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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皇戚-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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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

    这时,早已等候多时的民夫,在汉军的监督下,赶快蝗虫尸体掩埋。

    那乡中三老见此一幕,登时气急,双手又是一阵斥责,大喊道:“此皆乃神蝗,火烧不得,捕杀不得,尔等为之,必遭天谴……”

    言罢,可能是言语过于激烈,竟然就此昏死过去,倒是让其身边的越骑营兵慌乱不已,急忙将其扶住,送入就近屋舍。

    不过,这三老一人于此事已无足轻重,田间的民夫见到蝗虫真可轻易捕杀,已有不少人为之触动,不再如先前那般抗拒,反而越发卖力,不断把因火烧而散落于地的蝗虫就地掩埋。

    人都是自私的,他们知道灭蝗有利于自己今年的收成能保住多少,关乎于自己一家老小能否过活,还会管什么蝗虫是蝗神之类的话语?

    伏泉望这一幕,心有所感,不顾空气里弥漫的烟雾味,朗声咏道:“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以我覃耜,俶载南亩。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

    未几,在场众人无论民夫、骑兵也顺势唱道:“既方既皂,既坚既好,不稂不莠。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有湥螺拢擞昶砥怼S晡夜铮旒拔宜健1擞胁换裰桑擞胁涣卜},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曾孙来止,以其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来方禋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其中不乏有人即兴就一边灭蝗虫,一边起舞,好不自在。

 第七十二章 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

    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此句出自《诗经·小雅·大田》,螟螣蟊贼皆是田间害虫,先秦之人于此早有言之以火捕杀,未想到了后世子民竟然不敢言杀,直到唐代姚崇治蝗,方才告终,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喜歌好舞是中国古代社会自古以来的习尚,此风在东汉仍盛行,使人们表达喜悦心情和爱憎情感的普遍形式。

    上自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都能即席而歌,即兴而舞。马融“外戚豪家,多列女倡歌舞于前”,汉军军队将士得胜而归,也经常“歌呼而还”,汉代歌舞盛行之风皆是如此。

    村民百姓虽未灭尽蝗虫,但所受成效甚大,田野之间蝗虫已余前几日少了不少,他们见之无不纷纷流泪,直言上天眷恋,大汉恩德无疆,这就是受舆论控制的百姓真实写照。

    蝗虫兴起之时,可谓是所过之处,野无遗孑,寸草不留,伏泉来时便见田边许多庄稼都被蝗虫祸害,这些都是百姓生存下去的希望,可见这场蝗灾对于普通以耕作而活的百姓而言有多大伤害。

    将至后半夜,被火焰映的发红的天幕映透雒阳上空,带着一股股熏人的浓烟,连河南尹都被惊动,派了掾属文吏前来探查,不过在见到伏完这位越骑校尉出示诏书,也只是打了招呼施施然回去了。

    空中亦无太多蝗虫,今夜看来可以就此结束捕蝗大业,参与此行动的青年村民无不欢呼,载歌载舞,到了后来原先不解的老弱妇孺得知蝗虫可杀后,也加入了欢呼的队列,至于他们会不会害怕神灵降罪,也只有时间能证明了。

    这时赵信带了几人走来,伏泉望向几人,似乎背着几个麻袋,里面鼓囊囊的,似有物件。因众人皆在田野,加之百姓庄稼已遭厄运,伏完不忍马匹践踏庄稼田野,便下令众人不可骑马,都皆步行。

    几人行礼后,把麻袋放于伏完等人面前,赵信道:“启禀将军,此乃适才焚埋蝗虫遗落之虫。村民捡了,无坑可埋,属下便拿来请将军发落。”

    伏完哪有注意,直接道:“汝等骑马去别处挖坑掩埋便是。”

    赵信刚要应承,未想那适才气晕的三老此时醒来,从屋舍中跑出,大喊道:“汝等贼子,竟敢擅杀神蝗,这些都是神蝗,杀不得!神蝗都记仇,越是杀,来年闹的越凶。”

    说完竟跑到麻袋处,跪下作祈求之状,口中念念有词,像是在祷告神灵求得原谅。

    伏泉见此,心中怒意渐生,迷信害人不浅,这些德高望重之人深得各地百姓信任,他们所言舆论令得百姓更加确认蝗虫为神灵,自己不就此纠正,即使今日捕杀蝗虫成功,日后各地或许依旧不听朝廷号令捕杀蝗虫,那自己一番努力岂不是白费?

    只见,伏泉大怒喊道:“蝗乃害虫,为害庄稼无数,百姓辛苦耕作,却不得收成,岂是神灵乎?”

    说罢,他走到那三老身边,当他面打开麻袋,此时里面许多蝗虫不是死了就是被火烧伤极重,在里面奄奄一息。

    伏泉随手抓了一只身上冒着黑灰的蝗虫,它个头不大不小,软弱无力的腿晃晃悠悠的乱蹬着,显然虽是挣扎却已无太多气力。

    伏泉瞪眼看着这只蝗虫足有几呼吸间,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了一件惊人的举动。

    只见他猛地将蝗虫的头拔去,又把其身体灰烬用手抹去除了干净,接着就此将简单处理的蝗虫扔到嘴里吞吃起来。

    只听伏泉嘴里一阵咀嚼之声,这声音本来应该不大,但此时却在在场众人的耳里格外响亮。吃完后,伏泉面露怒容,双眼赤红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尔食大汉百姓五谷,如食大汉百姓肺腑,余为大汉皇戚,空享百姓民膏,今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

    怒语说罢,在场众人纷纷侧目,一时间,场面霎时安静下来,就连那一直祈祷的三老,看了伏泉所为,也是呆滞不已,愣了半响。

    吃蝗虫放之后世十分平常,毕竟蝗虫体内含有不少营养物质,不但可以做成美味佳肴,而且还有不错的药用价值,然而在汉代却未免显得有些太过惊悚。

    夜幕低沉,雒阳有禁令,城门已关,肯定是不能回去了,伏完只能下令越骑营就地扎营。

    劳累一天的越骑营将士们皆昏昏睡下,伏泉坐于自己军帐之内细细沉思,思索应对下面之事。

    今日之事他做得有些冒险了,若是捕杀蝗虫倒也算了,有了成效总有人会理解,但他生吞蝗虫真的太惊世骇俗了。

    此事传到朝中,定会引起朝野非议,以这时候人的思想局限认知来看,一定会十分不解,说不定会有人以此中伤自己,于自己不利,得像个办法才是。

    一瞬间,伏泉想到了华佗和张仲景。蝗虫能不能吃,医生之言是最有权威的,而华佗和张仲景,自雒阳瘟疫之后,两人可谓是名动天下,是连瘟疫这等天灾都能治理的神医。

    若是他们都言蝗虫可食用,还可做药的话,那岂不是为自己提出的“蝗虫可除,蝗虫可食,蝗虫可医”的观点而正名?

    张仲景去年已被外放长沙太守,果然历史惯性总会和原有有所交集,张仲景还是如历史一样,去了长沙为官。

    不过与原本不同的是,历史上不惑之年的他在官场蹉跎良久,才得任长沙太守,而如今,因为刘宏念其治理瘟疫之故,早早便将其外放,倒也算因为伏泉而提前得福,只是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因少年于官场失意,再生远离官场,投身治病救人之心?

    长沙离雒阳太远,张仲景眼看是不能喊了,只能是豫州了,希望华佗此时在家乡,不然只能留信于忠,让他催促华佗前来,想来以自己的面子他定会来。

    念及此处,伏泉便寻来笔和丝帛,匆匆写了一篇言辞生动的信后,看了眼自己还算不错的字迹。经过数年的练习,自己的楷体字比之前世好了不少,是以经常使用,至于东汉流行的章草之类的,他还真的写的不好。

    召来黄忠,将信交给他后,令他去河南尹领了“传”之后,火速赶往豫州沛国谯县,将信交予华佗。

 第七十三章 油炸蝗虫

    “传”即符信,又叫过行,是行人的身份证明和通行证书,以缯帛制成,上书行人姓名、年岁及所携物品等等。

    在汉代,出行是一件大事,不是你想走就能走,手中要持‘传’。

    作为封建社会,限制人口自由流动是必然的,而雒阳是东汉京师,自然要更加注视,不然天子脚下聚集了一批不知何地来的流民,天知道会不会出事?

    所以想要自由出入雒阳,还要有‘传’这种通行令符,否则,雒阳四周关隘的守兵是不会放人随意进出的。

    当然虽然这项制度看似完美,但也不是没有漏洞,如果你若是不嫌麻烦,翻山越岭走小路,有谁能过问管你?

    黄忠去了河南尹,得了通关之传后,便骑马火速赶往豫州,于此同时,伏泉也带着人来到雒阳城外的洛河旁。

    只见河水静悄悄地流淌,闪动着粼粼的水光,就好似闪动着明亮的眼波,凝视着这大汉帝都的秀色。碧绿的河面上,反射着苍弯的水晶似的蓝光,远远望去颇有种水天一色的感觉。

    洛河,古称雒水,是黄河右岸重要支流。因与雒阳城外的伊河交汇,亦称伊洛河,即上古时期河洛地区的洛水。而且雒阳、洛阳之名也是因其地处雒水、洛河之阳而得名。阳即是指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古人多用于地名,雒阳、洛阳便是指其位于雒水、洛河之北。

    相传,伏泉的老祖宗伏羲有一女名为宓妃,又称雒嫔,溺死于洛水,遂为神,成为洛河女神,乃黄河水神河伯之妻,后来被羿射伤冯夷的一只眼睛。

    屈原于《天问》中曰“胡羿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雒嫔,即水神,谓宓妃也,姑且不提传说中的这位神女是否真实,但洛河女神之名却无疑表达了先人对于洛河美丽的赞美。

    后来屈原更是在《离骚》中用“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来表达他对洛神向往,对洛河的憧憬,以至于后来三国时候,甄宓迷得曹家三人神魂颠倒,曹植更是见了洛河之美,思及嫂子甄氏,以洛神宓妃指代甄宓,作了《感甄赋》。

    至于后世所传《洛神赋》,不过是后来魏明帝曹叡不想让曹家叔嫂之间虐恋的家丑外传,逐将《感甄赋》改为《洛神赋》。

    大旱之后,阳光炙热,连洛河河边都不算湿冷,反而十分温暖,河边泥土呈沙土状,看着十分稀疏,略带些潮湿,正是蝗虫生长的好环境。

    一声令下,潘俊便带人掘开了洛河河边的泥土。只挖了很浅的一段,便看见裸露的泥土中,密密麻麻的虫卵,甚至还有幼虫在孔洞中爬进爬出。伏完站在一旁,间了此景,“啊”了一声叫了出来,随即道:“檀奴,此乃蝗卵乎?”

    “是也。”伏泉回道,随即走到虫卵处,伸出脚,使劲一碾把脚下虫卵碾死,随即谓左右道:“取出一些带走,其余人等就地掘土,挖出虫卵,无论火烧水煮,皆让其化为飞灰。”

    众人听后,随即望了一眼伏完,见其点头,这才拜楫道:“诺。”

    一夜之间雒阳城外火光通天,根本瞒不了人。

    经过城外村民传播,很快上至达官贵胄,下至市井小民皆知道此事,都是议论纷纷,有知道蝗虫可杀的感叹天佑大汉,也有迷信之人咒骂伏泉,惹怒神蝗带来灾祸,幸好刘宏早已得知,是以早就派了小黄门来,传旨让伏完叔侄火速入宫。

    依旧在长秋宫里,刘宏抱着刘葭逗弄了好一会儿,这才等到伏完两人的到来,一番行礼后,几人便进入正题,伏完便将昨夜之事一一道出。

    “今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事情听别人说与当事人说是完全不同的,就像伏泉这句刘宏先前就并未听,此时听到后喃喃细语几遍,然后看了眼伏完叔侄后,对伏完似笑非笑道:“此语虽妙,却不似驸马家之人所言。”

    伏完尴尬一声不知作何言语,此时若不是在皇帝面前,他一定会狠狠瞪几眼伏泉,责骂他几句不知好歹。

    毕竟伏泉先前所引用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可是道家之言,不是他家传的今文经学。

    自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道统之争便尤为激烈,到了东汉今、古文经学争斗更甚,可以说古人虽然不禁止各家学派学习他家学术,但是真正言语中,却也是很少用他家之言。

    否则的话,你用他家之言致自己家学派于何地?岂不是变相说明自己学派不行?

    好在刘宏也只是说笑,随后揭过此言,见过伏泉所带虫卵后道:“如此说来,蝗虫非神灵也。焚埋蝗虫,果有奇效?”

    伏完道:“是也。”

    “檀奴食蝗,蝗虫一物真可食乎?”刘宏又问曰。

    伏完语塞,不知作何言语,伏泉立即上前接话道:“启禀姑父,天生万物以养人,可见人乃万物之灵,至高无上,食用万物皆可。侄儿曾于神医华元化处闻,蝗虫可为药入口,用于止咳祛喘,试想既可为药,为何不能食?”

    “这……”刘宏诧然,随即问道:“此真华神医所言?”他还是不信蝗虫可吃,不过在华佗之名此时已大,让他将信将疑。

    “正是。”伏泉正声回道。

    事已至此,不管华佗知不知道蝗虫效果,伏泉必须承认,大不了等他入京,自己先找他谈论一番便是,反正后世自己家乡的小孩治疗咳嗽哮喘,找的民间老中医都是寻来蝗虫作为药引,不会有错。

    “只是此虫豸如此渺小脏乱,如何可吃?”刘宏显然有些见猎欣喜,想要品尝此物。他天生对万物好奇,喜欢做些刺激的事情,类似于后世猎奇心理。

    伏泉道:“姨父莫急,此物需调制一番,方可美味。吾曾听闻,蝗虫以沸水清洗干净后,用‘豆有膏’炸之,待炸至金黄,加以青盐润色,其味至美也。”

    “果真如此?”

    “姨父派人一试便知。”

    未几,刘宏便派人迫不及待的去少府寻“豆有膏”了。

    伏泉见之暗笑,后世有名的炸蝗虫可是美味的很,可惜汉代这些人却因为迷信浪费如此美味,真是浪费。

 第七十四章 再议太子

    豆有膏,即相当于后世的豆油,脂膏在古代也算是一种生活必需品。

    西汉末年氾胜之所作《氾胜之书》中便言道“大豆,小豆,不可尽治也。古所以不尽治者,豆生布叶,豆有膏,尽治之则伤膏,伤则不成。而民尽治,故其收耗折也。”可见汉代人也已知晓大豆可提炼油脂。

    孔子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后来成为汉人吃的讲究,一直流传到后世。刘宏贵为大汉天子,什么山珍海味没有见过,对于食物的见识,他称第二,只怕此时没人敢称第一。

    响午,刘宏留伏完与伏泉与长秋宫中就食,还喊来董太后,一同品尝新菜,名曰家宴。

    盯着面前的菜,刘宏眼睛一眨不眨,暗道这蝗虫做菜还真是别开生面。

    没错,这就是他命人依照伏泉之法制作炸蝗虫。

    只见一堆幼小的虫豸冒着金黄色的色泽,配着刚撒上的青盐,散发出让人垂涎三尺的焦香,这无疑是刚出釜的食物。

    “釜”乃是一种器物,圆底而无足,必须安置在炉灶之上或是以其他物体支撑煮物,釜口也是圆形,可以直接用来煮、炖、煎、炒等,可视为后世锅的前身。

    刘宏忍受不住心中的好奇和食欲,当即夹起一点油炸蝗虫放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咽了进去。过了一会,他才睁开眼睛,面露回味的赞道:“色泽金黄,脆香美味,余味无穷,真乃佐酒待客之一味佳肴!太后、皇后,快且食之!”

    接着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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