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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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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美国之通行小说、杂志、戏曲,乃其最著者”,则未免厚诬“新潮流”矣……足下岂不知此诸“新潮流”皆未尝有“通行”之光宠乎?岂不知其皆为最“不通行”(unpopular)之物乎?其所以不通行者,正为天下不少如足下之人,以“新潮流”为“人间最不祥之物”而痛绝之故耳。'7'
对我们而言,胡适的反诘一点帮助都没有。这是因为对梅光迪的指控,他完全没有回答。梅光迪说他“偷得”十九世纪功利主义与托尔斯泰的余绪,他的回答是他只管中国的需要,不论西方批评家的议论;至于梅光迪说他“剽窃”美国当时流行的“新潮流”,他不直接回答,而是反过来讥诋梅光迪对“新潮流”的理解不是去亲自领略的,而是用“耳闻”的。我们知道胡适对“新潮流”,特别是艺术的“新潮流”,即使是不了解,至少是会敬而远之的。他当时所爱慕的韦莲司就是一个前卫艺术家。这不是胡适第一次批评梅光迪习于接受“第二手”的知识。他在这之前就当面说过梅光迪。他在1916年7月13日追记的日记里说:“觐庄治文学有一大病:则喜读文学批评家之言,而未能多读所批评之文学家原著是也。此如道听途说,拾人牙慧,终无大成矣。此次与觐庄谈,即以直告之,甚望其能改也。”'8'
当然,胡适没有正面回答梅光迪的指控,最终还是不重要的。这是因为无论是十九世纪的功利主义、托尔斯泰的余绪,还是美国当时流行的“新潮流”,都不是胡适文学与诗国革命的灵感来源。胡适唯一一次透露他的诗国革命灵感的来源,是在《尝试集》自序里:“在旖色佳五年,我虽不专治文学,但也颇读了一些西方文学书籍,无形之中,总受了不少的影响。”'9'这是胡适相当不老实的地方,他所受到的西方文学的影响,绝对不是“无形之中”的,而是他留心思考、揣摩、转借、挪用、演练出来的结果。
我在第五章分析了胡适在康乃尔大学所接受的人文素养的基础教育。我们记得胡适在康乃尔有三个专业:哲学、英国文学及政治经济。英国文学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个专业。为了叙述的方便,让我们摘述他选过的英文课程:
大一:“英文一”
大二:“英文二:十九世纪散文”;“英文38b:十八世纪英诗”
大三:“英文41:到1642年的英国戏剧”;“英文52:维多利亚文学”
大三暑期班:“英文K:莎士比亚悲剧”
大四:“英文52:维多利亚文学”
我们从这个课程表可以看出,胡适在康乃尔大学选的英文课以时间上论,主要是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而以十九世纪的维多利亚时期为主轴。这正印证了我在本章启始所征引的傅云博的论点:胡适“所念的诗主要就是当时美国大学生读的标准教材:伊丽莎白时期、浪漫主义、维多利亚时期,特别是布朗宁和邓耐生所写的诗”。这就是傅云博高明的地方。他虽然没见过胡适在康乃尔大学的课程表,但他从胡适的《留学日记》还是看出了端倪。以文体来说,胡适在康乃尔所选修的英文课,散文、小说、诗歌、戏剧都兼顾到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胡适在大一选“英文一”的时候,就读了好几出。他所选修的这些英国文学课程,再加上他在课外所读的一些作品,就是胡适白话文学革命的灵感来源。
以诗歌来说,胡适选修的这些课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呢?我们记得胡适在上海中国公学的时候就有“少年诗人”的称号。他在离开旖色佳之前写给任鸿隽的赠别诗里就有“我诗君文两无敌”的豪言,可以想见他是一个自诩有诗才的人。他在康乃尔选修英国文学的课程,难免技痒,也试作起英诗来。他在1911年5月29日的日记里说:“夜作一英文小诗(Sonnet),题为“Farewell to English I”'《挥别“英文一”》',自视较前作之《归梦》稍胜矣。”'10'这两首诗现在大概都已散佚。但从这则日记里,我们知道胡适在大一的时候,就开始练习作英诗了。胡适所说的小诗(Sonnet),他在别的地方译为“桑纳”,二十世纪初年有人翻成“商籁”,现在一般翻成“十四行诗”。“十四行诗”源起于意大利,是在十六世纪初年传入英国的,有其相当繁琐的体例与规则。胡适在1914年12月22日的《留学日记》里作了说明:“此体名‘桑纳’(Sonnet)体,英文之‘律诗’也。‘律’也者,为体裁所限制之谓也。此体之限制有数端:一、共十四行;二、行十音五‘尺’(尺者(foot),诗中音节之单位。吾国之‘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为一尺,仄仄为一尺,此七音凡三尺有半,其第四尺不完也);三、每‘尺’为‘平仄’调(Iambic)……四、十四行分段法有两种'甲、乙'……五、用韵法有数'七'种……”'11'
胡适在12月22日的这则日记里作这么详尽的解释,是因为他所住的“康乃尔大学世界学生会”将庆祝成立十周年。胡适特地写了一首十四行诗来庆祝。这时胡适写英诗的程度已渐趋成熟,他开了一夜的夜车就写成了。而且,当他把诗稿请朋友(包括一个英国文学老师)删改时,“皆无大去取”。只有英语系的散蒲生教授给胡适提了几个他“极以为是”的建议。这首《纪念康乃尔世界学生会十周年十四行诗》如下:
“Let here begin a Brotherhood of Man,
Where in the West shall freely meet the East,
And man greet man as man—greatest as least。 To know and love each other is our plan。”
So spoke our Founders;so our work began:
We made no place for pleasant dance and feast,
But each man of us vowed to serve as priest In Mankind's holy war and lead the van。
What have we done in ten years passed away?
Little; perhaps;no one grain salts the sea。
But we have faith that e it will—that Day—
When these our dreams no longer dreams shall be; And every nation on the earth shall say:
“ABOVE ALL NATIONS IS HUMANITY!”
胡适觉得自己已经得了写十四行诗的三昧。他说:“吾所用者,为乙式'分段法'寅'第三种韵法'调也。吾此诗为第三次用此体,前二次皆用甲式,以其用韵少稍易为也。”'12'胡适所指的“乙式寅调”,即该诗十四行的韵脚依序排列为:abba|abba|cdc|dcd|。
胡适写完了《纪念康乃尔世界学生会十周年十四行诗》,但他并不没有马上就在庆祝会中朗诵。这是因为庆祝会要在1915年1月上旬才开。胡适在圣诞节过后,到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去开“世界学生会”第八届年会。在回程的火车上,“车中无事,复作一诗,题为《告马斯》。马斯(Mars)者,古代神话所谓战斗之神也。此诗盖感欧洲战祸而作。”'13'这首诗用的也是“乙式寅调”。
傅云博说得很有道理。他说胡适写白话诗的训练不只来自于他所读的英诗,更是来自于他的英诗写作。他说为什么大家都认为胡适的白话诗是受到现代诗的影响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大家已经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胡适既然反的是传统诗,他一定是受到了现代诗的影响。傅云博说:“胡适研究的问题是:'五四'被赋予的经典式的‘革命’性,使大家只知专注研究胡适‘文学革命’的性质、特征、来源与角色,而完全不去问其所谓的断裂究竟有多显著。”'14'傅云博这个对历来胡适研究的批评,跟我在上文所引的胡适反诘梅光迪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处:“吾言而是也,其为Utilitarian'功利主义',其为Tolstoian'托尔斯泰式的',又何损其为是。吾言而非是也,但当攻其所以非之处,不必问其为Utilitarian,抑为Tolstoian也。”
试问十四行诗的体例是否比传统中国诗词灵活自由?它在行数、格式、平仄、押韵、起承转合上都有严格的限制。胡适的“八不主义”,至少有四项可以用在十四行诗上:不模仿古人、务去滥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事实上,连胡适的美国老师都建议他不要用十四行诗的诗体,因为拘束太多了。他把《纪念康乃尔世界学生会十周年十四行诗》和《告马斯》这两首诗呈给他在农学院时的院长,请他删改。胡适在1915年1月7日追记的日记里说:“夜往见前农院院长裴立(Liberty Hyde Bailey)先生。先生为此邦农学泰斗,著书真足等身,有暇则为诗歌,亦极可诵。余以所作二诗乞正。先生以第一诗为佳作;第二诗末六句太弱,谓命意甚佳,可改作;用他体较易发挥,‘桑纳’体太拘,不适用也。”'15'胡适接受了裴立教授的建议,在3月上旬连日修改他的《告马斯》。他在3月19日的日记里说:前稿“颇限于体制,不能畅达,故改作之”。'16'在这个改稿里,他放弃了十四行诗的诗体,一共是二十行。然而,韵脚则不脱十四行诗的窠臼。他这篇改稿所用的韵脚是:abba|cddc|effe|gffg|hiih|。
“‘桑纳’体太拘”,无怪乎胡适后来学了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英诗以后就不再作十四行诗了。然而,值得玩味的是,即使如此,胡适所写的英诗,一直没有打破维多利亚时期英诗体例的遗风:套语、对仗与押韵。比如说,我在《星星·月亮·太阳》里所分析的那首“Absence”(《今别离》)。这首他录在1915年7月26日的日记里的诗,我形容它令人怵目惊心,因为它赤裸裸地道出了胡适的心境。它先叙说他对江冬秀曾经有过的情丝,连山川都阻隔不了;那妳我心心相系,已经到了“月传妳我心”的地步。然而,这些情丝以及那赖以传情的月亮都已成过去。胡适所用的时态是过去式,所以他说:“当‘彼’月圆时,月传妳我心;‘彼’情只有妳我知。”第二段则急转直下,用的时态是现在式,说现在造成“妳”和“我”形同陌路的,不只是“那偌大的半个地球”,而是那心灵的阻隔;“妳”和“我”不但所见的星斗不同,连那当年还可以传心的月亮,也因为彼此各自处在昼夜颠倒的世界里——亦即,思想不同的世界里——而传情不再。'17'“Absence”的词云:
Those years of absence I recall,
When mountains parted thee and me; And rivers; too。 But that was all。
The same fair moon which shone on thee
Shone; too; on me; tho'far apart;
And when‘twas full; as it is now,
We read in it each other's heart,
As only thou and I knew how。
And now the moon is full once more!——
But parting thee and me there lies One half the earth;nor as before
Do these same stars adorn thy skies。 Nor can we now our thoughts impart
Each to the other through the moon; For o'er the valley where thou art,
There reigns the summer sun at noon。
这首英诗的韵脚是:abab|cdcd|efef|cgcg|。
胡适在1915年7月作的“Crossing the Harbor”(《港渡》)也不例外。
As on the deck halfsheltered from the rain
We hasten to the wintry wind's wild roars,
And hear the slow waves beat
Against the metropolic shores;
And as we search the stars of Earth
Which shine so staringly
Against the vast; dark frmament,
There
Pedestalled upon a sphere of radiancy,
One Light stands forth preeminent。
And my rade whispers to me,
‘There is“Liberty”!'
王润华把胡适这首《港渡》拿来跟美国现代派诗人桑德堡(Carl Sandburg,18781967)的“The Harbor”《海港》的第二节作对比:
Long lake waves breaking under the sun
On a sprayfung curve of shore;
And a futtering storm of gulls,
Masses of great gray wings
And fying white bellies
Veering and wheeling free in the open。
虽然胡适这首诗在押韵上比其它几首诗要自由多了,然而他受到传统英诗影响的痕迹依然呼之欲出。傅云博说得很有道理,他说这两首诗相似的地方只是篇名。他说他怀疑王润华会认为这两首诗有相似的地方,完全是因为他先入为主的观念,即胡适的白话诗受到美国现代诗派的影响。傅云博说这两首诗正好可以拿来对比胡适与现代派诗的不同:
胡适注重押韵,桑德堡则不然;胡适用英诗里的套语,如“寒风”、“无垠的夜空”,桑德堡则不然;最重要的是,胡适用自然的景观来衬托这首诗的物质与情感的轴心,他所要营造的气氛是在“自由女神”出现的那一刹那,同时凸显出“自由”的伟大(他显然觉得他必须用惊叹号来作强调,虽然“那就是自由女神”这句话是在他耳边低语的)。反之,桑德堡的语气就内敛多了。而且他所关注的是朴实的,近在眼前的,是那看见湖鸥翱翔的喜悦。他用字素朴,大异于胡适——“鸟肚”比任何其他字眼更引人注目。'18'
胡适练习写作英诗,甚至还摸索出其中的三昧。可以想见,他一定也会技痒,把英诗中译。胡适在英诗中译上,也经过了一段摸索、演进的历程。翻译可以是一个突破和解放。这是因为译者很清楚,完全忠于原文是不可得之的。也就因为如此,译者可能尝试寻找比较有弹性的表现方式,以便让原文的精义呈现在自己的母语里。胡适最先尝试的,是用骚体来翻译英诗。比如说,他在1914年1月29日的日记,记他用骚体翻译了一段布朗宁的诗句,即我在第四章所征引的“吾寐以复醒兮,亦再蹶以再起”那首。他说:“此诗以骚体译说理之诗,殊不费气力而辞旨都畅达,他日当再试为之。今日之译稿,可谓为我辟一译界新殖民地也。”'19'胡适用骚体翻英诗,得意自己为译界辟了一个“新殖民地”。几天以后,2月3日,他用了四个钟头的时间,再用骚体翻译了拜伦(Byron)的《哀希腊歌》(The Isles of Greece)。他在7月13日把这首诗的译稿誊好,作记曰:“写所译裴伦《哀希腊歌》,不能作序,因作《译余剩墨》数则弁之。其一则论译诗择体之难,略曰:‘译诗者,命
意已为原文所限,若更限于体裁,则动辄掣肘,决不能得惬心之作也。’此意乃阅历所得,译诗者不可不理会。”'20'换句话说,用骚体翻译英诗,对胡适来说是一种解放。这是因为骚体的句式在长短、节奏、形式上都比较灵活自由。无怪乎胡适1915年4月12日翻译柯强(ArthurKetchum)在《纽约晚邮报》(New YorkEveningPost)上发表的《墓门行》(Roadsie Rest),用的还是骚体。'21'
胡适既然用骚体来翻译英诗,从用骚体到用散文体来译诗,则只是再走出一步而已。1914年9月初,胡适到波士顿一游,7日他去了康可(Concord),到睡乡丛冢(The Sleepy Hollow)凭吊了霍桑、爱默生的墓。他在当天的日记里录了第一、三章爱默生的《大梵天》(Brahma):
If the red slayer think he slays,
Or if the slain think he is slain,
They know not well the subtle ways
I keep; and pass; and turn again。
They reckon ill who leave me out;
When me they fy; I am the wings;
I am the doubter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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