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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僧想还俗-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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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人,虽然她的脸上带着面纱,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从她那泉水一般的眼珠子,清秀的头发,曼妙的身材,以及那无形的气质,直接让人可以肯定她就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甚至让人暗暗猜想,她之所以带上面纱,就是因为她的容貌可以颠倒众生。

    越往村子里面走,她的黛眉不由的皱了皱,一股忧愁的气息自然而然的流淌出来,让人不由的心痛起来。

    “到处都是腐败的气息,还有一股没有消散的血腥味儿,看来我没有找错地方!”

    若有若无的声音从他的面纱里传了出来,纤细的手指紧紧的抓住手中的三尺长锋,一双如水一般的眸子开始机警的打量着四周。

    “能够把方圆十里妖兽的精血都抽出来,修为肯定不弱,化血大法肯定练到了极深之处,我不一定是他的对手,要不,等师叔他们一起!”

    美丽的女子心中开始纠结起来,她想要自己进去看一看究竟,但是又害怕自己的实力不够,可就此退去,却又害怕他就此溜走了。

    “还是去看一看吧,我有师父赐下来的法宝,即使不能克敌,但应该能够护住自己的周全吧!”

    女子还是决定进去看一看,下了决定之后,她便不再迟疑,继续向前走去。

    村子并不大,所有找起来根本费不了多少的时间,不一会儿,女子便找到了祠堂。

    法海走的时候根本没有清理祠堂,所以一切的痕迹都非常的清晰,而女子还有着强大的分析能力,仔仔细细的把所有的痕迹看了一遍之后,已经可以大致的把所有的情景都还原了。

    “看来我还是找错了方向,这里根本不是那个人,而是一个血滴子!”

    女子的眉头又皱了起来,只是这次看到不是忧郁,而是一股烦躁,还有浓浓的不敢。

    “能够修炼成化血大法的人真是不简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消灭他,他多活一日,世上就有无数无辜的人受到伤害!”

    一股悲悯的气息在女子身边回荡,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善良的人。

    化血大法是一种邪恶的魔功,它的起源已经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了,但是它的恶毒与邪恶却是深入人心,所以不容于世,修炼化血大法的人都会遭受武林正道与朝廷的追杀。

    之所以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修炼它,是因为它可以无视自身的资质,只需要足够生灵的精血,实力就可以蹭蹭的升上去。

    化血大法修炼到极深之处,便可化身无数,与天地同寿,永生不死,同时对天地的危害也跟着加深了,浓烈的腐朽之气,能够把方圆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内的所有的生灵都给腐朽掉,变成一堆腐朽的灰尘。

    还有一个更让人感到恐怖的是,那就是化血大法修炼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可以自身的血为引子,通化别人,把别人变成自己的傀儡,这个傀儡的名字就叫做血滴子。

    血滴子不仅有着自己的神志,还有着强大的实力,若不是特殊的功法克制,很难将他杀死。

    在很多年前,就有一位大魔头把化血大法修到极深之处,麾下血滴子无数,霍乱苍生,不管是人还是妖,又或者是魔,只要对他修为有帮助,他都会毫不犹如的出手击杀,掠夺其一身的精血。

    他的所作所为终于得罪了天下所有的强者,于是各个种族抛开了成见,联合在一起了,无数强者联手,击杀了大魔头,但同时也有无数的强者陨落,江湖进入了一段强者凋零的时期。(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百六十九章 你一个人嘛

    (全本小说网,。)

    法海走了,他离开小山村之后,就开始往有大路的方向奔去,他需要一个地方修整一段时间。

    这是一条宽阔的大马路,北起商贸大城通明,一路穿过奇秀山峰南亭山,越过宽阔的通天河,南到众多种族汇聚之地云锦城。

    这条大马路与寻常的大马路,寻常的大马路只是黄泥夯实而成,每到天降大雨,整条道路就会变得泥泞不堪,马车的轮子在货物的压力之下,深陷泥巴之中,难以拔出。

    而这条全长三万三千五百里的大马路全都用耐磨的青钢石铺成,不管是下多大的雨,这条大马路都是整整洁洁,甚至比一般人的家里还要干净,比一般人家里的地面还要平坦。

    因为走这一条路的人非富即贵,他们有权有势,当他们齐心办一件事情的时候,很少是他们办不成的。

    当物质丰富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人们便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这种满足或许来自于一种信仰,或许来自某一种享受,比如睡在一张由黄金铸成的大床。

    这样一条堪称是奇迹的大马路也是许多人精神上的享受,特别是当马车行驶在蜿蜒的道路上,而没有一点颠簸的时候,心上就有一股莫名的满足感,哪怕外面的风景并不好看,但落在眼中依然是美妙的。

    洪天赐从通明城出发之后,他的心情就非常的不错的,像是一只喜鹊一样在不停的歌吟,几个月辛苦下来,终于有了丰厚的回报,至少这一趟回去之后,再也没有人可以撼动自己大掌柜的位子了。

    “来通,来通!”

    洪天赐坐在四平八稳的马车里,对着外面大喊了几声,片刻之后,就有一个精壮的汉子打开了马车的门,半跪在马车的车门的边上。

    “大掌柜的,有事吗?”

    洪天赐说:“你让商队加快速度,最好能够在天黑之前到达鸿德镇,夜间在荒郊野外扎营并不安全,咱们这一趟的货物不容有失,这里面有着许多族老修炼的药物,若是有个差池,恐怕我们万死难以辞咎啊!”

    来通黑黑的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一排洁白的牙齿,闪烁着光芒,说:“大掌柜的您就放心吧,这是一条大商路,来来往往的都是大商队,这一路上的稍微大一些的蟊贼早就被清理干净了,只剩下一些阿猫阿狗的,看见我们洪家的旗帜恐怕早就吓得远走高飞了,哪里还有什么差池!”

    洪天赐并没有因为来通的话而宽心,说:“万事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小心一点比较好,还是让弟兄们加快速度吧!”

    来通还是没有动,半跪在洪天赐的面前说:“大掌柜的,兄弟们身强体壮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咱们的马匹可受不了了,咱们连续赶了三天的路,都没有怎么休息,许多的马匹已经出现了疲软,若是再加快速度,恐怕要损失不少的马匹!”

    洪天赐沉吟了片刻之后,说:“把精力丹磨成粉,加到灵豆里,给马匹喂下去!”

    来通张张嘴,还想说什么,但是看洪天赐一脸坚毅的样子,于是又把到了嘴边的话重新咽了下去,说:“好的,大掌柜的,我现在就去安排!”

    商队停下的地方正好是法海休息的地方,法海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石头悬在高空之中,坐在上面,可以看见远处越来越低的昊日,看见昊日的余晖笼罩在连绵起伏的山峰之上,如梦如幻,仿佛不在现实之中。

    总有一些花儿与众不同,能够在秋日里盛开,当风从山下吹过来的时候,耸耸鼻子,还能够闻到一种特有的香味儿,让人沉醉其中。

    若是站起身子,向远处的山脚下眺望,还能够看见一个繁华的镇子,镇子里面已经有袅袅的炊烟升起,与蓝蓝的天空连在一起,这就是洪天赐口中的鸿德镇。

    鸿德镇原本只是这深山老林之中的一个小村子,但在道路畅通之后,来往的商旅多了之后,小村子也跟着繁华起来,村子里面大多数人都已经抛开了男耕女织的生活,在镇子里面做起了小生意,这样做以后,生活的确好了很多,至少许多人都能够练的起武了。

    穷文富武,这四个字不管放在那里都是合适的,练武不仅靠的是一股毅力,还需要许多的药物进行辅助,用来修补身体因为练功而留下来的损伤暗疾,更有些功法需要特殊的物质才能修炼成功,所以,练武是一种奢侈的事情。

    法海一个人和尚坐在大石头上的确比较吸引人的眼球,所以当商队停下来之后,来通的目光就落到了法海的身上,出门在外,看见一个人赶路的,不是不要命的疯子,就是身怀绝技的高人。

    法海的僧衣虽然残破不堪,身上带着浓郁的风尘之气,但是眉宇之间的安然,双目之中的光彩,都说明他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高人。

    来通出身大家族,该有的眼力自然不差,不会像那些市井小人,总是喜欢从门缝之中偷窥别人。

    来通转身走到自己的马匹旁边,从自己的马背上拿出一个水袋,默默的走到法海的身边。

    “法师,若是不嫌弃,喝一口水吧!”

    法海转身来,看着来通,这个黑黝黝的汉子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很难让人产生恶感。

    法海从石头上站了起来,对着来通施了一个佛礼,说:“多谢施主慷慨!”

    法海默默的接过来通递过来的水袋,打开了塞子,往自己的嘴里直接倒了大半袋子,然后长叹一声,说:“爽!”

    来通笑道:“法师开心就好!”

    法海微笑着把水袋还给来通,来通却没有接,说:“我们水袋还有很多,我看法师身无他物,不妨自己留着吧!”

    法海想了想,说:“那贫僧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多谢施主馈赠!”

    来通说:“法师客气了,一个小小的水袋而已,算不得什么,对了,法师你一个人吗?”(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百七十章 鸿德镇

    (全本小说网,。)

    昊日悬在西山之顶,将落而未落,将最后一点余晖倾洒,红彤彤的,没有了往**人的光芒,可以让人直视,像是一颗红宝珠,真的很好看。

    红色的光芒落到来通黑黝黝的脸上,他的脸就显得更加的黑了,不过多了几分真实,就如他问的问题一样。

    行走江湖,擅自打听一个陌生的信息,特别是问一个陌生的行人是否一个人独行的时候,就显得非常的突兀失礼,而且一般问这个问题的时候,都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是这样的问题从来通的嘴里问出来,完全没有了那种负面的感觉,反而感觉到一种温暖,像是正午时候的昊日。

    法海对着来通笑了笑,说:“出家人在外,与有缘人相聚,与有缘人同行,没有缘分,即使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也是独行!”

    来通哈哈一笑,问道:“那我算不算有缘人!”

    法海嘴角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张笑脸如天边的夕阳,高举起手中的水袋,在空中晃了晃,说:“有缘!”

    来通说:“既然有缘,那就一起同行吧!”

    法海点了点头,接受了邀请,正好这个时候,一位带刀的汉子从远处走了过来,凑到来通的身边,说:“大哥,马都已经喂好了,可以出发了!”

    来通说:“好,出发!”

    法海骑上了商队一匹预备的马,马是白色的,只有四个蹄子是黑色的,不说马身上那种棱线分明的腱子肉,就凭这一身纯白的毛发,放在任一一个通衢大城,都会受到那些贵族富家子弟的追捧,而炒出一个天价。

    骑在高大的马背上,前面的路都变得宽阔许多,手中九环禅杖随着白马奔走,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像是一位小女动人的吟唱。

    法海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像是那位要去西天取经的和尚,一路上还能看见许多好看的妖怪,嘴角就不由的露出一丝微笑。

    洪天赐把来通再次叫到自己的马车里,问道:“那个和尚什么来路,你要邀请他一起?”

    洪天赐和来通一起长大,两个人兄弟情谊多过于上下属的关系,所以说起话来,随意很多,没有过多的试探,更没有什么弯弯道道,有什么就说什么。

    来通说:“你不觉得看那和尚很顺眼吗?”

    洪天赐说:“没有,我只觉得他的那个头亮的让人讨厌!”

    “哈哈、、、”

    来通哈哈的笑了一会儿,然后眼睛朝着洪天赐的头皮上瞧了瞧,虽然有头发遮掩,但依然能够从发隙之间看见他头皮上那片黑色的痕迹。

    “看什么看?”

    洪天赐黑着一脸,对着来通那毫不掩饰的嘲笑,一脸的没好气。

    来通笑着说:“看了几十年了,每一次看,都有不同的收获,特别是当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一看你的头,所有的烦恼和不开心的事情都会被一种莫名的喜悦给冲散了,真是一个好头啊!”

    “滚!”

    洪天赐直接对着来通吼道,口水都从嘴里喷了出来,落到来通的脸上。

    来通毫不在意发怒的洪天赐,也不介意脸上的口水,拉起自己的袖子在脸上擦了擦,嬉皮笑脸突然变得正经起来,说:“你不是说这一趟货非常的重要吗?我就想找一个高手跟我们一起,遇到危险,也多一份保障!”

    洪天赐问道:“你怎么确定他不是一个危险呢,你又怎么知道他是一个高手呢?”

    洪天赐没有说洪天赐的外貌,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识自然不短,也知道世上有高人有些奇异的癖好,比如九大门派之一的玄天门掌门,就喜欢不穿鞋,赤裸着一双脚。

    万一眼前这个人就喜欢穿一件破旧的衣服呢?谁也说不准这样的事情。

    来通说:“他身上的衣服不是自然损毁的,有很多强力撕扯的痕迹,甚至在胸口那一块裂口上,还有一点点法力的痕迹,动手的人非常的强,所以他的痕迹才能留到如今,像这样的痕迹,他身上还有很多,说明他和很多高手大能动过手,但是最后他活下来了,这说明,他更强大。

    像他这样强大的人,应该不会在乎我们这么一点东西,而且与我们敌对那些势力也没有能力驱使这样强大的高手,所以他是一个危险的因素的可能性非常的小。

    还有一点,如果他是冲着我们来的,他在看见我们第一眼的时候就会动手,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像一个孩子一样在玩耍!”

    两人透过门帘的缝隙,去看法海骑着白马嬉戏的样子。

    洪天赐说:“或许他就是一个孩子!”

    来通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就更加放心了,因为年轻而又强大的和尚只有两个寺庙有,一个是天龙寺,一个是白云寺!”

    洪天赐闻言,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了,默认了法海的存在。

    吃饱喝足之后的马匹飞奔起来的速度非常的快,终于在月亮从东坡上升起的时候,走进了鸿德镇。

    鸿德镇本来就是一个庞大的民间驿站,所以没有什么禁霄之说,或者说是一个不夜之镇更为合适。

    还没有靠近镇子,就能够看见从镇子里面散发出来的光芒,让天空上的星星都变得暗淡了。

    镇子的布局显然是经过精心规划的,进了镇子之后,东边是镇子居民的房屋,西边是大型的客栈,那里设有大型的仓库,供来往的伤人对方货物,还有大型的马厩,安顿来来往往的马匹。

    在镇子的南边是补给之所,那里有许许多多的货物,其中大部分的货物都是这些来往的行商从远处运过来的,镇子的北边,是一个庞大的集市,来来往往的行商可以在这里交易,把这里当作是一个中转站,很多东西不用再去遥远的远方,在这里就可以交易,及减少了成本,又减少了旅途的辛苦,每个商人都会乐意。

    镇子的路面试用大块大块的石头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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