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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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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草原上尽情的跑马,在戈壁上赛骆驼是他日常最喜欢的事情。

    如今见官道整齐平坦,行人又少,来了兴致,道:“裴国公,这男儿大丈夫,应当扬鞭纵马,横行天下!却不知你骑术如何?”

    裴旻听了翻译,闻言一怔,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想比一比?”

    “自然!”莫斯雷马萨道:“我承认剑术不如你,可是骑术,在阿拉伯,找不出几人能够胜我的!”

    裴旻笑道:“那就以两炷香为期限,沿着这官道一路而去,看谁跑的更快更远!”

    莫斯雷马萨来大唐多日,也知道唐人喜欢用烧香的时间来计数,一炷香是两刻钟,两炷香亦是半个时辰。

    莫斯雷马萨眼前一亮道:“这个比试有意思!一口气跑半个时辰,不只考验骑术,还考验骑手对于坐骑的了解,对于它体力的分配。有趣,真有趣!好,就两炷香!”

    裴旻心底暗笑,他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赢而已。

    接着他强调道:“这里毕竟是官道,难免会有往来的行人。身为骑手,若是避不开行人,惊扰了行人,亦是输。”

    “可以!”莫斯雷马萨燃起了熊熊战意!

    两人并排而立,翻译官成了发令员,在他的一声令下,裴旻、莫斯雷马萨一同策马飞驰。

    裴旻、莫斯雷马萨两人反应一致,骑术皆是不俗。

    但差距很明显,一开始裴旻就落于下风,只是起步就输了一个马头。

    并非是骑术不如,而是马匹的差异。

    西方出好马,这是古来不变的铁律。

    昔年汉武帝为了提升汉朝骑兵的质量,甚至不惜发动战争,从西域掠夺来优秀的马种培育成擅于作战的河曲马,以见一斑。

    千年来河曲马一直都是华夏骑兵的首选坐骑,仅以此而言,汉武帝兵伐西域,堪称功在千秋。

    不过河曲马终究属于杂交品种,与阿拉伯那边的马相比起来,始终是要逊色许多。

    莫斯雷马萨的坐骑是阿哈尔捷金马,作为后世最出名的三纯种马之一,阿哈尔捷金马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称呼汗血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的神驹,现在归于阿拉伯的统制。

    汗血马最大的特点就是快,爆发力强,自古就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说。

    后世人有过测算,汗血宝马在平地上跑一千米仅需一分钟。

    这还是现代的数字,古代环境恶劣,真正的野马良驹不是在马圈里长大的,而是跟草原上的狮子饿狼豺狼为伍,能力更是出众。

    只是一提脚,高下立判。

    短短十个呼吸,莫斯雷马萨已经超过了裴旻一个马身。

    裴旻毫不着急,依旧不疾不徐的骑着小栗毛跑着。

    不过短短的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已经领先五十余步了。

    向后一看,裴旻仅是一个小点点,莫斯雷马萨得意的大笑,终于赢了一筹。尽管他知道,这并非真是他骑术过人。

    但是马好,又岂能怨他?

    想着还有三刻钟,莫斯雷马萨也刻意控制了速度。

    汗血马以速度爆发力见长,并不意味着耐力不够,与一般马种相比起来,汗血马的耐力还是相当不俗的。

    又过了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心道:“应该没影了吧?”

    他往后一看,眼珠子不由得一瞪,不知不觉裴旻竟然逼近三十步之内了!

    什么情况?

    莫斯雷马萨情不自禁的加快了速度,直到拉至五十步外,方才志得意满的维持均数前进。

    不及半刻钟,莫斯雷马萨再次回望了一眼,握着缰绳的手,忍不住一抖:裴旻居然逼近二十步了!

    他想要加速!

    却听得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裴旻竟然跟着他一并加速,而且速度比他更快。

    跑了大半时辰的汗血马,固然不至于体力不支,但想要维持因由的爆发力冲刺力,却也做不到了……

    渐渐地渐渐地!

    裴旻已经跟莫斯雷马萨齐头并进了。

    裴旻笑道:“男人要的不是快,持久才是关键!”

    只可惜莫斯雷马萨听不懂裴旻的话,这个逼并没有装成功。

    至于翻译官,早就让他们两个甩到后边了。

    就算听不明白裴旻说什么,莫斯雷马萨也知不会有什么好话,不爽的绷着脸。

    裴旻已经超控小栗毛越过了莫斯雷马萨,笑得眯起了眼睛。

    阿哈尔捷金马确实了不俗,但裴旻的小栗毛又岂是等闲?

    作为乌珠穆沁马,蒙古马中最出色的品种,小栗毛最大的特点就是跑不死!

    它的爆发力,速度比不上汗血马,可是耐力甩它三条街!

    后世蒙古骑兵就是凭着蒙古马的耐力横行亚欧大陆……

    持续半个时辰的中长跑,汗血马比不上蒙古马……

    从开始的落后五十步,直至最终,领先了五十步,达成了完美的逆转!

    又输了!

    莫斯雷马萨心底郁郁,想着自己在阿拉伯也是天之骄子,怎么在这长安,对面裴旻,就是赢不了?

    翻译给他们甩在身后,彼此语言不通,一路无话。

    不过两人的心情,却是显而易见。

    裴旻开心的哼起了小调:“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他们比赛的最终结果,大大的缩短了他们长安至函谷关的时间。

    现今函谷关有三个,其中秦朝的函谷关两个,汉朝的一个。

    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是离长安最近的那个函谷关,也是守护着长安的门户至关重要的要塞。

    函谷关西据高原,东临绝涧,南接秦岭,北塞黄河,是中国古代最古老的城关之一!

    莫斯雷马萨眺望着函谷关,一脸的震撼!

 第六十三章 说的好像自己赢过一样

    莫斯雷马萨在西方纵横二十余年,不只是展现了自己野战的水平,于攻城拔寨上也有极大的建树。

    西方诸多坚城堡垒都倒在他的面前!

    就连基督教的圣地耶路撒冷都是莫斯雷马萨攻取下来的,面对疯狂的基督教徒,他硬生生领着狮军团将基督教的圣地变成了伊斯兰教的圣城。

    如今见到这函谷关,莫斯雷马萨脑中闪过无数攻打的办法,最终都遗憾的摇了摇头,自我否决。

    翻译官姗姗来迟。

    莫斯雷马萨方才开口道:“此地何处,如此险峻雄伟。”

    裴旻也眺望着古朴的城关道:“函谷关,因关在谷中,深险如函,故称函谷关。不知雷马萨公爵可知道秦始皇?若无这函谷关,秦朝未必能够统一天下。”

    秦朝能够统一,秦始皇占据首功,毋庸置疑。

    但是仅凭秦始皇一人是做不到如此伟业的,是经过商鞅变法之后,数代的苦心经营,才有大秦一统天下之势。

    秦始皇即位之时,秦国之强,已经远远凌驾六国,秦统一堪称大势所趋。

    面对秦朝的一家独大,六国不止一次聚在一起,讨伐秦国,尽皆铩羽函谷关下。

    有了函谷关的存在,秦国才能安逸的在关中发展,坐看六国互斗没落,以坐收渔翁之利。

    自古以来,围绕函谷关发生了无数典故,作为中国最古老的关隘之一,称之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亦毫不为过。

    “若我占据此关,雷马萨公爵,可有信心拿下?”

    裴旻见莫斯雷马萨审视着函谷关的一切细节,问了一句。

    莫斯雷马萨半响才道:“要给我狮军这样的精锐,再加上两倍到三倍的人数,可以一试。此要塞若是重新修葺,只怕不亚于君士坦丁堡。”

    听了翻译的话,裴旻懂了可以一试的意思,他说的是在拥有强兵以及多倍的兵力优势的情况下才能打,打不打的下来另说。

    但是没有那个优势,他想都不去想。

    至于提起君士坦丁堡,也显是对函谷关的极高赞誉。

    拜占庭帝国的君士坦丁堡是莫斯雷马萨为之莫可奈何的巨城。

    君士坦丁堡三面环水,唯有一面是陆地。

    寻常的攻城战法对于君士坦丁堡无效,他自身又不擅于水战,对于拜占庭的国都,拜占庭最后一道防线是一筹莫展。

    裴旻笑道:“雷马萨公爵不是一直想见识一下轰天雷的真正威力?今日便让你见识一下。”

    莫斯雷马萨带着几分动容的看着裴旻,以他的眼力,不难看出来这函谷关西段的一截城墙年久失修多年。

    这种年代久远的城防坏在根基,想要修葺,唯有将之拆毁重新筑基。

    烂船也有三斤铁,就算失修,那坚固的夯土与青石砖也不是好对付的。

    随着裴旻的一声令下!

    轰轰的闷响由地下传来!

    莫斯雷马萨明显感觉到脚小传来若有若无的震动,好似地震了一般。

    翻译官吓得脸色苍白,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姿势。

    尽管裴旻说了轰天雷,但他依旧不信轰天雷有这样的威力?

    反倒是地震才有如此前奏,他经历过一次强力地震,并且侥幸活了下来。对于地震,有着刻苦铭心的恐惧。

    突然!

    “轰隆隆”的一阵巨响!

    年久失修的西段的城墙居然向地下陷了下去,整块城墙碎裂开一块一块的废石,塌了……

    漫天的尘土飞起!

    函谷关竟然出现了一个丈长的缺口,只要越过碎石堆,函谷关出入自由……

    “我的妈耶!”

    翻译官直接吓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莫斯雷马萨眼中露着一股炽烈,在见识过陇山古道、乌鞘山道的神迹后,就有一种感觉,大唐掌握着能够捣毁城墙的利器。

    但是即便有这种感觉,也想不到轰天雷的威力竟大如斯。

    如此雄伟的关隘,竟是直接让轰天雷轰塌了。

    简直不可思议!

    “裴国公,你们大唐想要什么?土地、女人、食物,还是战马,兵器?你们想要的,我阿拉伯帝国都有!”

    莫斯雷马萨只觉得热血沸腾,眼中有着狂热。

    翻译官也意识到了什么,翻译的时候,语气都有些颤抖。

    裴旻摇头道:“土地?我大唐地大物博,女人?这世界上有比我大唐女性更出色的女人?食物?最是不缺了。战马?有固定的来源;兵器,我大唐的冶炼技术,天下无双。你们有的,我大唐都有!”

    莫斯雷马萨沉声道:“我不需要知道这轰天雷的配方,我只需要你们用轰天雷助我摧毁一堵墙。你们能够用轰天雷开山修路,能用轰天雷修葺城墙,可见轰天雷并不珍贵。对于你们来说不过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干一件简单的事情,能够换回来十倍百倍的利益,有什么理由拒绝?”

    只要能够摧毁君士坦丁堡唯一的那面城墙,他有绝对是信心,半年让拜占庭从历史上消失。

    拜占庭继承了罗马帝国的遗产,到时候土地文化人口,都归阿拉伯,一点点的土地、女人、食物、战马、兵器又算得了什么?

    裴旻摇了摇头道:“公爵就死了这条心吧,轰天雷不会告诉任何人,也不外借。”

    莫斯雷马萨将脸放了下来,道:“既是如此,国公邀我来此意义何在?就是为了看着城墙的倒塌?”

    “那公爵以为呢?”裴旻露着人畜无害的微笑道:“你利用了我,我就不能眼馋馋你?”

    莫斯雷马萨从翻译官哪里知道裴旻的意思,只气得怒火中烧,突然他神色一动,失声道:“你在利用我!”

    裴旻见莫斯雷马萨如此快的反应过来,心底也是暗赞,反问道:“在下难道不能利用公爵?”

    莫斯雷马萨想着自己拿裴旻为刀,对付拜占庭,离间唐朝与拜占庭的关系,却不想这才短短几日,裴旻竟然反客为主,利用他为饵,震慑拜占庭,利用阿拉伯对于拜占庭的威胁,上演一出敲山震虎……为大唐谋取最大利益!

    “行,哈哈,怎么不行!”莫斯雷马萨念及这里,看着面前的这位青年道:“这一局,你赢了!”

    裴旻白眼回道:“公爵说的好像自己赢过一样……”

 第六十四章 待死的查士丁尼

    翻译官有些尴尬的瞧着莫斯雷马萨,将裴旻的话,翻译给他听了。

    莫斯雷马萨听的表情一僵,这细细回想起来,几番接触,自己还真没有占过便宜,想着自己打不过,拉着缰绳就走。

    裴旻叫道:“公爵这是去哪?”

    莫斯雷马萨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

    翻译官留下来道:“雷马萨公爵说他要回阿拉伯去了,有机会让国公去阿拉伯,他会好好招待你的。”

    裴旻听翻译官说完话,莫斯雷马萨已经倚仗汗血宝马的脚力跑远了。

    他拉扯着缰绳,回头猛追,叫道:“演戏演全套嘛,别急着走啊!”

    这一回莫斯雷马萨不再控制马速,直接一口气冲刺到底。

    裴旻也知比爆发短距离奔袭,小栗毛怎么样也追不上汗血马,依旧不死不活的均速跑着。

    约莫半个时辰,裴旻再一次后来居上。

    莫斯雷马萨在街边茶棚歇着马,桌上还有一些酒水酱羊肉。

    就算言语不通,只要有钱,还是能够买到食物的。

    裴旻在他身前坐下,问店小二叫来了一杯茶水,从桌面上的竹筷捅里取出两根筷子,伸手去夹桌上的酱羊肉。

    莫斯雷马萨却早有防备先一步将酱羊肉移到他面前,瞪了他一眼,不给他吃。

    裴旻啼笑皆非,也叫了酱羊肉,烤猪耳朵。

    相比莫斯雷马萨的野蛮,用筷子文雅的吃着。

    他们言语不通,也未说话,吃饱喝足,翻译官与一干护卫方才匆匆赶来。

    莫斯雷马萨对着翻译官说了几句话。

    翻译官也叫了吃食,与护卫一起找了一个位子坐下。

    莫斯雷马萨并不赶路,百无聊赖的东瞧西看,干等着。

    裴旻也知他这是体恤部下,唯有这类人,才能得兵士誓死效忠。

    裴旻原本是打算在函谷关住一夜的,事已至此,也只有返回长安了。

    此刻长安城上下皆有一股诡异的味道。

    裴旻固然离开长安多年,但一直留有他的传说。

    今日突然带队出击,当众拿人,随即长安各处都有小规模的骚乱。大批兵卒有目的抓人,不免有些风声鹤唳。

    当然最惊慌的还是拜占庭的总督查士丁尼。

    查士丁尼出身拜占庭豪门,自幼学习神学,对于炼金一道,极为痴迷。

    西方的炼金术就如东方的炼丹术一样,都是后世物理化学发展的前奏。

    也是因为对于这方面的重视痴迷,查士丁尼才能够了解“轰天雷”的价值意义。

    查士丁尼深知“轰天雷”有极大可能是第二个希腊火。一开始希腊火不过的一场绚丽的烟火而已,但是经过他们内部人士的研究发展,已经成为拜占庭抵御阿拉伯帝国入侵的一大利器。

    没有希腊火,就没有拜占庭的今日。

    查士丁尼相信“轰天雷”就如希腊火一样,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可以用于战场。

    面对这种诱惑,查士丁尼实在忍受不住,正好手上有一支潜藏的实力,将之利用起来。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还未动手,潜藏的歌朵兰佣兵团竟然给连根拔起了。

    近乎全军覆没!

    唯有个别侥幸逃脱,将情况知会给了查士丁尼。

    查士丁尼彻底傻眼了,呆坐在席子上,一时半会儿,竟然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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