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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你没商量-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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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朗没再回应。

阿犯整个人罩着黑色连帽衫,在房间里显得异常阴沉诡异,声音不断传出来:“显然,注意到这一点的并不只有我们两个。”他转身把电脑屏幕上的屏保晃掉,轻敲鼠标打开一个文档。

厉朗不声不响地也转身看着电脑。

这是一份血液检测报告,而患者的姓名写的是——李杰。

看到这个名字,厉朗有一瞬间的恍惚,继而又转变成了不祥的困惑。

这份报告里列举了数项身体机能的情况。

鼠标一动,切换到另一个文档,这是一份对比报告,左侧是厉朗刚才看到的自己的报告,右侧是陆一柏的血液检测报告。

文档中用红色下划线标记了一些文字,仔细看,就会发现红色下划线上的,均是两人体质的相似处。

屏幕中的鲜红下划线显然不止一处,基本上每一项体质,他们俩都具有惊人的相似度。

阿犯一边拿着鼠标,上下移动文档,一边瞥了厉朗一眼,又抬头看墙上的挂表——凌晨三点整。

时间不多了,他这么想着,开口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四年,你究竟干了什么?”

厉朗迷茫地看了阿犯一眼,还没绕过弯来,但很快跟上思路,沉默了一会,道:“四年前我出了车祸,失忆了,然后他,陆繁把我带到了美国,告诉我,他是我哥,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四年,就这样。”

阿犯蹙眉听着,然后道:“之后?”

厉朗哽了片刻,呼出一口气:“我遇到点意外,记忆恢复,所以我回来了,但是却发现,我已经死了。”

这句话说起来很矛盾,但阿犯听得无比清晰明白。

厉朗说完之后就一直看着阿犯,阿犯勾起一个挑衅的笑,意外地凶狠暴戾,嘲道:“对,死了,我们都死了,李杰,你就一直让人这么玩了四年!”

剩下的话,阿犯也不再故意吊胃口,一口气说了出来:“那份血检报告,应该是你和那个陆繁在一起时他暗地里弄的,目的就是对比你和陆一柏身体的契合度。”

“陆一柏自从出事之后性情大变,陆繁一直对这件事有疑问,那之后不久,军方就找到了他。盘山公路上发生的一切,从陆一柏出车祸,到陆繁把他埋了,到尸体又消失的全过程,都被摄像头记录了下来,汇报给了上级军方。

陆繁为什么当了一年半的兵就忽然退伍?因为他接受了这个任务,调查关于这次事件的一切,而且他是有私心的。军方的研究人员认为,陆一柏当时被撞的身体结构和机能,刚好达到了一个极其巧妙的平衡,让他能够存活下来,并且,长生不老。”

厉朗喃喃道:“长生不老?”

阿犯道:“没错,这就是军方干涉的原因。但陆繁的关注点却不止在这儿,他喜欢,哦可以说是爱陆一柏,陆一柏的性情大变让他对这种长生不老的实质感到怀疑,他怀疑,陆一柏实际上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阿犯说的每一个字都让厉朗感到毛骨悚然,他克制住有些发颤的手,强迫自己继续听下去。

“陆繁的想法和军方的一个研究人员不谋而合,这个人叫沈见臣,你听说过么?”

厉朗怔怔地点头。

阿犯露出“早知道是这样”的神情,继续道:“他们认为,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不,不能说是另一个世界,怎么说呢,他们认为陆一柏的精神,或者叫灵魂在另一个空间发生了器质性的改变。“

厉朗已经听不太懂了:“什么意思?说清楚点?”

阿犯想了想,直接道:“我也说不清楚,只是他们找到你,是因为你和陆一柏的身体相似度很大,所以想用你换回陆一柏,明白么?”

厉朗听不懂其中的科学依据,但还是明白了问题的核心:“换?”

阿犯道:“嗯,显然,这个实验失败了,你还是你。”

你还是你——现在厉朗的精神已经被压抑到一个崩溃的边缘,我还是我么?他自己都拿不定答案了……

阿犯没有发现厉朗空洞的眼神:“四年前,我的死因,也是因为这个。”

厉朗皱眉,努力分离出一丝清醒来思考阿犯的话:“你也是因为这个?”

阿犯的神情越发阴霾:“那时候很潦倒,什么事来钱就干什么,正好遇到一个人渣,介绍我做了这个试验品。

我当时并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实验,以为只是试药的,就傻逼兮兮地去了,临了才发现,他们是真的把人当成试验品,甚至我下一刻就有可能在解剖台上五脏不全地死去,所以我逃了出来,逃出来时受了伤,昏倒在垃圾堆里,他们都以为我死了,但其实,实验起了效果,我活了下来。”

厉朗:“所以,当时你并不是假死?”

阿犯道:“没错,我虽然活了下来,但必须小心翼翼地躲着,我渐渐发现,这个实验没有那么简单,我是一个失败的试验品。”

“面无人色,心脏不再跳动,不习惯长时间见到阳光,这一切都表明,我不再是一个正常人了,你知道这种痛苦么,我简直要去自杀,但死不了,怎么都死不了。

所以我也不再去做无用功,而是静下心调查这中间的一切,四年的时间,终于水落石出。”

厉朗久久地陷在这个离奇的故事里,不能自语。

许久,阿犯的神情也渐渐缓和下来,他自嘲地笑笑:“还好,你是个成功的。”

厉朗:“什么?”

阿犯抬手,开玩笑的捏捏厉朗的脸:“你是个成功的试验品,真他妈幸运,我早就知道,你一向这么,嗯,傻人有傻福。”

厉朗:“……”

厉朗:“什么叫成功的试验品,说清楚点。”

阿犯收起笑容,面无表情道:“不再衰老,永远。”

厉朗:“什么!”

阿犯道:“我这个失败的,也不会衰老,但停止了生长,和活死人没什么两样了,但你会成长到一个最合适的状态,停止,没有不能见阳光和心脏停止跳动的副作用,能够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长生不老。”

厉朗一下接受不了这么多的信息,思绪混乱不已。

他艰难地开口:“所以,你说了这么多,包括让我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阿犯静了一会,全身松弛下来坐在转椅上,叹了口气看向厉朗:“李杰,我现在不是一个正常人了,但我不想永远这样,你会帮我的,对么?”

厉朗心情一时也复杂地不行:“怎么帮?”

阿犯道:“现在军方也在研究一种一劳永逸的方法,你的成功太偶然,不可靠,但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如今他们已经找到了那种药品,如果我得到了就会变得和正常人一样。”

厉朗心里有点打突,他踌躇着用词,努力措辞道:“你让我帮你,和,和我的身体状况,有没有关系?”

阿犯无所谓地笑了起来:“你已经变成惊弓之鸟了,但我不会害你的,阿杰。”

他突然叫了厉朗的小名,厉朗心里一酸,没有说话。

阿犯坐在转椅上,抬头看着他,眼神微微带着悲戚和勉强:“和你永生的事没有关系,现在除了小强,我只有你,阿杰,只有你。”

墙上的挂表,指针轻缓地走着,一声一声,却如同炸雷,让人心绪不宁。

过了很久,厉朗点点头。

把电脑关了,两人小心地从总监室出来,阿犯显然比厉朗更游刃有余一些,两条黑影悄无声息地又回到停车场。

阿犯叫厉朗上车,厉朗往后座走,被叫住,阿犯拿了钥匙开车道:“你坐旁边。”

厉朗无故觉得忐忑,但还是坐了上去道:“去哪儿?”

阿犯发动汽车,没有开大灯。车缓缓地驶出停车场,融入夜色里。

两人先去了一个宾馆,把睡得熟的小强带上车。

厉朗犹豫道:“带小强是不是不太好,毕竟我们去的地方不是特别安全。”

阿犯把余小强放在后座,盖了小毛毯上去道:“他不在我身边我不放心。”

厉朗想到阿犯和小强分开了这么久,也不再多说,安静地缩在副驾驶上,靠着车窗,刚才接受的所有信息骤然铺天盖地地涌来……

陆繁是为了白菜才找到自己的?是不是,还是只是巧合?

那在美国的那个晚上,他说的“不再留恋前任”的话也是假的了?

长生不老,有什么用,哦,可以等到姓陆的俩人垂垂老矣时炫耀一番。

……

……

渐渐头痛得睡了过去。

车中途停了几次,买了大堆的罐头和药品上来,厉朗意识模模糊糊的,也没下去帮忙。

小半夜这样过去了,迷糊醒来时,外面已是破晓。

余小强扒着真皮座椅像看大熊猫一样盯着厉朗。

厉朗头痛地哼了一声,爬到后座去,枕着小孩软软的肚继续睡。

车驶过不平的路面,几次被颠醒,终于睡不下去了,浑浑噩噩地半睁着眼睛。

车窗外的景色由繁华变得荒芜,厉朗无意识地看着。

阿犯从后视镜里看到他,道:“阿杰。”

厉朗没有动作,懒懒地一声:“嗯?”

阿犯也没有回头,打着方向盘道:“你是谁?还记得么?”

太阳渐渐升起,从山的那边露出微红,四周一片静谧,轮胎颠簸在碎石块上。

厉朗一怔,唇边蔓延开无奈的笑:“当然,我是李杰。”

黄毛说:
这一卷完结,下卷开始进入——“寻找海东青”的部分~估计好多GN被雷到了,其实这文最开始是有个楔子的,在编辑大大的建议下去掉了,将会加在第三卷的开头,希望GN们看起来不要觉得太突兀~
  
楔子+第二十七章,熊出,没注意 

这是一个关于长生不老的故事。

你有没有听说过猫的九条尾巴的故事?关于动物的报恩,报仇之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大概是因为不懂动物语言的缘故,动物的一切动作在人类看来都如此神秘。

动物如果做出任何类似于有思想,有感情的动作,人们就会认为它是有灵性的,比如猴子。

而我今天说的故事,也不能脱俗。

很小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有一天忽然没来,过了好几天他才出现,我问他去哪儿了?

他说,几天前是他爷爷的忌日。

我表示了沉痛的哀悼。

于是放学回家的路上,背着大书包的两个小人儿凑在一起,一个讲故事,一个听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同学的爷爷还是青壮年的时候。

他家住在山里,很偏的地方,没有希望小学,没有水电不通的困扰,山里只有几户人家,男耕女织,日子还算快活。

而到了他爷爷这一辈,日寇侵华,战火纷飞,山里虽然躲过一劫,他爷爷却道听途说了什么,嚷嚷着要去参军,家里人无奈,只好放他走了。

他如愿参了军,当了兵,没打几仗,在一次山野伏击中,受了伤,在山林里迷路了。

失血过多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一只白色的大鸟蹲在他身边,歪着头啄了一下他的手臂,他靠着大鸟的指引找到水源,找回部队。

受了伤的人总会变得有些胆小的,更何况他爷爷伤了腿,只能勉强行走,于是发了个本本,退伍了。

那只大鸟一直跟着他,他们回到山里,住了很久。

他爷爷听说解放了,又有些心痒痒,将近三十五的人,拄着拐杖从大山里出来,搬进城市,大鸟太引人注目,他只好买了个鸟笼,罩着黑布,像纨绔子弟一样,成天提着个鸟笼到处晃悠。

他找了个憨傻的女人,结了婚,生了娃,等娃娃长大上中学的时候,文/革也到了。

娃娃袖子上系了个红袖标,成天跟着一帮小娃儿抄家,他和娃儿他妈也说不成,只能由着他去。

终于有一天,娃儿带着同学到家里,一指他的鸟笼,一群小孩儿就拥上来掀了黑布,把大鸟揪出来踩,大鸟的白羽毛上沾上血迹,凶狠地挣扎,他着急地双手乱挥,终于让大鸟有逃生的机会,于是大鸟带着一身血迹狼狈地张开翅膀,飞了。

他爷爷夜里哭得要死,以后的一个多月都浑浑噩噩,无助地很。

此后时间也就抹平了这一切。

直到1997年的时候,老人走得安详,头七那天,家属着黑衣站在山上,坟墓前,寒风凛冽,一只大鸟清啸着展翅飞来,停在老人的墓碑上。

大家惊慌失措地去用衣服拍打它,想把它轰走,只有一个人站在原地,眼眶红了,那是老人的儿子,他认出了这只大鸟。

大鸟一直在老人的坟头待了三天,从此消失不见。

正当我为这个故事感伤时,同学转过头来说:“那时候我爸才发现,那不是什么大鸟,而是一只老鹰。”

白色的老鹰?怎么可能,我半信半疑,故事的真假在心里也打了折扣。

多年后,我才蓦地想起,白色的鹰莫不是海东青?

一想到那种神圣名贵的品种,不禁打了个寒颤,应该不会吧,可能只是得了白化病的大鸟?算了,没人能够证实的事情,想它做什么呢。



第二十七章,熊出,没注意

车驶过的路越发颠簸,最终弃了车,把药品食物,和一些必须的工具打包装好,阿犯给余小强穿上雨鞋,三人从泥泞中朝更加荒芜的地方进发。

离李杰离开家已经有九个小时,手机再没有响起过,电量还是满格的。

他们都没有说话,不知道阿犯是怎么想的,但李杰一直在反应着昨夜听到的一切。

他的思维在滞涩而缓慢地思考,线索像数个线团一样缠在一起,混乱不堪,而仍然能够辨别,缠绕得最紧密的那一团——陆繁对他实施了那个手术,阻断了他的记忆,把他带到美国去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思绪混乱,李杰皱着眉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在泥水和石块中,一个不留意,脚踝就呈九十度崴了一下。

阿犯牵着余小强道:“在想什么?专心点,我可不会背着一个瘸子上山。”

“没事。”李杰跺跺脚,脚踝虽然疼,但没有扭到,不影响走路。

阿犯道:“别一个人想事,容易往死胡同里走,说出来听听。”

李杰挣扎片刻,还是说了出来:“陆繁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犯看着他笑笑,好像在奇怪李杰怎么还在想这个问题。

李杰不自在道:“就是没想通,你说得太复杂,我也没听懂。”

阿犯不再看李杰,眼神落在前方,声音很冷:“阿杰,他只把你当做容器,一个把他想要的陆一柏带回来的容器,懂么?”

李杰僵硬地扯扯嘴角:“这次明白了。”

一路无话地走着,余小强始终紧紧地握着阿犯的食指,也不插话。

周围尽是小的土堆和山丘,杂草丛生,渐渐地没有路了。

他们像是步入了一个无人侵犯的领地,越过大腿高度的杂草,慢慢朝领地中央靠拢。

不断的行进导致小腿酸痛,余小强抬头道:“爸,我饿了。”

李杰呼口气:“你小子终于说了,我都不敢出声。”

阿犯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找了块杂草少的地方,把皮夹克铺在地上让余小强坐下,又拿出几个面包。

李杰找遍方圆一公里都没有可以倚靠的地方,只得站着啃面包,咀嚼的间隙随意道:“面包的保质期是多久来着?”

阿犯俯身给余小强打开罐头,一边道:“三四天吧,不过咱们肯定吃不到那时候。”

李杰惊讶:“那么快就能回来?”

阿犯面无表情:“我只买了一天半的,剩下的只有压缩饼干。”

李杰:“……”他几乎可以预见到几天后的惨状。

吃完面包,重新出发,李杰心道这方式也太不健康了,但迫于不能输给自己旁边的这一个半男人,只能强打精神走下去。

烈日当空,一向凉爽的天气也闷热起来,又走了一个多小时他就开始满头大汗,再看阿犯,竟然是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只是眉头紧皱着。

李杰想到他之前说的不能长时间见阳光的事,问道:“你没事吧。”

阿犯道:“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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