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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方法1-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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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基。可见该科主要选拔德行优良之士,借此在社会上造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风尚。但德行的考察难度较大,难免名不符实。到东汉中,对各地荐举上来的孝廉,朝廷要进行复试,“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变成了笔试儒家经学或公文写作,以德行为主的选拔标准也就变味了。
察举常科中还有秀才、明经等科目。秀才(东汉时避刘秀之讳改为茂才)科主要选拔奇才异能或有非常之功的士人,明经科察举通晓儒经的人才。另外还有选拔12至17岁之间的“博通经典”者的童子科,可见当时已经重视对有特殊才能儿童的培养和任用。
特科因是皇帝临时决定,科目开设是随心所欲的,名目众多。其中最主要的科目、也是最制度化的科目是贤良方正。一般在遇到“灾异”或国家有重大问题需要探讨时,下诏让各地荐举贤良方正,由皇帝亲自策问,让他们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发表对策。对策中皇帝的意,马上就可以作官或升官。所以贤良方正在察举中地位最高。
(3)察举的流弊
察举各科设置之初,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材。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当时,民间流行着这样一句谚语:“遗子黄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但是察举的主要特点是以主管官员(地方长官和中央各部门长官)的推荐为前提。而要引起主要官员的注意,“声望”是很重要的,于是,士人便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或者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因而,士风日下,察举不实。东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尚书令左雄从察举最滥的孝廉科着手进行改革,规定孝廉所举之人,必须在40岁以上,对岁举的孝廉由朝廷进行考试。儒生考以儒家经典,文吏试以奏章律令。然后在端门进行复试。自此,察举制由推荐发展为推荐与考试相结合,为选士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探索了新路。
4。董仲舒的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 
(1)《对贤良策》与三大文教政策
董仲舒在应对汉武帝的贤良策问时,根据当时的政治需要,提出了独尊儒术、兴太学、重选举等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认为,为了保证政治法纪的大一统,必须首先统一思想。他是依据《春秋》“大一统” 的思想来阐发了这一见解的,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而当时的弊政恰恰是思想不统一,即所谓“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于是,他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实现思想的统一,即“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绝其道并不一定要取缔各种学术,而是不给它们以发展的条件。通过大力尊崇儒学,给予培养和作官的前途,自然成为大多数士人的追求方向,其他学派也就难以与之“并进”了。
兴学校以养士,行教化美习俗。
与独尊儒术相联系,董仲舒提出要兴办学校,培养人才。他认为“不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而兴学校的重点是办好中央的大学,大学是“贤士之所关”,“教化之本原”。他还对如何办好大学提出意见,要求“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并加强考核选拔,“数考问以尽其材。”在办好太学的同时,地方教化也很重要。老百姓总是追求物质利益的,就像水往下流一样,如果没有堤防,就难免造成灾患,教化就能起到堤防的作用。因此他建议“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从而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的目标。就是说,通过地方办学,来推广社会教化,形成良好的社会习俗,对于稳定统治来说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
 重选举以选用贤才。
董仲舒认为任官之法十分重要。吏治败坏是同“任子”制、“纳资”捐官和累日取贵、积久致官的做法分不开的。他建议选举贤良,“量材而授官”。董仲舒的建议直接推动了汉代察举制的创立。
董仲舒的上述建议,适应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需要,被汉武帝采纳,不仅促进了汉代思想的统一和文化教育的发展,而且对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和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论人性与教育作用
人性学说是董仲舒论述教育作用的理论依据。他认为人性是“天”赋予人的一种素质。天有阴阳,人性也相应地包含性与情两种成分,即:性属阳,是仁的、善的;情属阴,是贪的、恶的。而善的成分并非就是善德,它必须通过教育,才能继续发展成为人的善德,即所谓“性非教化不成”。可见,董仲舒认为人性中兼有善恶的因素,教育的作用就是发展人性,使人成为善人。
同时,董仲舒认为,教育的任务应由“承天意”的帝王来承担。可见,他把教育看成是王者的权力,以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为此,他还提出“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与“斗筲之性”。所谓“圣人之性”,是天生的“过善”之性,是一般人先天不可能、后天不可及的。“斗筲之性”,是无“善质”的,生来就“恶”的,教化无用,只能采用刑罚的手段来处置他们。而 “中民之性”,也就是万民之性,是“有善质而未能善”,必须通过王者的教化才能成“善”。董仲舒关于人性以及教育作用的思想,立足于以占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为对象,主要是为其“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政治主张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又留有推崇圣贤和镇压所谓恶人的余地。
(3)论道德教育
在董仲舒的教育思想中,道德教育是其核心,因为它是董仲舒德治政治思想在教育上的自然延伸,是成就理想人格的必由之路。
1)道德教育的内容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他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2)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以仁安人,以义正我”;“强勉行道”;“必仁且智”;“重义轻利” 
5。王充的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
(1)对谶纬神学的批判
王充不崇拜权威,怀疑神学化的儒学,广泛阅读百家之书,采取批判态度,独立钻研。他曾出任郡、县小吏。但因为为人耿直,不愿随俗附和,索性辞官还家,一生大部分时间在研究和写作中度过。王充的著作现存的仅有《论衡》一书,是以“疾虚妄”的态度来写作的,宗旨是“立真伪之平”,即讲求真实客观,反对虚假浮夸。
(2)关于教育作用与培养目标
王充与董仲舒类似,也把人性分为三种:有生来就善的,是中人以上的人;有生来就恶的人,是中人以下的人;有无善无恶,或善恶混杂的人,是中人。但人性的善恶,并非受命于天,而是由自然的“气”构成的,人性“秉气有厚薄,故性有善恶”。他认为生来就善或恶的人很少,绝大多数是中人,中人之性可以通过教育使之定型。生来就恶的人也可以通过教育使恶为善。总之,在他看来,人的善恶在于教育。因此,他特别强调统治者应该重视教育,发挥教育在治国化民中的重要作用。
王充理想的培养目标是“鸿儒”。他把人才分为四个层次:第一是“鸿儒”,能独立思考,著书立说;第二是“文人”,独立思考能力略逊,但文才尚佳,善于写一般的奏章公文;第三是“通人”,文笔谈不上,但能博览古今,知识渊博;第四是“儒生”,连博览也谈不上了,只能掌握一门专业(一经),从事教学而已,这是人才的最低档次,只比没文化的俗人强一点。可见王充特别推崇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其次是文才,再其次才是知识的渊博程度,最看不起专经传授的教师。王充讥讽这类人是鹦鹉学舌,就像“门人”、“邮者”一样,毫无自己的创意成果。这固然是出于他对当时经学教育的强烈不满,但轻视一般传授知识的教师,也是片面的。 
(3)论学习
1)学知与闻见  知识是在学习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才有的。
2)思考与求是
3)问难与距师
这是对当时儒者“好信师而是古”的盲从、迷信学风进行了尖锐的批评。“问难”不同于一般不明白时的提问,而是质问。问难的对象没有限制,甚至可以是圣贤。圣贤也不可能事事正确,也并非每句话都无懈可击。“距师”,即与师保持距离,也就是不能完全附和老师,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四、封建国家教育体制的完善
1.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变革 
(1)西晋的国子学
西晋时期,在统治阶级内部形成一个贵族阶层──门阀世族。为了保证他们受教育的特权,晋武帝咸宁二年(276年)在太学之外另立国子学,四年(278年)设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惠帝时规定五品官以上子弟入国子学,六品以下子弟入太学。此后,各朝中央官学都是国子学与太学并立,以体现“贵族士庶皆需教”的原则。西晋国子学是我国古代于太学之外专为世族子弟设学之始,这是门阀世族享有特权在教育上的反映。
(2)南朝宋的“四馆”与总明观
三国魏明帝置律博士,教授刑律,招收律学弟子。这是我国古代法律分科设学之始。后秦姚兴、梁朝武帝也设置“律学”。晋武帝立书博士设弟子员,教习书法。宋文帝元嘉二十年(443年)开设医学,这是我国医学专科教育之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医学专科学校。北魏也曾设医学博士以教弟子。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年),下令在京师开设 “四学”。据《文献通考?学校考二》载:文帝“雅好艺文,使丹阳尹庐江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散骑常侍雷次宗立儒学,为四馆。”四馆即玄学、史学、文学、儒学“四学”,是我国最早的分专业的综合学校。 
2.隋唐时期教育体系的完备   
(1)文教政策的探索与稳定
公元589年隋朝灭陈,结束了魏晋南北朝分裂割据的局面,中国再次统一。隋朝如秦,也是一个短命王朝,但在治国方策上颇有建树,包括在教育方面建立国子监和实行科举制,为唐代所继承和发展。唐朝如汉,建立起强大的统一的封建大帝国。封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都得到了空前的繁荣。隋唐文教政策的基本精神是重振儒术,兼用佛、道。或者说是三教并用,世俗社会政治领域则以儒为主。
(3)政府教育管理机构和体制的确立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隋朝设立了国子寺,后又改称国子监,设祭酒一人总管学校,首次设立了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和首长,教育成为独立的部门。唐代国子监统辖下属的各学校,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强。
唐代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官学教育体系,是我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典型。
(4)中央和地方官学体系的完备
1)中央官学
中央官学包括儒学与专门学校两类,在管理上,“六学一馆”组成了中央官学的主干,由国子监管理。另外的学校是中央的一些事业和行政事务部门结合自己的需要办的,归他们管理。
2)地方官学
与此同时,唐代的地方官学也有比较完备的制度。唐代的主要行政单位是州、府、县,各级单位都根据其大小设立相应规模的地方官学。
3)私学
这一时期私学也较发达,每一种专门的学术都有私人传授,即补充了官学,也成为科举制度的教育基础。
4)教学管理制度周全
规定修业年限,形成旬试、月试、岁试、毕业考试等学业评估检察体系,还规定了旬假、田假、授衣假等假期制度。
(5)私学发展
这一时期私学也较发达,每一种专门的学术都有私人传授,即补充了官学,也成为科举制度的教育基础。
(6)学校教育发展的特点 
3.科举制度建立
(1)科举制度的萌芽与确立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朝,在隋代只不过初具雏形,不居于主导地位,但它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为庶族地主参加政权开辟了道路,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
唐承隋制,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科举取士制度。唐立国之初,就将人才选拔列入国家重要政事。唐太宗执政时,继续推动科举制度的发展。唐高宗以后,科举取士名额有所增加。武则天开创武举选拔军事人才的先例+殿试。到了开元、天宝时期,参加科举的人愈益增多,科举制度中大部分考试科目已经形成,考试内容和形式基本确立,科举制度渐趋成熟和完备。
(2)科举考试的程序、科目与方法
1)科举考试的程序
唐代参加科举的考生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是乡贡。
生徒:由中央地方官学,经过规定的学业考试,选送到尚书审应试的称为生徒。
乡贡:不由馆学学成的人,自己在周县报考的,经周县考试合格选送的。
报考时间是在每年仲冬,考生会集京师,到礼部、户部递交履历和推荐书,办妥应试手续。第二年二月初春,考生赴尚书省礼部贡院应试。明经、进士考试分三场进行,每场一日。考试合格后,分等级给予及第、出身的资格。秀才、明经、进士。
2)科举考试的科目
唐代科举分文科举和武科举两大类。
文科举又分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每年定期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学、童子科等。其中经常举行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
3)科举考试的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方法有帖经、墨义、口试、策问、诗赋五种。
(3)科举制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科举制度是选拔人才的制度,学校教育制度是培养人才的制度。在科举之产生以前,选士制度和育士制度基本上是脱节的,科举制的产生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学校根据科举考试的要求来组织教学活动,学校教育成为科举考试的前提,科举又是学生做官的必由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制的产生刺激了人们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但由于封建社会的弊端,社会只重科举,不重教育,使学校教育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导致了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消极。科举制与学校关系间存在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学校教育的兴衰直接影响科举取士的质量和数量;科举取士的标准和方法指导着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4)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在我国封建社会存在了1300多年,说明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统一了教学内容,也就统一了人们的思想;给下层人们以从政的机会,缓和了阶级矛盾。使选士与育士紧密结合;使选拔人才较为公正客观。
科举制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从政个发展历程看,科举从隋唐到宋朝,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到了明清时期,消极作用日趋明显,最终被社会所淘汰。
其消极作用主要是:国家只重选科取士,而忽略了学校教育;科举制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科举制束缚思想,败坏学风。
4.颜之推的教育思想
(1)颜之推与《颜氏家训》
颜之推(531约595年),字介,梁朝建业(今江苏南京市)人。他出生于世代经学的仕宦之家,原在梁朝作官,奉命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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