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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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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麽样的货色,如今却骑虎难下。
这算怎麽著?真的恋爱了?
不过,退一万步说,若是实在要找出一个贺秋白身上的优点来,那就是,笑起来的模样还算不错。
*******************************
夜幕中,看著远远走在前方那道纤细的身影,金文君心情复杂。
说厌恶,那是一定的。那别的情感呢?
和怪胎成为“恋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但是两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少,只有上大课,以及晚自习结束後在便利店的短短几分锺。贺秋白其实是个安静的人,跟他聊天是件很吃力的事情,有时候金文君真想问他:“你究竟有没有那麽喜欢我?如果没有,就别再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唉,再怎麽说,还是他自己太过心软,什麽人都要。
这天,在贺秋白买完便当之後,金文君就提前下班,鬼使神差地跟在了他後面:马上就说清楚吧,不要继续耗下去了,再怎样爱玩,毕竟也不能糟蹋别人的真心。
只不过,跟在贺秋白身後走著走著,金文君始终没能拉得下脸来喊他一声,他不是没甩过人,但这是他第一次跟同性说分手,哪怕贺秋白往常再如何内向文弱,总还是个男人。别看金文君碍於面子,和他连手都没拉过,到时候,贺秋白该不会怒火攻心把金文君给强上了吧?
光是这麽随便想象一下,金文君就止不住腰酸腿软。
到了公寓大楼,贺秋白没有乘电梯,而是选择了楼梯走上去。呵,怪胎住在十楼呢,用爬楼梯该走多久啊。但金文君想到这人连微波炉都不会用,更何况是电梯呢?这样也好,金文君可以比他早到一些,堵在门口把话讲完,尽快脱身就算了。万一贺秋白真对他动手或是图谋不轨,最多当成被狗咬一口而已。
电梯停止下来,金文君很快走出去,找到贺秋白家所住的门牌号前。仔细一看,那扇门竟然留有一条缝,是虚掩著的,顿时心中警铃大作,莫非这儿遭了贼?没想太多,金文君就推开门走进去,大喝道:“谁在这里!”
无人应答,金文君随即环视四周,也没有发现任何遭受过盗窃的痕迹,他奇怪地朝里走去,内心同时升腾出一种好奇,想要看一看,贺秋白住的地方究竟是怎样的。这股好奇驱使他挑了一间房间进入,看装修,果然是卧室。环境布置得十分简约,除了床和衣柜之外还有很大的书架,果然符合贺秋白的风格。
然而在书架上,有张相片吸引了金文君的目光,粗粗看去,那是两个男人靠在一起的合影,但因为距离的关系,金文君并没有看得太清楚。正当他想要上前几步拿起相框仔细端详的时候,却听见了其他人的脚步声。或许是因为不请自来的心虚感,金文君本能地想要找个地方躲避,胡乱中打开了衣柜的门,急急忙忙钻进里面。
从那渐渐逼近的声音听来,好像是两个人,该不是刚才的小偷回过头来继续作案?
金文君的冷汗都要滴落下来,如果这次死在这地方,那全是贺秋白这个怪胎给害的!他金文君甩人,什麽时候这样畏首畏尾过?不过只是分个手而已,妈的,他的智商已经被贺秋白拉低了。
“诶?门怎麽是开著的?”
金文君忽然松了口气,因为他认识这嗓子的主人,正是他要说分手的怪胎贺秋白,不管怎样,总比匪徒强得多。
“到个垃圾而已,锁什麽门。而且这地方治安很好,你不用担心小偷或者抢劫。”说这话的是个成年男子,声线稳重低沈,想来,就是贺秋白那个神神秘秘的合住人。
金文君又听见贺秋白说:“那也该有警惕意识,就算没盗贼,万一风一吹,你岂不是把自己反锁在外面了?”
“没关系,反正你总会回来。唔……我好想你。”
“才,才分开十几个小时,有什麽可想的。”这是金文君所熟悉的窘迫口吻,但是,却似乎多了几分暧昧的羞臊。
缩在衣柜之中的金文君恍惚了一下,传言果然是真的,还的确有这麽个没眼光的人包养了贺秋白。以前,虽说金文君看不起他,对於这些难听的传闻也始终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不愿意全部相信,现在亲耳听见,还不知胸口这股该死的酸楚是从什麽地方冒出来的。实在够讨人厌。
这倒是不错的展开,可以又给金文君说分手时的台词多加上一条。甚至让他有种微微疼痛的愉悦感。





、第九话.衣柜外的恋人(下)

就这样抓紧了贺秋白的衬衫,金文君似乎沈溺在了樟脑与香皂混合的气息之中,甚至没想过自己在此等境地下该怎麽脱身,万一被发现,又该如何解释?
原本觉得贺秋白是个变态,现在看来,倒像是自己心中变态的成分更多一些,说出去铁定要笑死一大片人。
但,不论变态究竟是谁,不论金文君是否要跟贺秋白说分手,至少,他们此时此刻还是正在交往中的恋人吧……背著恋人和其他男子打得火热,这种行为,无疑就是出轨。
金文君愤恨,虽然他根本不爱贺秋白,连半点儿喜欢之情都没有,可是多少还存在些天然的占有欲,就像对待儿时的玩具那般。就算自己不喜欢,别人也休想来碰一下。没错,他心里头这股忽然涌上来的邪火,肯定只是幼稚的占有欲罢了。
外面的动静渐渐小下来,金文君听见了拖鞋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关门声,以及隐约的淋浴冲水声,他从衣柜的缝隙後朝外看出去,只见到一个陌生男人的背影。想必就是贺秋白背著他胡搞的那位第三者。金文君倒是奇怪,这人除了有钱之外,还有哪些地方是自己比不上的。
金文君打量著他,从背面看来,那人身材气场居然还不赖,高挑颀长、宽背窄腰、臀部紧实上翘,照这麽瞧,正脸应当也不会太过拿不上台面。怎麽就看上了贺秋白那种人呢?
男人朝著书架走过去,拿起相框端详著,壁灯柔和的光茫映照在他侧脸上,竟显得那样温柔饱满,仿佛他已经得到了人世间最最珍贵的东西。
“哧啦──”
金文君手底下不知不觉一个用力,将贺秋白的旧衬衫扯出一道口子来,同时也发出一声微弱的帛裂之响。
男人马上警惕地看了过来,俊逸的五官写满了疑惑,金文君吓得凝固住呼吸,掩耳盗铃般闭上眼睛,脑袋里想著待会儿要怎样跟这男人还有贺秋白撕开脸皮当面对质。他这个人最好面子,若是就这麽被抓住,未免也太难看了。到时候,贺秋白恐怕还沾沾自喜於他的个人魅力,能吸引得金文君连脸面都不要,使出跟踪和偷窥这种下三滥手段来。
就当男子的脚步愈发接近时,裹著睡袍的贺秋白出现了,怯怯地问:“怎麽了?有老鼠?”
“大概吧……”
贺秋白摘下眼镜的样子,金文君还蓦地有些认不出来。因为近视眼的关系,贺秋白双目微微眯起,发梢滴滴答答落著水珠,金文君明明看不到那麽清楚,却不知为何能想象出他睫毛沾水的模样。
“在哪里?”贺秋白表情紧张。
“不就在这儿麽?”男人突然冲上前,将他拥进怀里,笑道,“这麽大一只呢,洗完头还懒得吹干的湿老鼠,当心明早又头疼。”
贺秋白靠在他胸口,嗓音轻轻的,挠得人心痒:“你帮我。”
男子自然应允,插上电插座,又扶著贺秋白坐到自己腿上,把风力开到最小,慢慢地给他吹头发,一边还用手指梳理著他的发丝:“记得你第一次坐我腿上的时候,才五六岁大吧,转眼都快抱不动了。”
“现在才知道抱不动?你还老说我瘦,其实我结实著呢。”贺秋白弯了弯胳膊,大概是想要找出点肌肉来显摆显摆,只可惜效果不怎麽样。
“那,我们认识有多久了?十三年?”
“嗯……”贺秋白温顺地向後靠,“一眨眼就过去了。”
“以後还会有无数个十三年,你这双眼睛可别眨得太快了。”
贺秋白笑笑:“无数?我们又不是妖怪,这辈子就足够了。”
“不够,当然不够,怎麽可能够呢?”男人在他嘴上亲吻著,“你的每一生每一世都是我的……对了,你们学校便利店里那个奇怪的收银员,今天有没有再骚扰你?”
“什麽叫骚扰?”贺秋白皱紧眉头,“只是随便聊聊天而已,虽然不太习惯自来熟,但对方是个很亲切的人,多个朋友也好。我身边本来就没什麽……”
男人打断他,不满地说:“你都有我了,还需要别的什麽人吗?贪心的大老鼠。”
贺秋白无奈:“你是你,朋友是朋友,总归不一样的。”
“什麽地方不一样?”
面对逼问,贺秋白又涨红了脸:“……你是恋人。”
男人因为听到这样的回答而笑出了声,关上刺耳的电吹风,咬了咬贺秋白的耳垂:“知道就好。亲爱的恋人,现在请你想一想,我们有多久没做爱做的事了,嗯?你莫非想憋死我吗?”
“那也没办法,最近都是早课,我不想迟到……不过,你以为我是和尚麽?”
男子大喜过望:“你也想……”
贺秋白作势考虑了一番,说:“偶尔迟到一次,说不定也没什麽关系。嗯……”
嘴唇黏在一起的瞬间快速而火辣,金文君脑袋里昏昏沈沈,知道自己不该继续看下去,却始终控制不住视线。他看见男人的手顺著睡袍敞开之处滑进了贺秋白胸口,隔著袍子也能看得出揉捏的动作,贺秋白软绵绵倒在床上,两颊酡红气息浑浊,是金文君从未见过的样子。
“你没穿内裤?”男子喘气急促,“居然故意来勾我,我要你好看。”
之後,男人拿出润滑剂和保险套,伸手在他自己的下身摸索片刻,急不可待握著贺秋白那根白白净净的茎身就要对著臀缝塞进去。
“慢点,急什麽?扩张不够你会受伤的……啊……”贺秋白话音未落,男人早已深深坐下。
“没关系,我喜欢这样……”他俯下去,舔舔贺秋白的嘴唇,“感觉特别真实。”
贺秋白抚著他的脸:“这本来就是真实的,你没有在做梦啊。嗯……嗯……别那样吸……”
男人沈沈一笑,加快了上下移动的频率,惹得贺秋白呻吟阵阵。然而金文君这时候瘫软在衣柜之中,掌心隔著贺秋白的衬衫抓握套弄自己的分身,沈沦在欲望的深渊里。
他才是贺秋白的恋人啊。
这麽想著,金文君在贺秋白动情的吟喘中,达到了高潮。  





、最终话.正(上)

认识於平的人都知道,他有个习惯,那就是随时随地在身边带上一本小本子,上面记的并非重要客户或者联系人的通讯录,也不是什麽备忘事件,而是一片片密密麻麻的黑色“正”字。
有许多人曾经好奇地问过,那些“正”字代表的究竟是什麽意思,每次於平都只是笑笑,然後一语带过,说是:“很重要的、必须记下的事情。”至於具体是什麽事儿,他却从来没提及一个字。
大概,真的是什麽很隐秘又很紧要的东西。甚至有朋友开玩笑说,於平私底下其实是个连环杀人凶手,每当他杀掉一个人,就会在本子上画下一横,结果积累了这麽多。当然,玩笑归玩笑,一旦问到这件事,於平的嘴巴就会变得比真空包装还要密不透风,知道他不愿说,渐渐地就无人再多口多舌去故意八卦了。
“叮──”
闹锺依旧每天准时响起,哪怕双休日也是如此,从未间断。於平没有睡懒觉的嗜好,其实早在闹锺铃响之前,他便已经睡饱了,伸个懒腰,习惯地拿起床头柜上摆放的黑色水笔与记录本,又接著在本子上记下一道线。
这麽多年以来,於平已经写下过多少个“正”字,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只知道不断重复这件事。他从没想过要遗忘,日复一日地记录,只是为了让记忆变得更加深刻,好在以後重逢的时刻,能够在人群中一眼认出那个人来,然後对著他微笑地伸出手去,说声:“好久不见。”
本子上那些“正”字的每一个笔画,代表的是於平梦见了那个人一次,到如今,居然已经攒下那麽多的梦境。
那个人的名字叫做郝煜生,是於平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也将是唯一爱著的人。即使他们是同样性别,於平也未曾感到害怕和怀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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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於平正上高三,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读的是比较好的私立学校,学费一大堆,家里人给他的压力让他有些喘不过起来,但那也是无奈,周围那个同学不是如此?只得硬生生碍著,前些时间,还听说别的班有人从教学楼楼顶跳了下去,也不知道救没救活。不过,在那样的情况下,大家还是更关心自己的死活多一些。
高中斜对面是一所三流大学,地方很小,专业也不出名,但这一届招的学生比较多,一时找不出多於的宿舍来,所以对方校长出钱,借了高中校园的一部分宿舍区,用来给新生居住。直到大学新宿舍造完了再搬走,这一借,就借了一年。
这天,於平有些发烧,本来并不想缺课,不过保健老师建议他留在寝室休息,於平只好答应下来,躺在床上温习笔记。谁知才看了没两页,就被宿舍楼下的喧闹声夺走了注意力。楼边就是篮球场,平时一般没人去玩儿,但自从那群大学生搬进来之後,这地方就一下子变得嘈杂许多。
难怪只能考上三流大学。
於平不满地披上外套爬起身,走到窗边朝下探出头去,如果那时候他不看这一眼,兴许也不会发生之後的那麽多事,可他并不为此感到後悔,反而庆幸了许多年。
“传过来!”
世上的事情偏偏就是那麽奇怪,篮球场上的人并不少,可於平看到的第一个就是郝煜生。剃著爽利的圆寸头,只穿了单薄的白色背心和裤衩,正值深秋,也不知道他怎麽挨得住。
“喂!”於平嗓子发疼,但还是喊了一声。
没人听见他的声音。
“喂!我说……”於平不知道该称呼他们什麽,叫声“同学”吧,不合适,要不然叫“哥哥”?嘶……鸡皮疙瘩掉一地。
正在运球的郝煜生停了下来,眯著眼睛抬头朝楼上看去,望见於平的脑袋,忽然咧著嘴笑起来,脸上的汗液在日头底下泛出光芒:“什麽事儿?”
听口音不像本地人,於平咳嗽几声,又扯著嗓音说:“你们,能不能轻点儿?”
有人开始哄笑,於平听见笑声很是窘迫,他不知道这有什麽可笑的。难道是因为他的校服外套?还是迟来的变声期加上发烧时的公鸭嗓?
“对不住。”郝煜生脱下背心,擦了擦脸上的汗。看见他筋实的上半身,於平的脸一下子烫了。
“弟弟,这时候你应该还在上课吧?怎麽?逃课了?”
“要不要下来一起玩玩儿?”
“是啊,来呗!”
郝煜生对起哄的人甩甩手:“行了行了,别逗人家小孩儿。都散了吧,又不是咱们,别人要学习呢。”
“不是吧,生哥,才刚开始呢!”
“快散了,我请你们吃饭去,学校後门鸡公煲。”
“哇哦。”众人连连拍掌欢呼,笑著结伴离开,郝煜生最後一个走,胸膛还赤裸著,冲著他的方向挥了两下手。於平觉得自己这时候应该趁著安静下来连忙回床上复习,但却依旧立在窗子边,无论如何都挪不开步伐。
於平想,他这时候或许应该说些什麽,想了半天,也才憋出来两个字:“谢谢。”
也不知道那个“生哥”究竟有没有听见,他只是又挥了挥胳膊,重新穿上背心,遮掩住傲人的肌肉和活力的线条,慢慢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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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锺情这样的戏码,对於向来只知道读书的於平来说,明显不怎麽容易被接受。但是在接连两个星期都梦见那张脸之後,於平总算在心底妥协下来。
新开了一本空白笔记本儿,於平在上面写下第二个“正”字的最後一笔。他没谈过恋爱,更不知道怎样去追求一个大学男生,於平其实单纯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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