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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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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又道:“这东西既可省力,不妨等一会那些人来听故事的时候,就告诉比邻之间,让他们也得利。墨翟先生曾言,行天下大义,就像是筑墙一样。力气大的夯土、力气小的担土、女人做饭送水,各尽所能,便可天下大治。我种田不行,也只能做些这样的事了。”

    芦花挠头道:“小哥哥,墨翟先生这样说,是说种地的只能种地、做鞋的只能做鞋吗?”

    适大笑摇头道:“孩子不长大之前,又怎么知道他将来是高是矮呢?弯弓射箭、驾车持戈,你又怎么知道你哥哥做不好呢?只是他哪里有车、哪里有弓呢?正如你,想和我学治病救人的办法,在不学之前,又怎么知道自己学得会学不会呢?”

    芦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觉得好像明白了,又好像没有明白。

    但在疑惑过后,又快活起来,心说终究你还是没有忘记当初答应的事,这就好了。

    适说完这些,又回到了饭菜之前,继续用勺子挖剩余的那些粟米。

    等晚饭即将结束的时候,适终于开口道:“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事要做的。”

    苇拍着胸脯道:“你救了我爹,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答应。若是做不到的,我也不答应,但定会尽力。”

    适想了想之前所说的要讲的伍子胥的故事中的千金小姐和七星龙渊,也不知道这时候的人是不是都像是故事里那样,一言不合就觉得给钱是侮辱然后自杀……

    幸好这故事还未讲,他便从身上摸出来十五个铲币,还未等往桌上一放,苇便问道:“这是做什么?”

    “我想借两亩地。用一春秋。这钱你们一定要收下,墨者行义并不是为了将来回报,你们若是不收便破了我心中的义。”

    苇也不知道墨家的规矩到底是什么,猜想这墨家规矩还真多,又见适说的郑重,看了一眼父亲,便将钱收起来。

    一亩地平均能收一周石的粮食,宋国已经有一部分私有制可以买卖的土地,但论租地这价格实在太高。

    每亩地要交什一税,大约是一个半铜钱,这十五个的铜钱已经是一亩地的收益了。

    芦花奇道:“你刚说你不会种地,要土地做甚?”

    适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摸出那包种子,还故意朝门口看了看,这样刻意营造的凝重气氛引得饭前众人都凝神屏息,郑重不已。

    “我曾遇到一位奇人,他给了我一包种子,据说这包种子可以救济天下。我只能在这里种下,你们也知道公室贵人贪婪无厌,我不想被他们得去。”

    芦花心想,连你都称之为奇人的人,那将会是怎么样的人呢?她倒是没有关注这包种子,只是感叹原来村社外面竟这么大,有这么多奇怪的人。

    苇关心的也不是那包种子,而是贪婪无厌这四个字。

    贪,在此时的意思很特别,对这些村社农民而言这个词更为特别。

    原本的九取其一耕种公田的劳役,是正常的,也是习以为常且接受的。

    而授田之下的收获还要缴税,国君贵族试图从农夫的份田中再剥夺一部分的行为,在此时就称之为“贪”。

    此时的贪不只是后世的那种意思,还有一种私产属于自己不可侵犯的懵懂觉醒。

    悄声咒骂了几句之后,众人的心思才放在那包被适珍之又甚的种子上,眼神中满是好奇。

    “想看看?”

    几个人都连连点头,适想了一下,伸出手指从包裹中捏出了一枚种子,举在半空。

    此时金乌将坠未坠,斜挂天地之间,早没了正午时分炙烈似白的气势,如血而似火。

    各样云霞在无风的空中凝滞,染上火烧一般的色彩。

    矮小的粪土之墙,竟挡住了西边的那轮照耀天下的太阳,只留了一股淡色的光泽沿着墙头斜折进来。

    那枚种子就在这一抹斜折进来的阳光下,与那抹夕光融为一体,分不清那股亮丽的黄到底是种子本身的颜色还是后羿留下的余烬之泽。

    表面光滑,圆润晶莹,一如宋国特产的莫难之珠。不似麦那般细长,也不似麦那般内敛,以至于麻色的麸皮全然挡住了里面细腻的粉,而是在淡黄色玉泽之下隐透出里面的精华。

    同是剔透,色如日月,却又不像是稻米那样小巧精致,不似稻米那般糠、皮、壳、粒分明,一穗稻总能分出三六九等,精、粗、糙层层分离,贵贱有别。而此物若是为粮,人可食,鸡豚狗彘之畜亦可食,向来断不会如同拿精米喂畜生那般心疼。

    若论颜色,与黍米最是近亲,可模样却要大气的多,乳童小指大小的身躯更令农夫欣喜。

    可大未必一定好,譬如菽豆,粒粒饱满,像极了那些贵家的姬女。然而圆润的菽豆产量很低,除了做羹菜必用之外,种的不多。这枚种子个头不比菽豆小,可却只有玉润而无珠圆,像极了农夫瘦削的脸颊,透着那么一股说不出的寒酸。这份低贱的模样,总会比菽豆产的多。

    大未必一定好,但小有时候一定不好。譬如粟米,小若蚁卵,手有不慎落在尘土之中,挑拣起来也自麻烦,收获之时尤甚,年老弱妪盘坐于地,不认辛苦与尘土共朽,可怎么挑拣也挑不干净,秋雨之后场院芽苗翠绿,望之心疼。这枚种子,便无此虞,失手打翻就是三岁孩童异能拾捡。

    五谷之麻,多以衣用而非食,之前适曾说这奇人给他种子的时候可以救济天下饥馑之苦,自然是吃的。

    可这样的种子,饶是苇曾出征,也曾去过齐鲁卫郑,算是见过些许世面,却何曾见过这样的种子?

    既是未见,奇人之说必是真事。况且这种子非此一种,奇人有说能救天下饥馑之苦,产量必丰。

    苇猜测,若是长得如同黍宿一般,又是这样大粒,一亩或可能收一石半。

    什一之税,早有定数,这多出的半石便是农人自己的了……若是公田也种植,公室贵族岁用既足,说不准便免了什一之税呢。

    夕阳下的这么简单却神秘的种子,已经足够苇做一场好梦。

    当院墙终于挡住最后一缕斜阳的时候,苇才如梦初醒,颤抖着喉咙,带着诸夏农人天生的那种对粮食的虔诚,问道:“这……这叫什么?”

 第十三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四)

    适心说,这当然是玉米。全本小说网;HTTPS://щww。m;

    玉米当然是玉米,但此时不能叫玉米。

    正如麦,到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名字?但叫的人多了,麦便成了麦。

    诸夏重玉,大争之世亦有荆山卞和献玉的美谈,叫玉米最是适合。

    但对于心怀野心的适来说,最适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适合的。

    这东西不能只是个可以让更多人不挨饿的玉米,还得趁机扩大墨家的影响,以便将来推广开的时候扩大影响。

    思考半天,胡诌道:“这叫墨玉。墨家之玉。”

    “墨玉?”

    芦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觉得这玉字用的极好,若是用麻线穿在一起,挂在耳垂或是坠于脖颈,未必便比不过那些士女的翠珰。

    可这墨子却用的极不好,爱不释手地看了半天,嘟哝道:“这明明是黄色的玉,怎地是墨色的玉呢?”

    “墨家不以金玉为宝,而是以救济天下为宝。那奇人说此物高山荒凉之地尤可种植,让天下少受饥馑之苦,正是救济天下的宝物。在我墨家眼中,就如同王公贵族眼中的玉一样,都是倾城之宝,因此叫这么个名字。”

    “是墨家之玉宝,而非墨色之宝玉。”

    胡诌之后,又拿出几枚胡萝卜的种子,这一次便其貌不扬了,可适接下来的话却让苇惊的半天没有合上嘴。

    “这叫鬼指。世人都以为鬼藏于地下,这东西长成后就像是手指一样,其色如肉,欣长如指,藏于地下,是天鬼舍弃了手指赠与天下之人的。”

    芦花一听这话,吓的叫了一声,下意识地躲到了适的身后,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扬的种子。

    苇也咽了口唾沫,不想接下来的话让他比听到鬼指之名更为惊怖。

    “这鬼指要是种好了,一亩可产十石甚至二十石。虽然不能当做粟黍,但饥荒之时可以救命,而且脆甜如蜜。”

    适这话没有胡诌,胡萝卜在大亩之下用草木灰和粪肥,产个三五千斤不是问题,论救荒比地瓜还要好。所以前世乡村,多有葫萝卜崴子、胡萝卜屯、胡萝卜坳之类的名字。

    只是这东西毕竟不如地瓜,地瓜可以晒干磨粉,怎么也算主粮,这东西就只能救荒用了。

    以现在的小石来说,亩产十石什么的都是怕吓着人往小了说的,尤其这还是不知道凝结了多少汗水劳动遴选出的良种。

    饶是说的保守,十石二十石这样的数量还是吓了苇一跳。

    他当然希望这是真的,也相信适说的话。

    可越是希望是真的,越怕最终是假的,所以越不敢相信。

    惊惧还未结束,远未结束。

    适又照着这样的套路,将各种稀奇古怪的种子拿出来,一一给起了稀奇古怪的名字。

    譬如胡诌为鬼布的棉花,说是天鬼为救世而将身上的衣衫凝为种子,栽入土中,以求人人有衣可穿。

    当然也有没胡诌的,比如向日葵,这个用不到胡诌,改成夏葵就好。

    天下有春葵、秋葵、冬葵,唯独没有夏葵。而葵菜本身也有向光性,所以有葵藿向日的说法。仲尼还借着葵菜的向阳性讲了个鸡汤,说是鲍庄子连葵菜都不如,人葵菜还知道叶子遮住阳光保护自己的根茎呢。

    一直到拿出胡诌为鬼头瓜实为南瓜的南瓜子时,芦花终于笑道:“小哥哥,你果然不会种地,这是葫芦,我认得。”

    说完摇摇一指院落中的葫芦架,那是夏秋常吃的菜。

    适想了想可以挖出鬼脸、里面安上蜡烛的南瓜,摇头笑道:“那到时候就看看是奇人骗我,还是你认错了。麦和狗尾草在没有结实之前,又怎么能分辨呢?凡事不可妄加揣测,要看结果,不可凭空猜想。你要记住。”

    芦花低着头,哎地答应了一声,心下却有些委屈,心说这明明就是葫芦,只不过葫芦籽像是我们的脸,瘦巴巴的;你这葫芦籽是贵姬的脸,胖乎乎的。

    委屈之后,转念又想,他既然这么说,想来是真的在意我,不想让我走错了路,应该是这样吧?

    凡事总有两面,换个方式一想,她心里的委屈反倒变为了一种暖哄。

    再想到刚才被吓了一跳的鬼指,忍不住问道:“那个鬼指……是天鬼的哪根指头呢?”

    “你猜呢?”

    芦花想了想,羞赧而又胆怯地伸出小拇指问道:“是这根吧?”

    “为什么这么说啊?”

    “我听你说的这天鬼,是想着世人的。小拇指又没有太大的用,他便切了给世人以防饥馑。剩下的手,或是做别的了吧?”

    适笑着伸出了曲着小拇指的右手,向前一伸道:“剩下的手指,都在你我身上呢。要不然为什么小拇指最是笨拙呢?天鬼本想着自己平山川、整河流,以利天下。但是它纵然厉害,终究只有一人,于是将最灵活的四根手指送给了天下之人。于是燧人氏可以用手钻木得火、大禹携万民以手整大河、万民可以以手握耒耜以养肚腹……”

    芦花和苇从未听过这样的故事,想象着天鬼的模样或是那种心怀,又看着那些名为鬼头、鬼指之类的种子,心头莫名地悲伤。

    “那天鬼……死了吗?”

    “死了。”

    适很郑重的说着,自己嗯的一声点了下头,又道:“凡有人说见到天鬼了,定是想要欺骗世人,其心可诛。”

    “那天鬼死了去哪了?”

    “我们从哪来?”

    “我们死后去哪?”

    “天鬼为什么要死?”

    一个简单的问题,引来了一连串的疑问,此时鬼神之说正盛,又处在重鬼神善卜龟甲的宋国,这样的问题很难回答。

    适仰头想了一阵,念道:“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天下人的问题。”

    “所谓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明明暗暗,惟时何为?圜则九重,孰营度之?惟兹何功,孰初作之?斡维焉系,天极焉加?女娲有体,孰制匠之……”

    借用了屈原的《天问》,将整个鸿蒙时代的问题一一问出,刨除掉里面不想要的阴阳之说,引出他想把墨家虚无的天志修改为配合墨家辩术可推断的天志。

    这些问题很难,难到没有一个人知道。

    或者说有人可以一一解答,但是在墨家看来都是不对的,因为逻辑上讲不通。

    此时尚未焚书,亦未儒家一统,所以哪怕连三代之治这样的说法都是各有说辞。

    诸子都讲究以史为鉴,想要确定自己的学说合情合理,大多要托古改制、借古喻今。

    所以儒家史观中的三皇五帝,是禅让的;法家史观中的三皇五帝,是血淋淋地杀出来的……

    天下未曾统一,也就没有一种必须被接受的、唯一的说法,大可以随意更改。

    适是个死硬的无神论者,所以天鬼必须已经死了。

    适是个死硬的无神论者,所以天志必须无情没有人格。

    但用这种鬼神之说说出来,芦花与苇这样被困在田地中的农夫却最容易接受,他们需要一个完整的故事,也需要一个乐土。

    只不过他们不知道,那日在田地里讲起《硕鼠》所说的乐土,是需要靠双手和大脑创造出来的。

    他们更不知道是,所谓的天志,将会被更改为一种相互适应的进步和更好的政治制度的僵硬的历史必然。

    是分阶段的相互适应,以某种器具的出现和普及,作为九重乐土的分界线。

    甚至这种僵硬的历史必然,是每一个信奉的人要去努力的。

    狭义来说,历史没有必然。

    但对穿越者而言,铁器、垄作、大一统、新纺织、有可借鉴的更先进的政治制度、科学、识字、尚贤为官、纸张和印刷术等等这些,就是必然,就是天志,就是乐土——人间的乐土,相对于此时的乐土。

    用谶语和经书作为外壳,实质却是一部计划蓝图。

    如果昊天上帝天鬼说,牛耕比之漫天撒籽是好的、棉花应该这样纺纱以替代棉布、河流怎么防护堤坝、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最适合诸夏的地形、大一统是好的等等……

    于此时,并不是坏事。

    自然的演化太慢,为求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于彼时,他自然会消亡。

    而现在,此时与此刻,此地与此处。

    这间小茅屋,以及屋外的田地中的人,他们不需要知道这么多,只需要被这个向天发问的故事吸引。

    芦花和苇听完了适的发问,一样陷入了沉思。

    这不是一个人的疑惑,而是所有民族懵懂期都有的疑惑。

    是啊,这是个问题,这些都是个问题。

    远古开始时,谁将此态流传导引给后代?

    天地尚未成形前,又从哪里得以产生?

    明暗不分混沌一片,谁能够探究其中原因?

    大气一团迷蒙无物,凭什么将它识别认清?

    白天光明夜日屯黑暗,究竞它是如何安排?

    天地的大小,到底有多大又该怎么测量?

    都说女娲造人,那么造人之前,又是谁造了女娲呢?

    是什么分开了贵贱?

    是怎样才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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