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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第3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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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鲁努尔笑道:“你不是一个喜欢规则的人,而我,从小的时候我父亲就在教导我如何遵守规矩。

    我不但要遵守做儿子的规矩,还要遵守做强盗的规矩,更要遵守西域的各种忌讳。

    因此,我来到这座规矩之城,没有任何的不适应,你看,我现在穿着宋人的衣服,喝着宋人的美酒,吃着宋人的美食,即便是我的床榻上也躺着光溜溜的宋人美女。

    因此啊,我已经是一个守规矩的宋人了,自从来到了这里,我约束我的族人们不再抢劫,也约束他们要遵守宋人制定的法典。

    我甚至遵从了宋人贿赂官员才好办事的规矩,遵守了规矩之后,我现在是一个快乐的宋人。

    我非常的奇怪,你一个出生在这座规矩之城的宋人,为什么反倒有一颗不规矩的心。

    我非常的确定,你是一个非常出色的马贼,甚至比我父亲还要出色。

    当你毫不犹豫的毁掉坎儿井断绝了一座城的水源,毁掉了一座美轮美奂的城池的时候,我就知道在你的心中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毁掉的。

    祝贺你,你才是真正的马贼之王,我父亲败给你一点都不冤枉!“

 第二章钝刀子割肉

    第二章钝刀子割肉

    胡鲁努尔很容易被东京这座城市接纳,即便他长得一点都不像一个宋人,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叫做胡鲁的大宋东京人。

    他甚至取得了开封县的户籍,为他作保的人是开封县衙主簿,代价是用一万贯钱当彩礼娶了开封县主簿那个瘸腿的女儿。

    当谁都以为,主簿的女儿不过是一个摆设的时候,胡鲁努尔却毫不犹豫的将掌家大权交给了这个瘸腿女子。

    不仅仅如此,胡鲁努尔家中美婢如云,可是,一月中他总有三天是住在这个瘸腿女人房间里的,并且雷打不动。

    铁心源能想到,一个曾经遭受了所有人白眼的残疾女子,一旦被自己非常强势的丈夫信任,将全家托付给了她,她将爆发出什么样的光芒。

    “我妻子说了,你如果再勒索我,她就会去开封府衙门敲鼓,请开封府尹帮我们摆脱你的纠缠。

    她还说,别看你是大宋的金城县子,就你丢弃封地逃遁西域这一件事上,一个罔顾王命的罪责你就逃不掉,被捉住之后砍头都是轻的。

    现在,害怕官府的应该是你们,而不是我这个大宋东京的良善百姓。”

    铁心源瞅着胡鲁努尔脸上那些狰狞的刺青苦笑道:“我一个白面书生成了马贼,而你,一个满脸伤疤和刺青的马贼却成了一个良民,这天下还有比这更加滑稽的事情吗?”

    胡鲁努尔大笑道:“联姻是最好的融入方式,我来到东京城之后,别人也怕我,可是当我被老婆提着棍子从青楼里面撵出来之后,别人都说我白白长了一副雄壮的身材,和这张被火烧伤的恐怖的嘴脸,甚至,街上的花胳膊说我糟蹋了一脸的刺青。

    之后,就没人害怕我了,还有一些青皮跑到我家来勒索,这些都让我非常的欣喜。

    哈哈哈,而且他们每次都能勒索成功,哈哈哈,最狠的一次是竹竿巷的白眼彪,他一次就从我这里勒索走了七十贯钱。

    这些不合理的要求我都满足了他们。

    可是啊,你这一次实在是太狠了,一出手就要我拿出十五万贯的金银,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看在我们是熟人的份上,我忍了,千万不要有下一次,我之所以会放纵那些青皮来勒索我,是因为我喜欢这种被人用小树枝抽打的感觉。

    这能让我在东京城里更好的生活。

    可是啊,像你这种用提着斩马刀来砍脑袋的家伙,我一定会反抗的!

    我们两家要是真的在东京城开战,你信不信老子会把这座城给一把火烧掉?”

    胡鲁努尔说这些话的时候可能有点激动,面孔红红的,这让他脸上的那些诡异的刺青显得格外的狰狞。

    铁心源挠挠头发干笑道:“最后一次,要是想害你,我早就把你老子给你活着送来了。”

    胡鲁努尔坐下来苦笑道:“这就是我的麻烦所在,你也清楚,我爹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马贼,如果让他来到东京城,这和一只老鼠掉进米缸里没什么区别。

    只要把我手里的五千部曲交给我爹,三五年之我家就会成为东京城里最大的坐地分赃的大盗。

    这很没意思,我只想安安静静的享受完一生,没打算继续把自己活的如同前几天晚上的那种焰火一样。

    所以啊,你还是让我爹安静的死掉最好,那种无声无息,最好在美梦中死掉那就再好不过了,如果你没有那种毒药,我这里还有一些枯叶蝶香……另外,能把他老人家的骨灰送过来,我情愿再给你一百斤黄金。”

    铁心源吃惊的瞅着胡鲁努尔道:“你为了能够真正过一次清明节……”

    胡鲁努尔仰天长叹道:“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什么都要求有根基。

    我家在东京城没有坟墓,人家就不会认同我们是东京人,只有将我父亲的骨灰埋在这里,这才能说明我们胡鲁家已经在这里居住了两代人了。

    我最近正在和妻子努力的敦伦,希望能早日诞下第三代人,这样一来,我儿子甚至都有参加大宋科考的资格!”

    铁心源用力的揉搓两下自己已经麻木的脸庞,木讷的点点头道:“其实,过几天的清明节你就可以修造一座华丽的陵墓好好地过一次清明节了,我会传讯回去让人弄死你爹,用最快的速度,不耽误你过清明节。”

    “既然如此,拜托了。你要的金银,我已经付清楚了,希望这是你我最后一次相见,毕竟,良民和马贼不能交往过甚。”

    胡鲁努尔从内院上了一辆极度华丽的马车走了,在他离开的时候,一个女子的脸庞出现在车窗上,长得还算可以,只是眼神非常的冰冷,看样子,这个女人就是胡鲁努尔娶的那个瘸腿老婆。

    这也是普天下对胡鲁努尔最忠心的一个人……今后想要再动胡鲁努尔很麻烦,毕竟,他如今真的成了一个受到《宋刑统》保护的大宋人。

    在东京城,最有能力的人不是那些王公大臣,而是县称,主簿一类的小吏。

    他们成数代人在这座城市里充当最底层的官员,已经和这座城市结成了一体,想分都分不开。

    再有人说胡鲁努尔是一个纨绔败家子,铁心源一定会大耳光抽上去。

    他在东京城,乃至大宋成为举足轻重的富豪是一定的事情,只要再给他几年时间沉淀,积累,当所有人不再诧异他有异于别人的西域人容貌的时候,他就能做很多事情。

    当他通过不断地通婚,让他的子孙相貌无异于旁人的时候,一个大家族就会真正的成长起来,从而真正的在这片富庶的土地上生根发芽,最终成长为参天巨树。

    他或许真的已经厌倦了西域的风沙和贫瘠的土地,之所以离开西域并不一定是畏惧铁心源,而是一种策略,一种转移家族发展方向的大策略!

    “这个败家子竟然会有这样的一面,真是让人吃惊,老子进入他家的时候,他害怕的快要尿裤子了。”

    孟元直摸着自己的短髯,若有所思的道。

    “在她快要尿裤子的时候,天知道有多少支羽箭在瞄准你,你不会没感觉吧?”

    “哦,自然有,不过都在另一堵墙的后面,在他们发射羽箭之前,我有把握弄死这个败家子。”

    孟元直不屑的道。

    “你武功高,近距离之内没人能逃脱你的追杀,问题是,你知道你可以在很短的距离干掉胡鲁努尔,问题是那个家伙知道你有这个能力吗?

    万一人家自持武力高强,后发制人怎么办?

    你的命可比什么狗屁的胡鲁努尔值钱的太多了,一命换一命我们都亏大了。”

    孟元直哈哈大笑道:“最喜欢你说老子的命比别人的命值钱这种话了,虽然是事实,每一次老子听起来心里都暖洋洋的。

    你别忘了,拉赫曼的羽箭可是远远地瞄准着他呢,他不知道我的武功有多高,却知拉赫曼是射雕手。

    求亲那天拉赫曼用羽箭射落别人的羽箭这种事情早就传遍东京了。

    不说这些小事了,你找的媒人找的怎么样了?”

    铁心源摇摇头道:“一个个都刁滑的如同千年老黄鳝,包括我外公家。

    他们知道不好拒绝我,干脆来了一个闭门不见,至于夏悚去了蜀中知永兴军去了。

    现在,能指望的只有欧阳修和包拯!

    最靠谱的其实只有包拯,也只有他才会不计名声的帮我们,欧阳修太清高了,这种事他根本就做不出来。”

    孟元直苦笑道:“这样做事才符合官家的性子,钝刀子割肉是他最拿手的事情。

    和亲的事情他同意了,钱也收了,我们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媒人,就没法子行三媒六证之礼,这对皇家是极大的不尊重,也是我们实力弱小的表现,到时候即便是回绝我们不嫁公主了,别人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皇帝总是把自己放在进可攻退可守的好位置上。

    我甚至觉得,王家之所以不帮这个忙,很可能是就是皇帝暗中授意的。”

    铁心源笑道:“王家不见我,我就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了,我外公虽然生性懦弱,却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之所以会拒绝,其一,我们如今名不正言不顺,你别忘了,于阗国王可是尉迟文这个家伙,不是铁心源!

    其二,王家对我远走西域却没有事先通知他们,非常的不满,最让王家不满的是我娘在临走的时候,将诺大的家业交给铁蛋,公主来监管,没有交给王家。

    所以积怨很深,原本准备派去西域的王家子弟也没有成行,原因就出在这个地方。”

    孟元直皱眉道:“既然如此,我们总不能去找媒婆吧?没有那个媒婆敢敲开皇宫的大门问里面是不是有适龄的闺女准备出嫁啊。”

    铁心源笑道:“你怎么还没有明白,老包这些天没事干就坐着牛车招摇街市,这是专门等着我上门去求他呢。”

    “也是皇帝的委托?”

    铁心源长叹一口气道:“皇帝对那些钱财看的并不是很重,之所以让我去找包拯,这里面天知道还有什么条件要提出来。

    我最担心的就是,南征大军已经回来了,狄青,杨怀玉这些猛将也回来了,皇帝这些年静极思动,南征大捷,让他看到了大宋军备振兴的希望,说不定已经选定了动手的目标,准备继续练兵呢。”(未完待续。)

 第三章笨拙的苏轼

    第三章笨拙的苏轼

    “角厮罗应该已经死了。”

    恢复了平静之后的铁心源冷冷的道。

    “杨文广应该在秦州干出来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庞籍这群人在青塘的阴谋诡计应该也已经完成了。

    要不然,大宋皇帝没有这个胆量悍然进取河湟之地的。现在看起来,富弼之所以不在乎我们送来的野马,估计和青塘之地将要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关。”

    “你怎么知道的?”孟元直很惊奇,在很多时候铁心源好像总能从一团乱麻中整理出一条清晰的主线。

    “有什么难得,当初巧哥就是人家送去青塘的一枚棋子,结果这枚棋子刚刚站稳脚跟,就跟着我跑去了西域。

    大宋朝廷中的那些大佬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谋定而后动,为了一个目标,他们不惜用数年的功夫来打基础,对目标进行渗透,颠覆,分化……

    这个策略是极好的,只要中间不发生人亡政息的事情,总会有收获的。

    大宋这几年,在政局上是最难得的平缓时期,皇帝和大臣的矛盾也是最缓和的时期。

    因此,庞籍,韩琦,文彦博,富弼,这些人就有时间,有精力慢慢的谋划这件事,并让渗透进青塘的人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孟元直若有所思的道:“你是说大宋在面对青塘,西夏,契丹三国的时候并未一直处于守势,这其中也有进攻的谋划?”

    铁心源抬头看看正慢慢溜达过来的枣红马笑道:“你以为大宋君臣都是一群废物吗?

    如果他们只想着怎么守,这个国家早就完蛋了,刚不可久,柔不可守,这个道理庞籍他们如何会不知道?刚柔并济,以攻代守这一套他们早就玩的非常熟练了。”

    这些话足够孟元直消化一阵子的,铁心源赶紧起身,拎着铜壶走了出去。

    枣红马的脾气依旧不是很好,这时候如果没有酒喝,就会满院子的胡乱撕咬,不把自己折腾的精疲力竭是不会罢嘴的。

    清明节渐渐临近,东京城的天气也变得闷热起来,枣红马身上的毛发脱得更加厉害了。

    冬日里的毛褪掉,新毛却没有立刻长出来,这让它的身上有一大片一大片的没有毛发遮掩的地方。

    粉嫩的皮肤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枣红马残存的最后一丝龙种气质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龙种没了,但是这家伙眼睛里却比它还是马王的时候多了一丝智慧之光,少了一丝桀骜不驯的坏习气。

    马和人一样,只有在吃了大亏之后才能变得稳重和成熟,才堪大用。

    只是枣红马的坏脾气没了之后,却多了几分痞子习气,没酒喝就撒赖的法子,这在它还是马王的时候可做不出来。

    酒壶里的烈酒已经变成了宋人常喝的米酒,这东西铁心源一般一口气能喝一缸。

    这自然是在加了糖霜的前提下,否则这种酸不拉几的东西闻一下都能让他呕吐三天。

    武松连喝十八碗这样的壮举对铁心源来说不是什么问题,他没有武松那么大的肚皮,否则,就十八碗啤酒一样的东西,他喝下去不会有多大的醉意。

    酒的味道是慢慢变淡的,枣红马即便是聪慧也没法子像人一样明白其中的变化。

    为了达到喝烈酒之后的美妙感觉,它唯一的法子就是多喝酒。

    胡老三担心烈日灼伤枣红马的皮肤,特意给他的身上披了一张喷了药水的毯子,这让枣红马的样子显得更加的难看。

    枣红马喝酒的样子现在很是豪迈,铁心源将铜壶里的米酒倒进木盆里,这家伙就如同长鲸吸水一般,一口气将半盆子米酒喝的精光。

    每一次铁心源看着一滴酒水都不剩的木盆心里就非常的欣慰,这家伙的肺活量依旧良好。

    喝完了酒,枣红马就打着趔趄走了,按理说这点酒根本就不足以让它喝醉,它如今喜欢的不过是喝过酒之后的那种飘飘然的快感。

    而这种快感来自于大脑中枢,而不是来自于酒精,哪怕是只喝一口酒,它也会自然地使用这种方式走路。

    枣红马走了,铁心源兴致盎然的心也逐渐变得阴沉下来,皇帝已经出招了,自己能做的只有应对。

    去见包拯是早晚的事情,只是,在见包拯之前,他准备先见一下欧阳修。

    包拯是政客,他心中的对错观念是扭曲的,只和国家利益站在同一条战壕里,只要对国家有利,个人的对错一般都会被他很豪迈的牺牲掉。

    这种牺牲可以是别人来充当,必要的时候,他把自己烹熟了嘴里叼一只柑橘充当供桌上的烤猪牺牲也没有什么问题。

    就因为他有这种破落户一般的习气,才让他在大宋这个妖孽横行的朝堂上活的如鱼得水。

    但凡是一个有点身价的人,谁愿意和他这样的人死磕?赢了,落一世的迫害忠良的臭名,输了,只能成为铸造包拯

    不败金身的一个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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