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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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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想不会的。你不会给艾迪办事。我半个钟头后和你见面。到布罗克斯,威尔舍大厦旁边,停车场东口。”
“好的。”我说。
我把话筒撂到话机上。杏仁味儿又包围过来,还有那股呕吐物发出的酸臭。已经咽了气的矮个儿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既没有恐惧,也不会再有什么变化。
我离开了这间办事处。又黑又脏的楼道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一扇扇磨砂玻璃门后面都没有亮灯。我从消防楼梯走到二楼,从那里看了看电梯间发亮的顶篷。我按了一下开关,电梯摇摇晃晃地开动起来。我从楼梯跑到底层,当我走出大楼时,电梯正在我上面。
雨又下大了。我走进雨地里,大雨点儿迎面抽打在我脸上。一颗雨珠竟然打到我舌头上,我才发现自己的嘴还在张着。我感到下巴一边有些疼痛,这说明我的嘴张得太大,还使劲向后咧着。我在模仿刻画在哈利·琼斯脸上的死亡的痉挛。
第二十七章
“把钱给我。”
那辆灰色普利茅斯的发动机突突地响着,雨点噼噼啪啪地敲打着车篷。布罗克斯大厦顶上的绿色塔楼高高地在我们头上发出一道紫光,在这个黑暗的、湿淋淋的城市里,显得格外恬静和孤寂。她伸出一只戴着黑皮手套的手,我把钞票放在她手里。她俯下身,借着车内仪表板的微弱灯光把钱数了一遍。一个皮包卡的一声打开,又卡的一声合上。她从嘴唇里舒出一口气,朝我这边靠了靠。
“我就要离开这儿了,警察。我准备走了。这笔钱是我的路费,天晓得我是多么需要它。哈利出什么事了?”
“我跟你说过他跑了。卡尼诺不知怎么知道了他的事儿。忘掉哈利吧。我把钱给你了,我需要知道那个消息。”
“你马上就会知道的。我和乔上上星期天开车在伏契尔大街兜风。当时天已经不早,街灯陆续亮起来,像往常一样,这时街上汽车非常多。我们的车超过一辆棕色的小轿车,我看见开车的是个女人。她身边还坐着一个男人,长得又黑又矮。这姑娘满头的金发。我从前见过她。她就是艾迪·马尔斯的老婆。那个男的是卡尼诺。这两个人你只要见过一次以后就哪个也不会忘记。乔开车在前面反着跟踪这辆车。他在这方面很老练。卡尼诺这个看守正带她出来兜风。在雷阿利托东面一英里左右的地方有一条岔路拐向山丘地带。路南是一片橘园,路北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地,像是地狱的后院。紧贴着山脚有一个制造杀虫剂的化工厂。公路边上有一座修理汽车和喷漆的小铺子,是一个叫阿尔特·胡克的人开的,很可能是走私车辆的转运站。车铺后面有一座木板房,房子后边就是山脚了。这里只有光秃秃的石头露出地面,再就是延伸好几里的一座杀虫剂工厂。这就是她隐藏的地方。他们开车拐到这条路上,乔在前头也把汽车掉过头来。我们看见他们的汽车拐到开往木板房的岔路上。我们在那儿等了半小时!看着过往的车辆。没有人再从那条路出来。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乔偷偷地走过去看了一下。他回来说木板房里有灯光和收音机声,房前停着的就是那辆轿车。我们后来就开回来了。”
她的谈话停下来。我听着汽车行驶在威尔舍大街上轮胎发出的沙沙声。
我说:“从那时候起他们也许又换了好几个地方了。可是你拿来卖钱的也只能是这个——你也就知道这么多了。你肯定认出来是她吗?”
“只要你见过她一次,第二次就绝不会弄错。再见吧,警察,你该祝我走运才是。我这一向日子可真不好过啊。”
“那还用说。”我说完,便穿过马路,走回到我的汽车前边。
那辆灰色普利茅斯开动了,加快了速度,飞快地转了个弯儿,向森赛特区开去。汽车马达声消失了,金头发的阿格尼丝也随之而永远地销声匿迹了——至少同我再没有什么关系了。已经有三个人死于非命:盖格、布罗迪。还有哈利·琼斯;而这个女人则是冒着大雨,提包里装着我的两百块钱,神不知鬼不觉地开车逃跑了。我踩动汽车的发动器,把车开到市内,吃了一顿晚饭。我饱餐了一顿。
在雨地里开四十英里本是件苦差事,何况我还希望再把车开回来呢。
我开车往北,过了河,来到帕萨迪纳。一过帕萨迪纳,我差不多立刻就走进一片橘林里去了。密密的雨点被车灯照着,像是一道白色的瀑布。车窗上的刮雨板简直来不及把雨点刮净。但是,透过大雨和夜幕还是能分辨出路旁整整齐齐的橘树林。一排排树影在车窗外面无休无尽地向黑暗中退去。
来往车辆带着刺耳的嘶嘶声,溅起大片大片的泥水。
公路一个急转弯儿拐进一座小镇,镇上满是低矮的房屋棚舍,铁路支线紧挨着这些小房舍穿过。橘树林越来越稀疏,往南伸展过去。道路渐渐高起来,路上有了几分凉意。北面,黑色的山丘起伏着,逐渐逼近。山丘两侧吹来一阵阵冷风。又过了一会儿,半空中隐隐约约出现两点黄色汽灯灯光,中间是一个霓虹灯招牌:“欢迎您到雷阿利托来。”
路两旁的木板房离马路很远。露出当中一条宽阔的街道。接着出现了一片店铺;一家杂货店的雾气蒙蒙的窗玻璃里闪着灯光;电影院前面停着一片汽车;拐角上伫立着一幢黑洞洞的银行大楼,建筑物上有一只大钟,俯瞰着人行道。一群人正站在雨里望着银行的窗户,好像是在看什么演出。我把车继续往前开,空旷的原野又包围了我。
命运导演了一切。开出雷阿利托镇大约一英里的地方,公路有一个急转弯。大雨捉弄了我,我的汽车拐弯时离路肩太近了,车的右前胎突然嘶的一声跑了气。我还没来得及停车,右后胎很快也瘪了。我猛地把车刹住,汽车一半停在公路上,一半停在路肩上。我走下汽车拿手电照了照,发现两个车胎都一点气也没有了。我只有一只备用胎。我看见瘪了的前胎上扎着一颗镀锌的大平头钉。马路边上到处扔着这种大钉子,虽然已经有人把钉子从路当中扫开,可是扫得不够远。
我关上手电,站在那里,一边闻着空气里的雨腥味,一边看着一条岔路上的黄色灯光。那灯光似乎是从一扇天窗中射出来的。这扇天窗可能是一家汽车修理店房顶上的,这家修汽车的店可能是一个叫阿尔特·胡克的人开的,在它隔壁可能还有一幢木板房。我把下巴缩在衣领里,朝那个方向走去。我马上又走回来,从驾驶操纵杆上解下行车执照、放进我的口袋里,然后弯腰趴到方向盘底下,在一个沉重的盖子后面——我坐在方向盘后面的时候,这个盖子正在我右腿下面——有一个秘密的小箱子。
箱子里面有两支枪,一支是艾迪·马尔斯的打手拉尼的,另一支是我自己的。我拿了拉尼的那支,它比我这支使用的次数多得多。我把这支枪枪口朝下塞进内衣口袋,朝岔路走去。
修车铺离公路大约有一百码远。面对公路一边是一道没有窗户的高墙。我用手电在上面很快地晃了一下:“阿尔特·胡克——汽车修理、喷漆”。我不由得咯咯地笑起来,但是哈利·琼斯的面容一下子浮现在我面前,我立刻就不笑了。修车铺的门已经关闭,但是门底下还是露着灯光,两扇门之间也漏出一线亮光。我走过这间汽车房,那座木板房也在那儿。前面两扇窗户里点着灯,遮着窗帘。房子离大路相当远,在一片稀稀落落的树丛后面。
一辆汽车停在房前的石子路上。车身很暗,看不太清楚,但肯定是一辆棕色的小轿车,车的主人肯定是卡尼诺。这辆车在木板房前窄窄的木头走廊前静悄悄地蜷伏着。
他也许偶然会让她开车出去兜一圈儿,自己坐在她旁边,说不定还要拿着手枪。这个本应该同鲁斯提·雷甘结婚的姑娘,这个艾迪·马尔斯留不住的姑娘,这个根本没和雷甘私奔的姑娘——好一个卡尼诺先生。
我在雨地里又走回修车铺,用手电的把儿敲了敲那扇木头门。出现了片刻的寂静,像闷雷一样的沉重,屋里的灯熄灭了。我站在那儿微笑,舐着嘴唇上的雨水。我又在两扇门中间的地方敲了几下,一边看着手电照在上面的光圈发笑。这正是我想来的地方。
屋里有人开了腔,语气十分粗暴:“你要干什么?”
“开开门吧。我的车瘪了两个车胎,在公路上抛锚了。我只带着一个备用胎。帮帮忙吧。”
“对不起,先生,我们已经打烊了。西边一英里地就是雷阿利托,到那里去看看吧。”
我不喜欢这种回答。我使劲踢门,踢了一下又一下。
另一个人的声音传了出来,是一个嗡嗡的声音,像装在墙后面的一架小马达。我就喜欢这个声音。这声音说:“这是个机灵鬼,是吧?把门给他开开,阿尔特。”
一道门栓嘎吱响了一下,半扇门向里打开了。我的手电在一张瘦削的脸上闪了一下。忽然一件发光的东西砸下来,把手电从我手上敲掉,一支手枪瞄准了我。我弯下腰去把还在湿地上亮着的手电捡起来。
那个粗暴的声音说:“快把你那盏鬼灯关上,朋友。很多人就因为这样打手电吃了大亏呢。”
我闭上手电,直起身来。汽车房里的灯亮了,照出一个穿工作服的瘦高个儿。他从敞开的门口退回去,手里的枪继续瞄着我。
“快进来关上门,陌生人。我们要看看该怎么办。”
我走进去,随手把门关上。我打量着这个瘦高个儿,却没有去看另外那个人。他被一个工作台挡住了,我进来以后他没有再说话。汽车房里弥漫着一股芳香而又令人作呕的焦木味儿。
“你没长脑子吧?”瘦子呵斥我说,“今天中午雷阿利托一家银行刚发生了抢劫案。”
“对不起。”我说。我想起了我在路上看到的那些站在银行前面看热闹的人,“我可没抢。我不是这地方的人。”
“哦,是这样。”他阴沉沉地说,“有人说作案的是几个小流氓,已经被人包围在这边的小山里了。”
“今天晚上这天气对捉迷藏倒蛮合适。”我说,“我估计大路上那些平头钉子也是他们撒的,我的车胎就是叫那些钉子扎的。我想你还巴不得这样呢。”
“你还从来没挨过人家的嘴巴,是不是?”瘦子没好气儿地问我。
“没挨过像你这种瘦人的。”
阴影中的那个嗡嗡的声音说:“别再那么吓唬他了,阿尔特。人家已经够倒霉的了。你的营生不就是修理汽车吗?”
“谢谢。”我说,仍然没有向他那边看。
“行啊,行啊。”穿工作服的这个人咕噜着。他把枪塞进衣服口袋,咬着一个指关节,一边阴沉沉地看着我。焦木味儿像乙醚一样叫人恶心。在角落里的一盏吊灯下,停放着一辆相当新的小汽车,一把喷漆枪放在汽车挡泥板上。
我这时才转过头看了看工作台后边的那个人。他身材矮小粗壮,肩膀又宽又厚,生着一张冷冰冰的脸、一双冷冰冰的黑眼睛。他穿着一身扎皮带的棕色羊皮雨衣,上面雨迹斑斑。一顶棕色帽子吊儿郎当地歪戴在头上。他背靠着工作台站着,从容不迫却又毫无兴趣地打量着我,好像在观察一块冷肉。也许他确实认为人们都不过是肉片儿吧。
他的黑眼珠慢慢地上下动了动,接着他挨个儿地检查了一遍他的指甲盖,又把手指举到灯下,仔细地研究它们。这一套都是好莱坞教给他的。他叼着一根香烟说:“瘪了两个车胎,嗯?真够呛。我还以为他们已经把钉子扫了呢。”
“我在拐弯儿的时候车打滑了。”
“你是说你没来过这个镇子吗?”
“过路的。想去洛杉矶,离这儿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这种天气显得更远一点儿。从哪儿来呀,陌生人?”
“圣罗莎。” 
“路不近哪,是吧?塔霍和龙·潘恩吗?”
“不是塔霍。我从雷诺和卡森城来的。”
“那也够远的了。”他嘴角上掠过一丝微笑。
“法律禁止吗?”我问他。
“唔?不禁止,当然不禁止。看来你以为我们爱管闲事。都是因为这里发生了抢劫案的缘故。拿一个千斤顶去把他的轮胎取下来,阿尔特。”
“我正忙着呢。”瘦子吼着,“我还有事儿要干。我的喷漆活儿还没完呢。再说外面正下雨,你大概也注意到了。”
穿棕衣服的人和颜悦色地说:“空气太潮了,漆是喷不好的。活动活动吧。”
我说:“一个前胎,一个后胎,都在右侧。一个可以用我那个备用胎换,如果你忙的话。”
“拿两个千斤顶去,阿尔特。”穿棕衣服的人说。
“嘿,听着——”阿尔特开始大声吵嚷起来。
穿棕衣服的人眼珠一转,用一种柔和沉静的目光盯了阿尔特一眼,然后又像是害燥似地低下眼皮。他一句话也没说,可是阿尔特就像被一阵暴风吹动了一样。他走到墙角,取了一件橡胶雨衣套在工作服上,戴了一顶防水帽。
他抓起一把管子钳和一个手提式千斤顶,又推着一台带轮的千斤顶向门口走去。
阿尔特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让门虚掩着。雨水从门缝里吹打进来。穿棕衣服的人慢慢走过去把门关上,又踱回来,往原来的地方一靠。如果我有心的话,这时候我本可以把他整治住的。屋子里只有我们俩人。他并不知道我是谁。他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一眼,把烟头扔到水泥地板上,看也不看地一脚踩灭。
“我敢打赌,你需要喝一杯。”他说,“让身子里头和外头一样潮乎乎的。”他从身后的工作台上取出一个酒瓶,放在台子边上,又在旁边摆了两个酒杯。他把杯子斟满了酒,举起一只杯子来。
我像个木偶似地走过去接过酒杯。我的脸上还留着雨水的冰凉的感觉,沉浊的空气中弥漫着油漆的气味。
“这个阿尔特,”棕衣服的人说,“跟所有的修车工人一样,总要拼命地赶上个星期落下的活儿。到这儿来是生意上的事吗?”
我不使对方觉察地闻了闻酒。气味儿正常。我看着他先喝了一口,才把我的喝了一口。我把酒在嘴里含了一会儿,没有氰化物。我把小酒杯一干而尽,把杯子放在他身边,转身走开来。
“公私兼顾。”我说。
我走到那辆挡泥板上放着金属喷漆枪的小轿车旁边。雨点正猛烈地敲打着修车铺的屋顶。阿尔特这时正在雨地里骂骂咧咧地干活儿呢。
穿棕衣服的人看了看这辆挺大的轿车:“不过是个门面活儿。”他漫不经心地说,因为刚喝了酒,那嗡嗡的话音显得格外柔和,“可是车主很有钱,他的司机也正想赚点儿外快。你是知道这种骗人的行当的。”
我说:“还有一种行当比这个历史更老呢。”我的嘴唇有点发干。因为不想说话,我点着了一根烟。我希望我的车胎快些修好。时间无声无息地过去了。棕色衣服的人和我是萍水相逢的两个陌生人,我们隔着一个名叫哈利·琼斯的矮个子死人互相望着,只是棕衣服的人还不知道这一层罢了。
门外传来嘎吱嘎吱的脚步声,门从外边推开了。灯光照亮了外面的雨柱,把它们染成一条条银丝。阿尔特绷着脸,把两个泥污的车胎滚进来,一脚踹上了门,让一个车胎倒在门口。他气乎乎地看着我。
“你真会找支千斤顶的地方。”他吼着。
棕衣服的人笑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镍币的金属管,在手掌里上下颠着。
“别发牢骚了。”他干巴巴地说,“快把车胎补好吧。”
“我这不是在补吗?”
“行了,那就别哼哼唧唧了。” 
“哼!”阿尔特剥下橡胶套衣、摘下防水帽,随手往旁边一扔。他把一个车胎抬到一个支撑架上,把外胎狠狠地扒开,掏出内胎,很快地补好。接着,他沉着脸走到我身边的墙角,抓起一支气管,把内胎打足了气。内胎鼓起来以后,他啪的一声把气管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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