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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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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莲衣手一挥,把“挽留”掷进了草丛中。
“可是,我还是要跟你们走!这是命令!”
公主说罢,一勒马就要跟上来。
说时迟,那时快,厉剑锋抱起绮年,飞身上马。他一打马,那马就如离弦之箭般奔了出去。
“公主,四海之内皆兄弟,后会有期!”
厉剑锋的声音远远地传来,飘散在夕阳中。莲衣大急,然而她自己带来的这匹良驹脚力极好,尽管载着两个人却也健步如飞。她要追已经追不上了
他们逃离了莲衣。
…… ……
绮年闭上眼睛;听到耳旁风声呼呼而过。过了好一会,她睁开眼睛,说:“你就这么狠心?”
“我怎么狠心了?”
厉剑锋仍旧紧紧搂着她,仿佛生怕她摔下马去。
“公主对你,可是有情有义呢。”
厉剑锋哈哈一笑:“如你所说,我们这些共同堕落的人,她和我们不同。我不能连累她。”
跑了一会,马力渐渐乏了,厉剑锋于是勒马在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绮年自己跳下马去,他就拉了马到河边去饮。
绮年看了看自己,头发已经乱了,一身男装被夜露打湿,背后还有点点血污——她已经看清楚,厉剑锋并没有受伤。刚才溅到她身上的,都是那些官兵的血。
厉剑锋身上的黑色颜料已经剥落了不少,他穿了草鞋,污泥草汁,沾了一腿。
装了细软的包袱,早就在被擒的时候搜走。
长剑也已经失去了。
他们现在,一无所有。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从小到大,绮年一点苦也没有吃过。在家里的时候自然是娇生惯养,后来入了贱籍,因为是接待官员的官妓,按照行里规例也是如千金小姐一般对待。为了保持细皮嫩肉的好皮相取悦客人,不近庖厨,不干粗活,不事家务。
所以,现在四顾荒郊野岭,她反而不知所措起来。
厉剑锋饮完了马,自己又就着河水泼了几把脸,洗去了脸上剩余的黑色颜料,又收拾了一下。这才说:“我在凤翔还有些朋友,我们先去那边看看吧。”
…… ……
长安,大理寺。
大理寺卿已经坐在议事厅中很久了,他面前的案上放着那两件莲衣从厉剑锋身上抢来的物件。
那位奉命捉拿厉剑锋的林大人和霍新宇也在。
“所以,因为十公主横加插手,钦犯逃走了?”
“是。”
“霍新宇,据我所知,你和厉剑锋是旧相识?”
大理寺卿毫不掩饰自己的怀疑。
霍新宇平静应对:“曾经有过数面之缘。”
“你应该是在场唯一可以和他一较高下的人吧?为什么不拦着他?”
“当时公主已经来到现场了,属下无法出手。”
谎言说将出来,却没有一丝犹豫。
也许,这算是当做昔日共同行乐,酒肉交情的,一点“感念”吧。霍新宇又说:“其实,十公主深受圣眷宠爱。有她这棵大树在,我们也都奈何不了厉剑锋。现在物证也有了,为何不顺水推舟,了了此案?”
林大人怒喝:“大胆妄言!你这不就是要大家徇私枉法吗?!”
然而,事实上是,安思远一死,坊间很多人拍手称快。
大理寺卿斟酌了一会,决定还是把目前的情况先说清楚。
“虽然霍新宇所说的,也有道理。但是安氏在突厥是著姓大族,平白无故地死去了一名族人,他们意见很大。安思远所在的部的族长已经发话了,活要见人,亲自手刃;死要见尸,鞭尸泄恨。”
“哼,生前不见他们交情这么好。安思远也是汉人出身,不过是当初韦后要加害他,他连夜投奔了突厥,借着突厥人的庇护才能继续在朝廷中立足。突厥人这次怕是要借题发挥吧?”
霍新宇忿忿不平地说,林大人连连打眼色给他,他也只是当做不见。
大理寺卿说:“无论如何,犯不着为了两个小小平头百姓,坏了我大唐和突厥双方的和气。霍新宇,这件事你就不用管了。明天回刑部去复命吧。”
他又转头对林大人说:“那么,这件事只好让‘他’出面来解决了。”
霍新宇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一股不祥预感突然浮上心头。刑部的案子了结了,可是大理寺卿并不像要罢休的样子。
“说起来,当日他也和厉剑锋有过一面之缘呢。”林大人一边说,一边提高了声音,“宋思年,对吧?”
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从门后转了出来,他不足三十岁,相貌清俊,一双眼眸却沉稳中透着杀气。
只有真正在阎王殿里走过一遭的人,才会具备这种眼神。
“厉剑锋,是个值得尊重的对手。”
霍新宇看着这个陌生人,忽然浑身上下都爬满了鸡皮疙瘩。
——是恐惧吗?
他,不肯承认这一点。
但是身体是不会欺骗自己的。
窗外,启明星沉,夏天渐渐地走到了尾声。
第二十三章
凤翔郡,天兴府。
长安城西的第一个重镇。
古老相传秦穆公之女弄玉善于吹笙,仙乐纶音引来善于吹海幕揭亢}史,知音相遇,终成眷属。萧史教弄玉吹出凤鸣之声,其音乐能引凤凰来朝。于是秦穆公建筑了凤台给夫妻二人居住。
又过了几年之后弄玉乘凤凰,萧史乘龙飞翔而去,凤翔郡因此典故而来。
萧史弄玉,为自由而奔走的真正神仙眷侣。
凤翔既是周室兴旺之处,又是始皇加冕之地,物产丰饶,民间殷实富庶。
现在正是盛世繁华,诸般物价都极其低贱。民间粮食不过几文钱就有一斗,集市上胡饼烤肉各色果品应有尽有,也都极其便宜。厉剑锋卖了莲衣的宝马,换得了钱和绮年二人乔装改扮,一路昼伏夜行,竟然也平平安安来到了此地。
这晚,他们就到了凤翔郡治天兴府。因为不知道通缉令有否来到此地,所以厉剑锋仍然让绮年穿了男装,找个小客栈落脚了。然后自己修书一封,给了在此地一个名叫李子文的朋友。
很快,送信的人就回来了,李子文对朋友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且约在城中著名的如意楼接风洗尘。
厉剑锋和绮年商量了一下,绮年美貌柔弱,一男一女到外面太过招摇,还是暂时留在客栈中。由厉剑锋自己一人赴约,等到借了钱马上走人。
等到计较已定,厉剑锋又换了一身不显眼的衣服,又带了护身寸头,独自一人来到如意楼。
那如意楼正正建在市中心,楼高二层,一楼是招待平头百姓的大堂,二楼则是招呼达官贵人的精致雅间。门前一个煮胡辣汤的大炉烧得呼呼作响,另有擀面师傅在甩开膀子擀面做胡饼。宽阔的大堂里排开好几十张粗木桌椅5,时间正是饭点,满满当当地坐满了南来北往的客人。
李子文定的地方在二楼,厉剑锋粗鞋砺袜,店小二原本颇为有点狗眼看人低。但随即见他谈吐不俗,一时也就收起了小觑之心,领着他进了雅间。
雅间里龙脑飘香,四周挂满了字画装饰,梨木几案上,美人烛台婀娜多姿,陈设不俗。厉剑锋看了一会字画,多是坊间匠人临摹作品,笔触用色自然没有什可取之处。然而却有一副夏日美人赏花图,画上美人神态安详,白皙丰腴,螓首鸦发,水红裙子逶迤在地,紫色披帛随风飘扬,见之令人心神为之一爽。
当日赏荷宴平安快活,富贵风流,如今却身为钦犯,惶惶不可终日。
厉剑锋不由得苦笑,自己这个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
“不,父仇比天大,百善孝为先,我又怎么可以胡思乱想?”厉剑锋低声对自己说,“更何况,还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幸福……”
客栈里,翘首企盼的美人,让他这个浪荡子生平头一次有了记挂。
如此这般胡思乱想了一番,雅间的门开了。
李子文是个文官,当日从京中赴任的时候路上遇到强人,是路过的厉剑锋救了他一家大小的姓名。二人于是成为莫逆之交,厉剑锋相信,既然酒肉朋友霍新宇都肯帮自己,那么李子文一定不会亏待自己到哪里去。
只需要住个三数日,过了风头,那么他自然就携了绮年远走高飞。
果然,李子文一见到他,就又惊又喜:“厉兄,哪阵风把你吹来了?”
“在京中呆腻了,所以出来走走。”
老友相见,不忙说正事。先是叙旧寒暄,然后就是觥筹交错。厉剑锋心中有事,不敢多喝,只浅浅尝了两杯就放手了。
“实不相瞒,李兄。这次兄弟前来,是因为在京中惹下了一点乱子,所以希望李兄你能够收留我数日。待得风头过了,兄弟自然有酬谢。”
李子文的笑容僵住了。
厉剑锋恳切地看着他。
终于,李子文再度开口,但是语气已经变了:“厉兄,你在京中惹了祸?”
小心翼翼的,疏离的语气,让厉剑锋心头一沉。
“这个……厉兄,你仗剑江湖,诗剑双绝,自然是人中龙凤。为兄却只不过是一个小小文官儿,而且家有妻儿老小,恐怕……担待不起啊!”
厉剑锋眼中的神采已经消去。
“李兄,只不过三数日,决计不会连累你……”
“吓?不会连累我?”
脱口而出的句子,李子文像被火燎了屁股。厉剑锋见他如此反应,愈加的失望。
可是,既然求人不成,他也不愿意再作勉强,于是站起来抱拳说:“既然李兄不愿意相助,那么兄弟我也不再勉强。那么,后会有期——”
说罢,他就转身准备离去。
李子文看着厉剑锋的背影,终究还是救命恩人,心中过意不去,于是出声说:“厉兄,请留步!”
厉剑锋停下了脚步。
“嗯……为兄家里不方便收留你,不过,如果厉兄你缺钱的话,只要你开句口,为兄一定帮你。”
听了这话,厉剑锋心头犹如打翻了五味瓶,甜酸苦辣一时也都说不出口。过了好一会,他才说:“那——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李子文先把身上的几十两银票给了厉剑锋,其他的,等回家取了来,再到客栈去碰头。
商议已定,厉剑锋就回客栈去跟绮年报讯。
等到他一上街,这才发觉不妙。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和绮年的朱红头像,已经遍布了大街小巷。突厥人失去了安思远,大发雷霆,就连天子都得想方设法平息这件事。
幸好凤翔不比长安,消息比较闭塞,盘查得也不如长安紧,厉剑锋一溜小跑,掩人耳目,跑回了客栈,不敢再抛头露面。
……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那边厢,凤翔李府,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李夫人敛衽为礼,却满脸遮掩不住的狐疑:“这位……宋公子?我家大人现在正出门在外,请问你特意登门拜访,所为何事?”
“夫人请不要惊慌,在下前来,不是要见李大人,正正是要见夫人你。”
宋思年一身白衣,腰佩古玉,文质彬彬,器宇不凡,李夫人虽然觉得更加奇怪,却也并无恶感。
“见我?”
宋思年不再客套,开门见山:“夫人,你可知道李大人今天出门,却所为何事?”
李夫人一愕,她回忆了一下答:“我恍惚听说……是一位多年故友从京中来到凤翔。所以特地在如意楼订了位子,为那位好朋友接风洗尘。”
“呵呵,一向听闻李大人清廉,洁身自好,少与京中人交往。这次却这么大动干戈,显然真的是一位好朋友了。”
所谓的洁身自好,不过是因为最近几年京城里风云变幻,所以少惹是非为妙。李夫人听出了宋思年话里有话,于是问:“宋公子的意思,莫非这次的客人不比寻常?”
“非但不比寻常,而且恐怕会为李家带来灭门之祸。”
李夫人吓了一跳,一下子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她按了按自己的胸口,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重新坐下去,“公子空口白牙,口说无凭。”
“看来夫人也是个细心人,得看到证据才肯相信了?”
宋思年微微一笑,从怀里拿出两张纸来。
摊开第一张纸,赫然是一张黄色的通缉令,上面是厉剑锋和宋绮年的画像。
“这个男子,夫人你会不会觉得眼熟?”
李夫人凝神细看,惊呼:“是厉公子!”
宋思年点头示意她说下去,于是李夫人继续说:“几年前……我们家前往凤阳赴任的时候,路上遇到强盗。是厉公子救了我们一家。”
“还是生死之交。”
“难道今天李大人出门,就是要见他?”李夫人看到宋思年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说中了,她又问:“那旁边这个女子是谁?他们怎么成了通缉犯?”
“刺杀朝廷命官,还不通缉吗?”
李夫人脸色又是一变。
“旁边的女子叫绮年,是长乐坊的花魁。她窝藏钦犯,所以也在通缉之列。”宋思年说着,展开了另外一幅画,“画皇榜的匠人手工拙劣,所以走形不少。所以我另外带了一幅她的画来。这,就是绮年。”
画上的美人栩栩如生,眼波流转,樱口欲动,她正翩翩起舞。
“你是要我帮助我家老爷,把这两个人引诱出来,一举擒拿吗?”
李夫人沉声问道,这种事情并不鲜见,虽然是官家夫人,这点胆识却也有的。
“不,我的意思是,告知夫人一声。厉剑锋固然穷凶极恶,然而那个绮年所犯的罪,却不是死罪。她原本就是官妓,万一被捉拿归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论功行赏赏赐给李大人。”宋思年一边说着,一边意味不明地干笑一声,“长安花榜上,‘绮年玉貌’四字如雷贯耳。擅风情,秉月貌,勾人心智,夺人心魄。长安城多少达官贵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李大人好艳福啊。”
李夫人听着宋思年的话,看着绮年的画像,脸色忽青忽白,最后变成了一会晦暗的灰色。
第二十四章
客栈里,正在等待李子文的人送银票来的厉剑锋,却迎来了一名不速之客。
“这里是一点心意。凤翔现在并不太平,请厉公子和宋姑娘速速离开吧。”
看着眼前厚厚一叠银票,厉剑锋并没有表现出很高兴,反而觉得意外:“请问你是?”
“请不要多问。只是我家主人想要转告你一声,厉公子你所信任的那位,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可靠。”
厉剑锋愕然,继而摇头。
“如果你指的是李兄的话,他跟我是过命的交情。我又凭什么相信你?你少来挑拨离间。”
那名老人倒也沉得住气,他仍旧恭恭敬敬地说:“厉公子如果不相信,就请看看窗外。”
虽然仍然是不相信,不过绮年还是打开了窗。她只往外面看了一眼,就惊呼起来:“锋哥,有官差!”
厉剑锋目光一寒。
老人昂首说道:“那些人就是你的好朋友李大人引来的,现在你还相信他吗?要是现在拿了银票走,还来得及。”
“我怎么知道他们不是你引来的?”绮年问。
“姑娘,你这么花容月貌,我家主人可不是很待见你呢。所以,不可能是我们啊。”
老人哈哈大笑起来,放下银票退出去了。
“厉公子如果改变主意的话,后门的老刘头是老朽的至交,厉公子可以坐他的车出城去。”
绮年又往窗外张了张,急道:“锋哥,他们快来到了,怎么办?”
厉剑锋跺了跺脚,咬牙说:“走!我们到后门去!”
…… ……
来到后门,果然有一个貌不惊人的老头在马棚里收拾骡子。他见到厉剑锋带着一个美貌姑娘冲进马棚,只是略微抬了一下眼皮。
“老刘……刘老?”绮年试探着叫了一声。
“刘老刘老什么的,老汉可担当不起。这两位贵客一表人才,来这脏兮兮的马棚有何贵干哪?”
“我们受人追杀,想要逃出城里,您能帮我们一把吗?”绮年顾不上客套了,急切地说,连厉剑锋冲她猛打眼色都顾不上了。
老刘头愣了一愣,然后笑道:“啊,你们就是老梁说的那两个人对吧。他们也真好笑,听说他们家老爷要抓你们,他们夫人却暗地里来帮你们。”
“夫人?”厉剑锋愕然。
而老刘头已经在那边忙活开了,他利索地套好车,牲口已经在刚才料理好了。于是他先坐了上去,然后就冲绮年嚷嚷:“小姑娘,要走就快点喽!”
绮年大喜,连忙爬进车厢里,但是厉剑锋的眼神,却开始涣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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