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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异能者-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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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生子、干农活,就这样平平凡凡过一辈子。

  十九岁的那天,我正在缝衣服,感觉自己的胳膊很痒,抓了一下后继续缝,也没有在意。但是自那之后,身上痒的地方越来越多,由于农村劳动力比较重,我也没在意。

  之后,我身上开始慢慢地长出一些小小的肉芽,去医院诊断为良性肿瘤,我没有在意,用剪刀把那些肉芽减掉。后来那些肉芽逐渐长到了黄豆粒那么大,成了疮。二十岁,我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光棍,可是就连这个饥渴的男人看到我身上长的东西后都不愿跟我同房。

  最后好说歹说,几乎是我强迫着他,我们才要了一个孩子。自此我们再无夫妻之实。由于受到我恐怖面貌的影响,孩子5岁的时候,就开始自卑、不理我。这让我的心像刀扎一样痛。

  再后来,我开始觉得手脚发胀,起初没在意,后来有一次我晕倒在田里,回来后手脚就开始疯狂地长出树枝一样的肉芽,去医院看说是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也叫“树人病”,科学的说是由于皮肤的细胞核被破坏的结果,这病治不好。

  原来这种肉芽叫疣。自此,我的四肢开始一天天地变形、扭曲,许许多多的肉芽从里面长出来,互相缠绕着,像树根那样令人作呕。之前由于我身上的疮,就没人愿意理我,但自从我变成树人之后,村里人都说我被树妖缠身才得了这个病,人人对我敬而远之,包括我的孩子。我无法跟正常人一样的抓、握,甚至连走路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我吃饭、穿衣、排便都需要有人照料。由于体型庞大、营养供应不良,我经常晕倒,后期直接长期昏迷住在了医院,

  我是一棵昂贵的兰花,不同的是,兰花可以卖钱,而我不仅要耗费家人的精力,还需要一笔不小的医疗费,这使我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终于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丈夫停止了对我的用药。我不怪他,其实家里已经债台高筑,他能做到这部已经很不容易。

  在护士拔掉我身上管子的那一刻,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享年32岁。

  我的魂魄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在医院的周围游荡着。可悲的是,即使我变成了魂魄,手上还是有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树根一样的东西。

  在我死后的第七天,两个阴差向我走来,但当他们的钩子勾住我手臂的时候,我手上的“树枝”居然立刻将他们缠住,他们的精气立刻被我吸得魂飞魄散。自此,我成了游荡在人世间的一个孤魂,守候在儿子的身边。

  原来即使我变成鬼,也没有人肯理我。

  我孤独地在这世上游荡着,直到有一天一个人带着一个手指甲很长的魂魄向我走来。那个手指甲,一看就锋利无比。

  那个人看着我说,他看上了我的能力,愿不愿意跟他签订一个契约,这个契约到期后就帮我超度。

  我说,你最好不要靠近我,会被我的手臂伤得魂飞魄散。

  那个人笑了,冲着身边长指甲的小个子一努嘴,他便张牙舞爪地向我飞过来。

  如果有一个人能抑制我的能力,那我就答应跟他。但是面前的这个小个子……呵呵,又一个不懂事前来送死的。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看到手臂上的树枝疯狂地向他扎去,那个小个子指甲一挥,将树枝全部斩断,自身没受半点伤。这是第一个能在我的能力之下活下来的人。

  “我打赢你了,跟我签订契约吧!”那个人将左手的食指向我伸过来,叫我咬住,“咬住他,你的觉魂就被我封印在食指里,我答应你,两年之后,就帮你超度。”

  我毫不犹豫地咬住了他的食指,觉魂瞬间顺着食指上的经脉流向了他的魂魄里。从此,我开始了自己的修炼生涯。跟我一起修炼的人,名字叫啊兽。

  经过啊兽的指点,我已可以自由操纵树枝的生长,不再像之前那样自然生长。

  但啊兽告诉我,如果我用这个本事滥杀无辜,就立即让我魂飞魄散。

  
 第二十七章  狼人魂魄 '本章字数:1519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3 14:30:27。0'
  第二十七章 狼人魂魄

  我的魂魄是一个狼崽子,却在六道轮回的时候误入了人道。

  我诞生的那一刻,接生婆“啊”地叫了一声便跑开了。妈妈看到我的样子之后也哭得昏了过去。

  生下的那不是人,而是一团长着黑色毛发的线球。

  我长大后,就成了一个浑身长着长毛的纺锤形怪物,全身毛发覆盖率达到98%,就连眼睑里都长着毛。自我记事起,每天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刮毛——嘴唇里的毛、眼睑里的毛,不然这些毛就会把我扎死。

  小时候,我的脸由于毛发过浓而被人称为“狼人”、“狼孩”。我的本质于外表相反,我软弱、善良,第一天上学就被小朋友揪得哭着回来,从此再没有上过学。

  刮胡刀是我唯一的朋友,每天早晨醒来,我都要仔细地把全身的毛都刮一遍,但粗大的毛孔还是让人们对我望而生畏。我形单影只、孤苦无依、不敢出门,唯一能做的,就是成天呆在家里看电视。

  18岁,我知道不能一辈子只依靠父母,我要亲手为这个家做点什么。但我一无学历,二我的样子不能出去打工。在电视上,我看到一些侏儒在表演,于是我想,我也可以在马戏团打工。

  很顺利地,马戏团里的老板让我留了下来,专门演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从此我跟着这个马戏团,开始了自己颠沛流浪的生活,但我很开心,至少我知道自己不再是无用分子,我也可以挣钱养活自己的家人,而且薪水还不少。

  只是每次我一出场,所有的小孩都大声喊:“看,长毛大猩猩!”接着便是一场哄笑。

  我是人,不是猩猩!

  为了生存我忍受人们的讥笑嘲讽,每次演戏回来,我都会躺在床上默默流泪。虽然我的到来为这个团增加了不少收入,但马戏团里没人喜欢我,他们宁愿跟一个侏儒在一起玩耍,都不喜欢跟我这个长着长毛的家伙在一起。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我身上有一股味,一股毛发的骚臭。我只能和动物们玩耍。

  可是即使这样,饲养员每次看见都严厉地呵斥我,甚至用皮鞭赶我走,他们说我身上的病会传染给动物,最后的交流渠道都被他们无情地封杀,我愈发孤苦无靠,心中的积郁越来越多,终于爆发了。

  有一次我们团去L市表演,演出结束之后,由于笼子没关牢把老虎放了出来,全团上下都乱成了一锅粥,找动物的找动物,躲藏的躲藏。我由于平日里与老虎交流的多,知道老虎的习性就把老虎抓住领进了笼子。没想到驯兽员不仅不承认自己的过失,还一鞭子打在我的胳膊上,说是我把老虎引出来的。

  这一鞭子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所有的委屈、愤懑在此刻全部爆发,我大脑一片空白,冲上去冲着他的脖子狂咬一气,我感到嘴里一阵血腥,但我还是咬着,直到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或许我天生就是个狼崽子吧,遇到事情我的本能反应居然是咬人的脖子。

  最后我被抓起来判了死刑,随着一声枪响,我的魂魄飞出了躯体。我看到了自己的魂魄——全身都长着怪怪的长毛。

  由于是横死,所以当阴差要勾我入地狱的时候,我情急,居然将身上的毛发长得很长,他们的钩子触不到我的魂魄,自然也就无计可施。自此我留在了这个世界上成了一名冤魂,身上带着很重的戾气,成了L市的一方霸主。我用身上的戾气让马戏团的人死于一场车祸,全部不剩。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人看到一个人带着两个魂魄向我走过来,那两个魂魄一个手臂上长着乱七八糟的树枝一样的东西,一个指甲像手刺一般长。

  那个人介绍自己叫啊兽,他说我戾气太重,不跟他签约的话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我说,那你先打赢我再说。

  战斗开始了。

  一个魂魄首先把自己的胳膊伸长,用上面的树枝缠住我,另一个魂魄直接把指甲伸进我的毛发,我的毛发长多长,他的指甲就长多长,直到快要刺进我的心脏为止。

  终于我妥协了,啊兽伸出他的左手中指,让我咬住。我咬住后,觉魂被封印在他的中指里,从此开始了与他漫长的修行过程。

  我身上的毛可以长成厚厚的一团把身体包裹,抵挡大部分的伤害,我生前的缺点却在死后却变成了自己的特异功能。

  
 第二十八章 蓝色魂魄 '本章字数:1077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3 15:33:21。0'
  第二十八章 蓝色魂魄

  我有着天空一样高贵的颜色,只是,这是一种病。

  血液的颜色是由血细胞蛋白中含有的物质元素所决定的。使血液变蓝的叫血蓝蛋白,因为里面含有铜元素;使血液变绿的叫血绿蛋白,因为里面含有钒元素。

  我的皮肤之所以是蓝色,是因为我的血液中缺乏铁元素而铜元素过多。这是一种家族遗传病,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和姐姐都是这种颜色。我们家族是独立于世界三大肤色之外的另一个种族,为此,我们饱受歧视和排挤,只能躲在一个小山包上。

  在我们白皙的皮肤中透漏出一种淡淡的蓝色,传到我这一代,蓝色愈发地明显,我站在那里,就像刚出窑的工艺品一样通体泛蓝。我贫瘠的血液因缺少一种酶而变成褐色,表现在皮肤上就成了蓝色。蓝色越重,血红蛋白就越少,能吸进身体的氧气分子就越少,换句话说就是呼吸越困难。

  我们的家族或多或少都有呼吸困难的症状,但我是最严重的一个,我生活中唯一做的事情就是躺在床上大口地呼吸,甚至连吃饭都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因为呼吸太急促所以随时有噎死的可能。

  因为没力气吃饭所以我严重地营养不良,没有力气。越没有力气就越呼吸困难,直到这个恶性循环吞噬掉我最后一口气。我望着天空,多么想变成它的一部分,这样我就可以不用天天躺在床上受罪。

  死后我的魂魄离开了身体,原来我的魂魄真的拥有天空一样的颜色,只是生前人们都当做一种病。我通体透蓝,看上去就像一块蓝色的水晶。

  我奇异地发现了另一件事情:我魂魄外表的那层蓝皮可以轻易地被剥下来,套在另外一个魂魄的上面,让那个魂魄窒息而死。我觉得这个游戏很好玩,所以我每天都把那层蓝色的表皮剥下来,套住一个个鬼魂,看到他们尖叫的样子,我觉得很好玩。但有一天,我套住了一个浑身长毛的魂魄,它却没有死。

  那个浑身长毛的魂魄身边有一个人,看样子他是它的操控者。他把那个长毛魂魄封印了起来,连带着我的蓝色皮肤。他对我说要我跟他签订契约,不然那层蓝色的皮肤就归他。

  我想没有蓝皮肤多不好玩,于是就答应了他。他把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伸到我面前让我咬住,我咬住后,觉得觉魂瞬间被他的经络吸走,我的身体又恢复了以前的蓝色,高贵的一如我们家族的血统。

  那个人叫啊兽,他说跟他修炼可以让我变成天空的一部分。这是我的梦想。

  从此我开始了修道士一般的生活,日夜与他一起练习气功。我可以抱住另一个魂魄的同时能够褪下自己那层蓝色的皮肤,把另一个魂魄包裹在那层蓝皮下面。我曾经拿一个小猫的魂魄练过,猫被那层蓝色的皮肤包着,就像掉进了一个圆形的水牢。等那猫的魂魄快要窒息的时候我才放出来。

  但是当那只小猫快要死的时候啊兽制止了我,他说跟他修炼的准则就是不能杀掉活物的魂魄,不然会让我魂飞魄散。

  
 番外篇之二 天才数学家 '本章字数:2222 最新更新时间:2013…11…03 18:35:15。0'
  番外篇之二 天才数学家

  我治疗过一个精神分裂症病人,这个病人就是开篇说过的那个可以心算八位数乘法的人。他的名字叫冯希斌,但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冯。诺依曼。

  冯希斌人如其名,是我们院一位比较稀奇的病人。此人一米六八,身子骨瘦弱,带着一副厚厚的酒瓶底黑眼镜,虽年近三十,但俨然一副老学究院士的风范。

  冯希斌这个病人之所以特殊,倒不是因为他可以心算八位数的乘法,而是他平时的样子又呆又傻,透过厚厚的眼镜看到的只有一双无神的眼睛。冯希斌长到6岁的时候,还不会像同龄人一样拿笔写字,经反复测验,智商只有80——黄种人平均智商100,80是区分智障和正常人的分界线。

  冯希斌差点因为这个进了残疾人学校,但由于不低于80,像普通人一样上了学。在学校里,他的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别人个个考98、100,但对冯希斌,能考个60分就是烧高香。老师也知道他的智商有问题,也就放任不管。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按照父母的打算,冯希斌会念到初中退学,然后出去打工,娶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妻子,平平安安地度过这一生。

  但就在中考模拟的最后一次考试上,冯希斌数学史无前例地考了满分,老师通过字迹对比查了整整一天才查到是他做的,因为卷子上名字写的是冯。诺依曼。

  冯。诺依曼是计算机的开山鼻祖。计算机经过60年共五代的升级改造,其基本原理构造依然是冯。诺依曼当初的构想为原型。

  此举轰动了全校师生。但令人失望的是,冯希斌中考数学仍然只考了20分——按照概率计算,做对四分之一选择题仍然可以有20分。

  最后,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的他住进了我们病院,一住就是5年。负责治疗他的老医生退休了,冯希斌就由我来负责治疗。

  “你叫什么名字?”第一次接触的时候,我走到他身边坐下,他瘦弱的像一根电线杆,让我有种害怕自己一吹气就把他吹跑了的感觉。

  “冯希斌。”他慢慢张开嘴,声音小得像在轻声耳语。

  我笑了笑:“不用紧张,这房间就咱们两个人,我们年纪相差不大。这样吧,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冯。诺依曼是谁?”

  “这个……初中的计算机课上好像学过,但是上课的时候我听不懂老师的讲课,索性偷偷地玩扫雷游戏。”

  “扫雷你能过几关?”

  “这个看运气,一般走不到十步就被炸死了。”

  “15乘以15等于多少?”

  冯希斌掰开手指头,比划了一会,迷茫地摇了摇头。

  第二次我再进去的时候,我看到冯希斌坐在板凳上,手在桌子上比划着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冯。诺依曼。”他抬起头,用余光扫了我一眼,那眼神分明在对我说,他很忙,没空理我。

  但我还是在他面前坐了下来,“你不是叫冯希斌吗?”

  “冯希斌只是这具躯壳,他已经死了,现在,由我代他保管着。”

  “你在桌子上比划什么?”

  “和你说了你也不懂。”

  我心中有些不快,“是你的主治,只要我不松口,你就别想从这里走出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你满腹的才华也要烂在这所医院里。”

  他想了一会,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我说:“好吧,我先给你上一课。计算机由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五部分组成。”

  “这个我知道,美国计算机学家冯。诺依曼的设计原型。”

  “对,这个是我设计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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