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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不醒-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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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非要我告诉你她为什么要向我开枪吗?”
“非告诉我不可。”她的眼神仍然非常可怕,“我想——我想你一定得告诉我。”
“前天晚上我回家以后,发现她呆在我的房间里。她骗过了管房子的人,进了我的屋子,等着我。她躺在我的床上——衣服脱光了。我揪着她耳朵把她扔了出去。我猜想雷甘也这样对待过她。可是卡门是不允许别人这么对待她的。”
她把嘴唇往回一缩,有意无意地想用舌头去舐。这使她一时间像个吓坏了的孩子。她面颊上的线条变得非常清晰,一只手缓缓抬起来——像一只用线操纵的假手,手指僵直地、一点点地攥住领口上的白皮子,把皮子在喉咙上拽紧。这以后,她只是目光呆滞地坐在那里。
“钱。”她嘶哑地说,“我想你要的是钱。”
“多少钱?”我竭力忍住脸上的讥嘲神气。
“一万五千块钱成不成?”
我点了点头:“这个数目还差不多。他们推算出来的正是这个数目。他叫她打死的时候口袋里就装着这么多钱。你去找艾迪·马尔斯求援,卡尼诺替你把尸体处置掉以后拿到的就是这个数目。但这和艾迪希望有一天能捞到手的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我说得对不对?”
“你这个狗杂种!”她骂道。
“啊哈。我是个机灵鬼。我活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感情也不存在什么良心谴责。我想弄到的就是钱。我是这么财迷心窍,所以每天有二十五块钱外加一笔报销费——主要是报销汽油费和威士忌酒钱。我就把脑筋开动起来,如果我还有一点点儿脑筋的话。我拿自己的整个生命前途来冒险,触怒了警察,冒犯了艾迪·马尔斯和他的一帮打手,惹得这些人对我恨之入骨。我整天躲枪子,吃棍子,逢人就说‘非常感谢,如果您再有什么麻烦事,希望还来找我。我给您留下一张名片,也许万一还用得着我。’我干这些事就是为了一天挣二十五块钱——或许还多做一些为了保护一位身心交瘁、病魔缠身的老人血液里还残存的一点儿自尊心,因为我考虑到他的血液不是毒汁,考虑到他的两个小女儿虽然有那么点儿野性子,同如今许多有钱的姑娘差不多,但毕竟还没有堕落,没有成为杀人犯。就因为这个我就成了狗杂种了。没关系,对这件事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我早就被各式各样的人这么骂过,包括你那位小妹妹。因为我没有跟她上床睡觉。她骂得比这个还难听呢。我从你父亲手里得到了五百块钱,这钱不是我向他要的,他也花得起。他还答应给我一千块叫我去找鲁斯提·雷甘先生,如果我找得到的话。现在你又要给我一万五千块。我简直成了财主了。一万五千块钱拿到手,我可以买一套房子、一辆新汽车和四季衣服。说不定我还可以到哪儿去度个假,不必再为错过了一个主顾而担心。真是太好啦!可是你给我这笔钱为的是什么呢?是要我继续当我的狗杂种呢,还是得成为一个绅士,就像那天晚上在自己的汽车里醉得人事不省的那个阔少爷那样?”
她像一个石头人一样一句话也不说。
“好了。”我继续用沉重的语气说,“你把她带到别的地方去成不成?带到远处去,带到一个能给她治病的地方。别让她摸到手枪、刀子和烈性饮料。说不定真能把她治好,这种例子过去是有的。”
她站起身,慢慢踱到窗口。乳白色的窗帘下半截松松地摊在她的脚下。她站在乳白色的波浪中,望着窗外,望着远处寂静、幽暗的山麓。她一动不动地站着,几乎同窗帘融合在一起。她的两臂松松地垂在身体两侧,好像木雕泥塑的一样。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向屋子另一端走去,视而不见地从我身旁走过。
当她走到我身后时,突然喘了一口气;开口说:“他就在那个水池里。已经是一副可怕的枯骨了。是我干的。同你说的一样,我去找艾迪·马尔斯了。妹妹回家来把事情告诉了我,像个小孩子一样。她不是个正常的人。我知道警察从她嘴里什么都会套问出来 。过不了多久,用不着别人问她,她自己就会得意洋洋地把这件事说出来。如果叫父亲知道了,他会立刻把警察叫来;把事情和盘端出;然后就在当天夜里咽了气。他死了倒也不是什么太可怕的事,叫我受不了的是他临死以前会怎么想。鲁斯提不是个坏人。我虽然没有爱过他,他对我倒是挺不错。但是为了不叫父亲知道这件事,我就顾不上那么多了。这样也好、那样也好;活也好。死也好,对我都无所谓了”
“于是你就叫你妹妹继续乱搞,”我说,“再招惹别的麻烦。”
“我在争取时间。我这么做就是为了能争取时间。当然,我采取的方法不对头。我甚至认为她可能把这件事忘掉。我听人说,有这种病的人对发病时候做的事后来就记不起来了。也许她已经忘记了。我早就知道艾迪·马尔斯会狠狠敲我一笔,吸干我的骨髓;可是我不在乎。我那时太需要帮助了!我只能从他这种人那里找到帮助……有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不相信会发生了这种事。可是另外有的时候;我就需要喝得酩酊大醉一一不管是不是该喝酒的时候。只要赶快醉倒就成了。”
“你要把她带走。”我说,“这倒是要你‘赶快'去做的 。”
她仍然背对着我。这时她的语气变得缓和了:“那你预备怎么做呢?”
“我什么也不做。我这就离开这儿。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之内如果你们走了,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如果还不走;我就把事情抖露出来。别以为我说话不算数。”
她忽然转过身来:“我真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好。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行了。就把她带走吧。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人看着她。答应我吗?”
“我答应。艾迪——”  
“别管艾迪了。我休息一会儿就去找他。艾迪的事交给我去办吧。”
“他会杀死你的!”
“让他去吧。”我说,“他的最好的打手都没能把我杀死,别的人我也愿意冒冒险。诺里斯知道吗?”
“他决不会说出去的。”
“我想他也知道。”
我很快离开她,走出房间,沿着瓷砖楼梯下了楼,走到前厅。离开的时候我谁也没看见。这次我发现我的帽子自己摆在那儿。外面,明媚的花园不知怎的给我一种阴森的感觉,好像正有一对凶狠的小眼睛在树丛后面窥视着我,好像阳光中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我上了汽车,向山下驶去。
一旦你死去了,躺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是躺在龌龊的水坑里,还是躺在高高伫立在山峰上的大理石宝塔里?
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醒来。这些事你就再也不去计较了。对你说来,是充满油垢的污水,还是轻风习习的空气,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你只顾安安稳稳睡你的大觉,再也不去思索你是怎样死的、死在何处这类龌龊的事情。而我现在却是这件龌龊事儿的一部分,远比鲁斯提·雷甘更大的一部分。但是那位老人,就不必叫他牵扯进来了。就叫他在那张支着华盖的大床上静静地躺着吧,叫他那没有血色的双手搭在被单上等着吧。他的心只不过是短暂、模糊的呢喃。他的思绪像尘灰一样飘忽、灰暗。过不了多久,他也要像鲁斯提·雷甘一样,长眠不醒了。
在进城的路上,我在一个酒吧前面停下车,喝了两杯双料威士忌。我的心情一点儿也没有好转过来。这两杯酒只不过使我想起了“银头发”。这位姑娘我后来再也没见到了。
—(完)—
简单的谋杀艺术(The Simple Art Of Murder)
董乐山 译
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是想写成现实主义的。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老式的小说装腔作势,矫揉造作,几乎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但当初读到它们的人,并不觉得那样。象菲尔丁和斯莫莱特那样的作家,从现代意义上所以能显得是现实主义的,乃是因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大部分是一些肆无忌惮的角色,其中有不少人能够抢在警察头里两步,但是简·奥斯汀所描绘的以乡绅生活为背景的极其拘谨的人物,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似乎是够现实的。社会上和感情上的这种虚伪风气,今天仍大量存在。只要再放手加上一些附庸风雅的成分,你就可以大致领略你所订阅的报上书评栏的调子和俱乐部里读书小组的一本正经、愚昧自满的气氛了。畅销书就是他们这种人造成的。所谓畅销书,其实是靠做宣传推广工作,其基础是一种间接的附庸风雅心理,有批评界的老手打上的印记做保鏣,某些极有势力的幕后集团的精心爱护,不断浇水。这些集团的本行是推销书籍,但是却希望给你的印象是他们在提倡文化。你只要书款稍许迟付了一些,就可以明白他们的旨趣是何等清高了。
为了种种原因,侦探小说很少能够做宣传推广工作。它写的往往是谋杀案,因此缺少精神高尚的因素。谋杀是个人意志受挫的表现,因此也是整个人类意志受挫的表现,可能含有大量的社会学意义,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是谋杀的事早已习以为常,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如果疑案小说多少有些现实主义以(实际上很少这样),那么就一定是用一种冷眼分明的态度写的;否则除了精神变态者以外,谁也不会想去写它或读它。谋杀小说那种不管其他闲事,只管解决自己难题,解答自己疑问的作风也是令人沮丧的。剩下来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除了它写得够不够精采可以算得上好小说,不过为数五十万的读者反正是不懂这个的。鉴别写作的质量,甚至对以此为业的人来说,要对预约销售量不加太多的注意而做到这一点,也是够难的。
侦探小说(也许我还是这么叫它为好,因为这一行仍以英国写法为主)必须靠慢慢的渗透才能扩大它的读者。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且以后也这么顽固地存在,乃是事实。原因何在,值得有心人研究,我则没有这样的耐心。我的论点之中也丝毫并不认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世上没有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有的只是艺术,而且也少得可怜。各国人口的增长丝毫没有带来艺术的增长,所增长的只是可以用来生产和包装艺术代用品的熟练手腕。
尽管如此,即使是最老式的侦探小说,也很难写得好。这门艺术的好作品比好的严肃小说更是少见得多。第二流的作品比大多数周转率高的小说寿命要长,很多根本不应该问世的作品就是不肯去世。它们象公园里的塑像同样而久,而且同样乏味。
对于所谓有识别力的人来说,这是很讨厌的。他们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不久前还是深刻重要的作品,如今放在他们图书馆里标出“去年畅销书”的专门书架上,除了偶然有个近视的顾客弯下身子看了一眼就匆匆走开以外,没有人会走近它们。而老太太们则在疑案小说书架前你推我挤,抓一本书名叫《三重谋杀害》或《平契波特探长探险记》之类的同一年份的产品。他们也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在再版书架上“真正重要的作品”积上了尘土,而《死亡系上了吊裤带》却印行了五万册,甚至十万册,摆在全国的报摊上,显然不是为了向大家告别。
老实说,我本人对这种情况也不是很满意的。我在不假装正经的时候也写写侦探小说。但是由于这种长寿不老,使得竞争实在有点太厉害。要是每年高等物理学有三百篇论文发表,另外还有好几千篇各种形式的论文也已准备就绪,放在那里,有人阅读,那么即使爱因斯坦也是没有多大用武之地的。
海明威不知在什么地方说过,优秀的作家只同死者竞争。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这种人毕竟有几个)则不仅要同所有没有埋葬的死者,还要同所有大批大批的活着的人竞争。而且是在几乎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因为这种写作的特点之一是,吸引读者阅读这种作品的因素,永远不会过时。那个主人公的领带可能有些老式了,那个探长老头儿可能是坐单驾马车来的,不是坐警笛嘶鸣的流线型汽车,但是他到了现场以后所做的事仍是象过去那样核对时间,寻找烧焦的纸片,研究是谁踩了书房窗户下开得好好的草莓花圃。
但是,我对这件事的关心还有一个不那么自私的动机。我觉得,要在这样庞大的规模上生产侦探小说,而它们的作者眼前能得到的报酬却如此微薄,他们对批评界的赞誉的需要又几乎是零,这项工作如果需要什么才能的话,那是无法办到的。在这个意义上,批评家的瞠口吃惊和出版商的推销次货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中等水平的侦探小说大概不比中等水平的小说坏,但是你是从来也看不到中等水平的小说的。因为它得不到出版。但是中等水平的——或者略为高出一些的——侦探小说却可以得到出版。不仅得到出版,而已成批地卖给外借的图书馆,有人阅读。甚至有少数热心家,他们按两元钱的正式零售价格购买,因为书是新书,封面上还有一具死尸的图片。
奇怪的是,这种中等水平的、十分平庸而又枯燥无味的小说,完全是不现实和机械的作品,同那些有这门艺术杰作之称的作品,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它只是拖得更慢一些,对话更加平淡一些,人物的刻画更加呆板一些,噱弄读者的手法更加明显一些面已;但货色则是一样。而好小说和坏小说却一点也不是同样的货色。它写的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好侦探小说和坏侦探小说写的却完全是同样的事情,而且写法也很相象(这有它的原因,而原因又有原因;要找原因,总是有的)。
我认为,传统的即典型的即单纯推理的即逻辑推理的侦探小说,其主要的困难是,它要达到十全十美,必须具备各种各样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不是在一个人的身上所能同时找到的。那个头脑冷静、善于布局的人,不一定也能写出生动的角色,尖锐的对白,掌握步步加紧的节奏,恰到好处地利用所观察到的细节。那个不苟言笑、擅长逻辑的人,制造出来的气氛就超不过一块绘画板。那个注重科学的私家侦探尽管有个非常新式漂亮的实验室,但是抱歉的是我记不起脸孔来了。能够为你写一篇生动如画、丰富多来的散文的那个家伙,却不屑化功夫去逐个推理无懈可击的作案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项工作实在吃力。
冷门知识的大师从心理学上来说是生活在有环撑的裙子的时代(指十八、九世纪。)。如果你对陶器工艺和埃及针织艺术的基本知识什么都知道,那么你对警察就一点也不了解。如果你知道白金不到华氏二千八百度左右不会自行熔解,那么你就不会知道二十世纪的人如何作爱。如果你对战前法国滨海胜地的悠闲生活有足够的了解,而把你的故事放在那个地点,那么你就不知道两小粒可以一起吞下的安眠药不仅杀不死一个人——甚至不能使他入睡,只要他不想睡的话。
每个侦探小说作家都犯错误。没有一个对错误有自知之明。柯南·道尔所犯的错误使他的有的故事根本不能成立,但是他是个拓荒者,歇洛克·福尔摩斯基本上毕竟是一种态度和几十行令人难忘的对白。真正叫我泄气的是霍华德·海克拉夫特先生(在他的《供解闷的谋杀案》一书中)称为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这个时代并不远。按海克拉夫特先生的划分,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一直到1930年左右。实际上这个时代至今仍旧存在。所有已出版的侦探小说中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仍信奉这一时代的巨人所创造、所改进、所完善的,并且作为逻辑推理的问题兜售给世人的公式。
这话说得有些严厉,但不要吃惊。这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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