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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玄星辰-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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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你就进来了,你骂我放浪无耻,你说我配不上你,你……”
“所以你就自焚?所以你就离开我?”周围空气瞬间变冷,风亦晟的嗓音包含怒气。
不自在的缩了缩脖子,道歉的话脱口而出:“对不起……”
“那……有诚意点……”一瞬间,风亦晟的唇便袭上了辰若琳的唇,诉说着他的思念,他的怒气,他的害怕,她的珍惜……无尽的情感让他的最后一丝理智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亲亲!亲亲!亲亲……”稚嫩的声音整齐的响起,顺便拍手打节拍彻底扫去了一牢房的暧昧。
辰若琳一把推开风亦晟,一脸火烧屁股样,而风亦晟额角青筋隐隐跳动——这三个倒楣孩子!
由以上得出结论——辰若琳遇上风亦晟后头脑会偶尔短路。
“Y的,风亦晟你竟敢占老娘便宜?!”勃然大怒的辰若琳。
“Y的,辰若琳老子就占你便宜,你能怎么样?!”无所谓的风亦晟。
“Y的,你当年放弃老娘,现在想吃回头草,难了!”暴跳如雷的辰若琳。
“Y的,老子当年压根没放弃你,你乱想什么?”莫名其妙的风亦晟。
“Y的,老娘告诉你,你……啊!啥?你说什么?”
“我告诉你六年前我没放弃过你!听到了吗?”风亦晟从身后环住辰若琳,下巴刚好抵在她头上,有些闷闷的开口。没有的事儿再到他头上,谁不郁闷。
没有?!骗谁呢!辰若琳愤愤地在风亦晟脚上踩了一脚,又跳起来用头狠狠地撞风亦晟得下巴,从他怀里钻出来怒目瞪着他。
风亦晟叹了口气:哎,六年来她怎么一点也没长大,难不成六年的江湖生活让她越活越回去了?不过这些话风亦晟自是不敢讲出来。“你六年来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呃……”辰若琳心虚的摸了摸鼻子——好吧!她承认她鸵鸟了……既然梅儿已经把知道的事都说了出来,那么当年事情的另一个发起者……“花绝影!找花绝影!走!研究去花国路线去!”辰若琳拉着风亦晟的手,兴冲冲地去七星阁风都分阁要情报去。
看着紧握自己手的那双手,十指相交,风亦晟心里不由涌起失而复得的喜悦,六年了!看来他赌得没错,赢了就是若儿的回归,输了……也不过是把江山送给她当贺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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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没消息你竟然不报告?”淡淡的语气,偏偏听的人毛骨悚然。辰若琳白了一边心中偷乐的风亦晟一眼,将怒气转移到一旁垂首作木桩状的七星阁线人身上。
那位线人那个冷汗啊!一个人管七星阁那么大的组织,怪不得那么凶……但还是非常尽责的答道:“回禀七星主,其他六位星主命令属下不要为了小事打扰您,所以……”那丫头正和她家男人闹别扭,有事没事别烦她,当心她不顺心喷火把你烤了!——某辰六位无良师兄原话。
线人走后,辰若琳用手臂捅了捅风亦晟:“你怎么看?”
“唔……据我所知,经过九年的迅猛发展,七星阁的眼线已经遍布凤玄大陆,但如今有人却能在七星阁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切断花国那么多条线,他的势力必定十分强大,但却能隐藏在四国眼皮底下,不可谓不强啊!”风亦晟中肯地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而且能封索消息长达半个月,近几日才引起七星阁的警觉,想必对七星阁的运作方式十分了解,或者潜伏时间比七星阁成立时间还长,这才是他们可怕的地方!”辰若琳非常默契地接话。
“所以……”
“去花国势在必行!”两个人齐声说。
“那风国国事怎么办?”辰若琳状似担心地问道,其实她心里有个很不错的主意。
“你说呢?”风亦晟胸有成竹地反问,两人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中的那抹诡异。
“家里那三只小的不是很闲么?”
在皇宫无耻偷吃的某三只狠狠地打了个寒颤——谁在算计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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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易冷写过最长的章节……嘎嘎嘎……呃……请忽视……
到此为止第一卷江湖情仇就可以说结束了,接下来的几章会是主角的番外——毕竟许多人对女主的往事都是一头雾水。还有……敬请期待下一卷——逐鹿凤玄
38。卷一 江湖情仇第三十七章 番外——忆辰(一)三只蛤蟆引发的杯具
第三十七章番外——忆辰(一)三只蛤蟆引发的杯具
我叫辰若琳,二十五岁,正是游戏世间的年龄,但丫的凭啥我就是三孩子的娘?好吧!那三孩子本来就是我生的!厄……我有段时间还忘了孩子爹长啥样……咳!当初我六位师兄说我被他伤得很重,我曾对此事持怀疑态度……呃……虽然经查证那是事实……
恩……我也是广大穿越女中的一枚吧!我家很有钱,用常人的话来说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主,而且还是辰氏集团继承人之一。
我家人的机遇都可以说非常离奇。我老爸,辰氏集团的掌权人辰世涛,咋说呢……他就是一舞文弄墨的文人,可偏偏有个强大的不得了的老爸——也就是我爷爷。(废话!)爷爷金戈铁马一生,生出的儿子却连打套拳都同手同脚。(呃……此乃辰老爷子自述)老爸是爷爷的独子,放着诺大黑帮不去继承,却开起了公司钓鱼写生好不惬意。
不过太好过的日子老天也是会嫉妒的,于是老爸被老天也整了——抢了女生的专利——穿越。
穿越的结果是美好的,穿越的过程是纠结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老爸骑着辆自行车,扛着钓竿往某个地方钓鱼去,但是,他却在一条小路上碰上只傻不拉几的蛤蟆。为什么说它傻不拉几呢?因为它正端坐在小路中心用傻不啦几的目光看着我傻不啦几的老爸。(辰若琳:咳咳,口误口误!怎么一不小心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辰父:你说什么?!在心里鄙视我就得了,干嘛说出来啊!易冷:肃静!咱继续傻不拉几!辰父:好像我才是本章主角吧!)
老爸本着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心理把自行车头往左边扭了扭,猛然发现前面还有一只傻不拉几的蛤蟆。老爸再次把自行车头往又转了转,然后又听见第一只蛤蟆与自行车轮胎亲密接触所发出的“呱唧”声,于是老爸僵硬了,愣是忘了把车头转过来。请坚信,老爸一定是被那声“呱唧”恶心到了!
当然,事情没那么简单就结束,终于在老爸快冲入路边臭水沟时,老爸终于回神了。手一拉刹车,忽然发现——刹车坏了!但是不要紧,不还有人力刹车吗!据老爸回忆,他当时伸出大脚,放在地上准备刹车时,又一声天怒人怨的“呱唧”声从老爸脚下传来,老爸恶心的一抬脚,就已倒插葱的姿势栽倒臭水沟里去了!
留下唯一一只傻不拉几的蛤蟆傻不拉几的望着臭水沟——咦!刚才那只人类呢??
所以,老爸就这样傻不拉几的穿了。
当老爸有意识时,是在一个温泉里,一睁开眼睛。哇!一美女在洗澡!
“啊!有刺客!”一声尖叫响彻云霄,老爸的头被一双玉手死命的往下扯,于是……老爸华华丽丽的……晕了……事后,老爸笑得一脸YD,老妈笑得一脸娇羞。
不用怀疑,那美人就是我老妈。事实上,老妈身为一国公主,自是不那么好对付的。没错!一国公主!老妈就是花国公主,花绝影他老爸最疼爱的妹妹,也就是说,花绝影那混蛋是我表哥,这也是我一直不杀花绝影的原因。
为了挽回公主的尊严,老妈狠狠的奴役了老爸一年。但是,当年春风得意、奴役的不亦乐乎的的老妈显然忘了有个词叫日久生情。他两看对眼了!
为了所谓皇家尊严,我那个从未见过面的老古董外公当然是不愿将在四国中已有名气的老妈嫁给一穷二白,无权无势的老爸。狗血情节上演,老爸老妈使出私奔、先上车后补票的绝技。俗话说得好,姜还是老的辣,老爸老妈每次出招,便宜外公总有应对之策——软禁、威胁、甚至是和亲。老爸老妈与恶势力抗争了一年,双方依旧在对峙状态。
终于在我老哥(辰若风)出生的第一声啼哭后,老爸老妈下定了决心——让尊老TMD滚远点!于是老爸老妈反守为攻。可能那个便宜外公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输了吧!
在我听到这段“伟大的私奔史”后,我便理出了三条原因。
一,便宜外公不知道老爸是披着一身儒雅外衣的老狐狸。
二,便宜外公不会知道深闺中的女儿武功可不弱,这也是生于帝王家的悲哀。
三,便宜外公可能想不到一向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好”儿子会为了妹妹冒着被废或者说杀头的危险坐上皇位。
不论经过如何,反正老妈正式从花国公主升为花国长公主,跟许多小说里写的一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当然,事情还没有结束,因为三位当事人(老爸、老妈、老哥)又穿回来了穿回来的两位当事人对当年反穿之事闭口不谈,我个人认为,其事件一定比踩蛤蟆插沟里之情节更加严重。问我为什么不问第三当事人?P话!老哥当时几岁?要记得我跟他姓!!(易冷:那不还是姓辰……)
———————————————————————————————原来易冷的文有封面了!才发现……鸡冻……好漂亮的……
下章是女主穿越的回忆……
39。卷一 江湖情仇第三十八章 番外——忆辰(二)血鹰血灵
第三十八章番外——忆辰(二)血鹰血灵
上天似乎又和我家开了个玩笑。我们一家在和乐地过了十六年之后,迎来了一个厄运——哥哥失踪了!是真正的失踪,一丝痕迹也没有留,连辰氏这样的商业巨头和“血鹰”组织那样的黑道巨头联手竟找不着一丝蛛丝马迹。
老爸老妈因为连日的担心与寻找已经憔悴了好多,“血鹰”因为失去了继承人,鹰主(爷爷)又年事已高,组织内人心浮动,别的敌对组织更是派人潜入“血鹰”刺杀爷爷。多次变故,爷爷的身体更加吃不消了!那年,我十一岁,失踪的哥哥十六岁。
可是,打击还没有结束。不知是哪个内奸把辰氏总裁是“血鹰”少主的事泄露了出去。拥有强大势力的组织并不会引起各家的恐慌,但加上辰氏的财力的话……血鹰顿时成了众志之地。家里的亲人一次次受到暗杀,连我也不例外。有个潜行高手甚至差点要了老爸的命。
我忍不住了!我辰若琳不是那些只会撒娇的娇娇女,我不只是辰氏董事长辰世涛的女儿,我也是花国公主花玫音的女儿,黑道霸主辰霸林的孙女。
我不顾好友玉潇儿担心的眼光和父母的欲言又止,踏上了黑道这条不归路。没错!是不归路。我突然继承了“血鹰”鹰主之位称“血灵”,把内外所有矛头都引到了自己身上。
我接位的第一年,暗杀无数,曾有多次,我与死神擦肩而过,非常人的训练更是一个接一个,每次咬着牙我都挺了过来,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第二年,便是我讨债的时刻!一年来,我在组织内,别的组织里埋下棋子无数,动手,就在爷爷的葬礼上!各组织巨头都来吊唁,但他们的真正目的……呵!怕是要在这人心涣散之际一举击破我血鹰吧!
爷爷出殡那天,爸爸妈妈都没来——我把他们困在家里了!我不愿爸爸妈妈看到这样的我——血腥残暴!那天,我穿了件红衣服,鲜红鲜红的,比火还红,就像血一样。那些个黑帮大佬……哼!还真以为我是个什么也不会的小女孩?
那天,打算趁火打劫的黑帮大佬们一个人也没生还,即使他们带了手枪,即使他们穿了防弹衣,那又如何?躲不过我手下狙击手的一枪,更躲不过我手中的飞刀!看着鲜血沾上我的衣服,慢慢渗进那一片鲜红里去,心里只有麻木。
杀戮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两年,这两年,我一直参与黑帮火拼,手中沾了多少人的鲜血?我不知道……我一双手扼杀了多少个灵魂?我也数不清……道上无人敢于“血鹰”为敌,“血灵”这个代号更是令人闻风丧胆。人就是这样,当你弱的时候,毫不留情的打击你,当你强的时候……竟有人传言我不是人,是鲜血中长出的集万恶于一身的灵!可笑,如果不是那群人步步相逼,会有如今的血灵吗?
我知道我病了,整整四年的黑道生活时刻充斥着阴谋和背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量,人命,从来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除了老爸老妈和潇儿,我不再相信任何人!而爸妈和潇儿自爷爷死后就再没见过我。
直到有一天,潇儿闯到“血鹰”总部来找我。我知道她忍不住了,但我不想见她——害怕见她……我不是四年前和她一起上学,一起玩耍的好朋友了!我是血灵——血中恶灵!我怕我的出现会带给亲人朋友灾难,我不愿让他们看见满身杀气的我,也许我怕……怕他们讨厌我……
可潇儿那个傻丫头竟想硬闯,要知道凭他那种三脚猫功夫……擅闯“血鹰”可是杀无赦啊!无奈,我只好去见她,可她竟让我陪她去郊游?!天知道和我一起外出会有多大危险!可心里的那丝丝悸动却怎么也忽略不了,或许……出去一次没什么问题吧……
四年来第一次换下那件火红的衣服,穿上白色的T恤,就我和潇儿两个人,一个保镖也没带——或许是想真正回忆下四年前那种自由自在的娇娇女生活吧……
我嘴角抽搐的看着景点上的告示牌——我不该相信玉潇儿的审美水平……虽然我的审美水平也不怎么样……只见告示牌上六个大字——“狼牙山风景区”。
于是满脸黑线的我和讪笑的潇儿登上了闻名于小学教材的狼牙山。其实狼牙山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山高了点,陡峭了点,山崖有特色点——四面有三面是空的,只有一面能下山。(此乃本作者对多年前小学课本上《狼牙山五壮士》一文的回忆,若毁了狼崖山那无比雄壮伟大的形象……请谅解!)
在狼牙山上欣赏风景有一种凌驾万物的豪气感——如果没有身后那十几只跟屁虫的话……从感觉到那些人的气息以来,我就知道,我被人出卖了!知道我和潇儿出去的只有几个人,而派人跟踪我明显是不现实的——十几年的古武功能和这四年的努力练习,想要跟踪我——做梦!那就只有将我的路程方向告诉他人这一方法了。
“怎么办?”潇儿看着几十个暗杀者,也着急了起来,在这些正统黑道面前,她的小伎俩根本不堪一击!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凉拌呗!就算他们能要我命,我也要先要了他们的命!”虽然身上只带了一把小刀和一把手枪,但血灵就是血灵,即使脱下了一袭火红的衣衫,我也是血中恶灵,只是……潇儿的安全……
“潇儿,我拖住他们,你找机会快走。”我悄悄对潇儿说。
“若琳,你说我会吗?”潇儿也是个倔脾气,我们是朋友,今天又是她带我来的,她又怎么会放下我独自离开?
我也是一阵感动,即使我放下他们三年未见,他们也从未放弃过我,即使四年来刀光剑影,几次受伤却执意不让他们知道一星半点,为他们付出——值!我感动的握住潇儿的手,手中以拿着我的短刀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好!潇儿今天我们就算死,也要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十几个高级杀手,除非有人帮助,我和潇儿绝不会有活着出去的希望,但我决不会给敌人那么好的果子吃!我要让他们亲眼看到“果子”毁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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