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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相公很倾城-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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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彻底的无视了,本来是准备吓吓他的,见此情况,某女咬了一大口野果,对着那人吻去,他的嘴唇和他人一样很凉,这是我第一个念头。
那人好像不相信般,睁开清冷的双眼,嘴巴微张,野果无意识的吞了进去。
如此反复,一个果子已经喂下去了。我拍拍身上的草屑,斜睨着他“喂,你是自几吃呢还是我喂你?”
那人很不解的看了我两秒后依旧闭上双眼,不过这次他倒是说了四个字“不用管我。”
我此刻都能听到下巴掉地的声音,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不识好歹,甩了甩刘海,用鼻子哼了下,鼻孔朝天,大笑了三笑“凭什么听你的?”你不要我救我偏救,你要我救我还不乐意了,咱就是这么反骨,叛逆。在次走到那人身前,双手抱着他靠在岩壁上,然后自己转过身,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自己的手穿过他的两脚,一用力便把他背了起来,脚下一个不稳,向前急走了几步,背上的人一个闷哼,貌似刚才他的伤口撞到我的背上了。
“喂,你没事吧,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的。”哎,咱可是好公民,知错就改。
背上的人依旧没回答,走了十几分钟后终于看见昨天的马呢,此刻看着那匹正在啃草的马,真觉得它全身散发着光芒,谁叫那马是俺的救命恩人。
“马儿,你吃饱没,吃饱俺们上路了。”在接近马十步处,我挂着会心的笑容和救命马打着招呼,那匹很有灵性,微微点头。我脚步加快了些,走到他跟前,拍着马屁说到“真不愧是匹好马,以后我帮你找个漂亮的媳妇哈。”背上的人咳嗽了声。那匹马更加欢快了,直接半蹲着。真是匹好马啊,既然知道我背不动了,真体贴人,把病员尽可能小心翼翼放在马背上后,我方才坐上去,左手抱着病患,右手抓紧缰绳,双脚夹着马肚,“驾,”马儿飞快的跑了起来。
马儿在次走进树林,早晨的凉风吹过后,我再次想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我们这两人一马去哪?我又不认识路。
“喂,你说我们去哪?”
…
自讨没趣后“马儿,你带我们进城镇吧?”
…
一个小时后,在一家医馆前,站在一个身穿灰色衣袍的消瘦小哥,在小哥的旁边有个身穿蓝色衣袍面目全非甚至有点恐怖的瘦弱公子斜靠在一匹白马上,这个组合引来人们的频频注目,不为别的。一个挑菜的大叔往这经过的时候同情的看着这两人一马然后凄凄惨惨的说了几个字“哎,这两孩子,太寒碜了。”
灰色衣袍的人嘴巴抽了抽,转身看这这位大叔,用袖子擦了一下脸,两只眼睛红的像兔子样“呜呜,大叔啊,我和公子本来打算回家探亲的,结果遇到山贼强抢民女,然后我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是实力实在悬殊甚大,后来那山贼不但把我们的盘缠抢去而且把我家公子打的半死,其实我家公子本来已经逃走了吧,可是他为了救我和那位姑娘,所以才这么惨的…”说的那个泪声泣下。
人群中立刻骚动起来“这位公子可是世间少有的好人呐。”“好人应该有好报的。”“是啊,看这位小哥哭的这么伤心,那这事必定是真的。”
“你肯定没钱了吧,这些你拿给你家公子治病。”说话的人声音很温柔,我抬起头,心里暗自称赞,啧啧,美女的心也是善良的。看着眼前的钱袋,我磨叽假装推脱了半天“那就谢谢姑娘了,姑娘你真是人比花娇,心地无限善良呢,是我二狗子见到的人里最好看的了。”美女笑笑,并未答话,倒是她身旁的丫鬟轻哼了一声“我家小姐可是扬州城的有名的美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是,是,你家小姐最漂亮。”我谄笑顺便拍马屁,有了第一个自愿捐款便有第二个第三…不过都是些年轻公子,而那些人都是想在美女面前肃立好形象的。揣着身上的银子,觉得数目差不多后,便背着某个病患敲响了医馆的门。
此刻我正在一间客厅里,乐滋滋的吃着扬州城有名的桂花糕,哼着不知名的小调,为什么会有刚才那出呢,要从几个时辰以前说起,那会两人一马刚进这个城,在一个茶馆里喝茶。在某个茶馆里某个茶桌上,某几个人大着嗓门说道“你们听说没,最近扬州城最有钱的小姐钱多多要招上门女婿了。”“听说了,听我表舅家的儿子的姐姐,在她家做丫鬟,说钱多多喜欢有善心的公子呢。”“听在她家外卖茶叶蛋的大叔说她今天会去百善堂医馆抓药给她养的小狗,哎,那小狗她实在是很宝贝。”…
在客厅的旁边一间房内传出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不过永远只能听到一个人说话。
“公子,怎么这么多伤,那贼子真不是人。”
…
“公子,有点痛,你忍着。”“公子…”“公子…”如此那个大夫一个人说话说了半天后终于没声音了,听到此处,我终于心里平衡了,原来他对谁都不肯多说话,而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玩角色互换呢,病人一声不吭,大夫在那一个劲的罗里吧嗦,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尤其多。
“小斯,进来帮忙。”不良大夫发话。我只好嘴里吃一块糕然后手上拿着两块糕推门而入。
房内情景,一个头发发白的大夫正满头大汉的跟一个重号病患在治病,而房内另一个人则是一只手拍着胸脯,嘴巴半大,一副缺氧样,原因无它,某人吃的太快梗住了。
“快点,磨蹭啥。”不良大夫发话。
我顺手喝了桌上一杯茶后,才慢慢蹭上前,此时左手上仍然还好一块桂花糕,浪费可耻,于是直接把糕塞在病号嘴巴里,无视病患的意愿,直接掐着他下巴塞的。
转过头,语气无限郁闷的问“需要我干嘛?”
“把桌上的银针拿来。”某医生恶狠狠的瞪着我,貌似控诉我的恶性。
我屁颠屁颠的跑去,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去弄点黄连来。”
我嘴角抽抽,感情咱就是打杂的。
“你家公子中毒了,内力被封住,我也医治不了,你应该带他去逍遥山庄医治。”半天无良医生冒出了这个噩耗。
我觉得六月飞霜,满脸黑线,扯了下嘴角“嘿嘿,大夫,那个逍遥山庄在哪?”
不良大夫头也没抬头,仍然继续手上的活“一直往北走,五天五夜就能够到了。”口气貌似那里不远。
“额的娘啊,饶了我吧,那么远。”我拍着自己的额头,无限悲伤。
大夫大人无视我的怨念,继续说到“那老头有三不治,没钱人不治,死人不治,小病不治。”我想此刻我的嘴巴已经张的可以塞下一个鸡蛋了,原来本事大点的人都是有怪癖的。
告别大夫,不良大夫帮病患换上一身新的蓝色长袍后,我便租了一辆马车,买了几床被子,和病患踏上了求医之程。此时我正坐在外面赶着马车充当马夫,脑海里都是大夫临别时的那些话“你家公子毒已经扩散,十天之内无法医治的话便会一命呜呼。”还记得当时自己的反应是吞着那块桂花糕硬是咽不下去,直接脑子忘记了思考。相对于自己的恐慌,当事人确实淡淡的说到“无妨。”
“喂。你是不是有把握那个老头会救你?”我隔着帘子对着里面的人第十次问到。这次以为他又不会回答,没想到几秒后,车内传出一个声音“没有。”
我觉得我的眼睛直接掉地上去了“那你无妨个啥啊,莫名其妙了,还以为你胸有成竹呢。”
病患公子依旧淡淡说道“死又如何?”
我翻着白眼,看来这个病患公子真是看透红尘了,马儿一阵鸣叫,马车一个不稳,马车里传出病患的咳嗽声和物体碰撞声,我急忙停下马车,爬进车内。
“公子,你怎么样了?”由于刚才这马不知道发什么颠直接把他从榻上滚落下来,语气是连我自己都无法解释的急切。他仍然躺在那一动不动,“喂,你别吓我啊,你不能死啊。”我摇了摇他。他双眉紧邹,“你在摇的话我的骨头就要被你摇碎了。”
我连忙松手,离他几步远“还好你没死,吓死我了,那马貌似犯浑了。”要不好好的一匹千里马怎么会这样。
病患先生睁开双眼,淡淡说道“前方有埋伏,我们绕道走。”
我睁大着眼睛。他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这马很有灵性不会无缘无故这样,而且他对隐藏的危险很敏感。”我连忙凑到他跟前,用手摸着他额头,他眉毛微皱不解的看着我。“公子,原来你也会说这么多话啊,真难得。”他偏过头去直接连回答都懒得回答,下一秒又是闭上他的双眼。
我再次被他无视,吐吐舌头,然后再次把他扶在软榻上,为他盖上丝被。自己则去做马夫,把方向给改了“公子,你说我们现在往哪个方向?”我可是路痴。
“在这里转弯有个岔路口你往中间一条路走。”声音淡淡的,但让人有种信任的感觉,也有种心安的感觉。我暗自咂舌,他连马车都没出居然知道路,太牛了。
“你怎么知道?”好奇心太大不问实在不是我的作风。结果可想而知,他一如既往的没有回答。
赶了大半天路后,腰酸背痛,期间时不时的跑进跑出,每次进来的时候他都是闭着眼睛,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睡觉,可我知道他不是在睡觉,因为他的额头上全是汗,手紧紧的握着,好像在承受着什么巨大的痛苦,每每这个时候我就在他身旁说些有的没的,比如现在“喂,病号,你叫啥?”“病号,你几岁了?”“病号,你娘没给你吃的么,你看你瘦的,风一吹就没了,都不需要台风?”“病号,你有没有喜欢哪家美女啊,要不要我帮你做媒,至于媒钱我们可以商量,看在你认识我的份上我跟你打了八折?”
而每每这个情况,那个病号公子,病号大爷依旧眼睛闭着,完完全全的无视我。到了晚上的时候。
我再次走到病号旁边“病号,你说咱会不会迷路了?”
病号叹了叹口气,声音是无限的疲惫“我饿了。”
我直接愣了三秒“哦,哦,哦,病号大爷,小的还以为你在闹绝食呢。”说着忙从包裹里拿出几个埋头,然后拿出一壶水。这个大爷可是这几天来第一次主动说要吃东西,我能不激动吗?以前每次都是硬塞的。我把馒头撕成一小片慢慢的喂进病号嘴里,病号慢吐吐的细嚼慢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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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往事如烟
此刻我在干嘛呢?我在双手托腮看着病号大爷在吃馒头,啧啧,这会我总算有见识了,啥是气质,啥是修养,啥是高贵。看看眼前这位病号大爷就知道了,就算他吃的是个馒头,可仍然让人有种错觉,他吃的是山珍海味。病号大爷看我一动不动的看着他,纳闷的抬起头,用眼神询问我,啥事?
人的脸上有种东西叫做角质,而我恰好是那种角质足够强悍,俗称厚脸皮,在病号大爷不满外加疑惑的眼神攻击下,我仍然厚着脸皮看着他边发呆边感慨。
病号大爷见我依然在犯发痴,终于在吃了半个馒头后闭上双眼无视我赤裸裸的目光。
“病号大爷,你老就睡觉?”我靠在马车上,眼睛望向天空,漫天星星,明天该是个好天气呢,现在这么早,要是自己现在还在现代的话那该是在干什么呢,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还是没忘记以前的事情呢。
“病号大爷,我给你说个故事吧。”或许是因为眼前这人给人心安的感觉,或许是夜光太迷人,让自己想一吐为快。
“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个女孩,那会她还在上高二,她是跟着她母亲生活,父母离异,她的个性迷糊的很,有次她坐公交车的时候需要银币,当时她把整个书包翻遍了才发现居然忘记带钱包了,当时囧的不得了,要是下车的话那她就会迟到,刚好第一节课就是她班主任的课,她班主任可是有名的“凶残”,特爱整治迟到的人,就在她万分无奈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的时候,有个男孩帮助了她,虽然仅仅是一块钱,可是那个女孩却把他当做了救命恩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那个男孩长的很帅,帅的掉渣,女孩更把他当做白马王子了,因为他的长相就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从那以后,那个女孩每天坐公交车的时候都要注意那个男孩,每次见那个男孩上车都又紧张又兴奋,虽然那个男孩早已经忘记了这个女孩,此后女孩见到男孩的次数越来越小,有时候几个月只能见到一次,可是就算如此,女孩还是很兴奋,接下来就没那么幸运了,在放学的路上,公交车上,地铁里。所以的一切交通工具,女孩都没有在见过那个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在那个女孩以为他们俩注定没交集的时候,准备放弃的时候,老天爷却再次给了她希望,那是在她升高三的时候,因为那女孩的成绩差,而女孩的爸爸却是另一所学校的校长,所以女孩的爸爸徇私把女孩放在他的全校最好的班级,而且他的同桌就是全校的最好的学生,也就是女孩暗恋一年的那个陌生男孩,当时女孩兴奋的一个晚上没睡觉,从那以后,女孩做的最多的一件事情便是偷偷的观察男孩,他看书的样子,他皱眉的样子,他打篮球的样子,他笑的样子,在女孩的眼里,男孩的快乐就是她的快乐,只要男孩微微皱眉女孩就觉得自己比他更难受。可是世界上最痛苦的时候不是没有希望,而是给了你希望,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是失望,原因就是女孩准备向他表白的时候,得知那个男孩有女朋友了,她还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女孩终于鼓起勇气跑去男孩的家门口向男孩告白,可是却在他家门口看见男孩和一个美丽,漂亮的女孩在那拥抱着,漫天大雪,非常美丽,可女孩的心却比冰还冷,通过同学的八卦她得知。他的女朋友和那个男孩一样出色,很漂亮,学习成绩也好。后来这个女孩打听到这个男孩喜欢的女孩类型都是漂亮,温柔,学习成绩好。于是这个女孩为了能让他多看他一眼,每天看书看到半夜,天没亮就起来,如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一年后,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她知道那个男孩报考的学校后,她也填了那个学校,结果是如愿已尝。她和那个男孩都顺利考上了,那个男孩和她的女朋友也分了,他俩分手的那天,男孩很伤心,女孩就陪男孩喝酒,那是女孩第一次喝酒,虽然那酒很难喝,可是女孩还是喝了很多,因为她觉得很幸福,只要能看到男孩她就觉得满足,你看,她的幸福是多么的卑微,在以后的日子里,女孩努力往男孩喜欢女孩类型的标准发展,女孩个性大大咧咧,可是她知道男孩喜欢温柔的女孩,所以她在男孩面前尽量的温柔,男孩学的是法律,她学的是经济,她为了与男孩有共同语言,每天逼自己看很多关于法律的书,她觉得她离男孩找女朋友的目标越来越近了,漂亮,温柔,成绩好。在那断时间里她过的很幸福,因为她可以每天看到那个男孩,她每天跑到男孩的教室去听课,每天帮男孩占位置,其实她最喜欢睡觉,可是为了男孩她自己都不清楚有多久没睡过好觉了。那个男孩很少说话,和这个女孩说的话就更少了,一般他们俩独处的时候都是这个女孩在说话,男孩在听。女孩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个男孩打电话,问他想吃什么,不管天气是寒冷还是酷暑,只要那个男孩一个电话,女孩就会飞奔过去,还记得,有次下很大的雨,女孩生病了,那个男孩打电话来说他想吃狗不理包子,女孩二话不说冒着大雨就跑去帮他买,回去之后,那个女孩便大病了一场,没多久后,女孩通过男孩的死党那知道男孩要出国了,呵呵,可笑吧,都不是那个男孩亲自告诉她的,而是通过别人那知道的,我一直在等男孩自己发现女孩喜欢她,可是来不及了,男孩马上要走了,于是她傻傻的跑去告白,那会在她心里或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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