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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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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中,清军的马队顿时大乱,许多士兵停止下来,向着四周警戒,皇宫城墙上的巡逻士兵也大声地呼喊,“谁?干什么?”说的是满语,毛仲几个月来,已经能够听懂一些。

毛仲眨眼之间,就逃远了,边跑边愁,怎么才能将满清国的要害建筑炸掉,可是,黑夜之中,哪里才能找到呢?奔驰了一段,他看到了一片灯火辉煌的府第,有数名士兵在外面站岗,不用说,就是一个官员之家或者贝勒王爷什么的老窝儿。

毛仲无法接近门岗,正在犹豫,忽然听后面马蹄声声,有大队的人马逼近,这让他不能再等待,将马带到了不远处门外的墙壁旁,一纵身,跳跃上去,只听战马得得,随意地去了。

“快,追,追!那小子跑了!”估计是带领毛仲来的士兵,已经感到了不对。

毛仲心有余悸地在墙壁上观望了下,发现没有人注意自己,就滑下来,向着府第的深处潜去,刚才两个火药包让毛仲担心不已,幸亏没有撞击,万一……

府第真是浩大啊。毛仲发现这儿简直就是江南的园林,假山小河,古桥,非常有意境,就是天黑,只能摸索到一些。

“天干气躁,小心火烛啊!”有人尖着嗓子,在遥远的墙壁外面尖锐地呼喊着,大院落里,也时时有人走动,有灯火闪烁,毛仲悄悄地前进,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快走,快走,去火药场!”忽然一队人从内宅院里冲出来,为首的是一个壮年的汉子,穿得五颜六色的袍子,很威严,身前身后簇拥着许多人。

“王爷!您别去了,小的们去就行了!”一个军官说。

“混帐!皇上将盛京交给我看守,如今出了这么大的漏子,我莽古尔泰能不去吗?”壮年汉子大呼。

“三贝勒!您真去?快穿好袍子,小心风凉,”后面追出几个妇女,一迭声送上来袍子,那个壮年的王爷接了,急急忙忙走出门。

毛仲一想:莽古尔泰,三贝勒?对,这不是女真四大贝勒之一的,努尔哈赤的五儿子的家吗?哈哈,老子真幸运!

大批的男人冲出了府门,更多的女人们也追出去,顿时,这一带就空虚了很多。毛仲略一思考,就循着他们的来路,闯进了更深的内宅院里:“麻辣隔壁,只当自己是个采花贼!”

采花贼摸摸撞撞,一直进去了三进院落,东转西转,才碰见了一个人,却是个男人,正在一座房子前敲打:“喂,三格格,我来了!”

毛仲知道这家伙半夜三更献殷勤,非奸即盗,毫不犹豫,上前一拳头将之拍昏,永恒脚一踢,踢到了旁边的水池子里,哗啦一声,飞溅起了多高的水花,将毛仲的身上都打湿了。

“来了来了,着什么急呀!怎么了?跳水洗澡呀?”莺歌燕舞一番戏说,屋门开了,接着,一股香甜气息扑鼻而来,让毛仲几乎窒息。

屋子里有灯光,毛仲的麻脸被她看见了,毛仲也看清了她那青春活力,娇媚四射的脸,于是,这里传来了一声尖叫。

毛仲急了,暗暗痛恨自己不该管这风马牛不相及的鸟事情,没有办法,只能上前揪住那女人,一拳打昏,甩出了屋子,哗,也给扔到了外面的池子里了。

就着灯火,毛仲看清了屋子里辉煌的装饰,还有几个令人恐怖的骷髅,有牛头,也有人头!

毛仲将火药包弄下来,布下了引线,迅速点燃了,就向着外面狂奔,噗嗵,居然一失足酿成千古恨,踩到了池子里,顿时,寒冷的水让他全身麻痹,几乎崩溃。

好象身边有了什么东西,他信手一捞,嗯?人?想也不想,就背在身上,向着另一面逃窜,崎岖的地形,使他跑得极为艰难,还没有到墙角,就听轰一声剧响。身后传来了巨大的冲击波,将他重重地撞击了一下,还似乎有许多的东西在四下里乱飞,他迅速跪倒,隐蔽下来。

回身一摸,在背上的人脊梁上摸到了一团鲜血,估计是被爆炸的事物碎片弄的,摸的时候感到手里滑腻,再一摸前面,呵,中彩了,女人。

三贝勒的三格格?

本来作为人体盾牌的女人,因为有了救他一命的姻缘,被他背着来到了墙壁上,往那面一扔,架上了墙壁,然后自己再跃上墙,两人都滑下去。

有更多的人开始朝着这里奔跑,因为,剧烈的爆炸之后,在毛仲的身后,已经燃烧起冲天的大火。有百姓的惊呼,有军队的狂喊,乱七八糟,战马在城中奔突,嘶鸣。

对面竟然是一片街坊区,在人群里混了出去,毛仲的腋下夹着女人,一路小跑,跑出了很远,躲避了许多的清军骑兵,在黑暗里来到了一处清静的所在,回‘头看看,只见自己来的地方,已经大火连天,烧得正旺。

“值得了!”毛仲觉得自己在夜间能够逃过清兵城防部队的拦截,逃出城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得意洋洋地观赏着三贝勒家的大火,一面再摸女人,只见她脊梁上的伤害其实不大,就揣在怀里,尽情的掠夺那里的温柔。

这里确实很僻静,连一个人都没有,毛仲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女人昏迷着,湿润着,因为穿着单薄而能够充分地感知在他的意识里。不过,他很快就腻歪了,因为,夜风开始猛烈起来。

将女人抛到了墙角儿,他攀登上附近的一座房屋,居高观察肇事处,顿时大喜,无论清军的火药场还是三贝勒的王府,都冒出了巨大的黑烟火,越烧越旺。

夜风越来越大,毛仲也越来越冷,他只能跳下来,拖起地上的妞儿,向着城墙的方向去,管他呢,碰碰运气再说。

一路上,他只能畏惧地躲避在路旁走,因为大街上不断有清军的人马冲过来,向着大火弥漫处冲去,走了很久,毛仲才来到城墙处,因为有城上的火光在照耀,他确信了。

城门洞外,有几个士兵在游动,城楼上,也有士兵,但是,都不多,正在咒骂没有机会,忽然,有人惊呼:“快,快,都去救火!别在这里混吃等死了!”

“可是,大人,我们是城守兵啊。”一个兵为难的说。

“火药场烧了,三贝勒的府第也烧了,王爷传下号令,全部的人都去!这里只留三四个人就行!”

“喳!”

六十五章,盛京锦绣成灰飞

一些人骑马,一些步行,城门口大队的清军守军急急忙忙地走了。

等待了约摸五六分钟,听听那些士兵的脚步和马蹄声已经遥远不见,毛仲立刻阴险地上前,大声叫道:“快,快走啊,快去救火,王爷有令,一人不留,都去救火!”

“你谁?”一士兵从城门洞里出来,晃着刀片,警觉地问。

毛仲将女人往前一推:“给你!”

那士兵的注意力被吸引时,毛仲已经丢弃了女人,呼一拳头,左勾在士兵的太阳穴上,使之昏迷过去,然后夺取了单刀,向着城墙上冲去,黑暗里,没有人看清他,于是,正在游动的三个清兵,先后遭遇了他的毒手,不是被拍昏,就是被抹了脖子。

“麻辣隔壁,差一点儿将老子吓死了!”想想自己曾经的自杀准备,毛仲有些庆幸,冲进了城门洞里,想将大门弄开,捣乱了半天,才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人家用大木栓拦截,大锁整得死死的,别说弄开,就撞门也不行。

毛仲无法,再次回到了城墙上,准备走,想想也没有办法,不知道城外的地面多坚硬,万一再伤了脚,即使出了城也跑不远,灵机一动,就跑到几个清军身边,开始撕扯他们的衣服,然后,用力地搓着,准备弄成绳子从城墙上溜下去,在工作的时候,先回来看看自己的战果。

呼,一阵寒风,让毛仲不由得全身一紧的时候,也骤然惊喜万分:“妈呀,太好了!”

大火,正在黑暗的夜幕里肆虐,缭绕成巨粗的黑色柱子,从火场的地方向着天空弥漫,红色的火焰,狰狞而猛烈,摇曳多姿,火光逐渐明亮,照耀出了周围很大的地方,从城墙的高处望去,非常壮观。

城内,基本上乱了套,到处都是人嘶马喊,在火场的周围,自然呼声最高,可见,那里是盛京军民在奋力地抢救大火,但是,在寒风的渐渐强势下,那些火堆也愈来愈强大,向着周围迅速地扩张着。

“好了,鸟人们是救不下来了!”

城下,忽然有人在哼,接着,声音越来越大,马上让毛仲心里发了毛,赶紧冲下去,一看,是三贝勒家的格格,呵,你还在啊?毛仲举起了刀,却没有拍下去,顺手一捞,将之夹起来,带到了城墙上,用双腿夹住她的身子:“不能动,小心我杀了你!”顺手还将多余的清军衣服扯了一面给她:“自己包裹好!”

那格格可能是将门出身,也非常了得,三下两下,就从毛仲的怀里挣扎出来,气得毛仲只能动粗,将之打昏,眼看绳子已经搓好,毛仲就要往下滑的时候,忽然,在城外来了一大队的火把,“开门,开门!”

“你谁呀?”毛仲不得不问。

“你管老子是谁!开门!”一个声音大吼!

“你知道吗?没有贝勒的军令,夜间一概不得乱开城门!”毛仲绝对不给敌人进城的机会,要知道,这黑呼呼一大队的清军进来,那还有他的好果子吃?再说,就是假如救火的大军中,也恐怕影响了他的成就。

“你是谁?”城下的士兵高喊:“知道我们是谁吗?我们是皇上的亲兵,有事要见留守大人!”

毛仲正在惊异间,忽然有人低声咕浓:“别罗嗦,开枪弄他!”

毛仲大惊,赶紧隐藏在城垛下:“牛雷?牛雷?你是牛雷吗?王海生?”

城下立刻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地下都能听得见,几乎是窒息般的安静以后,忽然,下面乱了起来:“将军?将军?”

“我是牛雷!我是牛雷,将军,总兵大人!是我!”牛雷疯狂地喊叫。

“低声些,来,我拉你们上来!”毛仲惊喜异常,立刻垂下了绳子,受到过攀登训练的特种士兵,立刻有人抓住了绳子,攀上了三丈高的城墙,接着,一个两个,很快就上来了五个。

“去,砍开城门!”

几个士兵冲进城门洞里乱弄了一阵,不行,于是,找到了一根巨木,狠狠地撞击,将木拴撞折。这才开了城门,放大队的军马进城。

青一色的骑兵进来,正式分兵作战的牛雷小队,牛雷和王海生一见毛仲,激动得都哭了,两人带兵追赶皇太极,追了很远不见,就返回,可是,遭遇了清军,因为清军大队已经分散,被他们一阵手榴弹乱炸,打散了,他们四处寻找毛仲不见,审讯了几个战俘,就朝着盛京的方向杀来,因为地形不熟,又被战俘所欺骗,到城下时,已经黑了,牛雷等人一直怀疑毛仲已经被清军俘获,决心假扮清军,骗开城门,杀进城中,救人!

“好兄弟!”在绝境中重逢,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感慨和生死攸关的情谊。

牛雷等人最奇怪的就是毛仲的经历,毛仲也不搭话,稍一思考:“这样,既然我军人数不少,完全可以进行果断进攻,来,从这里出发,。我们去放火,将敌人的京城一把火烧了精光!”

“好!”士兵们爆发出一阵阵狼嚎。

于是,七十余人的部队,就分成小组闯进了毫不知情的盛京城,弄些火镰,引燃物,见屋就点,就人就杀,此时,西北向的寒风大起,吹嘘着已经点燃的屋子,发出了呜呜的怪叫,因为风向问题,在城南门的点燃效果不是多好,但是,毕竟有等,火势依然迅速壮大起来,一座座房屋沐浴在红色的火海之中,烧得劈里啪啦作响。就连城墙上的毛仲都感到了炽烈的热度。

不远处,传来了纷纷的马蹄声,看来,这里的火势已经引起了清军的注意,是该撤退的时候了,毛仲立刻跳上一匹战马:“走!”

士兵给毛仲腾了马,自己双人骑着,毛仲想了下,将地上的女人捞起来。

“谁呀她?”

“给你们抓的媳妇,谁喜欢谁娶!”

明军骑兵,箭一样地离开了沈阳的城南门,一直奔驰出两刻钟,才停下来稍稍休息片刻,“妈呀,好大的火!”

这么远的距离,明军官兵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只见沈阳的方向,火光冲天,狰狞一片。

“没救了!”

“哼哼,这回看皇太极哥哥哭老鼻子吧!”

六十六章,兵指盛京

在夜间,明军一路悄悄地潜出了沈阳城,绕道而行,来到了距离抚顺关城下清军围困处不远的地方,安静地休整,让许多官兵不满:“总兵大人,我们何不趁机进关?”

“小心清军拦截埋伏,”牛雷说。

毛仲大喜,连连夸奖他有头脑。

不过,他们没有能够安生多久,就听得前面大乱,人嘶马喊的,漆黑一团里,不知道什么事情发生,急忙隐蔽起来,远离道路。听得道路之上,脚步声声,马蹄纷纷,好象无数的军马逾越而走。明军官兵,都将马爵子勒住,或者轻柔抚摸,或者干脆将之捆倒,绝对不得发出一丝声音。持续了大约半个时辰,人马声才渐渐稀疏,最后,零零星星。

一直闹到了拂晓时分,道路上才安静下来。明军官兵等得够呛,虽然艰苦难忍,还是勉强撑着。

天大亮以后,明军才派遣了侦察士兵,前往试探,不久,士兵回来,兴高采烈:“总兵大人,靼子们都撤退了!”

“撤退?”

“是啊,一根毛子都不剩下!”

“你确信无疑?”

“绝对!”

毛仲还是担心满清军狡诈,再次派遣人手侦察,终于肯定,才涌起来,向着抚顺关进军。绕了半天,他们才在抚顺关的南门外,一接近城下,就听城上欢声笑语,歌舞如雷,明军官兵在城上喜出望外,都纷纷从垛口里往下招呼,城门也迅速打开了,大队明军骑兵冲出,掩护毛仲等人入关,冲在最前面的是香雪,上前来,也不管别人如何看待,挤开别人,就拉住了毛仲的手。眼泪哗啦啦飞翔。

毛仲一笑:“这不没事儿吗?”赶紧腆着脸儿,竭力赞美她俊俏英武,实际上,是压抑不住内心世界的愧疚,毕竟,在昨天的时间里,她和另外一个女人几度云雨几度春秋,坠落神仙之乡,还将又一个女人揽在怀里,上下其手,捞摸了个痛快,心里暗暗咒骂自己花心大萝卜,香雪这样的媳妇在家里呆着,生生死死地跟随着你,还不满足吗?

香雪忽然醒悟,急忙撤手,可是,撤不‘去,就奋力在他手心里掐了一下,这才羞红了脸儿逃走。看得周围的官兵羡慕不已。

李黑风赶在城楼下,上掌一鼓,激动得不行:“朱总兵,你居然回来了!好好。好!老天保佑!”

“没事儿,没事儿!你的伤也好了吧?”毛仲砸了他一拳,两人经历生死之后,已经从很普通的军官,在心里切近成了兄弟。

李黑风道:“伤?不算啥,昨天你们追杀过去,忽然清兵从四处蜂拥而来。我们知道不好,急忙派遣三百骑兵冲过去接应,和清军济尔哈朗部大战一场,虽然将敌人打死打伤数千人,敌人顽强不退,死了一层又冲上来一层,无奈之下,我军只好撤退了。真是对不住!”

“你能够守住城池就大功一件了!”

李黑风非常诧异:“清贼军怎么了?昨天夜里听得乱响,我军也不敢轻举妄动,现在看看,营寨基本都是空的,想是已经逃走了!”

抚顺关距离盛京五六十里,自然看不到那里的情景变化,毛仲等人就将大致情景说了一遍,一听说毛仲深入敌人巢穴,将盛京付之一炬,大明官兵,无不欢欣鼓舞。李黑风惊叹不已:“我明白了,难怪清贼军大队要撤退了!朱总兵单人匹马,深入虎穴,捣了巢穴,可谓是有胆有识,智勇过人,想来,在我关宁军中,数万骁勇之士里,也没有此等英雄!”

“你跑到了盛京?”陈香雪和陈香桂两姐妹的脸都绿了。“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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