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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回头你身后有鬼-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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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你敢保证?”

    “当然敢保证。”

    “那万一要是我被狼吃了,怎么办?”

    “没有万一,这种事,我是不会让它发生的。我会在你的前面,保护着你。你不会被狼吃掉。”

    “那我岂不是很荣幸!”

    “是的。不过,这种羊的两种境遇,相比之下,我更希望他们遇到的是后者。”

    “为什么?后者比起来同样也很残忍的嘛!被狼吃掉,可绝对是一件更为痛苦的事情哦!你想啊,一头狼吃掉一只羊,肯定会先把它慢慢咬死,然后才一点一点吃掉它,这种漫长**所承受的痛苦,相对于人们宰羊来说,岂不是来的更加难以承受么!”

    “也许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换做我们的人生来说,与其生来就被人安排好了一切,也安排好了死活的话,我倒希望能够自己去选择一次,即使中途走失掉,遇到像饿狼一样可怕的动物,也不要害怕,去和命运拼一次,倒也不是没有死里逃生的机会的哦!能够死里逃生的话,不是更好。就算是会被饿狼吃掉,也至少去选择过,尝试过吗!比之被人安排一切,要好得多。”

    “好像是的!”我说。在于我,我也实在没有想到,周子童会因为羊圈里圈的羊有多少这样一件事情,而跟我讲这么多。

    “我是不是跟你说太多了,讲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强调道。

    “哦!”她说。

    这时,周子童就停了下来,我也跟着她停下来。她侧身静静的看着我,清澈的眸子里,流露出相当激动的情绪。

    “喂!高远,你喜欢我么?”

    “喜欢。”我答道。周子童当时也真是长的很漂亮,我在心里更是真心实意的喜欢她。

    “我们接吻吧!”周子童相当激动的说。

    “好!”

    这时,周子童就闭上了眼,将她温润的嘴唇,轻轻靠了过来,我抱住她,同她吻在了一起。这一个吻,因为都是我们的初吻,我们彼此都不会接吻的缘故,所以就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吻了很久。

    许久之后,我们将彼此松开,静静看着对方。

    “高远,你会记住这个么?”周子童指的是刚才的那个吻。

    “当然会记住。”

    “我要你记一辈子。”

    “好。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周子童这时淡淡一笑,她显得很兴奋起来,然后松开了我的手,转身就在雪地里,朝她的那辆单车跑了过去。

    “高远,不要跟上来!”他一面跑着,一面回头对我说。因此,我就站在原地看着她,看她的围巾和头发一起,在身后随风飘舞。

    等到她跑到单车跟前,就远远站在雪地里,看了我一眼,我们彼此也不说话。她然后骑上单车,很快消失在了夜色里。

    我一直很努力的将这份记忆保持到了现在,也许,现在向你述说的这些,其中漏掉了很多东西。随着时间岁月的洗礼,在将来,我也许会忘掉更多东西,但是我现在向你讲的,就是我记忆的全部。就是关于我和周子童的全部。

    我现在把这些写下来,写下在纸上,不是为了祭奠什么,也不是拿来缅怀,我只是希望能够把它装进某样东西里去代替我的记忆,能够比身在其中时,更加清楚的看到它的存在。

    就像我现在写着这些东西,我一面急切的想给自己一个交代,一面又有些害怕和恐惧,我害怕自己不能准确的还原这些东西当初最原本的面貌和样子。

    因为当我感受到时间在我身上汹涌流失的时候,我自己还在,不在的,是最初那些我以为原本可以永恒的东西。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周子童的呢?这个问题可能永远没有答案。因为,我无法将喜欢她,定格在某一天,某一分钟,或者某一秒,这种喜欢就好像是与生俱来的。

    在我没有认识她之前,她不在存在我的世界里,在我们相识之后,我便再也无法将她的影子从我的世界里抹去。

    起初,我无法定义这种存在的感情,直到很久以后,当我把同她的一切抽丝剥茧,一层层抽离出来,再回过头去看的时候,我才知道,这就是刻骨铭心。

    原本怎么也无法弄清楚,想明白的东西,终于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有了答案。并且时间越久远,这种答案就越简单,越显而易见,然后使我陷入头痛伤感。

    我现在终于想到了周子童那晚的来意,她在那样喜庆的夜晚,冒着风雪和严寒,骑了一公里的单车,来找我,只不过是为了来见我一面,除此之外,她想不到其他的办法来抵抗那天晚上的寒冷。而我所做错的事情是,当她放开我的手,冷漠转身的时候,我被动的没有上前去将他的手紧紧抓住。

文学网每周一星:【访谈】

    作者:帅天下

    本名帅伟,出身理工科的真文艺男,取笔名帅天下,只因本人姓帅,天下实为大气,别无他意。擅长各类题材创作,因钟爱单机,故网游除外。幻想以文字混生活,却沦陷于白天行尸走肉的工作,晚上劳累的创作

    【访谈内容】

    1。主人公用的名字是已死之人曾经用过的,这个悬念对后面的行文有何推动作用,你是怎样来安排的?

    a:这是本书的主线,将会贯穿全文,带领主角找寻真相的同时,伴随他成长一生。

    2。主角的人生经历无比奇特,你用第一视角来进行写作的时候,觉得在处理文字的技巧方面,要注意哪几点?

    a:第一人称要写好很难,但也很容易。我觉得只要用好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的转换,其实原本单调的视角会变得比第三人称还要丰富多彩,不管是用第几人称写,写作手法上都是如出一辙的,只要你能够灵活变换转折,变通过来之后,第一人称写出的效果也能写的比第三人称更精彩,甚至是第三人称达不到的效果。

    其次我觉得用第一视角来写,作者的文字描写功底很重要,语言、情节、场景的描写到位了,读者才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更能突出文字的美感。

    3。如果光讲述鬼故事的话,《别回头你身后有鬼》在情节上会比较单调。为了丰富整个剧情,我看到你在后期的创作中渐渐代入了许多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情节。相比其他的悬疑作品,你是怎样来进行剧情架构的?

    a:我在对悬疑的剧情构架时都是采取一层包一层,一个大的悬疑之下,包含很多个小的悬疑,在制造悬疑气氛的同时,加入一些民间传说故事在其中,使得悬疑色彩浓重中更多了几分神秘气息。在每完成一卷大的情节完后,会留好尾巴,也就是下一卷的引子,这样就会使得下一卷与上一卷的内容息息相关,不会让读者产生故事脱节感,加强故事的整体性。

    4。相信阅读过你作品的人,对文中“十二重楼”会比较感兴趣,方便简要介绍一下吗?

    a:十二重楼分别是兵、粮、钱、铂、正寝、日、月、星辰、天、地、恒宇、唯我的布局,讲求的正是道家风水中的天人合一的义理,这十二重楼虽然是一座墓穴,同时也是一个小世界,也就是说把阳世中的恒宇世界搬到了墓葬之中,应和了死人修道,给子孙蒙福荫一说,其中唯我凌驾于恒宇之上,便是突出了墓主人至高无上的重要性,兵、粮、钱、铂、正寝、日、月、星辰、天、地、恒宇、都是顺应人世自然的事物,与之一一对应。我对十二重楼的设计与安排,我敢大胆的说是巧夺天工,在以往的盗墓小说也好,鬼故事中也好,应该未曾出现过

    5。对主角影响最大的,有那些人呢?还有主角的感情世界,是否能够简单介绍一下您是怎么安排的?

    a:对主角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他的父亲,我在文中并没有直接去写,是在无形的言辞中间接突显出来的,主角生性反叛大胆,他的父亲却很胆小保守死板,这导致主角更加反叛,因此最终走出了一条和祖父辈他们都不一样的路,当然也更为精彩。其次便是主角的二叔,这位修道的高人。

    我给主角安排了两段感情,一段是与他两小无猜的乔麦,还有一段时间是与他经历生死,历经磨难之后终相守一生的女孩子。书是单女主,不会**。

    6。到目前为止,《别回头你身后有鬼》总字数已经到了20万字左右,正在进行第二卷的创作。由于节奏拉的非常不错,导致大家都觉得故事好像才刚刚开始,根本没有看够。请问后续的创作计划如何进行?

    a:其实在写的时候展开的东西,比我当初制定大纲时预计料想的要多得多,比如第一卷狐狸坡的野坟这个情节,在最初制定大纲时,它只是一个小插曲,但是实际写的时候,展开的内容太多,于是就单独分成了一卷。后续的创作当然还是会依据大纲来进行,但是实际写作中会是一个什么情况,我也不敢断定,我只能很肯定的说,后续情节一定会越来越精彩,越来越好看。

    7。通过这本书,你希望传达给读者怎样的信息?

    a:希望读者书友们在愉快的享受这个我创作的故事的同时,能够对人生,对世事有一定的感悟思考。

    8。一般你每天花在写作上的时间有多少?

    a:我的写作时间很有限,早上八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快的话七点能够到住处,先洗洗,再做饭吃,就八点多了,有时候说不定还要加班,把白天没做完的事情做完,然后的时间就用来写作了,所以每天的时间真的排的很满,很辛苦。

    9。除了写作外,现实生活中你一般都喜欢看些什么书或者影视作品呢?有没有让你觉得对创作特别有帮助的爱好?

    a:我喜欢的书以及影视作品很多很杂呀,古今中外喜欢的太多了!个人觉得萧鼎的诛仙以及王家卫的电影对我创作影响比较大,我喜欢比较唯美的东西。

    10。要决定动笔写一本书很容易,但坚持写下去就难了。不妨和大家分享一下你坚持创作的背后,都有哪些“自我鼓励”?

    a:比如有时候确实很灰心,就会去多看看成功的大神们的访谈之类的,然后因为也渴望成功,就会生出无穷的力量和勇气。我觉得写书能不能坚持下去,最重要的还是看作者的心态,能否把持平衡,更不要太计较得失。

    11。非常感谢无私的分享。现在最想对关注过你作品的读者说些什么?

    a:我希望关注支持我的书友们能继续关注支持我。可能我的更新确实不够给力,但我依旧奢望能够靠不一样的文字,靠不一样的故事混生活。如果有一天文字能够保证我的基本生活了,我的更新会很给力的。

第一章 一个已死之人曾用过的名字

    第一章【一个已死之人曾用过的名字】

    我现在已经是须发斑白,快年过半百的岁数了。这年纪,离古稀还远的很,但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糟老头子而已。

    我能活到现在,靠的是运气。当然,运气本身,有时候就是一个虚无缥缈,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要说完全靠的是运气这样一个东西,骗骗人还可以,在我自己,我知道,我靠的还有一分自己的机警。一个人若不机警,你就最好不要去太多是非之地,因为你很有可能死于非命。

    要是每一天都是一次新生的开始,那么还活着,你就该庆幸。这是我的人生经验。

    活着,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我时常这样感叹。

    我跟很多人说,我是一个有着很多不寻常故事的人,他们不信。说,你还太年轻。我也不知道,跟你说这话,你信不信。

    反正我现在要跟你说的,也就是一些我的人生经验,或者说是人生经历。

    信不信,由你。

    这些往事千头万绪,要细说,还得从我的祖母说起。至于我祖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谁知道呢?

    不过,据说我祖上是个世家,出过形形色色的各类了不起的人,解放前还是这方圆数十里,声名赫赫的大地主,只是这些说法都已经无处考证了。我祖父又死的早,我刚出不久他就死了,我基本上算是没有见过他的面,而我的祖母又是中途改嫁给我祖父的,对我祖上知晓的也并不多,到我这也就只能从她嘴里听些传闻罢了。

    我祖母在嫁给我祖父前,就嫁过一次人,据说夫家也是个大户人家,只是嫁过去没两年,丈夫便肺痨久疾之下,死了。夫家本是想借婚事冲喜,死了儿子之后,便把所有的怨气撒在了我祖母身上,认为娶了她,就是晦气!

    我祖母当时才二十出头,虽嫁了人,实际上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这在当时要是没人要,又加上夫家嫌弃,是要守一辈子活寡,抬不起头做人的,一辈子也就毁在了这些陈规礼节上。这要是搁到现在,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事情。

    幸好又过了两年,就全国解了放,后来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我祖父,祖父当时正好死了前妻,身边带着两个儿子,是我的大伯和二伯。尽管祖父年纪比我祖母大了十来岁,又带着两个毛头小子,但是,看我祖父人长得精壮又踏实,再加上那会正是解放初,我祖父又是大队长,人是远近闻名的正直。最重要的是,他肯要我的祖母。

    于是我祖母的夫家和娘家,还有我的祖父祖母,都皆大欢喜。

    就这样,我祖父娶了我祖母。

    我祖母在第二年就给我祖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也就是我的父亲。

    我父亲在十八岁的时候有娶了我母亲,于是就有了我,名字是祖父定的,取名叫高翔,说是希望我展翅高翔的意思。

    不过我听我的母亲说,为取这个名字,我父亲甚至不惜和我当时已经病重的祖父大打出手,因为这是一个死人用过的名字,准确的说,是我死去的一个伯父的名字。这也是我父亲跟祖父大打出手的原因。

    我一直不明白,祖父为什么要把一个已死之人的名字取给我,而且还是家族内死去的一个人的名字。甚至是我的父亲,在当时也不明白。但是祖父为人极为固执,最终我父亲拗不过他,我这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次争执,加速了我祖父的死亡。他在我出生后一个月就死了。

    我知道这件事情时,还是在陪我祖母一起去家族的坟地,给老祖宗们上坟祈福的时候。那时候我才五岁,刚刚开始懂事,也刚刚开始识字。

    我记得那天,天将黄昏,阴沉沉的冷,祖母带着我来到了一块坟地,那是我家族祖辈的坟冢所在。打我记事起,祖母就常带着我来到这里祭拜。

    那地方,在一块小山坳里,据说是祖上看重的风水宝地,能保我家族出大人物。

    山坳两侧都是石坡,坡上也不长其他植物,就只长些茶叶和枯瘦的竹子。

    就只那山坳里有土,其间长有参天的大树,于是被祖上选来,做坟冢之地,说是这宝地叫做帝王椅,有帝王将相之气。

    只是这地方因为地势低洼,加之我们那里天气多阴雨,这地方绝大多数的时候,其实是在充当着排水沟的角色,哪里看得出来什么帝王将相之气,倒是大树遮了日头,长年累月下去,这地方总透出浓浓的阴寒之气。

    坟头上喜阴的野草,长的很快,总是叫你拔都拔不赢,加上湿气太重,石头也风化的快,所以残破不堪的墓碑上总是摞着厚厚的青苔,走在坟冢中间,到叫人觉得阴森恐怖的很,哪怕是大白天,也会隐隐透着一丝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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