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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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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盛抓着汉兵的肩膀,用力地摇晃着,杂白的山羊胡须颤抖得可爱:“小子,你真是太厉害了,真如同天神下凡呐!本官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是如此漂亮的结局!想不到,哈哈哈。娘辣个皮。”

他的话带着南方口音,有些快,还有些很别扭的生词儿夹杂其间,让汉兵听得很费劲儿,想到这是三百年前,也只能装作很明白,连连点头。

“你的名字?说,本将一定要重重奖赏。你叫?”

陈继盛询问了汉兵的姓名,籍贯,热情洋溢,亲切友好,说一句话就拍他的肩膀一下,好象两人熟识已久。

这时候的汉兵,经历了人生历史上,二十余年来最大的艰难选择。我是谁?该怎样回答?一秒钟以后,他就象德国佬中校带着他们四个雇佣兵到了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某会所门前的抉择一样,迅速地依据了理性。

“毛仲。”

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对,自己就是毛仲,不是汉兵,绝对不能再是汉兵了,他确信自己的灵魂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投附在一个名叫毛仲的士兵身上。既然如此,何必再恋恋不舍昔日的悲情往事呢?特种兵的生涯,罪恶天堂游轮上的战斗,那个令人兽血的美女蛇,都已经随风飘去,一切都已经改变,我叫毛仲,是毛仲,大明朝的一名士兵。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为了自己,为了大明朝,为了我的兄弟鲁三儿。

名字也不坏,幸好未倒过来叫。

“毛仲?”

汉兵惟恐露出马脚,态度极为认真:“对,我是毛仲,毛主席的毛,新中国的中字左边加一个人。对,就是毛仲!”。

“毛主席?知道,知道,大名鼎鼎的……”陈继盛眉飞色舞,喜笑颜开之际忽然一愣。

毛仲意识到了大忽悠,赶紧咳嗽。

“毛仲?好名字,一听这名字就不同凡响,春秋时齐国大贤人管子即名仲啊!大唐玄宗皇帝的部下有一员虎将叫王毛仲。”陈继盛钦佩地竖立起大拇指,大发感慨:“这真是我们做将领的罪过,这样百里挑一的壮士,全朝庭大军里也罕见的骁勇,居然做着小兵!”他又惊叹地拍着毛仲的肩膀:“这回你立下了汗马功劳,向朝庭奏报时,肯定大书特写,放心,本将一定重重地酬谢。要钱有钱儿,要官儿有官儿,要美人有美人,我陈老将说话算数。”

“将军,这是我应该做的。”

钱?官?美人?

毛仲一面谦虚谨慎,一面难以压抑内心的兴奋,真的吗?

俺才不是傻大兵。在“罪恶天堂”号上,虽然坚守了忠诚底线,却将那个妖艳的美女蛇里里外外摸了个够,那个细腻温软,浮凸深奥,尽陷魔掌之中!别说小吃豆腐,就差一点儿整成豆腐脑儿了!

钱儿?银子啦。一百两还是一千两?毛承禄的脑袋肯定不止这个数!爽啊。得了银子一定去酒吧豪饮,去发廊泡妞,大明朝的妞儿该清纯些吧?老天啊,泡三百年前的小祖宗?不是乱那吗?

官儿?多大呀?上辈子辛苦了那么久,干得那么凶,才混了个少校。特战大队的头头们实在太抠门了,最后还为了泡某国艺伎的小事降成了上尉,想着都让小鸡仔抬不起头来……

最初的狂热以后,他开始长远规划。

来在这个世界,我能做什么?看来,最近是得在陈继盛的军营里呆上一段时间了,那么,以后怎么办?

对,继续从军,跟着陈老将干革命,好好干,努力干,争取建功立业当将军!陈老将是个爽快人,又这样和气,还给咱磕头,难得啊,难得,在他手下混,肯定有前途。

将军,将军,鲜明盔甲,千军万马,旗帜招展,刀枪如林,指点江山,纵横驰骋,是何等的威风凛凛!

说老实话,从军久了,对于一切营生都觉得乏味,还是热血军营让人沸腾啊。

当将军需要功勋,需要机遇,明末正是大争之世,乱世出英雄,咱有的是机会,对,和满清铁骑对着干,跟了袁崇焕,孙承宗,卢象升,带了关宁铁骑,大炮鸟枪,灭了大辫子们,平定边疆叛乱,让大明朝不再窝囊透顶,让嘉定三屠,江阴七日,扬州惨案什么的都不会发生,让汉唐雄风再次横扫天下!

咔嚓嚓,什么八旗劲旅,漠南精锐,叛乱民军,乌七八糟,只要破坏和谐安定,搞得百姓不能安居乐业的东东,统统地咔嚓掉。

万一咱不是将军元帅的料儿呢?那先混着,当赏金猎人,搞情报暗战,刺客暗杀,逮江洋大盗,继续三百后的老本行,咱绝对专业,对。努尔哈赤,四大贝勒什么的,一脑袋也值万把银子,垃圾只要带几伙兄弟,瞅冷子砸他们几板砖,掐几棵小葱开了张,瞬间就能成大财主,就到富裕繁华的江南形胜之地别墅香车逍遥去!

美人?真奖励美人?明朝的军营还兴奖励这个?谢天谢地,太,太好了,真干渴啊,最好今天夜里就能兑现,灯火一吹,然后……不知道大明朝的美人儿能有多美,象陈园园,柳如是之类,倾国倾城,颠倒众生的,该有多好啊,对,我先上,气死那吴三桂那些人渣!哈哈,美女多多,机会也多多耶!也许,我都能够先下手为强,软玉温香抱满怀,象对待“美女蛇”莫尼尤利一样,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外面,里面……好期待哦。

一刹那间,无数个绚丽多彩的幻影在眼前闪过。让毛仲心思玲珑,兽血沸腾。

上一辈子太苦了,孤苦,艰苦,磨练,训练,严格的军纪,枯燥乏味的人生,生死攸关的搏斗,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为了正义,什么时候为过自己啊?嗯,也只有最后在罪恶天堂号上的一笔,怀揣着混血美女,还有一些非诚勿扰的滋味……莫非,老天爷要将我上一辈子的亏欠统统补上?

我爱大明朝!

想到这里,汉兵先生的前世版本,毛仲筒子,悄悄溢下香甜的口水。

许是人老精神不济,陈继盛居然没有注意毛仲时而激昂振奋,时而猥琐邪恶的丰富表情,及时将脸转向了满地的尸体,沉默一会儿,惨然叹息:“可怜,我们左营的兄弟被贼子们杀得,也许只剩下你几个啦!”

话说完,老头子面向战场,单膝跪地,呜呜地哭了。

毛仲的心里,还在揣测着明朝的军衔制度,到底有没有少将,中将和大将的级别,如果不是的话,是怎么回事儿,又想到,万一真和满清铁骑碰面,自己能不能招呼几个。还联想到,自己有没有韦香主小宝筒子的福气,明朝的黄花闺女们到底长什么模样,穿什么衣裳,有没有《大笑江湖》里戏弄小沈阳的几个红楼丫头好看,嘴唇红得象西红柿,很惹人饥饿,正在浮想联翩时候,给他这一哭,顿时清醒。

别光想好事儿,哪一行哪一时的饭是好吃的?看看这满地的尸体,哪一个没有点儿本事?就是自己干掉的几个敌兵,也都凶猛异常,自己先前胜得有些侥幸。

兵,咱还是先当好兵,搞清楚情况再说吧。

“呜呜呜。”陈老将哭得很痛。

十二章,赤手搏兽

远远近近,荒凉的岛屿上,树林密集,灌木丛生,蒿草遮掩着纵横交错的沟壑,裸露出来的丘陵坡地,青石危立,让人感到,在原生态的自然美丽中,隐藏着野蛮冷酷的危险气息,杀机四伏。

满地的尸体,一片片散落叠加,撒满了视野里荆棘蓬松极处,还有几个未死透的伤兵,痛苦地嚎叫,挣扎。黑色的血迹,玷污了一滩滩的草地,残缺不全的肢体,随意地抛弃着,刀,枪,箭,乱纷纷地丢弃在地上,更多的是插在士兵的身体上。有一名士兵,在肩膀和脖颈上就插了五枚箭羽毛,一名士兵的脑袋被活活劈开,雪白的脑浆喷射状散布在周围,一个尸体的脖子,被砍得几乎只连着一点儿肉皮。一名伤兵,木然坐在血泊里,傻傻的白眼睛珠子里,没有一丝的灵魂,一杆铁矛,洞穿了他的咽喉,在前面稳稳地支持着。而另外一名士兵,则被剥掉了脸皮,耷拉在一侧,异样的脸面,叵测的杀戮,令人触目惊心。

“我的兄弟们啊!”陈继盛双手拍打着地面,哭成了泪人。

周围,也传来了抽泣声,护卫的骑兵们,一个个都摘了头盔毡帽,低下了头,许多人跟随着单膝跪倒。

毛仲的鼻子一酸,眼睛也湿润了,大明的官兵们,为了平定叛乱,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国家英雄啊。

还未清理的战场上,已经有一群群乌鸦尖锐地鸣叫着,向尸体冲去,争抢着,剥啄着,将许多尸体啄得稀烂,露出了血腥的内脏!因为争执,几只乌鸦撕打起来,愤怒地扑叫着,黑色的羽毛在空中乱飞。

那个被剥掉了外皮的脸面上,骤然降落下五六只乌鸦,一阵疯狂的剥啄,当一只苍鹰徐徐地滑翔而至,将乌鸦惊走的时候,那颗战士的头面,已经成为惨白的骷髅。眼睛所在的位置,是两个血淋淋的孔洞,汪着一些血水和爪痕。

苍鹰掠过,抓断了一只乌鸦的脖子,这才稳稳地站到了那具头骨之上,用锋锐的钩喙,惬意地喝那新鲜的血水。

此时,更有三三两两的野狗已经窥探着,从草丛里钻出,嘴里呜呜地低吼着,胆怯地游弋着,突然猛扑,将几具树林边缘的尸体拖走了,而三只野狗拖走了一个伤兵时,虽然他也猛烈地挣扎了几下,呼喊救命,在草丛边儿上摇晃着,迅速地不见了。

岛屿上,一片混乱,刚刚放下武器的叛军官兵,还心有不甘地回望,眼神里有许多的恶毒,青甲的飞豹军,骑在马上,手执弓弩铜铳,长矛短刀,警惕地盯着他们。转过了那些树林,沿道路上向依稀的军营和附近的村落回归,集合的军号,呜呜地悲鸣,在苍翠的岛屿上久久回荡。

很少有士兵能来顾及战地的伤员和尸体,当几名骑兵转过来鸣箭恐吓时,它们只是稍稍退却。一只野狗被射伤,立刻被群狗包围,一阵嘻嘻嘻嘻地狂欢,那只伤狗竟然被啃吃大半。

好一个血腥冷酷的世界。

“将军,我劝您,不要哭了。”毛仲走近陈继盛,焦急地说:“您应该为这些将士高兴才是!”

“什么?”陈继盛豁地跳了起来,紧接着,所有的十数名官兵,都用凶狠的目光盯着毛仲。一名士兵甚至将手按到了腰刀把柄上,那是义愤填膺,出离愤怒。

毛仲坦然自若:“出生入死,鲜血飞溅,捐躯国家,本就是军人的使命!人生自古谁无死?死在战场上的士兵,已经足够壮烈,足够尊严,足够荣耀,就是最幸福的士兵!我,也渴望着有这么一天!”

“将军,我还劝告您,既然是将领,就应该威严沉默,冷酷内敛,将深深的情感,埋藏于滚烫的内心!逢战则喜,遇死而歌!何况,死者长已矣,吾侪须奋发!现在,叛军刚刚解决,善后事情千头万绪,象将军您和诸位这样冲动,沮丧,不怕给人笑话吗?”

毛仲的话,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

陈继盛的眼睛,睁得极大,几个骑兵和将官兵们,再一次上下打量毛仲,均是不可思议的神情。“为战死者举哀,惹什么笑话?”

毛仲犹豫着说:“带汁儿的将军。”

“带汁儿?”

陈继盛和他的部下亲信们面面相觑很久,才恍然大悟,而一个黑须壮汉居然失声大笑起来。气氛为之一改。

“好,说得好!”陈继盛从地上站起来,重重地握着拳头:“说得真好!我陈继盛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毛仲,你真行!刚才,我还以为你是失心疯,叫什么名字都呆半天,还什么老大爷,毛什么,新中国,乌七八糟,阴阳怪气儿的词儿,现在我才知道,你小子是装憨卖傻,不肯逞能强梁。有气度,有雅量!非同寻常啊。对了,诸位将军,我们立刻就行动起来,快去,苏守备,你先带人乘船东下皮岛,调集我们的飞豹军的中营,后营,火器营,并且详细向沈世魁将军讲清楚。再调集飞虎军的一个营前来,就说我们大破叛军,将在海洋岛上长驻。陈理,你拿了笔墨写信,再盖上我的关防。”

一名骑兵和一个中年书生答应了,立即就操办。

毛仲盯着前面正在窥视尸体和伤兵的鹰鸦野狗,请求道:“老将军,我可不可以去救他们?”

正在这时,一队士兵听闻集合号赶来,陈继盛大喜:“说得好,毛仲,你带他们去!喂,你们几个,要好好听毛仲的话。”

“好叻!”毛仲兴奋极了。

被主管领导这么长篇大论直言不讳地表扬,实在不多,谁不热血沸腾?

三十一名步军,十二名骑兵,在毛仲的率领下,张开了两翼,一面大声呼喊,一面搜索草地上的伤兵。

“不管是哪一方的,只要能有一口气儿,都给老子救起来。”毛仲一面说着,一面在尸体间奋勇地摇晃着,拖拽着,希望能够找到生存者。“对待搜索,一定要细心,耐心,有一点儿的希望都不能忽视,一个口号,不抛弃,不放弃!”

几个士兵奇怪地看了看毛仲,点点头,“对,这哥儿们说得对。”

虽然这些士兵不认得毛仲,可是,有陈老将的亲点,谁也不敢怠慢。

尸体堆积,交叉,有些已经半僵硬,勾连在一起,拖拽并不轻松,突然,毛仲觉得肩膀一阵剧痛。急忙咬紧牙关。

“哥儿们,怎么了?”两个士兵奇怪地问。

“不怎么,小伤口。”毛仲故作姿态地笑笑,“继续干。”

士兵发现了毛仲肩膀上的血迹和缠布,相视一笑。对毛仲点头赞许:“硬汉!”

“麻辣隔壁,你还不死?”一个士兵忽然愤怒地朝着一个地上的伤兵吼起来,一面用长矛狠狠地捣。原来,伤兵是毛承禄的人,乘着搜索的士兵不注意,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脖儿,想要把他整倒。

三个士兵一听这里有情况,急忙操了刀枪过来,“打死这小子。”

毛仲一听,急了,大吼:“刀下留人!”飞快地奔进人群中,将几把刀枪拦截:“我说过了!不要再打了!现在打,是落井下石,算什么英雄好汉?”

士兵们收了刀枪,悻悻地去了。毛仲凝视着这个脸上稀里糊涂满是血,但仍然倔强顽抗的士兵:“什么名字?”

士兵鼻子里哼了一声,“老子秦铁汉!”

“好样的,起来吧,我背你去养伤,”

士兵犹豫不决了半天,才爬起来:“怕你个球!大不了一死!”

他的伤有三处,最严重的在左腿,看那架势,基本上确信折断了。

毛仲仔细检查了下,找到两根木棍子,从死人身上拽了一些衣服片儿,解了裤带,给他捆绑好:“你先歇息着,我回来接你!”

不久,在这一堆尸体里,就找到了四名伤兵,留下两名士兵照顾,其余的继续前进。

前面,发现了一群乌鸦的怪叫,不用说,在乱战过的树林里,该有大群的尸体。几个士兵小心谨慎起来。

呼地一声,从草丛里蹿出一头野狗,向着左侧的毛仲扑来。

毛仲眼睛的余光,看清了这家伙的大块头,张着血盆大口,瞪着绿幽幽的眼睛,白色的獠牙森森地露在猩红的长舌旁。

毛仲知道,它们是野狗,而不是狼,在曾经的沙漠和草原极限训练中,他都遭遇过它们,但是,长期的野化中,野狗的凶猛,有时并不亚于恶狼。

这只野狗,携带着风声,从草丛里弹起,庞然肥壮的身躯,足足有一百斤,属于超级肥大型。

因为肩膀上有伤,不敢硬碰硬,毛仲将上身一挫,格起左拳,瞄准野狗的鼻子,就是狠狠一记。

鼻子是他最喜欢攻击的地方,也是任何动物最脆弱,和神经中枢联系最密切的地方。

呼,巨狗从他原来的位置上闪了过去,但一落地,就滚倒在地,呜呜地惨叫,再也爬不起来。

中国传奇的盖世英雄,河南省的何广位老爷子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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