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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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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灿灿的,仿佛黄金粒。
    不用等麦粒清理出来,经验丰富的农民们,凭借着自己的眼睛,手就可以知道,今年的粮食丰收,比一般丰收年要多了三成到四成左右。
    三成到四成啊。
    这绝对是恐怖的数字。
    本来庞贝的气氛比较平和宽松,庞贝骑士从来不苛责自由民,不收取重税,只是按照产出,收取公平的税收而已。
    交这份税收,自由民们也是乐意的。
    毕竟他们供养庞贝家世代,而庞贝家负责保护他们,很公平。
    在这样的情况下,庞贝领内的自由民们生活都是很滋润的,富贵谈不上,但绝对算得上是安居乐业。
    而今年的收成比往年多了三成,那明年是不是可以多吃点荤腥,为自家的妻子,孩子多添加一件新衣服?
    再说了,因为耕牛与犁的作用,他们计划将自己家的农田扩充至少二倍,那么后年的收成,将有是今年的一倍多。
    这一年又一年,一年比一年好。
    虽然以前也是安居乐业,但是谁不希望生活更好?所以农民们都很快活,尽管挥汗如雨,但是乐在心中。
    庞贝第七屯。
    庞贝一到九屯,加上铁马屯,组成了庞贝自由民的一个最小的单位。第七屯的人口不多,一百三十几个人,十八户。
    这里的人口指成年人,小孩不算。
    屯内除了一个木匠之外,世代都是以务农为生。就算是那名木匠,在农忙的时候,也会帮家里边打理农田。
    这就是庞贝领内一直延续的传统,农业占据着绝对主力的位置。
    阿斯玛。
    是一个中年农民,拥有着在庞贝领非常普通的身材,高大壮硕,常年从事农业活动,让他壮的像一头牛。
    肤色黝黑,跟黑炭只差了一点点而已。
    因为阿斯玛是家里边的长子,所以他与父母一起住,父母年纪大了,干活有些力不从心,所以家里边农田的担子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不过幸好阿斯玛娶了一位能干的妻子,回家能做的一手好菜,在田上能做的一把娴熟的农活。
    而且他家还有三个儿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还小,两个儿子却已经是青少年了,也能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
    总而言之,很普通的一个庞贝农民,安居乐业的农民。
    阿斯玛以前觉得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有饱饭可以吃,有妻子,有儿女,还不满足吗?
    阿斯玛也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这么平淡了,与父母一样老去,看着儿女结婚,然后等儿子接过他手中的农田,他也像父母一样,开始半退休一样的生活。
    平淡,但却幸福。
    但是现在这平淡的生活忽然改变了,今年粮食大丰收,明年将会开发新的农田。
    太美好了。
    阿斯玛家中的农田,时间已经到达下午了,阿斯玛的父母干不动了,就提前罢工回家了。
    农田内,只有阿斯玛,还有妻子,以及三个儿女。
    还有一捆捆被捆好的麦子,一辆驴车。这些麦子将会拉回家中,先经过简单的加工,之后会送去小麦粉作坊,变成白色的麦粉。
    除了一部分留在家里边吃,一部分交税之后,大部会卖给庞贝家,然后庞贝家卖去凯越城。
    年年如此。
    不一样的是,今年的收成多了。
    阿斯玛仿佛是一个孩子一样笑着,不时的伸出粗糙的手掌,弯下腰抚摸着麦粒,一颗颗麦粒如此饱满,麦穗如此沉甸甸的。
    “去年也是丰收,但是今年的丰收比去年的要多,我感觉能多三四成,米尔你觉得呢?”
    阿斯玛开心的笑过之后,回过头问妻子道。
    米尔也是一名典型的庞贝农妇,身材粗壮,与美女仿佛是两种生物,但吃苦耐劳,是优秀的农妇。
    “我觉得也是三四成。”米尔也张嘴笑着。
    夫妻二人都十分高兴,他们的子女也都很高兴。
    这时候,一阵车轮声音响起。阿斯玛抬头看去,只见他的邻居阿姆正在赶着驴车,载满了麦子朝着家的方向而去。
    “嗨,阿斯玛。”
    阿姆停了下来,很高兴的打招呼道。
    “嗨,阿姆。”
    阿斯玛也是笑着打了一声招呼。
    “对了,晚上记得来我家,带上一些腊肉和香肠过来,我准备开一次酒会,庆祝一下今年的丰收。”
    阿姆对阿斯玛说道。
    阿斯玛楞了一下,随即很痛快的说道:“好。”
    阿斯玛比较爱喝酒,但是平常比较节制,因为家里边虽然可以,但并不是特别宽裕。
    但是他这一次很爽快答应了拿出腊肉,香肠。
    米尔平常也是一位精打细算的精明农妇,这会儿也没有啃声。
    因为今年是个大丰收啊,值得庆祝。
    不是吗?
    当晚。
    阿姆家中的院子里,来了全部第七屯的所有成年男子,满满的二三十人,让不大的院子很是拥挤。
    大家烤着自己家里边带来的香肠,吃着阿姆家做的菜,喝着酒。
    畅快歌唱着。
    “嘿,居然是庞贝酒,阿姆你这一次大出血了啊。”有的人喝了一口酒,就察觉到了异常,惊讶道。
    庞贝酒,这种酒对外销售很贵,足有一个金币一桶,但是对内销售,却是只有五个银币。
    但对于农民们来说,还是很贵。
    这一次腊肉,香肠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而酒是阿姆家准备的,这一次可以说是大出血了。
    “每个人只有一杯庞贝酒酒,多一滴都没有,其他都是麦酒,管饱。”阿姆耸了耸肩,显然不是真的要大出血。
    “嘿,大伙儿。为了我们的庞贝,为了我们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路德骑士干一杯。”
    阿姆忽然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大吼道。
    “为了路德骑士。”
    “伟大的路德骑士。”
    男子们齐齐举起了酒杯,热烈的响应着。
    路德,庞贝。
    下一代的庞贝骑士。
    在庞贝领的威望,与日俱增。
    就像是那位骑士说的一样。
    “路德骑士,您的威望伴随着您的仁慈,与日俱增。”
    嗨,庞贝。

第五十八章 建城
    伴随着这次的秋收,路德,庞贝的威望,再一次上升了。豪不客气的说,现在路德的威望,在领地内已经超过了父亲这一代的庞贝骑士,老索尔。
    甚至于,路德的威望要超过历代的庞贝骑士。
    历代的庞贝骑士之中,也有优秀的骑士,但都是具备相当强悍战斗力的骑士,相反领主型骑士非常的少。
    不然庞贝家族也不至于数百年的时间内,都是这个鸟样子。
    那些拥有强横战斗力的庞贝骑士,当然也会被人传唱,但是对于领民来说,虽然浪漫,但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但是路德就不一样了,他生生的提升了庞贝领内的自由民们的生活质量。
    并且,路德还在消灭另外一种阶层,奴隶阶层。
    当然那些被鞭子控制,行尸走肉,仿佛是牲畜一样的奴隶们,目前是感觉不到路德,庞贝的友善的。
    都是麻木的家伙们。
    因为被控制的太久了,但是这些农奴们的孩子,下一代的青少年,孩子们,在长大之后,就会感觉到路德庞贝的友善,并且会由衷的感激。
    当然这必须加以引导,这也是路德未来的工作之一,作为一名合格的领主,路德必须要凝聚人心。
    而凝聚人心的核心就是两个字,仁慈。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总而言之,路德的领主之路还非常的漫长,尤其是要立志要成为大贵族的路。
    领地内,到处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不仅是第七号屯,第一号到第九号屯,加上铁马屯十个屯。
    像阿斯玛这样的人不计其数,到处都陷入了狂欢之中。每个屯在努力的收割粮食的同时,晚上选择举行宴会。
    尽管菜品不丰富,最珍贵的也就是香肠,腊肉,还有庞贝酒,但是也让民众们无比的开心,无比的沉醉。
    而在收割了小麦之后,在经过粗加工之后,运送进入了领地内的小麦粉加工厂,最终变成了白花花的小麦粉。
    这些小麦粉被农民们分作了三个部分,一部分交税,一部分自己吃用,吃不掉的卖给领主换取钱币,最终变成各种各样的生活物资。
    而收购来的小麦粉,庞贝家会运去凯越城贩卖,也赚取了一部分钱币。
    这也是庞贝家以前的重要收入之一,并且在领地扩张,增加农田面积之后,仍然会是重要的收入之一。
    收购麦粉,独家经营的铁匠铺,杂货铺,庞贝家以前绞尽脑汁的创造收入,维持家族的生存,结果还是十分坎坷,直到老索尔迎娶了索菲夫人之后,情况才稍稍有所好转。
    而路德的庞贝酒,以及农业改造计划,则带来了重大变革。
    庞贝家的日子,现在好太多了。
    秋天的大丰收的喜悦气氛仍然在持续,这种气氛或许会延续到明年的春天,乃明年一整年。
    可以想象自由民们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中,有钱喝酒了,有钱消费了,领地内的经济水平将会上升。
    这是民众们的事情,幸福的事情。
    而作为领主的路德,庞贝骑士,则从今年秋收的喜悦之中,收起了心情,开始展望未来了。
    按照计划,路德开始了建造城池。
    城池建造计划,已经酝酿了数个月,连城墙的位置都已经标记过了,只等从凯越城购买石头,招募工匠,进行建造了。
    但仍然还是有些事情需要整理一下,所以庞贝市市政厅内,举行了一次会议。
    位置是庞贝市市政厅内的会议室内,负责主持会议的是庞贝市长鲁鲁修,出席会议的有庞贝市的官员们,大多都是与骑士一起招募的学者们。
    另外,作为领地以前的税务官,乔修老师也出席了会议。
    老索尔没来,路德作为下一代庞贝骑士,负责旁听。
    经过几个月的锻炼,鲁鲁修显得越发的干练了,他甚至留起了胡子,就像是欧洲曾经流行过的大两撇胡。
    年纪轻轻留着这样老式的胡子,在路德看来很搞笑。但是鲁鲁修自我感觉挺好的,十分带劲,路德就不好直说了。
    不好意思啊。
    不管怎么样,鲁鲁修在市长的位置上一座,显示出了很强大的气场。
    “经过计算之后,与去年的产出做对比。今年秋收的粮食,比去年的粮食多出了三成五。按照以往的惯例,农民手中的多余粮食由家族进行收购,然后去凯越城贩卖。但是因为今年的招募人口计划,需要大量的粮食储备,所以这批粮食就不卖了,在城内建立粮仓,作为储备用。”
    “而按照计划,我们的城池是呈圆形的,有四座城门,城门的区域设置军事区域,有卫兵,骑士镇守,这样一来粮仓可以建造在军事区域内,既能直接提供给军队,也有防卫粮仓的力量。”
    “对于农奴们的迁徙计划,也将展开。”
    “另外……。”
    由鲁鲁修提出的各种细节问题,并且一一做了规划,最终,鲁鲁修问路德道:“路德骑士,这就是接下来的建造城池的计划了,您有什么补充的吗?”
    私下里,鲁鲁修路德路德的叫,但在正式场合,鲁鲁修一直尊重路德,叫路德骑士。
    “在场的先生们都十分优秀,我信任你们。”路德开场白就是这个,而效果很好。
    不仅是市政厅的官员们,连鲁鲁修都稍稍挺了挺胸膛,觉得十分受用。开场白之后,路德又说道:“别的没什么好补充的,就一点。按照平常家族对待原先家族农奴,给予的基本生存物资之外,我想多给他们一些物资,补充他们的营养,增加他们的干劲。你们商量一下,列出来。”
    对于路德的补充,官员们并不意外。
    路德,庞贝。
    这位领主大人,是公认的仁慈的代领主。
    甚至于,自由民们给路德起了一个外号。
    就像是残暴的帕克侯爵获得的外号“刽子手”一样,很具有这个世界的风格。
    叫“仁慈者”。
    为什么不叫仁慈领主,仁慈骑士。
    而叫仁慈者,在路德看来这是很奇怪的外号。
    但既然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外号是好字眼,再说路德也不好意思下令更改,所以就确定了下来。
    仁慈者。
    路德,庞贝。
    会议很快结束,城池建造已经不再是计划,而是开始执行的任务,庞贝家又迈开了重要的一步。
    建城。

第五十九章 回归者
    庞贝市,有了新的变化。
    在不久之前,庞贝还是一个乡下小领土。
    当然现在也还是乡下。不过那个时候的庞贝,可真是惨的要命。领地内像样的建筑物只有一个,庞贝城堡。
    除了城堡,就是成片的农田,一切的一切充满了乡土气息。
    虽然大片农田提供了开阔的视野,看着让人舒服。如果在大城市里边住久了,在充满了乡土气息的乡下住一住似乎也不错。
    但如果在乡下住久了,那当然也会厌恶这景色,生活。
    虽然城市有很多不好,但很多人还是愿意住在城市啊。
    以前的庞贝是乡下农村,现在是乡下城镇了。只见以庞贝城堡为中心,展开了城墙的建造。
    工人,石料是几天前从凯越城购买来的,因为要建造一座城池,所需的石料巨大,所以分批购买。
    帮忙建造的除了工人之外,还有招募领地内的农民们,经过秋收之后,农民们无所事事,正好招募过来一起建造城墙。
    也不用给工钱,给中午,下午两餐就好了。
    因为路德的“仁慈者”的声望,农民们都很乐意为路德效劳。
    城墙的建造当然是缓慢的,毕竟工程量很大。目前已经建造了十天时间,但是城墙还没完成五分之一。
    与城墙一起建造的还有道路。
    庞贝城是一座新建造的城池,所以可以提前做好规划,在市长鲁鲁修的策划下,庞贝城将以庞贝城堡为中心,城堡前方将会是一座广场建筑,在广场上还会树立一座雕塑,雕塑目前还没设计好。
    这座广场将会提供给居民们休闲,散步。
    四周将是一片居民区,居民区已经规划好了,已经耸立着数十座房屋,这些房屋提供给了目前效力给庞贝家的骑士,学者用。
    当然居民区不会只这么大,因为按照设计,这座城市将会提供给五千人口所需的住房,活动空间。
    居民区,将会遍布整座城池。
    只是围在庞贝城堡四周的居民区,只是高档小区而已。除此之外,城内还设置有四个军事区域。
    商业街,市政厅,集市,公共厕所,下水道等等一系列设施。
    这么大的规划当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所以目前只是建造城墙,还有城市内的主干道。
    工程至少会持续好几个月,并且有一些设施,甚至明年也未必完成的好。
    因为庞贝市计划是拥有五千常住人口的城池,目前城市人口很少,没有城市人口,光建造房子也没用,庞贝家也经不住这么大的消耗。
    所以随着城市人口慢慢增加,房子才会渐渐耸立起来。
    而如何吸引城市人口来到庞贝居住,这又是另外一个棘手的事情。
    暂时不管。
    目前的情况路德已经很满意了,招募了一万人口,加上原先的二千人口,庞贝已经有一万二千的农业人口了。
    只要庞贝城池正式落成,并且建立好基础设施,就应该有办法吸引城市人口。
    说起招募的一万人口,目前二十个据点已经建立好了十九个,还剩下一批农奴没有到达。
    这最后一批农奴,将会由斯顿,庞贝亲自率领,返回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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