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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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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充心中一动,转而哈哈一笑,站起身,拍了拍刘掌柜的肩膀:“刘掌柜,这些年你在这里辛苦了,我回去后会好好奖励你的,今天不早了,明天我还要去姑臧,就直接住客栈了。”

    刘掌柜的脸色一变:“东家,好不容易来一趟,住什么客栈呀,我们后院还有房间,我去收拾上房让您住下,您正好也可以查查这些年的账本。”

    王世充摆了摆手:“不用了,我这次也只是路过,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来过这里,你要对我的行踪严格保密,有什么事我会通知你的。”王世充说完,就带着麦铁杖走出了店铺,向着城中最大的平顺客栈方向走去,刘掌柜走出了门外,看着二人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ps:  下一更,明早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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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六章 故地重游(一更)

    王世充带着麦铁杖一路走到了城中最大的平顺客栈,所谓最大的客栈,也就是间简陋的二层黄土屋子,门口挂着块大木板,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平顺客栈”四个字,边上还用着歪歪扭扭的羌语写着两行字。

    王世充和麦铁杖这次来金城时,早早地把马寄存在了城中的车马行,因此在城里都是步行,而装扮也只是普通的胡人行商,免得有人见财起意,虽然麦铁杖的武功了得,王世充本人也非弱者,但在这民风剽悍,盗匪多如牛毛的陇西道上,还是低调点的好。

    两人走进了客栈,里面的大厅里灯光昏暗,一个五十多岁,脸上胡子拉碴的掌柜正坐在柜台后,一边打着算盘,一边上下打量着新进店的两人。

    另一个头上戴着西域式布帽,肩上搭着块脏兮兮抹布的伙计走了过来,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抱着胳膊,用半生不熟的汉话说道:“客人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王世充以前走陇西道上时见多了这样的客栈伙计,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了三个大钱,丢到伙计的脚下,说道:“住一晚上,要间干净,安静点的房间。”

    那伙计听到脚下的叮当声,铜钱的光入了他的眼,让他原本微微眯着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一边弯腰捡起三个铜钱,一边换上了一副笑脸,整个人也勤快了许多,他走到掌柜那里拿过了一部油灯:“客人请跟我上楼。”

    踩着吱吱呀呀的破旧楼梯,忍着头上不断落下的黄土,王世充和麦铁杖跟着这伙计上了二楼,进了一间房子,一推开那厚厚的门板,一股霉湿腐败的气味扑鼻而来,王世充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走了进去,而麦铁杖在后面叫了起来:“你这伙计,好生无礼。收了钱就领我们来这地方?”

    那伙计无奈地一摊手:“小店的房间都是这样,对不住了,小的这就给您二位打热水去。”他说罢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麦铁杖正待发作,王世充把他拉进了房间。坐在屋中的木桌边上,笑道:“铁杖,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多,再怎么说。这里总比咱们兄弟以前出去打仗时餐风宿露要强得多吧。”

    麦铁杖也跟着坐了下来,不忿地说道:“我们打仗是在野外,这可是客栈啊,一定是这家店的伙计狗眼看人低,不安排好房间给我们住。”

    王世充叹了口气:“这倒也不是,这家店我八年前就来过,跟现在这样也差不多,金城是陇西边城,条件艰苦,你看看这城中家家户户。连温饱都难达到,相对来说这客栈的条件已经不错了。”

    麦铁杖的眉毛一动,凑近了一些,低声道:“行满,你为啥今天不住在商铺里呢,再怎么说也比这里要强吧,再说了你这次明明要见薛举,为什么又对那刘掌柜说不见?”

    王世充也压低了声音,低声道:“我要测试一下,看看刘掌柜是不是已经给薛举收买了。这些年他从不上报薛举的事情,每年在这里的生意也只是勉强个收支平衡,要是他成了薛举的人,那我在这里的商铺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必须要想办法换人了。”

    麦铁杖点了点头:“可我们来这客栈,又怎么能检测出刘掌柜和薛举的关系呢?要是你知道了薛举在挖我们的人,还要继续合作吗?”

    门口的楼梯处传来一阵脚步声,王世充闭上了嘴,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只见刚才的那个伙计捧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桶上挂着两块布巾,伙计笑道:“二位郎君辛苦了,热水在这里,两个脸盆在床下,二位如果有别的吩咐的话,可以直接叫我们掌柜,小店夜里也供应饭食的。”

    王世充点了点头,又给了那伙计两个铜钱,伙计兴高采烈地谢过王世充,走了出去。

    麦铁杖摇了摇头,拿起桌上倒扣着的两只茶碗,用桶里的木瓢舀起水,倒进碗里,就准备往嘴里送,王世充一下子拉住了麦铁杖的手,低声道:“且慢。”顺手从怀里摸出了一根银针,仔细地在碗里搅了搅,又在灯下看了看针的颜色,确认没有异常后,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麦铁杖咕嘟咕嘟地把一碗水喝下了肚,又倒了一碗,笑道:“一路走来,渴得不行,行满,你怎么不喝水?”

    王世充用手指沾了水,在桌面上写起字:铁杖,当心隔墙有耳,你我手书交谈。

    麦铁杖有些意外,但还是学着王世充那样在桌上写字,他这几年在王世充这里学会了读书认字,虽然那字写得象狗爬,但辩认起来无困难:行满,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一进这金城就如临大敌似的,自己的店也不住,出来住客栈又要防人投毒害你,至于吗?

    王世充叹了口气,写道:铁杖,不是我小题大做,而是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几年没来金城一带,想不到薛举的势力如此壮大,此人心狠手辣,又极为贪婪,我与他虽是盟友,但这不代表他就不会见财起意,趁你我二人孤身在此下黑手,我要是死了,那陇右一带的商铺有可能就会落到他的手里。

    麦铁杖倒吸一口冷气:既然此人如此狠毒,为何还要跟他合作?明知此处有危险,为何还要留在城中?

    王世充的目光如炬,绿芒一闪:我要赌一把,首先,我得知道刘掌柜是不是已经投向了薛举,如果他是薛举的人,那今天晚上薛举一定会来见我。其次,我要看看薛举是不是还想继续和我合作,如果他有诚意,就会来好好谈,要是动了歪心思,铁杖,我想以我们两人的本事,也能安全脱身的。要是我们就此一走了之,薛举就会小看我,以后没准会真的生出夺取我产业的心思。

    麦铁杖咧嘴笑了起来,边笑边写道:这点行满倒是对了,老麦的铁杖可不是吃素的。对了,你以前是怎么结识这个薛举的?

    王世充想到十一年前第一次走陇西商路,结识薛举的事情,不由得叹了口气,手下如走龙蛇:那年我才十五,我们王家的生意也没有扩展到陇西,只在大兴城里有几家米店和布店,但我听说走丝路能有很高的利润,就跟着一支粟特人的商队,一起走了趟陇西。

    那时候的薛举,也只有十七岁,只是这城中的一个军士,当时他们家也刚来金城落户不久,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势力,薛举本人也是因为开皇二年与突厥作战时才应征入伍,当了一名府兵的。

    我走陇西的那次正是开皇四年的时候,仗刚刚打完,丝路也断了快两年,我估摸着这时候走趟货一定能赚大钱,就把家里所有的余钱都买了丝绸,带上了十几个伙计,准备去姑臧城贩卖,可是来到这金城的时候,却听说前方有盗匪横行,商队根本过不去,前几拨过去的商队都给劫了。

    那支粟特人的商队有两百多个护卫,他们不信邪,就直接过去了,我没跟他们一起走,结果两天后,这些粟特人回到了金城,货全给劫了,人也死了二十多个,就在这个客栈里,哭天抢地的。

    当时薛举就在下面的大堂里跟几个军士一起吃酒,听得不耐烦了,一拍桌子就吼了起来,说什么大丈夫给人欺负了就应该想办法找回场子,跟个娘们儿一样在这里哭哭啼啼算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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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七章 比武招亲(二更)

    麦铁杖听得哈哈一笑,写道:这话解气,是男人就应该战斗,换了我也看不上这帮粟特人,要么花钱赎回货,要么就绕道回去,哭有个屁用啊。

    王世充微微一笑,写道:铁杖也别说风凉话了,那批货就是这帮粟特商人所有的家当,就这么没了,连家都回不去,也别怪人家哭。

    当时我就说了一句,说看你们这几个军士都挺有力的,作为军人保护不了商队的安全,却在这里喝酒笑话人家,也不觉得脸红吗?

    薛举气得一砸碗,冲到我面前就想动粗,那酒气都喷在我脸上,我心里虽然有点怕,但总觉得自己占了理,没必要后退,就昂着头瞪着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跟薛举这样瞪了半天,他哈哈一笑,说我倒是个勇士,还问我敢不敢和他一起去把货抢回来,我虽然不信他有这本事,但总觉得他可能认识这些盗匪,再说那些人盘踞在前路,我也过不去,就想着万一能跟这些盗匪搭上线,花点买路钱过去也好,总不能就这么回去。

    于是我就说,有啥不敢的,薛举当即就拉着我,跟他,还有他手下四五个兄弟骑马去了城西的山里。

    抢这些粟特人商货的,是祁连山里的胡人马匪,首领姓鞠,绰号沙漫天,武艺高强,来去无踪,他在金城里有自己的眼线,而这金城又是丝路之上的必经之地,所以只要有商队一到金城,他就会早早地带人去埋伏袭击,官府曾经攻打过他的山寨,可这人很狡猾,大军去时他就跟手下们逃往河湟,大军一撤就回来,几次三番金城守军捉不到他,也就懒得去剿灭他了。

    薛举却因此知道了他的山寨位置,他大概也知道如果大军出动。沙满天一定会跑得无影无踪,于是干脆就只带了四五个人,骑马进山,到了他的山寨前叫骂。让他把抢来的货物还给那些粟特商人。

    麦铁杖的眉头皱了皱,写道:就去了四五个人?是不是太托大了点。马贼再怎么也有几百上千人吧。

    王世充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是捏了把汗,写道:可不是么,当时我也是年少气盛。一时冲动才会跟着薛举这样胡来,要换了现在,只怕不会这么冲动了。

    不过陇右民风强悍,崇尚武力,人人都敬畏真正的英雄,薛举这样只带了几个人过来挑战,那些马匪还觉得他挺有种,所以没有放箭射杀他,当时刚过辰时,沙漫天也就带了二十几个人骑马出了山寨。一看薛举只是个少年,便哈哈大笑,说小毛孩子也敢来闹事,让他快点滚回去。

    薛举其实一开始敢来也是因为酒喝多了,一时的冲动,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了,但给沙漫天这样一骂,面子上下不来台,就跟沙漫天说,他是纵横祁连山南北的巨寇。敢不敢跟他这个小毛孩子单打独斗,要是他赢了,就把那些粟特人的货物还掉,要是他输了。这条命就给他。

    沙漫天在前一天的战斗中中了一箭,还给砍了一刀,有伤在身,他本想拒绝,可他的女儿鞠红巾,却主动出来应战。说是要给薛举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徒一点教训。这鞠红巾那年才二十岁,生得貌美如花,自幼习武,弓马纯熟,尤其是擅使飞刀,武艺比起沙漫天也不遑多让,出道以来从没输过人,所以沙漫天当时想了想,就答应了。

    接下来就是薛举和鞠红巾的大战,薛举幼年时也逢江湖异人传授武艺,勇武绝伦,两臂足有千斤之力,这是沙漫天父女根本没有想到的,而且薛举枪法纯熟,竟然学得了当年三国时西凉锦马超的家传枪法,鞠红巾虽然也是使的双刀,刀法精妙,但毕竟是女子,在气力上吃了亏,若不是她的坐骑是吐谷浑的天马,神骏非常,只怕一百合内就要输了。

    薛举当天吃亏就吃亏在了马上,他的战马不过是普通坐骑,经常是磕开了鞠红巾的双刀后,却被其仗着马快逃了开去,无法形成连续的攻击,两人这一仗就打了足足有两三个时辰,从辰时一直打到下午的申时过后,还是无法分出胜负。

    最后鞠红巾眼看难以力敌,就卖了个破绽诈败而走,薛举不知是计,紧紧地在后面追,当时我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那鞠红巾的手一抬,薛举惨叫一声,就栽下了马,我那时心猛地一跳,暗道坏了,薛举一死,只怕我也难以脱身啦。

    王世充写到这里,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麦铁杖正听到关键处,都顾不得写字了,目光炯炯,急道:“行满,快说呀,后来如何了?”

    王世充笑了笑,继续写道:薛举在地上一动不动,那鞠红巾得意洋洋地策马来到了他的身前,跳下马准备取下薛举首级呢,却不曾想地上的薛举突然暴起,一把就抓住了鞠红巾的腿,把她掀倒在地,两人就这样抱着在地上滚来滚去,尘土漫天,也不知道里面出了何事。

    沙漫天和我们都没料到会有这变故,不约而同地奔上前,没跑两步,却发现两个身影从地上站了起来,薛举的左肩血流如注,左手揽着鞠红巾的腰,右手却拿着一把滴血的飞刀,架在鞠红巾的脖子上,得意地狂叫着,这回是谁胜谁败!

    麦铁杖算是明白了,写道:一定是那把飞刀,对不对。

    王世充点了点头:不错,后来薛举跟我说,他的马不如鞠红巾,总这么打下去,再打上三天三夜也赢不了,本想硬接这飞刀的,但鞠红巾的飞刀实在是厉害,他没接住,就扎到了自己的肩头,那一下摔下马来,倒也不是装的。

    结果他在地上盘算,只有装死让鞠红巾接近,近身格斗,才有胜算,因为那时候他的长枪也掉了,身上没有武器,等鞠红巾下马时,他咬咬牙,硬拔了自己肩头的飞刀,这才制住了鞠红巾。

    那沙漫天一看爱女被擒,慌了神,连忙过来说愿意归还货物,请薛举放了他女儿,薛举本想照做,结果我在一边说不能这时候放了人质,要他的那几个兄弟把鞠红巾捆了,押回去当人质,然后让沙漫天把货物送回金城,然后才放他女儿。

    薛举当时也流了不少血,已无再战之力,我们就四五个人,即使沙漫天把货物给我们,我们也不可能运回去,沙漫天当时虽然气得要炸,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看着我们押着鞠红巾,回了金城。

    金城当时的最高长官是兰州刺史李景,还有金城司马王颁,一看到薛举捉住了沙漫天的女儿,大喜,当场下令要斩杀鞠红巾,以祭奠这几年死在沙漫天匪帮手上的商队护卫和士兵们,我赶忙阻止了李刺史,说是如果杀了沙漫天的女儿,只会让沙漫天从此更加仇恨官府,不如以此为诱饵,招安沙漫天,这样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金城附近的匪患。

    李刺史和王司马听了我的话,一天后,沙漫天果然派人把货物送回了金城,而当时来送货的,就是现在薛举手下的头号悍将,身为沙漫天团伙二当家的宗罗喉,刺史和薛举收了货,但没有马上放人,而是跟宗罗喉大谈招安的事情。

    李刺史亲自许诺,要是沙漫天肯改邪归正,归顺朝廷,就把他编入金城的防卫部队,让他当金城的车骑将军,为了取信于沙漫天,刚刚给提拔成帐下都督的薛举还自告奋勇地跟宗罗喉回去当了人质,以换取沙漫天肯亲自前来谈事。

    ps:  下一更,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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