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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评传-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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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衔灰辔锷拊竽稀⑼蹂g这样的将领统带乡勇,“则收勇之利皆可弭勇之害,而贼不难平矣”。 

曾国藩接受了江的意见,且未雨绸缪,从训练、择将、招募、遣散与营规营制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革,订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求打造一支全然不同于八旗与绿营的、有纪律和战斗力的军队。下面简略介绍一下他的做法。
首先是训练。清军战斗力之窳弱,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缺少训练,而缺乏训练的军队无异于乌合之众。训练分两个方面,一是练,指军事;一是训,指纪律。“练则武艺稍熟,不使见贼奔溃;训则去讹诈之风,惩骚扰之习,不可不痛加整治。本部堂现在募勇,自辰(上午七~九时)至申(下午三~五时),无刻不练。亲与训诫,有扰民者,立即正法,或可稍解积习之万一。” 
在募勇上,曾国藩坚持宁缺毋滥,尤其注重新勇的素质。他认为“良民有职业者,皆不肯应募。其应募者,皆游手浮滑之徒,无事则坐领工食,有事则闻风溃散;一有征战,见贼则退,扰民则勇往”。故首要的,就是把住招募这一关。他所制定的营规,最前面的两条,一是入募的兵勇,必须造册具保,籍贯里居、父母兄弟妻子姓名必须登录,做到有案可查;好处是,一可戒绝游民混入,二可详细掌握士卒的情况,聚则易于管束,散则便于遣归,遇有开小差逃亡者,也便于按册查捕。一是入募者以“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气者为上。其油头滑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概不收用”。 这样做是取法于戚继光,“第一切忌,不可用城市游滑之人,……第一可用,只是乡野老实之人。” 曾国藩之所以看重农夫,亦出于这样一种观念:“山僻之民多悍,水乡之民多浮滑,城市多游惰之习,乡村多朴拙之夫,故善用兵者尝好用山乡之卒,而不好用城市近水之人。” 有了好素质的兵勇,还要约束以好的营规,共计七则:
禁止洋烟:营中有吸食洋烟者,尽行责革(处罚后开除)。营外有烟馆卖烟者,尽行驱除。
禁止赌博:凡打牌、押宝等事,既耗钱财,又耗精神,一概禁革。
禁止喧哗:平日不许喧哗,临阵不许高声。夜间有梦魇、乱喊乱叫者,本棚之人推醒,各棚不许接声。
禁止奸淫:和奸者责革,强奸者斩决。
禁止谣言:造言谤上、离散军心者严究。变乱是非,讲长说短,使同伴不睦者严究。张皇贼势,妖言邪说、摇惑人心者斩。
禁止结盟拜会:兵勇结盟拜会、鼓众挟制者严究。结拜哥老会、传习邪教者斩。
禁止异服:不许穿用红衣、绿衣、红带、绿带,不许织红辫线,不许扎红绿包巾、印花包巾,不许穿花鞋。 
曾国藩所定营规,寥寥数条,甚为简约,目的是造成一种不尚虚文的风气。“勇丁帕首短衣,朴诚耐苦,但讲实际,不事虚文。营规只有数条,此外别无文告,管辖只论差事,不甚计较官阶。而挖壕筑垒,刻日而告成,运米搬柴,崇朝而集事。兵则编籍入伍,伺应差使,讲求仪节,即有一种在官人役气象。及其出征,则行路须用官车,扎营须用民夫,油滑偷惰,积习使然。” 
此外,他还专门制定了“禁扰民之规”,为使人人牢记,曾国藩后来还亲自编写了《爱民歌》,以歌谣的方式要兵勇们背诵牢记,可称是中国军事史上最早的爱民教育素材,也是曾国藩的一大发明。后来之治军者,均不能出其范围。

 

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人。
百姓被贼吃了苦,全靠官兵来作主。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
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
莫派民夫来挖壕,莫到民间去打馆。筑墙莫拦街前路,砍柴莫砍坟上树。
挑水莫挑有鱼塘,凡事都要让一步。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
莫进城市占店铺,莫向乡间借村庄。人有小事莫喧哗,人不躲路莫挤他。
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
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号哭不安居。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
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都。有夫派夫无派钱,牵了骡马又牵猪。
鸡飞狗走都吓倒,塘里吓死几条鱼。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
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或走大家讹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
邀些地痞做伙计,买些烧酒同喝醉。逢着百姓就要打,遇着店家就发气。
可怜百姓打出血,吃了大亏不敢说。生怕老将不自在,还要出钱去赔罪。
要得百姓稍安静,先要兵勇听号令。陆军不许乱出营,水军不许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来当兵也是人。官兵贼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贼是禽。
官兵不抢贼匪抢,官兵不淫贼匪淫。若是官兵也淫抢,便同贼匪一条心。
官兵与贼不分明,到处传出丑声名。百姓听得就心酸,上司听得皱眉尖。
上司不肯发粮饷,百姓不肯卖米盐。爱民之军处处喜,扰民之军处处嫌。
我的军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声好。如今百姓更穷困,愿我军士听教训。
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人又和。94
《爱民歌》而外,曾国藩还撰有此类歌谣多种,多是用以训育乡勇的,范围十分广泛。如《保平安歌》、《水师得胜歌》、《陆军得胜歌》、《解散歌》,等等。其时参军农民多不识字,以这种歌谣形式传授军规与作战要领,便于他们记诵、遵守。他制定的营规,除约束乡勇,防止扰民之外,还有一层爱护陶铸的含意:“吾辈待兵勇如父兄带子弟一般。无银钱无保举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他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个个学好人成材,则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妻子亦感恩矣。”95
为了克服绿营兵“兵与兵不相得,兵与将不相习,将与将又各不相下”的弊端,湘勇的招募,均由统领亲自坐镇,而不假手于他人。曾国藩将之归结为湘军建军之“良法美意”之一。“勇营之制,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譬之木焉,统领如根,由根而生干、生枝、生叶,皆一气所贯通。是以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96如此,则由统领至兵勇皆由自选,层层递进,每一兵勇与其直接长官,每一级主官与其直接上级,均同乡同里,不仅熟识,而且忠诚,故能收如身使臂,如臂使指之效。 



但有一利必有一弊,这种由私人关系为纽带的军队,只效忠于原招募者,故外来将领难于统带,即使一时统带得了,也难以保证其始终服从与忠诚。这样,湘军中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奇特的现象:一旦某军统帅病故或战死,除非本部有受拥戴的继任将领,否则必全军遣散回乡,另行招募成军。如新田县令施济之子施恩实,募新田勇五百随曾国藩东征,恩实病归,曾氏檄唐训方代恩实为将。唐训方是常宁人,不为新田勇所认同。“公(即唐训方)曰:将与兵不习,非计也。乃资遣新田勇,而募常宁勇训练之,命曰训字营。隶罗公(泽南)部下。”97
又如,湘军大将鲍超因病回籍调养,其所部“霆字营”需派任新统帅。鲍部下最具资望者有宋国永与娄庆云二人,宋国永一直在军中,而娄庆云早已调任正定总兵兼署直隶提督。曾国藩认为宋治军不严,故奏调治军严明的娄庆云接任主将。不料消息传开,“霆军各将领久畏娄庆云之严明,公禀不愿隶其部下”。霆军拒娄拥宋,大出曾国藩意外。他原以为娄出自霆营,回任应无问题,孰料娄离军已久,原有的人脉散失。娄庆云亦以“霆军人数太多,弹压匪易。各将领共事已久,势分本相等夷,……情谊既有未孚,临急必难得力,不敢冒昧接统”。98曾乃不得不下令将霆军遣散,由娄庆云从旧勇中另行招募成军。胡林翼亦曾以枝叶相生譬喻此制:“凡勇总要撤后另挑乃服管束,不可就现在的营伍而易将。旧营伍而易新将,犹束散枝而为薪,不能枝枝叶叶相对相当,生气勃勃也。撤后即日招募,则耳目精神归于一,如活草活树,枝叶自然相生也。”99
曾国藩认为,湘勇虽最初为朴实强健的农民,但当兵久了,朝气渐消,暮气渐深,同样会变成兵油子。“恶差与骄兵之气习,皆经渐染日深,凶悍讹诈,习惯成风。”100为此,他采用戚继光“澄定浑水,再汲新水”之法,101对军纪不良之部队,战事稍纾,便会予以遣散,派将领还乡重新招募组建新的营伍,一求更新素质,二为保持朝气。久之,这种遣散整编或重新征募的做法,便成为湘军不成文的惯例,是湘军得以吐故纳新,长久保持其朝气与战斗力的基本原因。
许多研究者认为,曾国藩编练湘军,将本该属于国家的军队,变成了效忠于私人的军队,是开了近代军阀的先河。但分析曾国藩建军的初衷与本旨,这种说法未免倒果为因,过于表面化了。曾国藩的军事改革,乃鉴于八旗、绿营之腐败,其措施均针对官军之弊端而设。他募兵之所以注重同乡同里之人,其命将之所以强调待士卒如父兄手足,是基于一种最为朴素的认识: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非如此不能打硬仗、恶仗,不能扭转官兵胜则相争,败不相救,一遇强敌,稍触即溃的状态。而后来之军阀任人唯亲,则唯恐属下跟从不久,绝无遣散老兵,重募新军的举措。一为公,一营私,其动机判若云泥,又岂可同日而语呢?譬如历史上岳飞有岳家军,戚继光有戚家军,从没有人说他们是为军阀开了先河,曾国藩的湘军也是如此。慎哉今之学者,不可厚诬于古人也!
曾国藩是文臣,并无督带兵勇的经验,以一外行人而负担练兵作战的大任,一切都要从头学起。其入门的军事老师,即是明代名将戚继光。戚继光(1528~1587),字元敬,号南塘,祖籍河南,生于山东济南鲁桥,出身于将门之家。戚“幼倜傥负奇气。家贫,好读书,通经史大义”。嘉靖朝嗣父职,后历任都指挥佥事、都司、参将,先后在山东、浙江布防倭寇。在浙江时,招地方剽悍之民三千人,“教以击刺法,长短兵迭用,由是继光一军特精。又以南方多薮泽,不利驰逐,乃因地形制阵法,审步伐便利,一切战舰、火器、兵械精求而更置之。‘戚家军’名闻天下。”嘉靖四十年后,倭寇连续进犯浙、闽,戚继光屡挫凶锋,连战克捷,斩俘数千人,东南宿寇几乎扫数而清,朝论以戚为首功,升任总兵。其为将“号令严,赏罚信,士无敢不用命”,故能“飚发电举,屡摧大寇”。隆庆初年,北方边患严重,戚调任京师,以都督同知总理蓟州、昌平、保定三镇练兵事。后又以总兵镇守山海关至薊州一线长城十六年,任内加筑敌台千二百座,“精坚雄壮,二千里声势联接”,京师赖以为安数十年。我们今日所见雄踞京、津、冀一带敌楼逶迤挺拔的明长城,多成于戚氏。权相张居正死后,遭万历皇帝清算,戚继光以亲附张遭贬黜,郁郁不得志而终。 



曾国藩练兵,“搜考规制,今古章式无可仿效,独戚继光书号为切时用,多因所言变通行之”。103戚氏练兵,首重节制,“或曰:子用兵酷嗜节制,遂至成效。节制功夫,从何下手?戚子曰:束伍为始,教号令次之,器械次之,微权重焉。”104戚氏所谓的“节制”、“束伍”,在当时称为营制,其实就是今日军队的编制。
自古及今,大将所统,动则数十万,若都临阵来,无个法子管着,如何用他?若个个无有利害到身,谁肯用命?任你几十万人,我所诛罚不过数人,不怕你几十万不着紧,此正节制云。如竹之有节,节节而制之。以一管十,以十管百,以百管千,以千管万,以简驭繁之法也。105
用数万之众,堂堂原野之间,法明令审,动止有则。使强者不得独进,弱者不得独退,峙如山岳,不可撼摇;流如江河,不可阻遏。虽乱犹整,百战不殆;握定胜算,以制全敌,舍节制必不能军。节制者何?譬如竹之有节,节节而制之,故竹虽虚,抽数丈之笋,而直立不屈。故军士虽众,统百万之夫如一人。夫节制工夫,始于士伍,以至队哨;队哨而至部曲,部曲而至营阵,营阵而至大将,一节相制一节,节节分明,毫不可干。金鼓各有所用,音不相杂;旗麾各有所用,色不相杂。人人明习,人人恪守,宁使此身可弃,此令不可不守;此命可拼,此节不敢不重。视死为易,视令为尊,如此必收万人一心之效,必为堂堂无敌之师,百战百胜。106
由是可知,束伍仍出于简单的道理: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节制之军队,恰如散兵游勇,乌合之众,这也正是绿营制度的弊端。曾国藩有鉴于此,到衡州之后,即注重于营制之改革。湘勇起初三百六十人一营,衡阳改制后,其营制扩增为五百。107
凡立营,十人为队,八队为哨,队、哨有长,队有斯养,队十二人,其正制也。八队之械:一、五(队)抬枪,二、四、六、八(队)刀矛,三、七(队)小枪。抬枪迟重则增二人。故百六人而成八队,统以哨长。哨百七人,置哨官领之。四哨为营,(营置)亲兵六队,队长、斯养如哨之制,队十二人。六队之械:一、三(队)主炮,二、四、六(队)皆刀矛,五(队)为小枪,凡七十二人,不置哨长,合四哨四百二十八人,皆统于营官。故曰营五百人,而哨、营官不(在其)数。其书记、医匠或有或无,营官主之,其费(用)于公费取之。营之用器,哨队备之,其军器立营时给之,坏敝营官修之,于公费取之。惟铅弹、药绳、帐棚得以时领,营官给十帐,八夹二单;哨官三帐,一夹二单;亲兵队二帐,一夹一单;哨队(每)队二帐,皆单。凡营帐单者八十,夹者十八。辎重军装行粮,长夫运之,率百人而卅六夫,营夫无过百八十,亦无得阙不足。行而索夫,军有司诛之。108
新营制一大特点,就是每营都列入了“长夫”这一编制。所谓长夫,类如后来之辎重队,专为军队行军扎营运送辎重粮秣之用。这样,湘军每营之人数实际上达680人之多。增入长夫,也是曾国藩一项重大改革,为的是解决兵勇扰民的问题。官军最大,也是最为百姓所痛恨的弊政,就是拉伕。“军兴调发,……州县发夫驮运载,军将拱手乘马车,入于公馆,其士卒或步担一矛,倚民家及旅店门,居人惶怖,唯恨其不去。”“民间徒知其扰累,莫肯怜其送死,故征役者益怨恨,仇掠于寇所不至之地,而愚民避官迎贼之议起矣。”109

 
清军作战不行,扰民却无处不在,故民间的口碑,多说官兵的军纪不如太平军,以致很多地方的百姓,都出现了怕官军甚于太平军的现象。这种局面不尽快扭转,是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战争并非只取决于战场上的胜负,更取决于双方对于民心的争夺,民心一失,大势随之而去,接下来就会是土崩瓦解的局面。
曾国藩深知这一点,故其治军,以爱民为怀:“用兵之道以保民为第一义。……募兵剿贼,所以爱百姓也。若不禁止骚扰,便与贼匪无异,且或比贼匪更甚。要官兵何用哉?故兵法千言万语,一言以蔽之曰:爱民。”110增添长夫,发放帐篷,为的都是防止军队扰民。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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