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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神话-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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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狗贼看似风光,实则孤立无援,除了圣眷和手上一支飞龙禁军别无可恃。他自视甚高,手上掌握着这么多利益,却不让其他官员分得一点好处,他事情做得越大,到时候获得的怨恨和仇视就会越多。
  要知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狗贼如此行事,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被群起而攻之,到时候就算陛下和娘娘再宠信他,也不得不将他贬谪,等他失了势,要杀他还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倒是主君你要早些把身体养好,多进宫陪在陛下和娘娘身边,圣心最重要!而我们则为主君在私下串联,引导所有对那狗贼不满的人,到时候一齐发力,不怕他不死!”
  高尚以己度人,倒是一下把大多数人的心态看得一清二楚。很多时候怨恨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是因为损害了他们利益,仅妒嫉和眼红一条就已经足够了。
  安禄山的眼睛一下亮起来,病情好像瞬间好了一大半,众人也无不点头称赞,言说这个主意好。只有严庄一边点头称是一边想,这还真是个好办法,如战国之吴起,如前汉之贾谊,古往今来多少一时之人杰不是都毁在这个上面么。
  不知道萧去病这个所谓的“仙家弟子”,能不能躲得过众人群起而攻之。若是连这个最厉害的杀招也不能动摇他分毫,自己就要下定决心,早些谋划投靠了。
  被人算计的萧去病在平康坊突然感觉背后阴风阵阵,微微加快气血运行,瞬间全身暖洋洋的,一脸笑意地接过三舅王玉书递过来的两个玻璃样品。
  是一个玻璃杯子和一匹玻璃马,萧去病拿在手上仔细看,倒也晶莹明亮,透明度也非常好。就是颜色差了点,是绿色的,拿起来对着外面的光线一看,里面还有些许很小的气泡,用手敲一敲,声音也略微有些闷,显然质地不够紧密,如果用来装热水,一下就会炸开。
  不过即使这样,看到三舅和陈大有的兴奋的表情就能知道,这些玻璃已经比西域胡商售卖的玻璃制品要好上很多。所以自己不能用后世的标准去评价,要夸奖他们,但也要让他们知道,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
  萧去病笑着赞赏道:“三舅,陈师傅,你们真是太厉害了,才用了两天就将玻璃做出来了。我不是很懂,我们这些玻璃比起西域胡商的如何?”
  王玉书得意道:“这么说吧,我们生产出来的第一批玻璃就比西域胡商手里那些上品玻璃还要好,比起一般的货色,简直要好几倍。辅臣你是不知道,就这只玻璃杯现在拿到西市上去,立刻就能卖一千贯。”
  萧去病笑笑,他知道物以稀为贵,这几年黑衣大食和石国、黄姓突骑施堵塞丝绸之路,西边商品的流通渠道不是很顺畅,因此玻璃制品,西域葡萄酒、三勒浆都卖的比较贵。
  可是,即使自己不造玻璃,等过两年玻璃的价钱也会大幅度降低。不过现在自己就是要趁价钱还处于高位的时候,先狠狠赚一笔再说。
  萧去病乐呵呵道:“这样啊,那如果我们的玻璃做的更好一些,做得像水晶一样无色透明,也没有气泡,而且更紧致一些,是不是就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王玉书想也没想就道:“那是当然……”他突然反应过来,大声道:“怎么,辅臣你有法子让这些玻璃做的更好一些?”
  萧去病点头,拿起那玻璃杯对两人讲道:“比如玻璃杯的颜色总带着绿色,那是因为石英砂不纯,含有铁……当然不是看得见的铁,而是类似铁锈的一样的东西在里面。如果我们使用更为纯净的石英砂(石英砂同时也是制作琉璃的主要原料),最后得出的玻璃就会是无色的……
  如果我们我们烧造玻璃的温度再高一些,时间再久一些,工艺再完善一些,就能将玻璃里面的气泡全部去除。我知道琉璃里面是需要一定的气泡的,但玻璃没有气泡才是最好……还有玻璃出炉的时候,退火、淬火做的好一些,玻璃也能更紧密一些……”
  这个时候何可儿已经整理好衣服,调整好心跳呼吸从里面出来了,萧去病拍拍手叫她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因为不能挨着坐在一起,萧去病心里暗暗想道,是时候发明沙发了。
  将从何可儿手里接过的几张纸片递给王玉书和陈大有,萧去病接着道:“三舅,陈师傅,这里有我总结的一些需要改进技艺的地方和规范化生产的一些建议。你们拿去看看,但记得无论是琉璃的技术改进,还是玻璃,水泥的生产研发都要严格保密,对外面的人一个字都不能提!”
  两人结果看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不知道用什么笔写满了蝇头小楷,还画了很多图,不过怎么有点看不懂呢。萧去病笑着道:“这里是从左到右,从上往下看的。”
  两人照着萧去病说的方法看了起来,然后就眼睛睁得老大,再也挪不开了。
  这几张纸上的内容并不凡复杂,首先是坩埚的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一个是瓷土(高岭土),一个是石涅黑石脂(石墨),不但详细例举了这两种材料的好处,奇特之处,连坩埚如何制作,材料在何处分布,怎么鉴别都写的清清楚楚。
  其次是燃料的改进,以及各道工序的各种条例规定,细致化的安排,让生产变得规范化和标准化,还有如何检测检验等,总之使得琉璃生产不仅仅是靠运气。
  更重要的是,在最后,萧去病还详细讲解了琉璃、玻璃、水泥三样东西烧造的各种原理,是因为那种原料和另一种或几种原料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发生了什么样的反应等。解释得清清楚楚,图文并茂。
  虽然纸上写的有一半内容两人都还不大能够理解,但就他们现在能理解的内容来看,简直让两人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很多搞不清楚,有疑惑的地方一下就都明白了。
  这就是经验科学和理论科学的区别,还有生产方式的优势了。萧去病虽然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只有五分,但给出的建议和讲解的原理却让两个有技术有经验却不懂原理的大匠受益良多,佩服得不行。
  “辅臣大才啊!”过了良久,王玉书才依依不舍得放下了这几张纸,一脸兴奋地萧去病说道。同时又不由得有些羞愧,当初自己还怀疑萧去病是个骗子或者口出大言者,现在才知道,他是真的什么都知道啊。


第七十二章 梦中之国

  送走了兴奋而来,满意而去的三舅和陈大有两人,萧去病再次搂着何可儿在里间的办公室里说开钱庄的事,另外还有就是用水泥建房子的事。
  虽然刚才陈大有拿的那个已经凝结的水泥块被萧去病轻轻一捏就碎成粉末,但萧去病也不认为一定就是水泥没烧好,也可能是混凝土配方没弄好或者时间没到。
  反正水泥已经烧出来了,怎样制定水泥烧造的标准,还有混凝土配方和施工的标准,萧去病已经说了一个大概交给陈大有他们去做了。
  相信要不了十天,真正可以用来建造房子和修路的水泥就可以大规模生产。至于研究经费和建水泥窑的先期投入,也完全不是问题。查抄王鉷家产以后,自己现在可以算是长安城中手里现钱最多的一个了。
  “萧郎啊,你到底要做多大的事业?怎么除了四海商社,你还想着建这么的工坊(工厂),安排这么多百姓的生活?你就不想想自己?”
  何可儿被萧去病抱着坐在腿上,扭着身体对着萧去病一脸严肃地问,脸红扑扑的,还吸了一下小鼻子。
  “啊?娘子你说得对,事情哪里一下做得完呢?这些都是以后要做的事情,而且我可以找别人帮我做。我负责制定规则,说出想法,指明方向,他们负责做事。到时候你和我一起监督和管理这些帮我做事的头头,可好?”
  萧去病笑着道,可儿说得很对,这么多事情如果都要自己去做,或者让可儿帮着自己去做,就是把两个人忙死,也做不完。
  “那当然好。”何可儿笑靥如花,眼波如水,身上那股如兰似麝的幽香越发浓烈,萧去病明显听到,她的心跳有些加速:“我们说点别吧?”
  “说什么?”萧去病好奇道。
  何可儿微微低着头,嘴角漾出一抹微笑来,脸一下又红了:“可儿一直很好奇呢,你总说第一次见我就对我一见倾心……”
  迟疑了半晌,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也似,这才接着说道:“可是可儿一直很奇怪,可儿到底有什么地方让你一见倾心呢?”
  话一说完,整张脸连同脖子就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一般,显然这个问题已经在她心里憋了很多天。
  在以前她对自己的相貌其实是极为自信的,因为从小比较**,唐朝风气也较为开放,在何可儿的潜意识里,并没有以色悦人的想法,对相貌问题也没有多在意。
  而且她各方面确实长得很漂亮,皮肤更是雪白娇嫩异常,除了身体不够丰盈,脸不够圆以外,但只要她肯增肥,在大多人的眼中,容貌简直立刻胜过杨贵妃。
  以前不在意是没有心上人,但自从跟萧去病私下确定关系以来,何可儿也不是没想过要为心爱的人改变的想法,即使她心里很排斥丰腴体型。
  如果现在萧去病跟她说,我喜欢杨贵妃那样体型,何可儿是愿意为他增肥的,但萧去病又没说,然后这几天何可儿就时不时为这个问题困扰。
  “嗯?”萧去病看着她这个样子一下笑了,把她紧紧抱住,用手轻轻在她的俏脸上抚摩着:“怎么想起问这个?其实我也说不上来……”
  “反正就是第一眼就看对眼了就是,那天在西市,我先听到你轻轻柔柔的声音,觉得很好听。就很想知道这声音的主人好不好看,我就找啊,找啊,就在人群里找到你了。然后我就被惊艳到了,觉得你是我下山之后见过最好看的人,特别是你那双清澈灵动,会说话的大眼睛,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
  何可儿娇羞地笑了起来,妩媚动人,笑靥如春花之初绽,偏偏又极力作出副极其认真的表情:“你没有骗我?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廋了,不够富态?”
  萧去病愣了0。1秒,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原来你心里想的是这个,我觉得你一点都不瘦,身材好得不得了。我一直认为大唐大多数人的审美观是有问题的。
  你不知道,我和师父在山上修行的时候,曾经去过一个梦中之国,那里的女孩都是追求体态轻盈,修长苗条的。为了能瘦一点,很多女孩一辈子都在减肥,什么都不敢吃。她们若是知道你每天都是想吃就吃,身材还这么好;简直要嫉妒死了!”
  萧去病身高一米八一,两人平站着抱在一起,萧去病刚好能吻到可儿的眼睛附近,目测何可儿身高大约一米七三,体重大约大约一百一十多斤,身材确实好得不得了。
  “审美观?梦中之国?”何可儿眼睛亮了起来,显然对萧去病所说的梦中之国很感兴趣。
  “审美观就是对美丑的评价,比如我曾经见过一个妇人,一张脸上全是肥肉就已经足够难看了,可她偏偏还要敷上厚厚一层粉。眉毛画得又粗又短,像个倒八字,嘴唇画得像猴屁股。
  她这样子,在我看来简直跟个妖怪差不多,但在很多大唐人眼中,大概会认为她这样很好看。这就是审美观的不同,我认为是他们有问题。”
  萧去病猜测,这一点可能是因为唐朝胡气太重,民风太过彪悍造成的。唐朝是不怎么崇尚太过秀气的美,受草原游牧民族影响比较大,崇尚的是比较健硕的身材。无论是人是马,甚至连写的毛笔字都如此,全部都追求肥硕,雄浑。
  推而广之,唐人喜欢的花是牡丹这样高贵丰满的,长安城是世界上最大的都城,马路是最宽阔的,宫殿是最高峻宏伟的。与其说是喜欢胖或者大,倒不如说是一种力量的崇拜和自信的展示。因为一般来说,身材粗壮的总比身材瘦小的力量要大。
  何可儿笑起来:“那个是仕女妆的一种,不过我也不喜欢看,我喜欢脸上干干净净的。”
  吧唧一下,萧去病飞快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笑着道:“所以你的皮肤才这么好啊,我才一眼就喜欢上你了。
  你是不知道,所有的脂粉都含有铅,一开始用的时候,确实能够让皮肤看上去更白,但时间久了,就会使脸色变得又黑又黄又干。”
  何可儿害羞道:“这个我不知道,我是觉得搽了粉脸上不舒服,搽了一次我就很快洗掉了。”
  萧去病笑了,上天待自己何其之厚。他喜欢何可儿就是因为何可儿这份天性,**,自由。有自己的主见,并不因为周围大多数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的本心,是一个**而自信的个体。
  这就让萧去病很尊重她了,偏偏人还长得这么漂亮,这脸蛋,雪肤大眼;这身材,修长苗条,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特别是上围极为可观,萧去病不太懂,但从一只手都握不过来看,应该是D吧?至少比丽绮丝的还要大上一些。
  一想到之前那种让人神魂颠倒,快活似神仙的美妙感觉,萧去病的心跳呼吸又有些加快了,很想接着继续。何可儿看出了他的想法,伸手握住萧去病贴在他脸颊上的手,手下在萧去病手背上细细的摩挲,呢喃道:“萧郎,跟我说说你下山之前的事,还有那个梦中之国吧。”
  萧去病只好放弃那个旖旎的想法,开始在她耳边小声地讲了起来:“这是我最大的秘密,何可儿你能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吗?永远烂在肚子里,对谁也不能说,包括小瑶,包括你阿娘,包括除了我以外的任何人。就是做梦也不能说,可儿能做到么?”
  何可儿非常认真地点点头,过了0。5秒又赶紧摇摇头:“这么重要,那萧郎还是不要说了。”
  “我相信你能替我保守这个秘密。”萧去病笑着吻了吻她耳边的头发:“我呢,确实从小生病,这才取名叫去病,被送到一座山上练武强身。我师父呢,也不是一个道士,而是一个战士,我们每天除了练武,还能够通过一个办法进入一个梦中之国……”
  美好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当萧去病跟何可儿讲到梦中之国科技多么发达,人人都可以乘坐一种铁做的飞机再天上飞,从长安到扬州,甚至是到安西龟兹也就是一个上午的时间;
  而且即使隔得再远,也可以通过一种叫做手机的东西对话,而且还能看到对方;还有在那个梦中之国女人拥有和男人一样的地位,有的家庭甚至是女子说了算……
  一个人守着一个大秘密的滋味很不好受,萧去病准备等结了婚了以后,看情况逐渐将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交给何可儿保管。正当何可儿都听愣了的时候,外面的小瑶又跑了过来,大声地道:“侯爷,将作监李十二郎到了。”
  “叫他稍等一下,我马上就来。”萧去病苦笑一声,在何可儿嘴上亲了一下,歉意道:“这两天都会很忙,明日要护卫陛下和娘娘回长安,后日要启程去接我大哥高开府,等安西军入城仪式过去,又要出征,此事万分绝密,现在连陛下都不知道。”
  “啊……可是,这都要过年了啊!”何可儿脸色一下紧张起来,虽说她对萧去病的武力无比崇拜,但既然是打仗,又哪里有说的准的呢。更何况马上就是新年,新年过后就是两人的婚礼。怎么这个时候还要出征啊?
  萧去病搂着她安慰道:“就一些小蟊贼而已,我们快去快回,除夕之前一定赶回来。相信我,在这之前我已经谋划好了。我倒是比较不放心你的安全,我会留下岳沐风和令狐流云以及几名楼观道士保护你。等结了婚以后,你跟我练武吧。”
  何可儿双手绕到萧去病背后,将他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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