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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阿兮-作茧自缚(出书版结局+番外)-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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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她乍喜还忧的纠结,多半是她内心深处的小自私和小虚伪又发作了。
和和从来不曾生出过要与郑谐共同拥有某个未来的念头,连小火花都不曾有过。早在她对男女的认知还处于懵懂时,这种认知就已经被踢出她的精神世界之外了。
和和能够记得这个准确时间,因为那一年郑谐高考结束了,每天都忙忙碌碌,初中生和和也在放暑假,可是和和妈妈那个暑假有一半时间都在带着学生去实践,所以她有一半时间还是混在郑谐家。
郑谐那个假期很忙碌,总是外出,却不许她自己出去瞎逛,所以她总是窝在屋子里上网,把眼圈都看黑了,后来郑谐也偶尔地带她一起出去混。
那时候的和和没有几个女性朋友,她生活在一个孤寂的圈子里,她认识最多的人,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许多岁。
每次郑谐带着她,她都要被人笑:“哟,阿谐又带小书僮来啦。”
那些大男生们带的都是比他们自己年纪还长的成熟女子,或者明明只有十五六,却偏要把自己涂沫成二十岁的早熟少女。和和也曾经见过郑谐也有这样的女朋友。
而小女生筱和和,芳龄十三,看起来却像十岁不到,被笑话那是理所当然的。好在郑谐气定神闲,她也就可以狐假虎威。
他们在打牌,并且好像还赌钱。这是少儿不宜的玩乐项目,和和远远地躲着,一个人玩电脑游戏,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在吵吵闹闹中梦见自己长成了大人,梳着郝思嘉的发型,化着克莉奥佩特拉的妆容,穿着《窈窕淑女》里伊莱莎第一次参加社交那条著名的裙子,但是光着脚,没有鞋。
朦胧间好像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立即有人讪笑:“阿谐当保姆够称职啊。”
“什么保姆?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学光源氏!”
“谁是光源氏?”
“没文化还不知道闭嘴,丢大人了。”
“靠,你才没文化。不就是美少女养成计划吗,谁不知道?”
郑谐笑骂:“一群人渣。”
“被说中了,所以他恼羞成怒了。”有人嘻嘻哈哈,“看吧,阿谐永远都比咱们有前瞻性,咱哥儿几个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儿呢。”
“滚。”这一回又是郑谐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我若对和和存着那份心,就让我被雷劈。”














15特别的角落







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处特别的角落。

杨蔚琪律师也弄不明白她和郑谐这样是否算作正在交往中,不过近来他们的确交往甚密,而且谁也不愿意先点破。
他们相处得很不错,而且很有默契。
郑谐很沉默,杨薇琪话也不多。大概因为她的工作需要费太多的口舌,需要抽丝剥茧,咬文嚼字,所以工作之余她就格外厌倦跟人解释。
而郑谐是这种聪明人,任何事情只要她开个头,他便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只消他稍稍勾一勾唇角,她便明白他已经领会了她的意思,然后她便无需再多言。
何况,当他们沉默了许久需要一点话题来调剂时,郑谐的配合度很高。杨蔚琪发现,郑谐常常与她看过同一部冷门的电影,也会与她听过同一首风格怪异另类的小众歌曲,他可以与她一起谈一点历史与时政,绝不会藐视她的女性观点,甚至会耐着性子听她陈述一部网络言情小说的梗概,听她抱怨那作者令人难以理解的三观,有时还会好心地三言两语替她解决苦恼,比如“你肯定做不来穿着睡衣拖鞋去逛街这种事,不是衣服的错,是你自己和衣服不搭配的问题。”然后她便释怀。
杨蔚琪并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诚然她第一次见到郑谐便对他怀有好感,而且这种好感在持续加温,可她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讯号。
现代人常常会这样,遇不上心动的,觉得遗憾,一旦遇上,又觉得不安。在决定投入与付出之前,首先要安顿好自己的心,将它停留在一个安全的位置。
这个世界很奇妙。与郑谐相识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可是当他们开始接触后,便发现原来两人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时时就会遇见共同的朋友或者熟人,过去曾无数次的擦肩而过。
于是难免常常被人打趣,也会有人善意提醒:
郑谐这个人很冷情,有一点点不合群;他对女人很不在乎,你也不要太认真。
郑谐何止对女人不在乎,他根本就是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他明明什么都通晓,却并不感兴趣。可是明明是他并不感兴趣的事情,他又会很认真地一板一眼地去做,并且做得很完美。
她眼中的郑谐,就这样宛如一潭幽深的池水,平静,清冽,一眼望不见底,令她很想一探究竟。
经常会遇见熟人的直接结果是杨蔚琪的大伯要请郑谐吃饭。
回国后的杨蔚琪很少去见父母。自她成年后,便离家读书,与大伯与大伯母关系更为亲近,这对没有子女的夫妻视她若己出。
说起来她那如今已经退到二线的大伯与郑谐的父亲曾经共事过多年,算是看着郑谐长大的,后来郑谐的爸爸调任,才少了联系。如今听说郑谐似乎在招惹他的侄女,自是打算出面摆一下长辈的架子,要与这位很久不曾打交道的小朋友叙旧。
杨蔚琪犹犹犹豫豫地对郑谐说了这件事,本以为郑谐会一口回绝,她也正好回去交差,却不想郑谐答应得很痛快。
那顿饭的气氛相当不错。郑谐虽然素来冷淡,但面对长辈时甚为谦恭有礼,那份冷淡倒显得十分沉稳慎重了。
席间提到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也偶尔提及郑谐的妈妈与 “和和”。杨蔚琪早就发现,郑谐的表情很难读看出内容,因为永远都冷静得体的,像戴着一层面具,可是每当他听到母亲与和和的名字时,他的脸上会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使他显得真实许多。
杨家大伯见了已长大成人的小朋友,兴致很高,努力灌了郑谐许多的酒,又借着微醺的醉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打算何时娶他的侄女,与他成为一家人。郑谐微微地笑着,并不作声,倒是杨蔚琪立即郑重声明两人只是朋友。
那酒喝得太多,她忍不住去劝止。因为伯父身体欠佳,而她与郑谐一同出去时,从不曾见他碰过酒。趁着郑谐出去接个电话时,伯母悄声笑着说:“你大伯一向认定酒品如人品,见多了平日里人模人样,一到醉酒便原形毕露的人。这是在替你考察呢。郑谐这孩子自小心思深沉,我们又这么多年没与他接触过了,总得验证一下。目前来看,还不错。”
杨蔚琪哭笑不得,最终不得不替郑谐将车开回去。
郑谐喝得远比大伯多许多,但大伯已经撑到了极限,他却仍是面色不改,只是眼神有点迷蒙,一只手肘支在车窗上,用手拄着手,微微叹气说:“我上回喝这么多的时候,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他似乎很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又补充,“七年前。”
“你酒量蛮好。能喝过我大伯的人不太多。”
“再多一点就要吐了。杨伯伯那个人,这一回陪他喝足了,以后他就不会再逼我,否则还要被他整。”
杨蔚琪慢慢地开着车,似乎体会到他刚才那句话中有话,又觉得是自己多心,于是小心地岔开话题:“我一直以为和和是你的远房妹妹。竟然是没有亲缘关系的吗?”
“没有。不过跟亲妹妹也没什么区别,一直看着她长大的。”郑谐说完后,又似在自言自语,“我还是她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人。”
杨蔚琪笑:“你真是赚到了。像你这年纪的人极少有妹妹,偶尔有人有一个,也是刁蛮至极,把哥哥当冤大头,哪有那样乖巧的。”
“我记得你是有亲哥哥的,可是我想像不出来你刁蛮的样子。”
“那样不一样的。”杨蔚琪的声音低弱了许多,她犹豫了片刻,轻轻地补充了一句,“我与我的哥哥并不是同一位母亲所生。我的母亲……不是我的生母。”
停了很久,郑谐说:“抱歉。”
“没关系。我大哥与我母亲待我极好,只不过我自己觉得有愧,不愿意回家,以免时时提醒自己,我便是杨先生某种不忠不义的衍生品与见证。”
“你称你的父亲‘杨先生’?”
“对,自从我知晓自己的身世后,便一直这样称他。”
“你的生母……你何时知道的?”
“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生……你是说生我的那个人吗?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她。我只有一位母亲。”
“你拗起来的样子还真是像……”郑谐把话说了一半,便停住了,之后很久都没再说话。
他们回的是郑谐常住的那套公寓。
郑谐的确喝高了,难得他一路都还强撑出一副神色自若的样子,回家后说了一句:“谢谢”就进卧室躺下。
杨蔚琪去给他弄来一杯水,却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她在他的公寓里逗留了很久。她不擅厨艺,在厨房里费了很大的劲给他折腾出一锅粥,又在敞着门的每个屋子里转了一下,并没有去碰任何隐私的东西。
郑谐住的地方根本不能称之为家。
公寓位于豪华地段,窗外有花园般的景致,室内装修精良,一木一钉都是名品,偏偏根本没有人的气息,太过简洁素净,也太过庄严肃穆,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冷冷冰冰,倒像一间办公室套间。
杨蔚琪没想到,郑谐这样翩然如玉的贵公子,气质超群,品味不凡,生活格调却这样乏味。
不过她再次叹息,人长得帅就会得到差别待遇。换作别的男人,她一定要给他减分。但这种情况发生在郑谐身上,却显得他超凡脱俗。
后来杨蔚琪终于找到很人性化的一处地方,在偏厅非常不起眼的角落,散落了几只草编的蒲团,手艺挺糟糕,像DIY的初始作品。蒲团上还丢着几只拼布的靠垫,图案与色彩搭配得极为雅致,也是手工一针针缝的,但工艺却精良了许多。旁边矮矮的藤编架上挂了一串土布做的鱼,两只花布做的老鼠,一座用一根根细圆木条和薄木片拼成的森林小屋,一只鱼形仿古的陶瓶,手工古拙稚趣,她拿起来看,瓶底刻了“和和手工”四个字,还有一摞书,有六七本,每本都套了布制的封面,风格、图案各不相同。她拿起一本翻了一下,禁不住笑了起来,这样精美别致的封面里包的却是近两年大热的几本言情小说。
郑谐这样清冷的屋子里冒出这样一处童趣稚拙的地方,竟然显得很协调。杨蔚琪试着回想了一下和和的模样,似乎像个小女孩,但又隐约记得她明明是成熟的都市女子。她自许记忆力超群,这时竟混淆了。
天色渐黑时,她见郑谐还睡得熟,留了一张条子给他,自己回家了。
晚些时候她接到了郑谐的电话。郑谐问:“是你送我回家的吧。稀饭是你煮的?”
“你醒了?”
“嗯。我只记得杨伯伯逼着我喝最后一杯酒,后来的事我都没印象了。我是什么时候回家的?对了,你是怎么把我弄上楼的?”
他明明是自己镇定地走上楼的,当时一点醉的样子都没有。杨蔚琪觉得很不可思议。
然后她再次确认,任何的缺点到了郑谐身上,确实都变得非常的特别。
杨蔚琪很替自己的无原则悲哀。












16默契过了头(1)







默契得过了,也会南辕北辙。

郑谐看着桌上的请柬,深感世界变化太快。
新郎是这个城市迅起的航运业新贵,与他有过几面之缘。他比较惊讶的是新娘的名字,竟是苏荏苒。
他犹记得就在不久前,筱和和还极力向他推荐她的这位蜜友,而萧薇表姐也郑重地将这位小姐的名字列入他的相亲对象。
这月亮圆圆缺缺还没转满两个盈亏周期,很多事都大变样了。
婚礼别出心裁地在一个无人居住的绿色小岛上举行,用游艇将客人一一送到岛上。有别于通常婚礼的车阵,这场婚礼排的是船阵,只有几千平米的小岛周边密密地泊了十几艘豪华游艇,阵势惊人。
郑谐对婚宴的理解就是它是用来给大家提供场所凑热闹和联络感情的,新人是谁他都常常搞不清楚。
同桌的都是熟人,还包括了苏荏苒的哥哥苏茂葳,只是这位哥哥今天并未一脸喜色,应酬别人时尚陪着笑脸,回到他们桌上就没了笑意。
“靠,你那副样子哪里是嫁妹妹,根本就是一副把妹妹卖了的样子。”
酒喝了不少的苏家哥哥闷闷不乐地白了发话的人一眼:“你这种没妹妹可疼的人,体会不了做哥哥的心情。从小疼到大的妹妹,突然就成别人的了。妈的,跟明抢没什么两样。”他朝新郎方向投去一个有点怨恨的眼神。
 “谁说我没妹妹?我妹妹多了去了。我究竟有几个好妹妹……”被回话的人喝得有点高,直接开唱了。
苏茂葳僵着面孔。隔他几个位子的郑谐笑一笑,安慰他说:“开始总会有点不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差点忘了这也是有‘妹妹’的人,茂葳你学着点人家这心理建设。”有人凑热闹。
“阿谐,你家和和女大十八变啊,今儿我一打眼愣是没认出来。”有人帮着转移话题。
郑谐扭头看了一眼立在新娘子旁边的和和,她是伴娘之一,一身很飘逸的古希腊式的白色礼服,挽起头发,亭亭玉立,端庄娴静,的确与往日模样大不同。
“哪个是和和?左边那个?哎哟喂,我记得上个月见她还是一小丫头模样呢,跟在阿谐身后像个娃娃。”
 “阿谐一向喜欢把和和弄成小娃娃模样,他是个LOLI控。”
郑谐懒得理他们,又将目光转向新人方向。伴娘伴郎有两组人,筱和和站在新人身后,衣饰和妆容都与她平时大不相同,连她的表情都有点怪。虽然她的笑容看起来很端庄,但他却觉得和和笑得有点勉强。而且,郑谐很不认同地看着她在一群人的起哄下,替新娘喝掉杯中的酒,惹来一阵掌声。代酒是要喝双份的,本来那酒只是三分之一杯,但有人夺过酒瓶故意地把二两半的杯子填到满满。和和持着杯子正犹疑着,旁边的伴郎从她手里把杯子接过来,一口喝到见底。和和微微向他欠了欠身,没有笑。
郑谐的秘书韦之弦也在现场,并且前前后后地帮忙。郑谐这一席上的人她大多认识,于是经过这一桌时,顺便过来打了一下招呼,敬一杯酒。
韦之弦佩着一支写有“亲友”的胸花,只有与新人极熟的人才会佩戴。有人便打趣她,韦小姐这样漂亮,怎么不去做伴娘?
韦之弦笑一笑:“我已经做过三回。按老人们的说法,再多做一回,会嫁不出去了。”在离去前向众人欠身致意,又向郑谐单独告别。
郑谐低声问:“那个伴郎看起来有点面熟,跟我们有业务往来?”
韦之弦立即知道他指的哪一位,因为另一位他们极相熟。她也低声回应:“是新郎的好友,与我们没有业务往来的。或许您在别的场合见过面?好像是姓岑……岑世,对,是这个名字。”
郑谐面色沉了一下,声音也顿了顿:“我知道了,你去忙吧。别让和和喝太多的酒,她平时很少碰酒,没有分寸。”
“我会留心。”
他转回身来,见桌上两位哥们儿在似笑非笑地看他,于是咳了一下:“做伴娘伴郎超三次就难娶难嫁了,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民间有这种说法。好像我也做过三回伴郎了,以后你们结婚都千万别找我。”
“滚,就算咱国家男女比例失衡到了必须允许男同性恋结婚的时候也轮不到郑大公子找不到老婆,你矫情个什么劲?”
“难说,这人的眼光跟品味拧巴,一般人难入他的眼。”
他们平时凑得这样齐也不容易,而且郑谐有一点点孤僻,平时参加聚会的次数不多,因此大家借着难得逮住他的机会使劲地损。
“听说你最近跟杨中兴的女儿走得很近?真的假的?我见过那位小姐两回,跟你以前交往的女的不是一类人。你拖了人家下水陪你玩游戏,不厚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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