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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你就从了吧-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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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洛可就不爱说话,一开始还以为是不是哑女,一直到快三岁的时候,才会说话,冒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疼。

原来是她的手背被利草给割了一道道血口子。

再那之后洛可就陆陆续续会冒出一些词或句子,再后来她就跟着哥哥走几里地去上学了。

“哥哥,哥哥,等等我!”成了那时候她最常说的一句话。

再后来就变成了哥哥骑着自行车载着她一起去上学。再过几年,哥哥去上中学,妹妹也上小学了,她就自己骑,但因为摔了好几次,后来只好每天提前一个小时步行着去上学。一直到了上初中,又是哥哥载着她去上学了。

那时候,她已经能够听懂一些话了,比如哥哥载她去上学的时候,见着的邻居会说一句——昊宁,载你媳妇去上学呢!

每次哥哥都不应,只是默默载着她去上学。

有一次,下了大雨,等了好久雨都不停。

哥哥只好冒雨载她回来,在一段泥泞路滑倒了。

她倒是没有摔疼,只是吓了一大跳,

“可,有没有摔倒哪?”顾昊东紧张地问到。

“没——”洛可应到,转头就看到哥哥的脚蹭破了一道口子后,先是镇住了,下一秒她就哇的一下子哭出来了。

“哪里伤着了?”顾昊宁一下子就急了。

“哥哥,流血了,流血了——”洛可指着哥哥受伤的脚说到。

顾昊宁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才注意到自己受伤了。

“哥,没事。”顾昊宁扶起了车,对她说到,“上来,雨这么大,我们快点回去。”

然后就牵着车载着她淋着大雨回到了家。

那一次,顾昊宁着了凉发了高烧转化为肺炎在县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才出院。

于是阿叔和阿婶,也渐渐不喜洛可,认为她不祥。

洛可更加沉默了,庆幸的是,在很多孩子辍学的时候,阿叔和阿婶还是坚持供养着他们三个孩子上学。

即使他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经济来源。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原来洛家每年都会寄一笔钱给他们,作为她的寄养费。

而除此之外,洛家几乎已经忘记了,他们还有这个女儿。

顾昊东在那一年的高考考得很好,后来被B大录取了,但因为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打算放弃。

洛可就是那时候去跟阿叔阿婶说,她不读了,让哥哥继续读吧!

她并不明白即使自己不念了,她的那点学费也不够顾昊宁上大学的费用。

但是这对于顾家夫妇来说,却像得到了获救的喜讯一般。

“可,这是你爸妈以前给你准备的让我们先保管者,如果你愿意的话,就给你哥上大学先用,等以后你哥赚钱了,再给你挣回来,你看行不?”阿婶从箱子底拿出了一个雕工精美的首饰盒,打开来,里面是一对翠玉镯子。

“好!”洛可只是看了一眼,没有什么表情地点头应到。

在她长大后,明白了阿叔阿婶并不是爸爸妈妈,而且爸爸妈妈不要她了后,她就对爸爸妈妈这两个词没有任何的感觉了。

“可,你要好好念书,明年一定要跟哥考同一所学校。”顾昊宁离开前,对洛可这样说道。

他并不知道父母给他的钱是洛可的那对玉镯子换的,父母只是告诉他,是好心人赞助的,让他好好学习。

“好!”洛可再次点头应到,只是这一次,她并没有做到。

顾昊宁上大学后,会定期给洛可写信。

那一年暑假,顾昊宁为了省下来回的路费为了兼职多赚点钱,寄给洛可,就没有回家了。

顾昊宁一直没有等到洛可,只收到洛可的信,洛可在信中告诉他,她考得不好,没有信心再念了,让他要加油!

顾昊宁寄回来了钱,让洛可无论如何一定要复读。

洛可后来直接去了B市这座距离顾昊宁最近的城市打工,然后赚钱寄回来,再让阿叔阿婶再寄给哥哥。

同时她会定期都会写一封信回家,然后让阿叔阿婶再帮忙将里面那封信寄去给顾昊宁。

所以顾昊宁一直都不知道洛可跟自己在同一城市,他们距离最近的时候,甚至只有一墙校墙之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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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8

第一章 三生石上定三生

每周固定两次,洛可会到这套公寓来打扫卫生。

这是她在继速食店打工,晚上上夜校或地下通道摆摊之外,第三份兼职。

没有周末,没有午休,没有夜生活,就是洛可最正常不过的生活方式。

努力打工赚钱,是她现在唯一的奋斗目标瞳。

每次来打扫,屋主都不在,但洛可知道这是一个极爱干净的人,因为她每次来打扫的时候,都给她同一感觉,这里很干净,干净得似乎没有人来住过一般。

如果不是偶尔烟灰缸里有烟头,厨房有用过的痕迹,还有洗衣篮里有需要送洗的衣服外,根本看不出有人进来住过。

所以每次洛可打扫这里都觉得很轻松,即使她还是会按照跟中介约定的那样,将这里仔仔细细打扫一遍馁。

打扫过程中,尽量不改变物品原来的摆放处,这是洛可的习惯。

为了避免到时候屋主要用的时候找不到东西。

如果不得不整理到一个地方放好,洛可也会写张便条贴在冰箱门上,告知屋主。

屋主有时候也会将他的要求,贴在冰箱门上,通知她。

比如说帮他将箱子里的衣服整理到衣橱里,在他似乎刚从外地回来的时候,或是让她帮忙采买一些新鲜的食物放进冰箱里,然后钱就放在玄关的盒子里等等。

所以已经在这里打扫了三个多月了,洛可倒是跟这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屋主相处得很融洽。

这一天下午她没有吃饭,直接吃屋主放在冰箱里的半个要清掉的蛋糕,作为晚餐。

她没有见过比这个屋主更喜欢吃蛋糕的人,而且只吃这种带着焦糖甜味和可可香味的蛋糕,后来才知道那种蛋糕叫提拉米苏。

当然她也没有见过比他更浪费。

有时候他会留言让她清理一下冰箱,并将冰箱里没吃完的蛋糕清掉。

之前,她以为蛋糕要丢掉,是因为过期了。

后来她发现,她前一次打扫还没有,间隔两天后来打扫,冰箱上就多了一张提醒。

今天她特地将蛋糕搬到餐桌上,然后打开盒子,看到剩下的那半个蛋糕,完全不像已经坏掉了的样子。

于是忍不住洗了手挖了一口尝了尝,味道好极了。

至少她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事实上,以前她也没有吃过蛋糕。

只知道这个东西就是叫蛋糕而已。

最后就将那剩下半个蛋糕全部都吃掉了。

晚餐也跟着省了。

将厨房和饭厅都收拾好之后,林可伊开始整理书房和卧室。

屋主在书桌上贴了一张便用签,让她方便的话,帮他买个笔筒,他的笔筒昨天晚上不小心摔坏了。

洛可拿过那个磕破了一个角的笔筒,然后将笔和裁纸刀等文具拿出来,又去拿了固定胶,然后从自己包里翻找出了一个木质的小太阳花,用固体胶替补在了缺口处。

然后等固体胶干了之后,她将那些东西放回了笔筒然后摆好。

只是撕起便用签,擦了桌子后,又粘回原来位置,拿过笔在下面补了几个字——已经修好,可以用!

这是洛可的习惯,除非东西已经坏到完全不能用了,不然她还是会修修补补继续使用。

有时候她修过的东西加上了她的创意,比原来还更好看了呢!

厉擎宇出差后回来,在书桌上看到那张便用签,忍不住嘴角扬起。

对这个钟点工有一股好奇。

她不但每次将他的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而且尽量不改动他东西摆放的位置。

之前他换掉的几个钟点工不是喜欢给他乱动东西,就是打扫得总是不尽人意。

倒是现在这个,让他无可挑剔。

厉擎宇拿过笔筒,看着上面贴着的木质太阳花,跟笔筒本身倒还挺配的。

后来这个笔筒他用了很多年,一直到后来搬家了,不知道收哪里去了,再也找不到了。

他很好奇,还有什么是这个钟点工不会的。

上星期,他有一件衬衫,下车的时候不小心刮到了,破了一个小洞。

他回来后就换下了,然后丢进了垃圾桶里。

没想到隔几天他看到那件衬衫就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他的衣柜里。

他皱着眉宇拿出来要丢掉,才看到原来破洞的地方,居然用白色的线绣了一朵玉兰花在上面,还有金黄色的线镶了边,而且精巧得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破洞。

厉擎宇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后来那件衬衫他到底还是没有丢掉,只不过也没有再穿过。

那一天,厉擎宇贴了一张便用签在冰箱门上,

“以后那些东西坏了就丢了,不用那么辛苦的修补,不一定用得上。”

第三天,洛可打扫的时候看到这张便用签,摇头叹气,最后鼓起勇气写了一张贴在冰箱上

“先生,你那些不要的东西,我可以带回去吗?”

第三天晚上,厉擎宇回来后,看到便用签,于是在下面加了两个字——可以!

第六天她去打扫卫生的时候,就看到冰箱上还是贴着那张便用签,只不过下面多了两个字——可以。

之后,洛可每次清理后,屋主不要的东西,她觉得可以再利用的就带回去。

同时都不忘在冰箱上再贴上一张,她带回去了什么东西。

比如他不要的衣服和拖鞋,黄掉的蔬菜和水果,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厉擎宇每次看到她如汇报一般的记录着她带走的东西,总是忍不住莞尔一笑。

这个钟点工倒很像收破烂的!

(二)

洛可低头扒拉着牛肉面,等一下她还要赶去夜校上课。

即使一天的睡眠时间已经缩短到只有五个小时了,洛可还是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用。

哪怕吃一顿饭,也要赶时间,不然上课或上班就要迟到了。

有人端着盘子在她对面坐了下来,这边的桌子本来就不宽了,现在又多了一个人坐在她对面,顿时觉得拥挤起来。

洛可环顾了四周才发现,今天面店的生意实在太好了,居然是满座。

这样想着,继续扒拉着面。

吃完后,她走到收银台去付款,前面一个人正在翻找着口袋,似乎忘记带钱包了。“不好意思,我钱包忘记带了,先回去取一下,再过来付,可以吗?”厉擎宇颇有些无奈地对收银员说到。

“那让你同事过来付一下。”收银员不肯通融,嘀咕了一句,“长得人魔人样的,还想吃霸王餐。”

“多少钱,我帮他一起付了吧!”洛可说到。

谁没有个不方便的时候,这个收银员也太没有人情味了。

不过这个社会谁还讲人情,浪费感情。

“一共十四块,你四块,他十块。”收银员面无表情地说到。

洛可付了十五块,找了一块钱,然后就走出了面店。

心里还是忍不住嘀咕到——十块是怎么吃的啊?

“这位姑娘,方便将你电话给我吗?到时我将钱还给你!”厉擎宇追了出来,对洛可说到。

“我没有电话,不过你还是要将钱还给我,你电话号码多少,我给你打!”正在牵着自行车的洛可,抬起头说到。

“可以,我的手机号码是——”厉擎宇顿了一下后说到。

以前也曾经不只一次有女孩通过各种方式借机要向他要手机号码。

而面前这个女孩显然不是,她看起来对他不但不感兴趣,甚至还挺防备他的样子。

以至于连电话号码都不敢给他。

“等一下,我记一下。”洛可说完,还真的从书包里拿出了笔记本和笔,然后抬起头看向厉擎宇。

背着灯光,洛可根本看不清厉擎宇的面容,只能看出这是个身材挺拔的年轻人。

厉擎宇报出自己的私人手机号码。

洛可复述了一遍,问到。

“这样没错吧!”

“没错!”

“好。”洛可应到,然后牵出自行车,就准备离开了。

突然想到什么,于是转头问了一句,

“你没钱可以回去吧?”

“你愿意再借我一笔打的费?”厉擎宇微笑着反问到。

他有车。

今天出门忘记带钱包纯属意外。

其实在收银员不愿意通融的时候,他就想打电话让附近的朋友来帮自己解围一下。

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已经主动帮他垫付了。

“没钱!”洛可直接说到。

刚才是看他很尴尬的样子,她才难得好心帮他出钱的。

这个家伙居然得寸进尺了。

要是借给他,他不还了怎么办?

无论如何她不能做这么没保险而且又没有收益的事情。

刚才冲动犯了一次错误,现在无论如何不能一错再错。

厉擎宇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孩还会关心他有没有钱回去,所以顺口逗逗她,没想到这个女孩回答得如此直接。

而且她那表情似乎认为他是骗子。

他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

洛可打算不理这个人了,她还急着去上课呢!

骑上车后,走了没多远,她又觉得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太过份了?

算了,就当作好人做到底!

厉擎宇刚要拿着车钥匙朝着自己车走去的时候。

就看到那个女孩又返回来了。

“你要去哪里,我顺便载你一程吧,车钱给你按的士费打五折,让你先赊账,下次连餐费一起还。”洛可返了回来,再厉擎宇身边停下后,一脸平静地一口气说完。

厉擎宇嘴角微微扬起。

这个女孩在说这些的时候居然脸不红气不喘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厉擎宇视线往下移,打量着她那辆看起来几乎要报废的自行车。

“放心,我这辆车牢固得很,暂时不会散架,而且我的车技很好,不会摔着你!”洛可看出了他的疑虑,径直说到。

“你确定你能载得动我?”厉擎宇终于笑了出来问到。

“放心吧,两百斤的货我都载过。你没有两百斤吧!”洛可上下打量了他一遍后肯定地说到。

“没有!”厉擎宇摇了摇头应到。

他能跟货比吗?

“那不得了。算了,看你很闲的样子,你还是自己慢慢走回去好了。”洛可说完就要掉头离开了。

“麻烦你了。”厉擎宇却在这个时候说到。

小心地按着洛可的肩膀,坐上了后座,长腿缩起,看起来要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

于是厉擎宇做了自己三十岁以来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让一个小女孩用自行车载着他到东城门去。

厉擎宇不知道自己的当时的让一个小女孩用自行车载的样子,要是让朋友看到了,会不会被鄙视一辈子。

(众:实在太恶劣了,放着好好的车不开,让一个看起来骨瘦如柴的小女孩载!(#‵′))

曾经他也习惯骑着一辆单车载着一个女孩来回穿梭于两个学校。

那是最单纯而又美好的一段时间,只是这段时光过去有多久了,以至于他都快忘记自己也曾经如此快乐过。

如果不是今天坐上单车的话。

“这里就可以了,谢谢!”厉擎宇回过神来,终究还是过意不去,在洛可载了他差不多一公里后,说到。

“不客气!的士起步价十块,我就算你五块,下次记得一起付钱!”洛可说完,低头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那个旧电子表,顿时惨叫了一声,然后连跟厉擎宇多说一句话都没有,就直接骑上自行车朝着夜校狂骑去。“糟糕!我上课迟到了。”

从头到尾,她连厉擎宇长什么样都没有看清。

(三)

洛可啃着馒头,在心里唾弃那个欠了她十块钱的餐费还有五块钱打车费的家伙。

他给的什么破手机号码啊,第一次打关机,第二次打还是关机。

实在太过分了!

为了区区十五块居然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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