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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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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凤儿又什么想做的吗?”莫离回过头,看着朝凤笑笑“我听闻大夏的规矩多,对女子的禁锢也多。可是既然你到了匈奴,就自然不必再想这些许多。若是有什么想做的,便做就是了。”

想做的啊,朝凤眯了眯眼睛。自己习惯的方式是,在适合的条件下,找出可以得到最大利益的路。可是若是说道发自内心,倒是还真的没什么。毕竟就连来到这个世上,自己都没有同意过。

“没有想做吗?”见到朝凤一直沉默不语,莫离轻轻地笑了笑“我之前也不想做任何的事情,可是又不甘心就这样闲着。所以才会不断的战斗,只有在一片尸体中,我才能确定自己还活着。事情都是人想出来的,既然凤儿现在还没有想做的,那就慢慢想吧。我陪你一起想,然后两个人一起完成如何?”

听见莫离这样说,朝凤先是笑了笑,然后歪着头,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开口道:“若是我要做的事情,和你想要的相反呢?若是真的有一天,我要杀了你,或是你要杀了我,那应当如何?”

“我永远不会对你刀剑相向。”莫离认真的看了看朝凤,开口道。可是话才说了一半,却被朝凤按住嘴唇。

朝凤笑笑,微启朱唇:“永远别说永远。”

第二百零一章:莫离的弱点

虽然在游览法会的过程中,既没有碰到旧贵族来找麻烦,也没有遇见什么地痞流氓。可是事情,总是没有一帆风顺的,虽是没有人上门来找麻烦,可是麻烦却是自己找上门了,不过这一次麻烦的不是朝凤,而是莫离。

“咳咳。。。。。。没事的,我当年。。。。。就是身中数箭,不也活得好好的吗?不过就是一点小病,咳咳咳。。。。。。哪里需要吃什么药。”看着朝凤手上,那黑乌乌,还散发着怪异味道的汤药,莫离实在是喜欢不起来“这。。。。。。咳咳。。。。。。这是什么药,难道你大夏的药,都是这么苦的吗?”

要不然这么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呢。因为疾病,莫离的眼神显得要朦胧很多,完全没有往日的锐利。就连脸,也显得越发憔悴。朝凤端着药碗,看着莫离躲避的样子,有些戏谑的笑了笑:“怎么,难道我们的匈奴王,也害怕喝药?”

“只是不喜欢。”出乎意料,面对朝凤的调笑,莫离皱皱眉,却没有直接的否认。而是又捂着鼻子,像一边缩了缩,似乎这样,就可以远离这讨厌的味道“你把药端下去吧,我无妨。”

人就是这样,对待唾手可得的东西,总是随手就给扔了。可若是一直得不到,就越发的想要。就像是那些登徒子,总爱调戏羞答答的大姑娘,小媳妇。却对青楼大大方方的卖笑女,没什么感觉一般。假若莫离痛痛快快的喝了,朝凤便也不说什么了。可是莫离越是不愿意喝,朝凤就越是想逗弄他。

“父。。。。。父王。”见到朝凤手中的药,马上就要凉了。而莫离又实在是没有要喝药的意思,她也有些发急了“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父王还是早些喝了药,也好早日养好身体啊。”

看得出来。辰星对莫离的感情,还是很复杂的。毕竟莫离在她身边,出现的实在是太少了,甚至都不如敬事房,那个派发月钱的老嬷嬷,出现的次数的多。可是血浓于水,父女之间的羁绊,不是距离的远近可以间隔的。而且莫离对于辰星,更像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梦想。

“哦。。。。。。你是辰星吧,许久不见了。你变化还是挺大的。”听见辰星开口。莫离才像是发现她了一般。不过短暂的寒暄后。莫离便又回头看向朝凤“药你放在哪里吧,等我想喝了,自然会喝的。”

见到莫离这样的反应,辰星低下头。不再开口。以前,母亲虽然没有开口说过,可是自己知道,她最希望的事情,不过是父王可以来自己这里,哪怕只是随便说几句话。可是即使是这般低廉的要求,父王却还是无法满足。后来,来了新王后,父亲就是连之前的偶尔路过。也少了许多。

母亲那是说的是父亲在忙,可是在忙,吃饭的时间还是有的吧。后来,母亲走了,自己住到了夏宫。这一下自己倒是可以常看见父亲了。只是这看见了,和看不见之间的差别,却实在不大,因为父王的眼中,从来没有母妃,也从来没有自己。

辰星的眸,清澈见底,又不失明媚,却透着神秘,另人无法琢磨,如柳般的秀眉,眉宇眼角满是甜甜的笑,水灵得能捏出水来,小巧精致的鼻子,如樱桃般轻薄如翼的小嘴,荡漾在精致无暇的脸上的笑颜,妩媚动人,集万千风情与一身,诱惑着人心。

白皙的皮肤有两团淡淡的红晕,婴儿般的皮肤吹弹及破,刹是可爱,丝绸般的秀发,随意的飘散在腰间,身材纤细;蛮腰赢弱;显得楚楚动人;三千青丝撩了些许盘成发髻;其余垂在颈边;更衬那白质修长的颈子。

虽是还没有长开,可是一张脸,却还还是倾国倾城,风华绝代,叫人忍不住怀疑,这是不是从天而来的仙女。清丽出尘,不需粉黛便天姿国色,艳冠群妍。整个人秀美如画,清丽如仙。今天她穿着粉色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粉纱,宽大的衣摆上锈着金丝,额前有着一快月形的、雕刻着细细的神秘,且古老的花纹的暗红色水晶,头上插着红玉珊瑚簪,莲步摇微微颤动,衬得别有一番风情美丽可人姿。

“你不喝酒不喝吧,反正生病了的,又不是我。我又何必着急。不过还是要提醒一句,这药啊,是越凉,也就越苦的。而这病的,也是越拖,就越严重的。”随手吧药放到桌上,朝凤漫不经心的坐在床沿,笑笑“这药冷了到还可以热热,不过这人心冷了,却是没有办法热的。”

还不等莫离开口,朝凤就先笑着,把辰星叫道自己的身边来:“虽是在一起这么久了,可是你却总是摸不清我喜欢什么,厌恶什么。不过你到还是做了些好事的,辰星这孩子,不光是长的漂亮,也是极其聪慧的。我待她如我的亲女儿一般,她也从来没有叫我失望过。只是可气,这么好的一个女儿,你却不晓得珍惜,也不知道多于她说说话。若是以后,她只要我这个母亲,不要你了,你也不要来找我。”

“母后,您这是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会不要父王呢?”这虽然是玩笑话,可是听见朝凤这样一说,辰星还是忍不住急了。自己知道,父王刚刚叫自己的停顿,并不是生病了,而是根本想不起来,还有自己这样一个女儿。可是即使如此,自己也绝不会不要父王的。因为父王是自己宝贵的家人,是母亲的爱人啊。

看见辰星因为心里急,而显得微红的眼角,朝凤笑的东倒西歪的,丝毫不顾及一国之母的仪态:“怨不得都说,这父亲是女儿上辈子的情郎呢。看,我不过是开个玩笑,你就当真了,看来我这母后就是做的再好,也始终是比不上你的父王啊。”

“不。。。。。不是的。母后对辰星非常好,给辰星找到了雪雁姐姐,给辰星好吃的点心,温暖的床铺,明亮的寝宫。还找了先生,教导辰星写字画画。这样的您,辰星这么可能不喜欢呢?”见到朝凤这样说,辰星连忙摆手摇头,生怕朝凤是真的误会自己“母后很好,辰星,辰星很喜欢母后,也想一直和母后生活下去。”

好听讨好的话,朝凤听过许多。其中文采斐然的也有不少,相比之下,辰星的话,实在是太过稚嫩。可是就是这么稚嫩的话,却意外的叫朝凤感到温馨。若是墨翟还在,也该这么大了吧。不过墨翟是男孩,相必会比辰星高些吧。

看着辰星的脸,朝凤忍不住想起了墨翟。原来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吗,就连自己,也从公主殿下,变成了别人的母后。想到这里,朝凤也再没有说笑的心思,就连取笑莫离的想法,也都没有了:“好了,不打趣你了。难得你父王今天没事,你就好好的陪他说说话吧,这个人的幺蛾子多的是,若是叫他闲下来,还指不定深出什么事端。辰星,坐到这里来吧。”

“是。”见朝凤让开了,辰星先是愣了愣,就坐到了朝凤之前坐的地方。自己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父王,若是母妃也能看见,那就太好了“那个。。。。。。那个。。。。。。您好好休息吧。”

所谓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虽然自己以前常常会幻想,若是见到了父王,自己要和他说些什么。可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自己居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辰星咬了咬嘴唇,有些痛恨自己的无用。

“刚刚听你说,你现在已经习字了是吗?”见到辰星一直没有开口,莫离本是不想说话的,只是朝凤的眼神实在不善,就像是自己不说,她就要吃了自己一般“功课怎么样,平时都喜欢看些什么书?”

“先生教导的很细,匈奴大多数的书籍,都会说给我听。母妃也常和我说些大夏的诗词故事,都非常的有意思。不过我最喜欢。。。。。。”听见莫离问自己问题,辰星还是显得非常高兴的,也很乐意和父亲分享自己的一切。自己本来是想说,自己最喜欢的还是和星星有关的事情。不过贸然说这些,好像不太适合,而且不论是母亲,还是身边的人,好像都不喜欢自己说这些。

这样一想,辰星便硬生生把话头一转:“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一些故事之类的。就像《聊斋志异》,里面的故事,都非常的有趣。”

“那你为什么会喜欢会喜欢这本书呢?”听见辰星的话,莫离先飞点点头,然后开口问道。

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有这么多为什么啊。虽然辰星心里是怎么想的,可是嘴上却是说:“因为故事中,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

“只是这样吗?”莫离摇摇头,似乎有些不赞同。

第二百零二章:聊斋

虽然自己在说最喜欢的书的时候,说了谎话。可是剩下的话,都是自己按照书上的批注说的,虽是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可是既然父王都摇头了,那就一定有不对的地方。辰星咬咬嘴唇,有些后悔自己的话多。

“聊斋志异虽如当时同类之书,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写委屈,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六朝志怪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内容荒诞无稽,情节简略、单调,艺术粗糙平板。”

见辰星的样子,实在是难过,朝凤便在一边开口,提点到:“《聊斋》虽然也写花妖,狐魅的怪异题材,但为的是曲折反映社会现实,抒发自己内心“孤愤”,在内容的深广度上,都超过了以往的志怪、传奇。唐传奇。虽尚不离于搜奇记异,然叙述婉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

“聊斋非独文笔之佳,独有千古,第一议论醇正,准情酌理,毫无可驳。如名儒讲学,如老僧谈禅,如乡曲长者读诵劝世文,观之实有益于身心,警戒顽愚。至说到忠孝节义,令人雪涕,令人猛醒,更为有关世教之书。”莫离笑笑,似是对这本书很是喜欢,这倒是有些出乎朝凤意料。

蒲松龄一生贫困潦倒,但这样的经历,却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巨著,十分有利。他个人科场蹭蹬的不幸,固然可悲,但他却由此而对科考制度有了深切的体验,从而促使他把满腔孤奋,倾注在自己的创作中,将揭露和抨击科举弊端,作为《聊斋》的重要内容。并塑造出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应试士子形象。

“怎么,你也看过《聊斋》,我还以为,你更加喜欢看《战国策》,《孙子兵法》一类的书呢。”朝凤笑笑,看着莫离挑了挑眉“还当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看见朝凤那不可思议般的表情,莫离本是想像以前一样,伸手拍拍朝凤的头。可是奈何生病了。实在是无力。只好勉强的笑了笑:“怎么。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而且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再者说来,蒲松龄的经历,也很叫人动容。”

蒲松龄的一生是曲折的。可若是没有这些曲折,只怕也不会有后来的蒲松龄。三十多年的农村教书先生生活,对他的创作也极为有利:一方面东家毕际有的石隐园里,有林泉之胜,可以陶冶性情,丰富的藏书,可供他研习学问,丰富知识。另一方面,又使他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恰当的机会,搜集民间传说,整理加工聊斋故事。

他去南方一年的幕僚生活,也为创作《聊斋志异》作了一定准备。南方的自然山水,和风俗民情。开阔了他的眼界。幕僚的身份,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各阶层人物,特别是官僚缙绅和下层歌妓,为他在《聊斋》中,塑造各种官僚豪绅,和众多女性形象,打下重要基础。此外,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不仅从民间文学中,汲取艺术营养,而且直接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创造。这是他采用充满奇幻色彩的花妖,狐魅故事,来反映现实的重要原因。

“《香玉》中的黄生在劳山下清宫中,爱上了白牡丹花妖香玉,不幸花被他人移去,他日日临穴哭吊,终于感动花神使香玉复生宫中。《莲香》中的女鬼李氏热爱桑生,使桑生害了重病,当她不得不忍痛分手之后,却“愤不归墓,随风漾泊”,终于游至张家,借尸还魂,和桑生结成了美满姻缘。在《小谢》中,作者更写出男女双方经过一段自由接触,逐步发展了爱情的故事。女鬼秋容、小谢和陶生开始只是师友相处。后来陶生因事入狱,秋容、小谢为之奔走相救,秋容被城隍祠黑判抢去,也得到陶生的搭救。他们在与黑暗的斗争中,彼此互助,发展了爱情,才结为夫妇。”

这些故事,都是在男女交往,被绝对禁止社交的社会中发生的,几乎是不可想像的事。可是这一切都被蒲松龄活灵活现的写了出来,就像是事实一般。莫离笑笑,抬起头,看向朝凤,接着说道:“凤儿知道,这些故事代表什么吗?”

“代表就算是在,有在一方为鬼魂的情况下,也不可以这样轻易的得到幸福。”假装没有看见莫离期待的眼神,朝凤靠着椅子,懒洋洋的回答道“不过你居然喜欢这些你侬我侬的东西,真叫人惊讶。”

听见朝凤的回答,莫离有些无奈的笑笑:“算不上什么喜不喜欢的,只是恰好看见了。凤儿的回答才是真的叫人惊讶吧,若是一般人,不是应该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话吗?”

“我若是一般人,那你就不必娶我回来了。”朝凤摇摇头,有些挑衅的看了看莫离。

虽是被挑衅了,可是莫离却是半点生气也没有:“是啊,你总是这般的特别,不似人间的姑娘。倒像是故事中的花妖,狐魅。”

“是吗?不过他们所代表的是善,而我,只能代表恶。”朝凤耸耸肩,有些不屑的回答道:“蒲松龄的确是大师,但不是因为他的书,文字多么优美。而是他反映了广阔的现实生活,提出许多重要的社会问题,表现了作者鲜明的态度。它们或者揭露社会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

听见朝凤怎么说,莫离笑了笑:“你何必说的这般严肃,不过是个故事罢了。他写了,你看看,也就是了,不过是图个乐子。而且你说的这般复杂,孩子怕是也不会懂的。那么,凤儿最喜欢什么故事呢?”

“我最喜欢吗?”朝凤皱着眉,思索了半天,才开口道“没什么特别喜欢的,《聊斋志异》里面,这些花妖狐魅,变成的美女,就是穷秀才蒲松龄的白日梦。他做这种梦,就是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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