞,与星球同名,驻扎着太空军队,是星舰的停泊港。
季酒从第一军区来到第九军区,途中停靠的都是要塞,而非星球。
来到安息要塞之后,也从未踏上安息城的土地。
在安息要塞上,轻易就能看到安息城。
那是一颗蓝色的星球,和影像上的地球很像,是第九军区四个心脏星球之一,生活着大量平民,驻扎着联盟的陆军和太空军。
季酒对安息城本身并无兴趣,但既然洛攸生活在安息城……
“好,我跟你一起。”
连接安息要塞和安息城的只有军用航道,每天有大量摆渡飞船在航道上穿行,运送人员以及物资。
军用设备的舒适度不如民用设备,人和货物用同一艘飞船运送。
季酒被挤在角落,因为热和空气不流通,冷白的脸上很快泛起红晕。
洛攸就在他对面,两人脚边扔着一个鼓胀的行李包。
看到季酒涨红的脸,洛攸才意识到失策了。
他自己搭惯了这种飞船,没座位、闷、环境差,还老是被挤来挤去,但反正花不了多长时间,忍一忍就过去了。
倒是有那种只搭人的豪华飞船,但三天才飞一回,有独立舒适的座舱,还提供饮料食物。
不过风隼几乎就没人坐过,嫌耽误时间。
今天其实就有一艘豪华飞船,就在这艘起航三小时之后。
洛攸忽略了小玫瑰的矜贵,这会儿见人忍耐得很辛苦,心里相当过意不去。
“你……”洛攸看着季酒的眼睛,“以前没坐过这种飞船吧?”
季酒点头。
洛攸暗自叹了口气。
已经上了飞船,只能回来时给季酒安排豪华飞船了。
聊天能让人忘记难受,还能让时间过得快一点,洛攸马上想出一个话题,“那你以前坐的飞船是什么样子?”
季酒眉心轻轻皱了下,唇角那点幅度压了下去。
来第九军区前,他乘过很多次飞船,有星球和要塞之间的,也有上城和下城之间的。
上城与下城,是首都星粟生城独有的区域划分。
在反重力系统的作用下建造的浮空岛是上城,地面则是下城。
重要的政府机构、社交场所、高档居住区就在上城,下城居住的是平民百姓。
反重力系统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但实际上,首都星并不需要浮空岛,第一军区的人口还没有稠密到必须转移一部分到浮空岛上的程度。
居住在浮空岛、在浮空岛上办公,不过是一种身份象征。
而维持浮空岛,每年需要耗费巨量能源和资金。
这些能源和资金如果交给第三军区之后的巡星军,足够养一支像风隼这样的精锐太空军三年。
有时华美的礼服,比坚硬的铠甲更加重要。
季酒回神,见洛攸正等着自己接话。
洛攸的眼睛很大,但平时很少睁得这么开。
也只有撑开时,眼中的锋锐才会淡去几分,又圆又钝,像瞪着大眼睛的动物。
季酒恍惚了一下,这才想起他们刚才在说飞船。
那是第一军区最普通的交通工具,大的宽敞,小的舒适。
可想到它们,他并无多少愉快的感觉。
还不如这艘破破烂烂的摆渡飞船。
洛攸尴尬上了。
这个问题问得不佳,可能让季酒小玫瑰想起在首都星爹不疼娘不爱的日子,还有打听人家背景的嫌疑。
他可不是这么嘴碎的人!
就在洛攸琢磨怎么把天聊下去时,一群穿陆军制服的大汉走过来。
他们每个人身高都在1米9以上,有的甚至超过2米,阔肩粗腰,很是雄壮。
在陆军里,这是很常见的身材。
洛攸这种只有1米84的军人,虽然肌肉不输人,但整体显得劲瘦,和他们站在一起,就像个需要被保护的文职军官。
大汉们浩浩荡荡经过,其中一人不小心在洛攸背上撞了下,放在两人脚下的包也被不知道谁踩了一脚。
季酒的视线几乎是顷刻间冷了下来。
撞人的大汉转过来,双手并拢,笑着道:“抱歉啊,太窄了这儿。”
这人长得虽然挺凶,脖子上还有一道可怖的伤疤,但是笑得很憨厚。
洛攸挥挥手,表示没事。
人家确实不是故意撞他踩他,就是粗鲁惯了,做事不讲究。
他自己乘飞船时也踩过别人,都能理解。
但打完招呼转回来一看,季酒脸色沉得能掉下冰渣子。
再看脚下的包,嚯,好大一脚印。
那包虽然是他的包,但也装着季酒的个人物品。
今天他去季酒的宿舍接人,看见季酒正在收拾东西。他包里没装什么,索性让季酒把行李都放他包里,他一个人背就行。
季酒的衣服塞不下,他还把衣服扔出来了。
“衣服就算了吧,你也不嫌麻烦。我家里有,你穿我的。”
现在包给人踩了。
洛攸马上做出判断——小玫瑰生气了。
“别气,人也不是故意的。”洛攸说着伸出双臂,撑在季酒肩侧。
季酒眼皮微微一抬,瞳孔掠过些许惊讶。
“算哥失误了,回来时带你坐豪华飞船,就不用这么挤了。”洛攸将季酒护在自己怀里,距离比刚才更近。
他笑着又道:“现在只好委屈你将就一下了。放心,哥在呢,一会儿再有人挤过来,也是挤着哥,挤不着你。”
这一声接着一声的哥,洛攸越说越感到担子重。
太近了,洛攸的气息铺洒在季酒脸上。
季酒眨了下眼,红晕比刚才还浓。
洛攸再次默默数落自己,看把孩子给热的!
飞船舱里有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刚上来时季酒就闻到了。
但现在这股臭味消失了,或者说是被洛攸的精神力所覆盖。
季酒沉浸在这股他喜欢的气息里,缓缓长吸一口。
此时,洛攸其实根本没有释放精神力,更不知道季酒在品尝他的精神力。
他特别有担当地往手臂上用力,勉强给小玫瑰一个舒适安全的空间。
可突然,小玫瑰靠了过来,鼻尖碰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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