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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时空传奇-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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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名魔法师竟然有些见识,认出冒险者是被人暗中做了手脚。随即经过一番仔细寻找,木风灵藏在房梁上的春眠花种子也被找到了。饭店中只有一位精灵,罪魁祸首当然能够肯定是木风灵了。况且,刚才冒险者背后说精灵坏话的事大家可都听到了。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当然是打起来了。

听了雷克斯的解说,孟龙总算明白了事情经过。忍不住看了一眼正一脸得意的木风灵暗道:“古人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位主,自己以后可要小心,千万不能得罪了。”

矮人哈雷突然提议:“我们也成立一个冒险队怎么样?以后我们走遍世界,找到无数的保藏,那时候,哈哈哈,我们就发财了。”矮人都是富于冒险的,可能和龙族也有些血缘关系吧—爱财。

“贪心鬼!”木风灵笑骂道:“我才不会和你去冒险呢!我要玩遍天下,现在好不容易自由了,我要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自由自在。”

“其实矮子的注意也不错,进行冒险的同时也可以顺便游遍天下,多好啊?”狮人雷克斯很赞成哈雷的提议。

“什么不错,而是非常好,野兽!”虽然狮人赞成了自己的提议,但矮人对雷克斯称自己矮子却非常不满意,虽然矮人真的很矮。

“孟小哥也加入吧?可以看出,你会是个不错的伙伴。”得到雷克斯的支持,矮人开始邀请孟龙。

“只要孟龙加入我就加入。”不等孟龙表态,精灵插话道,可一双丹凤眼却一刻也没离开过孟龙身边的有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精灵不是在乎孟龙而是在乎孟龙旁边的金爪银鹏。

“我,我也是,孟大哥加入我就加入。”吞下一口牛肉,小龙紧跟在木风灵后面表态道。

“加入吧,孟小哥!你看大家可都看着你呢。”矮人再次热情的邀请到。

“这个……;我的情况有些特殊。”孟龙犹豫道:“因为,我不会在昆仑大陆待多久的。我来自阿巴斯大陆,或许不久,我就要返回瑞卡斯特了。”

虽然对矮人的提议有些心动,但孟龙仍然拒绝了。眼前浮现起克拉拉那绝世的容颜,以及临别时那淡淡的哀愁,孟龙的神思不由得一阵恍惚。

听了孟龙的话,矮人的脸色不由得一暗,就要放弃。而这时候,精灵却积极地邀请道:“没关系啊!我们也不一定非要在昆仑大陆冒险,阿巴斯大陆照样也可以冒险,我还想看看魔兽山脉呢。”

“对对!我们先在昆仑大陆冒险,等孟龙要回去的时候,我们再到阿巴斯大陆冒险,到那里冒险都一样,是吧野兽?”

“我没意见。”对于矮人的故意诋毁,狮度的一耸肩,没有计较。

“好吧!”盛情难却,孟龙终于答应了。

“好!为了对我们冒险队的成立表示祝贺,来,大家干一杯。”矮人兴奋地端起酒杯,仰起脖子痛快的牛饮起来。矮都好酒,哈雷好像尤其甚。

“别急!别急!我们还要为我们的冒险小队起一个响亮的名字,再选一名队长,在冒险工会注册后,冒险小队才算成立。”精灵一把夺下矮人的酒杯。然后继续说道:“大家都想想,什么名字最合适?”

“雷神之锤怎么样?多么具有震撼力的名字啊?”矮人一脸得意地道。

“切!你以为这是开打铁铺啊?还雷神之锤。”精灵第一个跳出来反对道。雷神,也是矮人信仰的神灵之一。

“绯梦之森这个名字怎么样?既lang漫又神秘,最符合冒险小队的名字了。”反对了矮人后,,精灵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说兄弟,我们的目标是全大陆,是要成为最伟大的冒险家,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你们小小的精灵森林。”矮人报复性的说道。

“哼!你敢到我们精灵之森去冒险,看我不把你屁股射开花。”精灵一扬手中短弓,威胁的说道。精灵之森是精灵的禁地,是不欢迎外人的。

“奇迹冒险小队?”太普通。

“探秘者冒险小队?”太俗气。

“勇气与智慧小队?”太一般。

……

众人各抒己见,都想提出一个既响亮又独一无二的名字。但不是太普通,就是太俗气,被其它人否决了。

孟龙突然说道:“命运之旅这个名字怎么样?你们看,大家来自天南海北。有来自阿巴斯大陆的(孟龙心里暗想,其中一个可是来自地球),有来自麦金大陆的,还有来自龙岛的,现在能聚集在昆仑大陆,这不是命运的安排是什么?所以,我觉得命运之旅这个名字最合适。”

“恩,还行。”

“马马虎虎。”

“就这么定了。我要吃饭了,不然好东西都让这头大鸟和小龙吃完了。”

最后,命运之旅这个名字被大家勉强接受,最终确定下来。不过,队长人选却再次引起争议。

“说到队长,可一定要选一位年纪最大,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人才行。”精灵的饭量最小,吃了两口菜,精灵放下刀叉说道:“我今年刚刚85岁,咱们这里还有没有比我年龄更大的,如果有我一定推选他当队长。”

“这不算,你那是精灵年龄,折合成人类年龄,你也就十七八岁而已。”不等精灵说完,狮人和矮人齐声反对。虽然矮人哈雷也有七八十岁了,但因为比不过精灵,所以立即和狮人站到了同一阵营。

“精灵年龄就不是年龄了?你们这是嫉妒,嫉妒我们精灵比你们长寿。”精灵抗议道。

“这个,大家不要争了。其实要说年龄最大,这里应该是小龙,小龙可已经100岁了。”看到双方争论个不休,孟龙出来解围道。

“100岁?小龙?”三人惊奇地异口同声道。

抛开突破到圣域和神域的强者不算,一般情况下,人类和兽人最高寿命可达100岁,而精灵和矮人却可以活到五百岁。至于龙族,活个一两千岁是没有问题的。其实,如果折合的话,小龙最多是人类六七岁小孩的年纪,但变化成人身的小龙显得老成些,这才看起来像十一二岁的样子。

“是的,我真的是100岁。你们看,我可是神龙哎!当队长绝对没有问题。”说完,趁着饭馆包厢没有外人,小龙偷偷变回了真身。一得意,小龙早将孟龙交代的不要轻易在外人面前暴露真身的要求抛到了九霄云外去。况且,小龙早就把这三位当成了朋友,在小龙的观念中,朋友当然不是外人了!

“你当队长?想的美!”不等小龙得意完,众人异口同声的反对。

“我想,这队长人选,年龄不是问题,主要是要有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战斗经验。”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后,雷克斯开始侃侃而谈:“那么就从我开始自我介绍吧。我的实力,相处这么长时间,大家应该都已经有所了解,我就不多说了,重点,介绍下我的经历。

从八岁开始,我就是在军营中长大的,十二岁开始领兵打仗,今年我正好二十。八年来,曾带领我们的兽人军队,消灭过十二股草原马贼,围剿过一只数万草原狼组成的狼群。如果以后大家到了我们的格林萨尔大草原,可以去打听打听,看看草原上是不是正在盛传着一个传奇人物的名字—草原之子雷克斯?蒂多雷奥。”

自我介绍完后,雷克斯毫不谦虚的总结道:“我想,凭我的经历和能力,正是我们冒险小队队长的不二人选。”

“切!还草原之子呢?”矮人不服气的说道:“我还是大地母神殿正式册封的圣子呢!在我四十岁,哦不,折合成兽人的年龄也就是八岁那年,已经和族人一起开始狩猎了,到我十六岁(人类年龄)曾经带领我们矮人族的勇士猎杀过一头八级的穿山龙,那可是八级的圣兽啊!圣兽见过没?而且,我还是一名七级的锻造匠师,如果我当队长,以后还可以为大家免费维修装备。”

“要开铁匠铺请到城里去开吧。我们是去冒险,不是去打铁。下面,还是听听我的自我介绍吧。”精灵一句话,噎得矮人半天说不出话来。

“在我七岁(精灵年龄四十岁)时,就开始参与族中的各种冒险活动,曾经猎杀过一头森林狼、一头钻山豹、一头占山虎,一头大地熊……,为了表示对我功绩的嘉奖和认可,女皇陛下亲自册封我为精灵族的圣……子。”

“什么圣子?我只听说过自然女神殿有圣女,可从没听说过有圣子这个封号。”终于找到了报复精灵的机会,矮人赶紧揭破精灵的谎言。矮人族和精灵族是近邻,所以对精灵族的情况了解的更多些。

章194冰火相遇,狮龙相逢

“就有,怎么了?以前是没有,今年新增加的不行啊?”精灵刁蛮的说道。不过,因为长得俊,就算刁蛮,也刁蛮的赏心悦目。

说实在的,精灵还真的很像女生,如果不是有着明显的喉结,说话也错声粗气的话,孟龙还真的不相信精灵会是一名爷们。

“停停停。该轮到我自我介绍了。”孟龙趁机解围道:“我来自阿巴斯大陆的魔兽山脉深处,曾孤身一人横穿过半个魔兽山脉,杀过山贼,抢过海盗,还曾经在深海中冒险过一段时间。正好,我也有个外号叫时空之子。我想,当冒险者不是带兵打仗,也不是年龄大就行,主要还是要看能力和冒险经验。”

虽然和三人有些意气相投,但孟龙可不愿意将小命交给三个ru臭未干的毛头小伙子。而孟龙杜撰的外号时空之子也名副其实,因为,孟龙可真的是外时空来的。

孟龙随手又一指小龙道:“小龙来自龙岛。他的外号原本叫做横行巨龙四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敢惹小霸王,简称龙之子。”

“吹牛吧?还横穿魔兽山脉,还横行龙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敢惹,你说的话谁信啊?”

“说不定你的这些成就都是真的,但却都是巨龙帮你完成的也说不定。如果那头巨龙还跟着你的话,让你当队长还差不多,既然不是真正的龙骑士,想让我们服你?不可能!”

“既然大家一个不服一个,那就比武论输赢吧,最后胜利的就是我们的队长。”狮人提出了建议,五人一致赞同。

距饭馆不远就是骑士工会,那里有一座宽敞的演武场。结了饭馆的帐后,五人带上有福直奔骑士工会。付了一定费用,工会负责人很爽快的答应将演武场租给众人。

首先上场的是雷克斯。比武论输赢就是这位狮人小火一提出来的。只听雷克斯一声大喝:“出来吧,兄弟!又到了我们并肩作战的时候了。”

“吼!”随着雷克斯话音落下,一头红髯巨狮忽的出现在雷克斯身边。火红的鬃毛、强壮的腱子肌,处处透出力与美的视觉冲击。

“这是我的幻兽,也是我的兄弟,七级火焰狮王。我向孟龙朋友挑战,请唤出你的宠物吧。”说完,雷克斯飞身跨上了火焰狮王后背。

“和野兽称兄道弟,叫你野兽果然没错。”旁边矮人撇撇嘴,一脸鄙夷的道。

不等矮人说完,雷克斯胯下的火焰狮王突然大嘴一张,一口火焰忽的喷向矮人的面门,吓得矮人赶紧一窜身,躲到孟龙身后。对于矮人的讽刺,狮人雷克斯可以不计较,可火焰狮王却没这么好说话。

“好!第一场,我就以骑士身份来会会你。”说完,孟龙学着雷克斯喊道:“出来吧,来福。到你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噢……哦!”随着一声惊天龙吟,来福那雄壮的身姿出现了。比火焰狮王更高大的身体,比火焰狮王更神骏的外型。强大的威压,惊得对面的火焰狮王不由得腾腾后退了两步。只是突然想起自己和雪龙狮是敌对关系,火焰狮王才强忍着勉强刹住了身形。

雷克斯:“这是?……这是传说中的雪龙狮吗?”

哈雷:“好像不是吹牛啊,光看这匹牲口的外形就不像。”

“太漂亮了!我要是有一匹就好了!”满眼都是小星星的木风灵激动地说道。

“请问,这是雪龙狮吗?”虽然知道自己一出场就从气势上弱了对方一筹,但雷克斯仍然一执骑士礼,礼貌的问道。

“正是雪龙狮。只是还没长成,目前只是七级魔兽。”

“今日能会一会传说中的雪龙狮,真是幸运。就让我看看雪龙狮的真正实力吧。请!”说完,雷克斯一举手中长柄斧,人骑合一,呼啦啦冲向孟龙。

“请!”回完礼,孟龙从乾坤袋中拿出赤雷,然后催动来福,反冲向对面的雷克斯。

人借狮势,狮借人威。随着火焰狮王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雷克斯的气势不断地攀升,刚才来福出场造成的颓势早已随着冲锋被掩盖下去。

“喝!”由于高速冲锋带起的威势,雷克斯以比平时超过两倍力量发出的一招力劈华山,劈头盖脸急斩孟龙。

“开!”面对当头劈下的一斧,孟龙一个铁索横江,长枪急迎而上。

“嘡!”双手巨斧被高高弹起,而孟龙的双臂也猛的一麻。赶紧将力量卸向身下的来福,这才好些。

两骑急速擦身而过,奔出五十米,然后齐齐掉头。这时候,二人已经恢复了面不红气不喘的表情。

这第一招,其实只是最直接的硬碰硬试探。如果有一方力气不足,以后的比试就不用进行了,这第一招就能分出胜负来。

“再来!”雷克斯大喝一声,再次催动火焰狮王发起了冲锋。同时,胯下火焰狮王的巨口中也开始有火星散溢。

“火龙钻!”一头完全由火焰构成的巨龙,急速旋转着冲向孟龙。

火龙钻,火系七级单体攻击魔法,六级火系魔法火龙的升级版,除了温度更高外,还具有强大的冲击力,是针对骑士的杀手锏。在与骑士的对决中,往往,对方不是被火焰烧死的,而是被火龙钻强大的冲击力冲下坐骑,然后被冲锋的骑兵踩成肉泥。

这时候,孟龙的身前,在炙热的火龙到来之前,空气却忽然变冷起来。寒气开始凝聚,只是瞬间,一头栩栩如生的寒冰巨龙成型了。这头巨龙,有眼、有脚、有爪子,全身尽由寒冰组成。

这是来福进级后新掌握的冰系七级单体攻击魔法—冰龙破,七级以上冰系魔法师或魔兽可掌握,完全由寒冰组成的巨龙,攻击力强悍。既有强大的魔法攻击力,还有不错的物理攻击力。

冰龙破对上火龙钻,水火不相容,又都是七级魔法。只听“轰!”的一声大响,冰龙破破碎,火龙钻消失。现场只留下漫天的烟尘。

可是两骑还在冲锋,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就冲进漫天烟尘里。凭着印象,雷克斯举斧向孟龙斜肩带背一斩,孟龙积急急举枪横栏,“嘡!”一声大响,又是一次旗鼓相当的碰撞。

不过,这次二骑再没有分开,而是胶着在一起,开始了最凶险的短兵相接。

孟龙的长枪如毒蛇,指哪打哪,刁钻狠辣,防不胜防。雷克斯的攻击力大势沉,大斧被运使的如臂使指。往往是攻其必救,让孟龙的攻击半途而废,不得不回防。

当年从罗蒙处习得腾蛇幻神枪,孟龙可是下过苦功夫的。就是现在,除了在海底冒险那段时间以外,孟龙每天仍然坚持练习一遍。所谓熟能生巧,现在,孟龙对这套枪法的要领基本已经掌握,而且,在部分领域,孟龙甚至还举一反三,有了自己的心得和创新。

此外,罗蒙当时传授的骑士与幻兽之间的四式配合技法:借力式、卸力式、助攻式、助防式也基本掌握。加上孟龙和来福身体中真元力可以互通,在战斗中,孟龙可以借用来福的真力,来福也可以借用孟龙的真元,有这一门,孟龙和来福的配合就更加完美了。

雷克斯在兽人中素以力大著称,原本孟龙的力量是有所不如的,但由于孟龙可以随时借用来福的真元,所以在双方短兵相接的战斗中,孟龙其实并不吃亏。

只听噼里乓啷的兵器碰撞声伴随着魔兽的嚎叫声,战斗已进入白热化。观战的精灵、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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