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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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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大腿,发现对方的手臂比他的大腿还要粗,整个人就如大猩猩一般。

    他是全身没毛,要是在贴上黑毛,真的就是一头猩猩。

    唐朝已经走向世界,早已知道当世有黑人的存在。黑人在大唐还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昆仑奴。这个时候还流传着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新罗的婢女等同于今天的菲佣,受过专业训练,乖巧能干。而昆仑奴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贵族豪门都抢着要。

    但是就算他们见多识广,看着面前这个如同猩猩一样的可怕“怪物”,依旧不免心里打鼓。

    裴旻目光落在对方外露的手臂上,两条手臂横七竖八的交错着各种刀伤剑痕,还有箭孔,一眼望去,这外露的两膀子上足足有三十余道疤痕,可怖之极,心底明白这个巨汉可不是什么演员,而是战场猛士。

    “唐皇陛下,我阿拉伯的勇士如何?”莫斯雷马萨带着几分自傲的说着。

    李隆基听了翻译,心底略不舒服,但是无可否认进来的这位猩猩似地巨汉,委实骇人,只是身为大唐皇帝,焉能弱了自己的气焰,道:“如此猛士,确实少见。不过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同样多如过江之鱼。只是西楚霸王自刎乌江,以近乎千年,与先烈争个长短,未免大不敬了。”

    裴旻这时笑道:“说起西楚霸王,我记得雷马萨公爵,除了号称西方狮王,还有另外一个美名,叫做小汉尼拔?”

    莫斯雷马萨还没有说话,翻译官已经开口道:“国公好见识,汉尼拔是我西方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神勇无人可比。唯有真勇士,才当得上小汉尼拔的美誉。”

    裴旻眯眼笑道:“汉尼拔在我们东方人也有个说法,叫做西方项羽!”

 第三十一章 一个手放倒

    西方项羽?

    翻译官将裴旻的话给说莫斯雷马萨知晓,两人面面相觑。

    在西方的古代历史上有三大名将,分别是亚历山大大帝、汉尼拔、恺撒大帝,他们的地位就如华夏历史上的孙武、吴起、韩信、白起,属于军事才能超绝的人物。

    能够得到与他们齐名的美誉,那算得上是至高的荣耀。

    虽然有一个小字,但并不妨碍“小汉尼拔”,这个称谓的含金量。

    莫斯雷马萨对于这个美誉还是极为满意的,甚至有些沾沾自喜。这能够与古代最优秀的统帅相提并论,也是对他能力一种肯定。

    却不想汉尼拔在东方还有一个西方项羽的称呼?

    他方刚开口数落项羽,裴旻就说汉尼拔是西方项羽,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他暗指西方有无数人比项羽厉害,岂不是说西方有无数人比他厉害?

    翻译官忍不住道:“项羽何德何能,能与迦太基的英雄汉尼拔相比?”

    “唯有无知之徒,方才诋毁先贤!”裴旻毫不客气的道:“汉尼拔是西方迦太基名将,与东方的西楚霸王项羽生于同一时代,两人有极大的相同之处:都是将门之子,都是战术天才,都背负着国仇家恨。项羽小的时候,曾立下豪言,要取秦而代之。汉尼拔在九岁的时候,也曾在神坛下发誓,与罗马势不两立。”

    “两人皆是少年英杰,二十余岁以是手握重兵的军事统帅。汉尼拔为了重创罗马,果敢的翻越阿尔卑斯山,万里奔袭,沿高卢南岸向罗尼河,以少胜多,以自绝后路的战术,用疲兵弱势兵力包围重创罗马军队。几乎在同一时间,项羽破釜沉舟,用相同的策略,于秦军战于巨鹿,将秦军主力王离军团团围困,九战力克秦军。”

    “汉尼拔有辉煌的特拉西梅诺湖战役与坎尼会战,而项羽同样有毫不逊色的巨鹿之战,彭城之战。说来也是古怪,两人身在同一时代,相隔千万里,但是所用战术、打法极为相似。都擅长长途奔袭,擅于以少胜多,擅于打硬战,擅于以弱势兵力反包围多倍于己的大军,取得最大战果。”

    “他们两人一个纵横罗马内部,打破了罗马帝国不败的神话,打的罗马人几乎家家户户披麻戴孝。一个横行中原,破秦击汉,战无不胜。他们都是一样的所向无敌,一样的令他们对手闻风丧胆。最让人遗憾的是,就连下场,他们也几乎也是一样的。扎马战役中,汉尼拔惨败,从此这位所向披靡的无敌统帅,丧失了斗志,退出了军事舞台。而项羽同样,垓下一战,楚军溃不成军。项羽无言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两个惊才绝艳的军事统帅,以百胜而名动天下,却又以一败而消散,何其相似。”

    承乾殿里一时静寂无声,看着高谈论阔的裴旻,看着对于东西方文化知识了如指掌的裴旻,皆有一种震撼,无言以对的感觉。

    吐蕃副相隆朗赤早已见识过裴旻的博学,当初讨价还价的时候,他就如数家珍的说着吐蕃的文化历史。

    现今,历史似乎重演!

    隆朗赤忍不住心道:“如此人物,若生我吐蕃,那该多好!”

    莫斯雷马萨听着翻译官,一字一句的翻译,也是一脸的懵逼。

    他虽给称之为小汉尼拔,但是要他如裴旻这样,将汉尼拔的经历战绩如数家珍的说出来,他自问做不到,看着淡然自若的裴旻,甚至怀疑:到底谁才是西方人!

    裴旻道:“正所谓王不过霸。两位优秀的人物,一东一西并存于世,霸王项羽论及战绩,比之汉尼拔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何不能相比?”

    翻译官支支吾吾,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裴旻安慰笑道:“你们不了解我们东方的文化,有此误会,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希望贵使、雷马萨公爵在说话的时候,稍微注意一下两国的文化差异。先人前辈是用来瞻仰的,而不是以来玩笑诋毁。在下敬重西方的无敌统帅汉尼拔,也希望你们亦能敬重我们这边的霸王项羽。”

    莫斯雷马萨听了裴旻这合情合理的要求,也不想在这大众面前失了阿拉伯的气度,作揖赔礼道:“是在下不了解项羽此人事迹,出言无礼了。”

    裴旻笑道:“不知者不为怪,霸王项羽在下素来仰慕。听雷马萨公爵言语对霸王不敬,心中有怒,还望无怪。霸王之勇,即在于他力拔山河,以一敌百的神勇,更在于他能匹敌千军的韬略,而不是空有超凡力气,看似吓人,却上不了战场,杀不得敌人,没有半点真勇力的大家伙。”

    翻译官如实的将裴旻的话告诉了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一听心叫不好,瞬间明白了裴旻的用心。

    他还来不及开口,便听巨汉怒吼一声“撕啦”一下,将自己身上的虎皮,强行撕裂,露出了可怖的上半身:虎皮覆盖之下是一块块钢板一样的肌肉,凸出来的八块腹肌,在他的身体里似乎没有一点肥肉松软的迹象。

    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疤痕,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什么完好的地方,横七竖八纵横着各种各样的刀枪箭伤,甚至还有野兽的咬爪的痕迹,细算下来不下两百余处,可怖之极。

    尤其是此刻他咆哮着,全身劲力聚集,整个人莫名的膨胀,全身的经脉暴凸,给人一种破体而出的错觉。

    他指着自己身上的疤痕,对着裴旻咆哮着。

    莫斯雷马萨怒瞪了翻译官一眼,待着几分忌惮的看着裴旻。

    翻译官不敢再说。

    裴旻却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拜占庭总督查士丁尼,巨汉咆哮时说的话并非是阿拉伯语,而是希腊语。从肤色亦能看出来,这个巨汉并非是正统的阿拉伯人。

    查士丁尼会意一笑,对着身旁的翻译官,说了一句话。对阿拉伯人,落井下石的事情,他热意出手的。

    拜占庭翻译官道:“这巨汉是尼格罗人叫做亚汉,是让猩猩养大的,有着一身可怖的蛮力,能够撕裂虎豹。在战场上也格外神勇,他说他在战场上杀敌的时候,国公还在吃奶呢。疤痕是男人的勋章,勇士的象征,就国公这细皮嫩肉的小羔羊,他一个手就能将你放倒。”

 第三十二章 民女公孙幽愿意一战

    听了翻译,裴旻眯眼笑了起来,从亚汉的身形,就能判断这位如怪兽一般巨人的特点。

    黑人在体魄上,确实优于黄种人毋庸置疑。

    尤其是亚汉这样体魄的人物,在力量上必有独到之处。

    在裴旻的记忆里,除了拥有千斤神力的李嗣业,他想不到任何人,在膂力上能跟这位亚汉相抗衡的。

    李嗣业的神力,裴旻见识过,他并不认为李嗣业会输给这个亚汉。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李嗣业在陇右鄯州,除非开了瞬间移动的挂,不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赶得及。

    真要比力气上的项目,当时当下,裴旻真想不出有谁能够胜过面前这个大猩猩。

    不管莫斯雷马萨打的是什么主意,想要彰显亚汉哪方面的能力,想要在哪方面力压大唐一筹,裴旻都不打算让他得逞。

    与其任由莫斯雷马萨摊牌,不如不给他出牌的机会。

    亚汉身上透着一股野兽的气息,观其形,看其态,初步估计是个鲁莽之辈,又是久经战场的猛士。

    裴旻故意嘲讽亚汉不配于项羽相提并论,更暗嘲亚汉空有其态,是上不得战场的无能之辈。

    亚汉果然中计,如他这类人最瞧不起裴旻这样的“小白脸”气急咆哮,口出狂言。

    裴旻双手抱胸,戏谑的看着亚汉笑道:“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将我一手放倒?”

    不等阿拉伯的翻译官翻译,拜占庭的翻译官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帮着翻译了。

    亚汉龇牙咧嘴的,若在平时他早已受不住冲动。

    但此刻以受到莫斯雷马萨的警告,将气憋在了心头。

    裴旻转向莫斯雷马萨道:“雷马萨公爵,与你一战,在下由不过瘾。既然你这位部下小觑于我,不如由我与他再对一场?”

    莫斯雷马萨骑虎难下,让裴旻利用言语不通的便利,借用了翻译官的口,拔得了头筹,失了先手,再要依原计划行事,就算计划得逞,也会落得避战在先的理由,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裴国公与我大战近乎百合,体力难免不支。亚汉赢了,也胜之不武。再说,煌煌大唐,难道只有国公一个勇士?”

    莫斯雷马萨亦非易于之辈,亚汉的实力他了解。

    堪称阿拉伯第一猛士,在战场上勇冠三军,即便是他这头狮王也不及之勇悍。

    因其出身的缘故,在西方给称为猩猩之子。

    他们口中的猩猩可不是常见的黑猩猩,而是非洲的银背大猩猩,那种站起来两米以上,三四百公斤的庞然大物。

    作为最大型的灵长动物,银背大猩猩遇到狮虎会理性的避开逃跑,可真要逼急了,勇猛亦不逊色狮虎半分。狮虎真正的利器是它们可怖的咬合力,而大猩猩则是巴掌,据说银背大猩猩一巴掌能打出两顿的力量,足以令狮虎致死。

    不过!

    亚汉与单打独斗上比之战场上的神勇,却要逊色一二。

    莫斯雷马萨心知对上裴旻,亚汉败多胜少。可要是撇开裴旻不谈,他真不信大唐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出一个能敌亚汉的存在。

    裴旻深深的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知道自己封了阿拉伯帝国的杀手锏,这位狮王立刻投桃报李,封杀了他出场的机会。

    他真要强制出手,岂不意味着应了莫斯雷马萨之言,大唐除了他裴旻,就没有第二个勇士一说?

    李隆基焉能不明白裴旻的用心,真遂了阿拉伯的意,他们胜算更低,现在已经挽回了劣势,只是应该派谁出场?他心底旁算着……亚汉的身形太过唬人,单凭这气势,足以让人退避三舍。李隆基实在想不出有谁能当这个巨兽……

    正当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比天籁仙乐还好听的女声响起道:“大唐自然不只一位勇士,如若不嫌弃,就让我来试试这位亚汉,是不是跟他自说的那般厉害!”

    众人循声望去,莫不愕然以对。

    原来说此豪语的,竟是裴旻身侧的公孙幽,那个不久前献上惊世剑舞的公孙大娘。

    李隆基、高力士等人固然知道公孙幽身怀非凡剑术,可是知道尽管知道。总是难以相信这么美丽娇柔的尤物,会是赳赳男儿的对手。

    亚汉到底有几分力量,有多勇悍,当下无人可知。但凭他这身型气势,不论这娇滴滴的奇女子如何高明,体能气力各方面理该难以和这种猛将比较,故大骇下都为之傻眼了。

    不只是李隆基、高力士,其他人除了裴旻,都莫名的看着公孙幽,实在想不明白,她何来的勇气。

    莫斯雷马萨最先不知公孙幽为何站出来,待听翻译,也是一脸懵逼,颇感尴尬,呆望公孙幽好半晌后,才说话困难地,行礼道:“唉,美丽动人的姑娘,您身娇肉贵。在下虽无追求您的荣幸资格,却也不敢冒犯不敬,更没有这个胆量。您真要上场,在下干脆认输了。”

    说着他看向裴旻,带着几分鄙夷的道:“大唐真的无人了?竟要如此美丽动人的姑娘出头?”

    亚汉也配合的大叫,真如大猩猩一般,捶着胸,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翻译官先翻译了莫斯雷马萨的话,接着道:“亚汉勇士说,他不跟女的打。大唐真要没人,国公上也可以。他会让国公知道,一个有荣誉的男人跟没有荣誉的羔羊之间的差距。”

    裴旻正想说话,公孙幽轻声道:“借剑一用!”

    裴旻毫不犹豫的将秦皇剑交给了她。

    公孙幽上前了两步道:“不是大唐没有男人,而是对付你,在下一女人足以!”

    她言罢秦皇剑瞬间出鞘,只见剑光一闪,剑亦回鞘。

    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唯有亚汉不知觉的向后退了一步。

    空中飘散着几缕细小的毛发,突然大殿中爆发了一阵轰然大笑。

    莫斯雷马萨震撼的看着亚汉的眉毛,他的右眼眉毛,竟然少了一半,那一剑居然削了亚汉的一半眉毛。

    亚汉摸着自己少了一半的又眉毛,瞪着公孙幽龇牙咧嘴。

    公孙幽完全不理会,来到大堂中央处,向李隆基致礼,道:“民女公孙幽愿意代表大唐与这位亚汉勇士一战……”

 第三十三章 能伤而不伤

    裴旻有些意外的瞧着公孙幽一眼,公孙幽性子温婉,身怀超凡剑技,却不喜欢与人争胜。却不知为何,今日却积极出战。

    若不是确认她是姐姐,都有将之视为公孙曦的感觉了。

    李隆基本对公孙幽的实力大为怀疑,但先前那出人意料的一剑,让他信心倍增。兼之,裴旻一副看戏的模样,显是对公孙幽怀着无比信任,遂然道:“朕准了!”

    他望向莫斯雷马萨道:“雷马萨公爵,朕方刚听说,你们西方位于女性格外尊重,怎么在这关键时候,却计较起来了?我华夏自古有妇好、花木兰这样的女中豪杰。公孙姑娘巾帼不让须眉,切不可小觑于她!”

    莫斯雷马萨脸带苦涩,这行家一出手,水准如何,高下立分。

    眉毛是何等柔软,几乎紧挨着眼皮肌肤。

    公孙幽那一剑快若闪电,却又无声无息,若不是可怕到极点,毫无征兆,令人防不胜防,以亚汉之能,就算出人意料的偷袭,也不至于给削了眉毛。至关重要的一点,亚汉的眉毛处没有半点伤痕。那么快的剑,做到这一点委实不易,足可见公孙幽出手是何等自信,游刃有余的将力量拿捏到了极处。

    这份将速度力量掌控到了极致的剑技,莫斯雷马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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