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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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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优秀的长子,又太优秀了。
想了想,老索尔与当时的鲁鲁修一样。对路德说出了如果发展太快,会导致男爵介意这件事情。
路德当时对鲁鲁修是说了一番很有野心的话,要做爵位实地贵族。
但是对于老爸,路德则是很低调,怕吓着老爸啊。所以路德笑嘻嘻的说道:“爸爸放心,我只是想让庞贝大一点,最好拥有一座小镇子,这就足够了。”
“你能这样想就好了。”
老索尔呼出了一口气道。随即,老索尔又问道:“怎么招募流浪骑士,建立一座镇子,你有计划吗?”
路德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笑着说道:“都在这里呢。”
顿了顿,路德又说道:“招募流浪骑士很简单,每个月给十个金币,有大把大把的初级骑士,可供选择。但我们需要的是忠诚,可靠的骑士。所以我们要从我们庞贝走出去,或者是六大家族走出去的骑士中寻找。”
这就是路德的想法。
要想成为实地大贵族,很简单。
财力。
武力。
现在咱是有财力,没有武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先招募可靠的骑士,构建起领地内的基本战力。
再招募卫兵。
而这个世界上是有许多流浪骑士,或者是为别人工作的骑士。都是没有领地的贵族后裔,以及平民骑士。
而一般的实地大贵族,比如说巴顿家。他们是与骑士家族拥有十分可靠关系的。
这些家族就包括庞贝家等,二三十位骑士封臣。
这是巴顿家的栋梁之臣,维系巴顿家统治的基石。
其次就是类似于波滋,霍华德,等受雇于巴顿家,但是这种受雇关系,通常都保持了好几代人。
这就保证了这些骑士的忠诚度。
庞贝家太小了,没有这样的底蕴。能够信任的,只有铁马一族。当代的骑士是麦哲伦,下一代骑士是修修亚。
而如果随便招募流浪骑士,没准会发生骑士们叛变,将主家给洗劫的情况。这种事情,还不是个例,很容易发生。
所以选择招募骑士,就需要谨慎。
按照目前庞贝家的情况,路德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个是庞贝家。
一个是铁马家。
一个是其他五个家族。
很简单的道理。
就像路德这一辈,他还有一个个弟弟,威廉,庞贝。那么老索尔有没有兄弟呢?好吧,路德知道老索尔没有兄弟,老索尔是独生子。
但是老索尔难道就没有一个伯父,或者叔父吗?那么伯父,叔父生下的儿子呢?
这些贵族后裔去哪里了?不是成为学者,就是成为了为别人工作的骑士。
铁马家,其他五个大家族也是一样。
总归是有一些族人散落在普鲁士王国的各处,成为为别人工作的骑士,或者干脆是流浪骑士。
将这些人招募起来,总比别的流浪骑士要可信任一些。
老索尔闻言用食指敲了敲书桌,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道:“你考虑的比较周全。我们庞贝家流落在外的不仅有骑士,还有别的一些学者。有的人在外边混的还可以,有的人则不如意。不管是混的好的,还是坏的。总归是寄人篱下,我身为庞贝家的首领,现在庞贝家有了财力,理应照顾这些族人。至于铁马家,还有其他五个家族,也有有才能的族人流落在外的。”
说到这里,老索尔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说道:“我的一位堂兄,叫做斯顿,庞贝。是一名颇有实力的中级骑士呢。”
“中级骑士?”路德眼睛一亮,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要知道,不是大贵族出身,却能成为中级骑士的,可都不是简单人物啊。
老索尔点了点头,随即又严肃道;“招募骑士之后呢?你打算怎么发展领地?”
“很简单,有了巴斯牛耕田,我们可以砍伐森林,这样就拥有了足够多的田地。我们依靠一些政策吸引自由民,比如说开垦的田地,属于自由民自己的。又比如说免掉第一年的税收。其次是农奴,花钱购买嘛。”
路德对于这个其实早就构思很久了,只是之前囊中羞涩,实在是不好意思提,现在当然是如同滔滔江水一样,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在这个类似于中世纪欧洲贵族构架的普鲁士王国,发展领地很简单嘛。先有人口,就可以了。
有了规模的一座镇子,哪怕是小镇子,就可以进行商业活动了。
而路德对老爸说的,只发展一个城镇,发育有个度,完全是骗老爸的。等有了一座镇子,一座城还远吗?
等有了一座城,有了足够的武力,有了更多的金币。
路德就得搞外交了,拿着钱去游说王都的贵族院,国王,各大宫廷贵族,弄个男爵当当先啊。
哈哈。
完美。
咱可是迟早要成为大贵族,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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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斯顿,庞贝
看着一脸的自信,神采飞扬的长子离开。老索尔转眼看了看妻子,问道:“这个儿子,比我有出息。”
索菲夫人笑着点了点头,眸子中有自豪。
“儿子可是很能干的。”
随即,索菲夫人起身说道:“我去招募工人,进行酒厂的扩大工作。”说到这里,索菲夫人又有些头疼。
“只是现在有了耕牛,农民们的种地热情很高。招募他们来酒厂酿酒,恐怕有点不好招募。”
“提高一下工人的工资吧。”老索尔笑着说道。
索菲夫人白了一眼老索尔,如果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随即,索菲夫人扭着细细的腰肢,出了书房去忙碌了。
老索尔注视着妻子离去的背影,眸光中有些沉醉。
都这么多年了,她的身材还是一样好。
老索尔心中暗道。很快老索尔就收敛心神,开始怎么考虑招募流浪骑士的事情了。
别的路,老索尔只要写信就好了。
比如说五大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以及铁马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总有在外边混的不如意,想要求一份稳定工作的人。
老索尔只要写信给这些家族领袖,找来麦哲伦,让他们自己找人就行了。
相信他们也很乐意帮助流落在外族人的。
但是庞贝家,老索尔必须得自己写信。
身为庞贝领主,庞贝家的领袖,老索尔对于自己的族人,还是很有感情的。
而要招募流落在外的族人,斯顿,庞贝则是重中之重。因为斯顿,庞贝不仅仅是一名中级骑士,还是一名佣兵。
这个世界是很混乱的。
就算是目前普鲁士王国还比较安定,但也有乱党作乱,偏僻的地方有山贼,盗贼盘踞,还有一些魔兽,以及食人族出没。
所以就催生了一个职业,佣兵。
佣兵的职责就是保护往来的商人,旅人,免受这些危险的侵害。甚至国王,或是领主,会招募一些大型佣兵团,制定剿灭一些山贼势力,魔兽,乃至于巨龙。
总而言之,佣兵是普鲁士王国,乃至于这个世界上重要的武力组成部分。
“亲爱的斯顿堂兄。”
老索尔在心里边打了一下草稿,然后拿起笔来,开始奋笔疾书。
…………
普鲁士王国,是大路上典型的人类骑士王国,位于大陆的南端。庞贝家的领地,更是普鲁士王国南端的南端。
而其实庞贝家族虽然说是最小的实地贵族,而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却又不是。
因为普鲁士王国的构成是这样的,国王是当之无愧的至高主宰,在整个普鲁士王国内,拥有一大片的领地,作为国王的自留地。
在这片自留地内,拥有许多的宫廷贵族为国王效命。而另外一部分的势力,则是国王的封臣,也就是那些爵位实地贵族。
类似于巴顿男爵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实地贵族。而庞贝家,其实只是封臣的封臣,是属于贵族中末流。
而这些实地爵位贵族,或者是宫廷贵族,爵位都是分作五等。
分别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但注意的一点是,虽然在官方的地位上,公爵比侯爵高,以此类推,子爵比男爵高。
但是在贵族圈子里,却不一定是。
而且侯爵并不是公爵手下,男爵也不是子爵的手下。不管是公爵,男爵,子爵,他们的手下只有一个,那就是与庞贝家一样地位的,实地骑士领主。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他们并没有从属关系,大家都是国王的封臣,平起平坐,只是爵位高低而已。
在贵族圈子里,一名血统高贵古老的伯爵,比一名蹿升出来不久没有底蕴的公爵要吃香。
一名拥有庞大势力的伯爵,甚至比不上一名古老男爵来的受欢迎。
这是一个血统,门第为上的规则。
就拿庞贝家所在的奥兰治行省来说,省内拥有二三十位爵位贵族,互相之间犬牙交错,都同属于国王的封臣。
爵位从公爵到男爵都有。
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却是一名伯爵。这个家族叫利比亚家族,首领是利比亚伯爵。
全称是奥兰治执政者,利比亚家族的领袖,伯爵,大骑士,利比亚阁下。
这个家族的血系,直系祖先是当年普鲁士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贵族,血统高贵无比。
相比于一些新出来的公爵,侯爵,明显受到贵族圈子的欢迎。尽管奥兰治拥有比利比亚家族更加庞大的势力,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每一代都是利比亚伯爵。
如果把奥兰治比作是部落联盟,或者是城邦组织,那么利比亚就是城邦内推举出来的首领。
而利比亚家族的大本营,黄金城,也是整个奥兰治最大的城市之一。它坐落在平原之上,北方是天然屏障,连绵数百里的大山脉。
扼守一条通往王国腹地的大商路,因此而繁荣。
整个奥兰治行省大的佣兵团,都有在这里设置总部,或者分部。其中,剑齿虎佣兵团的总部就设置在黄金城。
而庞贝家的旁系族人,斯顿,庞贝就是剑齿虎佣兵团其下的中级骑士,一名战斗能力非常强悍的骑士。
剑齿虎佣兵团除了总部在黄金城之外,在城外还有一座大型营地。一个准军事组织的佣兵团,在黄金城外拥有一座大型营地。
剑齿虎佣兵团,可是提供给了利比亚家族一笔非常庞大的代价。
而且如果黄金城遇到什么事情,剑齿虎佣兵团还有义务帮助黄金城进行防御。
比如说如果那一天黄金城上出现了一头盘旋的巨龙,那么剑齿虎佣兵团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此刻,庞贝家的骑士,斯顿,庞贝正坐在一座帐篷内,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一只腿放在地上,另一只腿放在前方的桌子上。
头上戴了一顶普鲁士风格的黑色圆帽子,很悠闲的样子。
因为帽子遮挡,看不清楚他的容颜,但是从体格上判断,他是一位健壮而高大的男子。
“爸爸,有你的信。”一名小萝莉从外跑了进来,兴冲冲的挥舞着一张信封。
她生的极为可爱,肤色雪白雪白的,仿佛是真正的雪一样白。眼睛大大的,水灵灵的。
穿着一身粉色的连衣裙,仿佛是画中走出的小萝莉。
“谁会给我寄信?”斯顿,庞贝拿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一张中年男子的脸颊,这张脸不怎么英俊,但是有冷硬的线条,看着十分硬汉。
只是他的脸上挂着不着调的笑容,破坏了这份硬汉感觉。
斯顿,庞贝耸了耸肩,一把抱过自己的女儿,在女儿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惹得小萝莉扭着身子不依。
“胡子扎人,扎人。”
小萝莉挣扎着下来,一溜烟跑了。
“哈哈哈。”斯顿,庞贝哈哈大笑,看着女儿跑掉的身影,一双眼眸中闪过深深的疼爱。
他的父亲是老索尔的叔父,因为是弟弟,所以没有继承庞贝领。只能做一个贵族后裔,在外边讨生活。
尽管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但是佣兵的生活还是朝不保夕。
他本有一位妻子,但病死了,留下了这位女儿。对于生活,斯顿没有什么憧憬的地方了,他唯一还在乎的人,就是他的女儿。
斯顿坐会了椅子上,打开了信件阅读了起来。
“亲爱的斯顿堂兄……。”
斯顿,庞贝眼睛一眯。
“是老索尔那个家伙。”
第四十二章 十二位骑士
很快这封信看完了,斯顿庞贝把信放下。一只腿也从桌子上下来,放在了地上,双手交叉在一起放在桌子上,脸上露出了正经的表情。
虽然表情正经,稍稍带着点严肃,但是斯顿,庞贝眼睛中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老索尔这个家伙拥有骑士天赋,可怕的战斗直觉。是庞贝家历代以来,最上层的优秀骑士之一。但总归来说是全身都是肌肉,没想到他的儿子倒是很有政治经济头脑,是不折不扣的领主型人才。”
虽然斯顿,庞贝,与索尔,庞贝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比较远,尽管他随着老爸离开领地之后,很少回去庞贝。
他虽然与老索尔之间有一定的交往,但是说是有多亲密却是骗人的。
但尽管如此,他的姓氏也是庞贝。身为庞贝家族的人,尽管与领主之位无缘,但是看到庞贝家族能够强盛。
斯顿,庞贝也是感觉到无比高兴的。
如果用形容的话,庞贝主家就是大树的枝干,而他们则是大树的树叶。因为有庞贝主家,他们的身份也是贵族,拥有庞贝姓氏。
庞贝家越有势力,声望,他们在外便也能享受到一定好处。相反,如果庞贝家衰弱了,甚至被灭了。
他们就成了没有养分的树叶,迟早要枯黄的。
很快,斯顿,庞贝就决定要回去庞贝了。
有很多考虑。
书信中,老索尔给了他身为中级骑士的待遇,每个月一百金币。这一份工资,虽然比他做佣兵要少。
毕竟佣兵是刀口上舔血的职业,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
但是在护卫领土这份工作上,中级骑士每个月一百金币,是不折不扣的偏高的工资了。
老索尔没亏待他。
第二点是庞贝这个姓氏的召唤。
第三点就是他现在年纪比较大了,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
想到自家的小萝莉,斯顿,庞贝充满了冷硬线条的脸上,却慢是柔和之色。
佣兵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了,还是回去庞贝,把女儿安安全全养大,再看着女儿嫁人来的安稳幸福。
斯顿,庞贝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做了决定之后,立刻出了帐篷,找到了驻扎在这里的,剑齿虎佣兵团的副团长,一名拥有高级骑士实力的强横骑士,办理了离职手续。
过程有一点不顺利,不过不是双方起了冲突。而是因为对方极力挽留,并承诺给斯顿,庞贝更加合理的工资。
像斯顿,庞贝这种强横的中级骑士,可是各方面都需要拉拢的战力。
但是斯顿庞贝还是走了,抱着女儿,骑上战马,带着自己的家当,还有多年储蓄的一点金币,踏上了返回庞贝的旅程。
“庞贝的骑士,终将返回庞贝。”
斯顿,庞贝骑在马上,响起了已经故去的父亲的话,在父亲死前,父亲的命令是回去庞贝安葬。
所以他的父亲安葬在庞贝的家族墓地之中,而现在他也将返回庞贝。
只是不一样的是,他要为庞贝效力。
而与斯顿,庞贝一样,拥有庞贝姓氏的男子,拖家带口返回庞贝的人,还有许多。
庞贝家虽然小,但还是有一些底蕴的。
………………
在普鲁士王国,贵族是作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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