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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华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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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别动。”冷瑟说着背过身去,在怀中摸索着什么,而后把六个小瓶子摆到桌上。
“好像是这个,”冷瑟看了好久,终于拿起其中一个紫色的瓶子递给薛凌,“行走江湖,最要紧的就是保命。幸好我身上常备着药,你用用看,止血有奇效哦。”
薛凌自嘲地笑了笑,并未出手来接:“反正注定是流落街头的命,受不受伤有什么要紧?。”
冷瑟瞧他那副自暴自弃的样子就生气,道:“别忘了你可是我花钱包下来的,你现在让我看你的血,是怎么个意思?不想伺候我?”
“伺候?”薛凌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一瞬间,又了然地点头道,“是了,这是青楼,我是这里的小倌,自然该伺候客人。”
冷瑟尴尬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她也不知道“伺候”这种词怎么会从她口中那般流利地说出……
正在这时,房门突然响了。冷瑟去开了门,只见外头站的正是方才的小倌之一:明春。
明春一见冷瑟,显然也有些意外,但很快他就像没看见一般从她身边走过,直奔薛凌。一见薛凌的手,明春当下便喊起来:“作孽啊,手都伤成这样了,也不知道自己怜惜自己。”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伤药,仔细给薛凌上药,薛凌还想躲避,怎奈明春一直娇嗔地瞧着他,强行给他上完药,还拿出纱布来替他包好。
“这些天别弹琴了,好好养着。”
“谢谢。”薛凌面无表情,只是一直盯着自己的手。
正在这时候,门外响起了小厮的喊声:“明春公子,客人已经在您的房里等您了。”
明春明显有些不快,但还是起了身出门。经过冷瑟的那一刻,他递给冷瑟一个无比怨毒的眼神:“敢动薛凌,我就让你好看。”
他的声音那么轻,那么柔,如果不是冷瑟不幸耳朵好,还真的有可能以为只是撒娇般的情话。可是,她已经听得清清楚楚。难道说——
冷瑟打了个寒颤。莫非……难道……
这世界实在乱,她已经无力承受这一个个赤裸裸的现实了。
这时候,薛凌突然开口:“姑娘要薛凌怎么伺候?”
冷瑟回身,发觉薛凌正在解身上的薄纱,内衫一脱,美好的身材从纱下露出来,冷瑟“啧啧”叹了几声,居然和方才的清风不相上下。果然是真人不露相!
见薛凌还要往下解,冷瑟如梦初醒地别开脸大叫:“够了!别再往下解了!”天哪,她果真是色女本性爆发吧,居然盯着赤裸的男人身体看那么久,都快看入迷了……
冷瑟,你到底是来干嘛的!
薛凌停下手,却突然笑了,朝冷瑟走过来:“还是说,需要我先伺候姑娘宽衣……”
听得“宽衣”二字,冷瑟想也不想便躲开老远:“住手!我不需要你的伺候,既然你手上的血已经止了,我就走了。”
薛凌站定身子,笑道:“姑娘花了大价钱包下薛凌,难道不是要薛凌伺候?”
冷瑟冷笑道:“你是拿‘伺候’两个字存心恶心我呢吗?我包下你,明显只是因为看刚刚情势紧急,怕你真的被赶出楼去。不过看你方才还有人关心,应该不会被轻易扔到大街上吧?”
薛凌皱了皱眉,问道:“姑娘出手相救,是看中薛凌什么?”
冷瑟往凳子上一坐,想也不想便道:“自然是看中你的琴艺。我虽不懂琴,但我也知道弹琴多么辛苦,你生了那么好一双手,偏又只能在青楼里当小倌,恐怕一定有难言之隐。这里的人无法欣赏你的琴艺,但总有一天,你一定能遇到知音。”
薛凌听罢,笑道:“那姑娘可有什么心愿?”
“哎?干嘛突然问这个……”冷瑟笑起来,整张脸瞬间活泼起来,恰是她这个年龄该有的笑容,“我的愿望可太多了,我要挣很多很多钱,要拥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还要远离这个江湖。现在还新加了一项。希望有朝一日,能再听你弹琴。我吧,也就是个粗人,不过你的琴声值得我装风雅一把!”
薛凌静静看着冷瑟的笑脸,看了许久,终于道:“我答应你,终有一日还会弹琴给你听。”
冷瑟笑道:“好。”
二人静静待了一会,冷瑟便要告辞,薛凌出乎意料地挽留道:“姑娘能不能再等一会?”
“怎么?”
薛凌面上飞起可疑的红晕,半天才道:“百欢楼的小倌有规定,如果姑娘出去的太快,他们会认为……认为薛凌……不中用……”
冷瑟面色唰地红了起来,但好人做到底,为了不使薛凌为难,只好道:“好吧。”
她怎么忘了,这可是被多少人称为龙潭虎穴的青楼!
“姑娘如果不嫌弃,可以在薛凌的床上休息片刻,薛凌绝对不会冒犯姑娘。”薛凌说着,在旁边的香塌上坐下来。他已经将薄纱披了回去,但薄纱毕竟是薄纱,脱掉内衫以后,还是难掩其体魄的美好。
冷瑟偷偷咽了下口水,朝薛凌的床走去。薛凌的房间很干净,并没有多余的装饰,陈列摆设都和薛凌的气质相符,干净不虚华。房内不知何时焚上了淡淡的香,冷瑟闻了闻,觉得香味很是舒适。
她确实觉得有些疲累了,这些天她噩梦做得太多,根本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而这里似乎是一个很好的补眠场所。
靠在床上,没过多久,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
就在冷瑟进入梦乡的当口,郭谦然已经追上了那个蝴蝶耳环的女人。
别看外面只是方方正正的一幢楼,这百欢楼内却是错综复杂,岔路口多得不甚枚举,稍微一不留神就会让人找不到路,幸而郭谦然不是一般高手,终于还是让他找到了那个明显在逃跑的女人。
见前面已无路可走,女人终于回过身。
四目相接的一刹那,郭谦然一愣:“你是谁?为什么要逃跑?”
女人呵呵一笑:“你追我,我自然要跑,难不成等在原地被你抓到。你们这些臭男人呀,没一个好东西~”说着,她娇羞地挥了挥手帕,一副正宗的青楼女子做派。
郭谦然皱了皱眉头,又道:“你耳朵上的白玉蝴蝶耳环,是怎么来的?”
女人摸了摸耳环,道:“哎呀你说这个呀,我可不太记得清了,好像是我的一个客人送的~看你也不像地痞流氓,应该不会要打劫吧?我们青楼女子本就苦命,你也下得了手~”
郭谦然一愣,客人送的?她居然跟了一个会来青楼的男人?
“我不管你怎么来的,那耳环本来是我的,现在你拿下来还我。”
女人一听,立刻不乐意了,嚷道:“这戴在我身上的东西,自然就是我的!为什么要还给你!再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耳环是你的!”
郭谦然叹息一声,道:“三百两,你把耳环卖给我。”
“你说真的?那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郭谦然爽快地给了三百两银票,将耳环郑重收入怀中。他有些失落,又有些矛盾。是知道她沦落风尘好,还是知道她所托非人好?一时竟无法抉择。可事到如今错已铸成,再后悔也没机会弥补。
突然间,他想起什么事来。冷瑟!他居然光顾着找蝴蝶耳环的女人,却把不会武功的冷瑟给忘了!
他飞快地找到了前厅的路,但是等他到前厅时,里面的客人多半已不在了,来青楼的,自然都去做正经事去了。
郭谦然见整个厅内只剩了一个小厮,便拉了打听:“有没有见过一个姑娘,她这么高,长得很好看,尤其是眼睛,整个人很活泼开朗,让人一看见就觉得心情好?”
小厮顿了顿,道:“哦,你说的,你说的是不是那个用五百两银票的姑娘?”
“不错!”郭谦然暗叹,没想到五百两还可以作为找一个人的凭证。
小厮想了想,道:“那个姑娘刚刚好像进来找人,后来她没找到人,就走了。”
郭谦然一惊:“你是说,那姑娘已经离开这里了?”小冷会这么乖?
小厮道:“是的,当时我还跟老鸨说,这个姑娘怎么也没看中咱们的小倌。咱们小倌可都是一等一的俊……哎,客人你怎么走了?要不要给你找个姑娘?”
留给他的是一个头也不回的背影。
待郭谦然出了门,老鸨丹娘来到了大厅,见了小厮便道:“果真就这么走了?这么些年不见,这个负心汉真是越来越笨了。”
小厮微微一笑,突然拿掉了头上的假发,露出一头乌黑的长发来:“小妹,你也别这么说他,当心二妹生气。”她的声音并未改变,还是十足十的男声,只不过也可以听为低沉的女声就是了。
再加上她一脸英气,不仔细看,还真辨不出男女。
这时候,刚刚被郭谦然追进死路的女人也走了过来,闻言娇笑道:“我有什么好生气的,你瞧,一对假耳环也配他出三百两,我看他不是笨,是蠢到家了。”她摸了摸耳朵上的耳环,和方才给郭谦然的那对一模一样。显然,这才是真品。
三个女人相视一笑。
到了吴娘屋内,吴娘理了理长发,翻开一个茶杯道:“早上那批东西可是已送入府库了?”
丹娘替她倒了茶,点头道:“都已办妥了。我掂了掂那几大箱子好重,大姐这一个半月替大老板张罗了不少好东西吧?”
花娘笑颜如花:“小妹你还不知道大老板,向来是脾气古怪的,这次还不知道是什么呢。不过话说回来,我怎么听说,近日里大老板想去缥缈山一趟?若是当真,那岂不是会路过我们这?”
丹娘听得此话,和花娘一起齐齐望向吴娘。
吴娘摇了摇头,叹息一声道:“大老板他何止只是在去缥缈山的路上,他此刻,恐怕正在我们莲湖镇上呢。”
青楼过一夜
深夜,清月河边。
这是莲湖镇外的一条河,河道不宽,水流也不急,平日里常有人来嬉耍,但此刻夜已深,连鸟都回巢睡觉了,整条河边只有水流声和青蛙呱呱的粘腻叫声。
一个人正朝河边走来,他的步履轻而稳,一看就知道武功不低。他走下了河边的斜坡,越过了一片草地,终于到达了河边,而后,站定不动,就这样静静望着河水。
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对着夜空开口:“严季欢,没想到区区这点事就把你变成了一个窝囊废。”
四周并没有回音,此刻连蛙鸣都戛然而止,一时寂静异常。
“从小霓霄就最讨厌你这种样子。”他忽而笑了笑,道,“若是她知道,定然会更看不起你。”
左侧的数冠动了动,右侧的树枝动了动,草顺着河岸的方向齐齐倾斜,连河水都变急了些。
起风了。
一个黑影忽而出现在他身侧,带着浓浓的杀气,二人交起手来。
黑衣人出手快而准,招招攻击他的要害,他笑着躲闪,毫不费力将那些杀招一一化解。皎洁的月光之下,两个人交手的身影在水中倒出一副异常美丽的剪影。
打了半个时辰,终究还是难分上下。他忽而一跃到了河对岸,笑道:“不打了,好久没打得这么痛快,还真累。”
严季欢收了手,瞬间将周身杀气隐匿到了夜色中,嘴角甚至稍微有点向上弯起,道:“江痕,你果然还没死。”
那个被叫做江痕的,是一个二十余岁的青年,眉目并不出众,但很少令人顺眼。此刻朗笑了几声道:“我福大命大,自然万无一失。倒是你,疯疯癫癫的,也没个样子。不要问我为何找到你,全天下都知道你是要去缥缈山替霓霄收拾烂摊子。能忍耐她到如今的,也只有你了。”
严季欢微微敛了笑意:“你一直在这镇上?”
“五天前来的。”江痕笑着,抬头望了望明月,“正巧遇到霓霄到这镇上。她遭了偷袭受了伤,我找到她时,她在西郊一座宅子里。不过那败类根本没得手,霓霄被我救了,我还放火烧了他的宅子。”
严季欢顿了顿,他查到那宅子的离奇大火时,已经隐约猜到孟霓霄可能被救,果然,救她的就是江痕。
可是他此刻也并没有得知真相后的喜悦。虽然不想承认,但江痕说的没错,他就是个窝囊废。因为即便是孟霓霄本人,也对这些事看得极淡——那个女人一心只想报仇,已经到了疯魔的地步。
在意到底有没有人欺负她的,大约只有他自己。
江痕并未察觉到对岸的异常,就地坐到河岸边,道:“不过你将人家削成人彘的样子,还真是吓人。我当时就想着,疯子就是疯子,我还是躲远点为妙,谁知道那个小姑娘还能拼了命把你喊醒。”
严季欢忽而冷声道:“也许你可以解释一下,你之前为什么假扮我——你接近她有什么目的?”
江痕眨了眨眼,无辜道:“哈,我哪有什么目的,不就是觉得她好玩嘛。这姑娘和霓霄长得几分相似,但性格截然不同,挺可爱的。江湖上很久没有出现这么好玩的人了。”
“她本就不是江湖中人。你别把她扯进来。”
严季欢盯着河对岸的男子,他的眼睛本就能夜视,此刻,对面的江痕看上去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温良无害,但,谁又知道他在想什么呢?更何况他还擅长易容,最懂得伪装成让人意想不到的人。
江痕笑了笑,揭示道:“好像把她扯进江湖里来的人,是你吧。”
严季欢稍稍有了怒意:“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但是你别打你她的主意。”
江痕惊奇道:“我以为你眼里除了霓霄,其他姑娘都算不得女人,哈哈,没想到啊……”
“这是我的事,你不要插手。”
江痕又笑了:“从来霓霄的事就是你的事,如今还带着个小姑娘,你管的越发多了。不过别说我没提醒你,江湖上盯着霓霄报仇的人不计其数,你手上若只有这一个替身,怕是死得很快。只怕没到缥缈山,你手上这枚棋就先没了。”
“不劳操心。”严季欢语气中已经有些不客气。
“哎,不信就算了。”江痕往河里丢了一枚石子,在水面上荡起一圈涟漪,“我敢打赌,你已经三天没看见她了,她现在是死是活,怕是很难说。”
严季欢听得这话,愣了一愣。他说的没错,他确实三天没看见冷瑟了。有一度,他本能地抗拒再看到她的脸。
“我还知道,她现在就在百欢楼里,你尽可以去得再慢些……”
严季欢狠狠瞪了江痕一眼,当下转身离开了河岸。
江痕!
*************
深更半夜,百欢楼里十分安静。客人们都和姑娘们在房中玩乐,大多已经睡了,丫鬟小厮们有的静静等在门口,有的扎堆在后头宵夜,有的早就睡觉去了,只留了一个小厮阿贵在门口值夜。
阿贵坐在板凳上,眼巴巴地盯着冷清的街道,百无聊赖。没办法,这青楼的买卖做的就是晚上的生意,难保有客人突然上门来寻欢,也不能怠慢了。虽然莲湖镇这样的小镇子,发生的几率实在很低。
阿贵正寻思着偷懒打个盹,突然看到有个人影从街上走过来。百欢楼门前的灯笼很亮,隐约能照见那人的影子,阿贵并未在意,想着说不定是连夜赶路的江湖中人,直到那人盯着百欢楼三个大字,停在门口。
阿贵连忙打起精神迎接:“这位客官,可是来找姑娘的?里头请!”
严季欢戴了面纱,因此阿贵并没有看清他的表情,但是看那身影,阿贵隐隐觉得有股子杀气。
要不要先进去通报?阿贵半晌没得到对方的回音,悄悄退了半步。
“你们这里接待女客?”那个蠢货总不至于扮男人进去吧?
阿贵愣了下,哆哆嗦嗦道:“是,是的。”该不会是来找客人的吧?可是来他们百欢楼的女子大多彪悍的很,怎么会有男人敢来找?——而且是这么可怕的男人。
严季欢顿了顿,心想夜深人静,不好闹出太大动静,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忍住了进去抓人的冲动,询问道:“有没有一个女人,看上去挺机灵的,其实很蠢。长得一般,就一双眼睛长得还行。”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的她的特征的全部。
阿贵听罢,搓了搓手,尽量忍住惊疑道:“客官,我们这里的姑娘个个都是貌若天仙的……您说的这种姑娘,我们百欢楼里还真没有……就说今天来的几个女客,小的偷偷观察过,也都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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