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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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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韩颓当闻言,低头沉思了起来,心中却翻滚着滔天的巨浪作为降臣,他最受不了的毫无疑问的就是别人看他的异样的眼神,每次见到陌生人,他都会怀疑对方在心中嘲笑他是‘三姓家奴’‘背主之臣’。

    特别是每每周亚夫独处,他都能感受到周亚夫的鄙夷与不信任。

    若能写出一本书,作为天下骑兵的教材,那么……

    谁还敢瞧不起他?

    就是文官们恐怕也得恭恭敬敬的拜他一声韩公或者韩君侯!

    刘德又看着俪寄:“将军亦然,将军多年坚守长城,为汉抵御匈奴,劳苦功高,先帝曾褒将军诏曰:带砺山河,朕命尔唯懋哉!小子浅见,功名利禄如浮云,著书立作,方为大功!”

    最后刘德对栾布拱手道:“将军先随彭越,后随臧荼,此二者,虽乱臣也,然必有过人之处,将军何不试之将其带兵之道,著于文字,好叫后人知道,有彭越、臧荼曾在这个世上来过?”

    栾布闻言,低头沉默不语,但心中却已经决定一定要写书了。

    ps:  今天,白天楼下商店促销 放那个小苹果,吵得我心烦,然后加上懒癌发作,咳咳,拖拖拉拉的到8点才开始码字,恩,我太废柴了~

    今天5更是不可能了,我尝试一下4更吧,目测可能只能做到3更~

    恩,就是这样,后天在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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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二十四节 你行的!

    “殿下,请留步……”

    刘德刚走出别院,就听到身后传来了栾布的声音。

    “将军何事?”刘德回过头,微笑着看着栾布。

    其实,栾布还真跟后世的土地爷没什么相似的地方,他身高差不多将近一米八,身材魁梧壮硕,即使年已六十余,依然如同铁塔一般。

    这很正常,刘德记得,当年栾布微贱时,与彭越两人一起给齐国的酒商做保镖。

    当时和现在,所谓给人做保镖,除了要保护老板的安全之外,还承担着万一某人买了东西不给钱,武力讨债的责任。

    没有一个高大魁梧的身材,健壮的体魄,是吃不了保镖那碗饭的!

    刘德望着栾布,在汉室,名布的臣子,基本都是猛将。

    英布如此,季布如此,栾布也如此。

    “殿下,臣真的可以著述彭越、臧荼用兵之道?”栾布双眼望着刘德,眼神中满是期待与渴望。

    他早年微贱时,是臧荼提拔了他。

    臧荼叛乱,为高皇帝击败,他被俘,是彭越出手,救了他,这两人一个是他的恩主,一个是他的兄弟兼救命恩人。

    两个人他都很敬重。

    只是,不管臧荼也好,彭越也罢,都是叛贼,特别是彭越,高皇帝刘邦亲自下令看下他的脑袋,传首睢阳。

    给这两个人立书,会不会犯忌讳?

    刘德看着栾布,微微一笑,道:“将军尽管去写吧,小子为你担保,不会有任何人找将军麻烦,更不会有任何人为难将军!”

    “五十年了,尘归尘,土归土,况且,臧荼、彭越。有罪的是他们的行为,不是他们的用兵之道!”刘德走到老将军面前,为其理了理甲胄上的衣带,道:“且。臧荼、彭越用兵之道,就是我皇祖高帝也是赞许的!将军就放心的去写吧!”

    别说是写彭越的用兵之法了,就是给彭越作传,都没有人去管的!

    后世的史记,可不仅仅给彭越立传了。还给英布、陈烯、刘濞这些大叛贼都单独立传,也没见刘彻把司马迁怎么着。

    “诺!”栾布闻言,只感觉瞬间整个人都轻松了,浑身上下一下子就充满了力量。

    臧荼、彭越,这两人一直是他的心结,总觉得亏欠了这两人什么。

    如今,他已至垂暮之年,能在入土前,为这两人留下传承,就算对得起他们了。即使日后九泉相见,也不会惭愧。

    望着栾布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奔跑着回去准备写书的样子,刘德摇摇头笑了一声。

    正欲抬脚,身后又传来了人声:“殿下……”

    刘德回过头,发现是弓高候韩颓当。

    “卿有事?”刘德微笑着问道。韩颓当应该是有些混血,他的外貌中明显有着东西混杂的味道,这不奇怪,匈奴人控制了整个中亚触及延伸到了南亚与西亚,他们甚至逼的月氏人不断西迁。远走上万里。

    而在此时,中亚与南亚地区,密布着亚历山大东征军后裔所建立的无数小国,他老爹娶一个金发碧眼的希腊女人。没什么好奇怪的。

    后来韩颓当的儿子韩嫣,就是以外貌,与女子无异,皮肤白皙,深受刘彻的宠爱,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臣粗鄙。不识典故,也能著书?”韩颓当望着刘德,紧张无比,他是在匈奴长大的,匈奴人能懂的写一二三四就不错了,即使他老爹教了他识字,但,匈奴那地方去哪里找典籍?

    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也就停留在只会基本的读写上,再深奥一点要引经据典,写出优美的文字,那就实在是为难他了!

    “当然可以!”刘德呵呵一笑,觉得韩颓当有些可爱。,刘德问道:“卿著书,给谁看的呢?”

    “武官们!”刘德笑着道:“一般武官,可能还不如卿,卿以为,他们能看得懂太过深奥的东西?”

    “我倒是觉得,卿写出来的兵书,说不定,比其他人的更好呢!”刘德笑着道:“兵书又不是比的谁的文字好看,正如战场上,诗词歌赋做的再好,能敌得过刀枪剑棒?”

    韩颓当听了,顿时大受鼓舞。他揖首道:“既然连殿下都认为臣能写出一本书来,那臣,一定写出来!”

    然后他就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刘德却留在原地回味了一下栾布与韩颓当两人的言行

    让将军们写书,这是第一步。

    等他们的书写好了,刘德就会找个机会要一本过来,然后,刻成雕版,印刷个几百本,将之作为他的太子卫队的基础教材。

    实在是此时的兵法书籍太少了。

    不过《太公兵法》《孙子兵法》《司马骧且兵法》等寥寥数本。

    就这,大多数的带兵将军都可能没机会接触到这些。

    只有彻侯子弟,才能有机会接受这些兵书的教育。

    所以,刘德才要鼓励将军们写书啊,支持他们写书啊,不管写出什么样的书,文笔烂根本不算缺点,反而是优点!

    刘德甚至觉得越详细越好。

    以前,孙武与司马骧且的兵书,那是没办法,限于竹简的条件,只能尽可能的压缩内容。

    但现在有了白纸。

    刘德甚至觉得,将军就算在书里画插图,甚至把一个小事给捏碎了,一条条罗列出来,那就最好不过了。

    有了这样的书,刘德才有机会以他的太子卫队为基础,培养出一支军官教导队伍。

    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建立一个军校,专门培养军官,刘德都想好了,以后要是有条件,所有郡国司马以上军官,全部都必须是上过军校的人来出任。

    打仗,靠匹夫之勇,一头热血就嗷嗷叫着向前冲的时代早就结束了。

    将来的战争,是钢铁的战争。各种技术兵器,肯定会层出不穷,一个文盲,不懂兵法的人,肯定玩不转。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现在,汉室弩兵集群,一个文盲带军,最多也就靠着经验指挥部队防御和反击。

    但假如是一个懂的测定风速,位置与远近的有文化的军官,那胆敢攻击他的人,肯定会撞个头破血流。

    这两者,谁能在战场上获胜,几乎是不用想的事情!

    ps:  嗯,彭越跟栾布早年确实是给人做保镖的。史记记载是:为酒人保,汉书音义解释:为酒家做保佣也。可保信,故谓之保。

    可见在秦汉之交与之后,是有保镖这个行业的,而且保镖们还兼职讨债。

    所以彭越与栾布的身高体重是能推断出来的,没有足够高大健壮的体魄,怎么吃保镖这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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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二十五节 棉花有着落了

    第二天下午,刘德站在吴山脚下的一个山坡上,稍微动弹了一下身子,刘德问着身边的宦官们:“王兄到哪里了?可有消息?”

    “殿下,前世宗正说,代王已经离吴山只有三十里了,想来,再过片刻,就应该能到了吧?”一个宦官答道。

    “哦……”刘德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今天他干了一天迎宾的活了。

    从早上到现在,不断的迎接河东、河内、河西、太原、赵国等地赶过来朝觐天子的彻侯们,脸上的肌肉都笑得有些僵硬了。

    但没办法,老爹身边现在就他这么一个儿子,迎接彻侯大臣的活,就只能让他来做了。

    特别是诸侯王们,必须由刘德亲自迎接,其他大臣无法代劳。

    不久,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支浩大的车队。

    一面代字旗帜映入刘德的眼帘。

    代王刘登来了。

    刘德于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冠旒,策马带着迎接的队伍迎上前去。

    见到刘德的迎接队伍,对面的车队停下来,从一辆四马拉驰的马车上,走下来一个年纪与刘德差不多的身穿王袍,头戴九旒的男子。

    刘德连忙露出笑脸,迎上前去:“可是王兄当面?小弟有礼了!”

    说实话刘德笑的连他自己都感觉有些虚伪。

    代王刘登,名义上是刘德的堂兄,但实际上,刘登这一系诸侯王,在汉室的诸侯谱系中的存在感几近于零,就是燕王那一系的存在感都比刘登这一系存在感强多了。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能证明代王一系究竟有多么不受重视。

    一般诸侯王是三年一朝,唯独代王,从代孝王刘参开始就是五年一朝,汉室天子,从来没有特别下诏,想过要将代王召到长安来。

    而且。代国出了名的穷!

    汉律中有一条法律就特别规定,代地地恶,刍稿税可以减免或者不征。

    至于田税……

    呵呵,在一个亩产连两石都很难的地方。又能收多少田税?特别如今税率是三十税一。

    更令人心寒的是,代国地广人稀,所以连人头税跟徭役钱都收不了多少。

    所以,当初,刘武所代王迁为梁王时。先帝都懒得将刘武的代国重新划归为郡县,直接并入了刘参的太原国。

    不过这二十几年来,代国发展的不错,这从刘登能凑齐一支完整的诸侯王出巡仪仗,乘坐王驾马车前来就能知道。

    代国要是还是前十几年的那个穷酸样,是根本没有财力凑齐这样一支队伍与仪仗的。

    “殿下客气了,寡人愧不敢当!”刘登下了车,朝着刘德一礼,道:“劳动殿下远迎,寡人惭愧!”

    “王兄切勿如此!”刘德回礼。然后挽住刘登的手,道:“我虽与王兄久未蒙面,但王兄与我,手足兄弟,骨肉相连,闻知王兄前来,我自然要出迎,以尽兄弟情谊!”

    刘德这番话,让刘登感动的几乎都要掉眼泪了。

    天可怜见,自从他老爹去世后。他这一系就再也没得到过朝廷的赏赐,更没有什么慰问和嘉勉。

    他在晋阳王宫里单机了七八年了,从一个垂鬓童子,成了一个有孩子的父亲。总共就见了两次天子。

    一次是去年天子登基,一次是今年太皇太后驾崩……

    说起来都是泪啊!

    如今刘德一番话,说的他的心里暖暖的。

    嗯,至少,朝廷,天子。殿下还是记得他的……

    对刘登来说,这就够了!

    因为他最怕的就是朝廷不记得有他这么一个诸侯王,那么以后要是有什么好处,那肯定也没他的份了。

    譬如,换个地方做诸侯王……

    嗯,代国这个又冷又穷又偏僻又危险的地方,若有可能,他是不想再呆了!

    于是,刘登垂首道:“寡人无德,又无功于社稷,面见天子,寡人也惭愧,更不敢当殿下亲迎……”

    刘德笑了笑。

    代国的资料,他已经从晁错和宗正哪里看过了,包括但不限于代国这些年的人口户籍增长与田亩数量增长。

    从这些资料里,刘德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

    最近七八年,代国的人口、田亩和编户都在稳步增加,每年的增幅虽然都不大,但是,每年都在增长。

    对于代国来说,这样的成绩,真是难得!

    你要知道,代国不仅仅多山地恶,还直面匈奴的威胁,匈奴人隔三差五的就跑代国打秋风。

    因此,自晋阳以北的广大地区,目前实行的是军民一体,全民皆兵制度。

    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让代国的人口特别是编户数字持续增加,代王这一系,最起码是合格的!

    嗯,现在,不折腾的诸侯王都算的上贤王了!

    “王兄常年居于代北,不知可曾听说过有一种叫棉花的东西?”刘德问刘登道。

    “棉花?”刘登一脸雾水,他在晋阳王宫里宅了七八年,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对于植物什么的真的不了解,也懒得去了解,反正,国事他交给丞相,军事交给都尉、卫尉和中尉,其他的事情的话,内史也能帮他处理。

    于是,他转头,唤来自己的丞相,问道:“丞相可听说过棉花?”

    他的丞相摇摇头:“臣未尝有闻也!”

    于是,他又叫来自己的中尉,问道:“将军可曾听说过棉花?”

    中尉也摇头拜道:“臣不知也!”

    就在连刘德都感觉失望的时候,刘登却还是信心满满,他对刘德道:“殿下勿慌,丞相不知,中尉不知,寡人内史一定知道!”

    过去七八年他治理国事就是这么来的。

    先问丞相,丞相解决不了,问中尉,中尉也没办法的话就找内史,总能有一个人帮他解决问题。

    从他即位起,他就是这么过来的,反正过去七八年,他的臣子们基本没有让他失望过。

    就是去年,匈奴大举入寇的情况下,他在大臣们的帮助和辅佐下,也守住了晋阳和大多数城市,没有让匈奴人得到什么便宜。

    于是,他唤来内史,问道:“爱卿可听说过棉花?”

    他的内史让刘德有些好奇,跟韩颓当一样,刘登的内史明显是混血儿,而且是匈奴人与塞种人的混血。

    圆脸,大眼,鼻孔还有穿孔存在,显然,这是一位匈奴降臣。

    不过这人一开口,却是一口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官话,他跪下来拜道:“回禀大王,小臣曾经听臣父说过,西域似乎有一种花,名为棉花,乌孙昆莫曾献此花为匈奴老上单于寿礼!”

    刘登听完,一脸得意与骄傲的对刘德道:“殿下您看,寡人没说错吧!”

    刘德终于刘登是怎么治理国政的,他走的是惠帝刘盈的路子!

    而知道棉花匈奴人也有,这就给刘德解决大问题了。

    “棉花有着落了……”

    想要棉花,需要打仗吗?

    不需要!

    等今年十月按照惯例,匈奴与汉室会各遣使者问好各自的君主,到时候,刘德托派遣去匈奴的使者带回棉花就行了,最多给匈奴人一些好处就是了,无非就是黄金与丝绸嘛!

    ps:  嗯,今天南宁下好大的雨~所以逛街购物的计划泡汤了。。我乖乖的滚回来码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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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二十六节 扫把星

    将刘登接到吴山之上,刘德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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